磷酸车间罐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磷酸车间罐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目的

熟悉掌握罐区各槽、罐的准确位置及用途;熟悉各管道、阀门的作用及会正确操作使用;会操作使用各槽、罐搅拌器及输送泵等设备。

2、适用范围

适用磷酸罐区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器、仪表等全过程的控制。

3、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至罐区的管道、阀门、仪表、设备等的安全操作使用;

2)负责与本岗位生产相关的槽、罐、搅拌器、泵等设备的正确操作管理;

3)负责认真、准确、及时的填写好罐区设备相关操作记录;

4)负责与本岗位有关的所属设备、电器、仪表、管道、安全消防装置、建筑物和地面卫生。

4、管辖范围

本岗位设备出口到罐区的相关设备、电器、仪表、管道、建筑物及地面卫生。

5、罐区工艺流程图

附:磷酸罐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等。

6、操作程序

6.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各槽、罐内是否有人检修,人孔盖是否盖好,人孔螺栓、管道法兰螺栓有无松动,罐体、管道是否试漏;

2)检查各运转设备润滑是否符合要求,管路是否畅通,阀门开关是否灵活;

3)检查所属设备、电器、仪表等是否完好;

4)检查确认所辖设备无卡阻,润滑、密封、冷却符合开车要求;

5)检查现场照明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6)其余配套工作是否完成。

6.1开车

一、正常开车

1)开车前联系硫酸车间先向硫酸槽打入≥93%H2SO4到足够的液位,根据生产消耗及时补入硫酸,以满足生产需要。

2)反应岗位正常开车投料,向反应槽加入稀磷酸淹没搅拌器桨叶时,启动搅拌器,停止补稀磷酸,关闭稀磷酸贮槽底部阀门;打开硫酸泵进口阀门,启动硫酸泵,再打开泵出口阀门,用变频器或反应槽现场阀门调节控制,通过预混器向反应槽加入硫酸;同时通知原料岗位启动矿浆贮槽矿浆给料泵向反应槽进料。

3)过滤岗位过滤后的滤液通过滤液泵送到稀磷酸陈化槽贮存,根据工艺要求调节其阀门开度大小。液位淹没桨叶后启动搅拌器,再经罐侧旁的稀磷酸泵打至稀磷酸沉降槽a/b沉降,液位淹没桨叶后启动搅拌器。

4)浓缩岗位打开沉降槽侧面的1、2、3阀门,通过稀磷酸加料泵向浓缩闪蒸室补稀磷酸进行浓缩提浓,待浓缩至浓度≥45%以上时通过浓磷酸输送泵送至浓磷酸沉降槽a/b贮存,液位淹没桨叶后启动搅拌器。

5)当第一氟吸收塔循环槽氟硅酸浓度达8~10%H2SiF6时,打开氟硅酸槽顶部阀门,打开第一氟吸收塔循环泵出口岔管阀门分送部分10%H2SiF6去氟硅酸贮槽贮存。

6)於渣压滤岗位进行稀磷酸压滤过滤时,先将稀磷酸沉降槽底部的於渣排放底阀打开,排出於渣至地下槽,启动地下槽搅拌器和泵将於渣打至压滤机进行过滤澄清后再返回稀磷酸陈化槽。进行浓磷酸压滤过滤时,同样先将浓磷酸沉降槽底部於渣排放底阀打开,排出於渣至地下槽,启动地下槽搅拌器和泵将於渣打至压滤机进行过滤澄清后返回浓磷酸沉降槽或脱氟磷酸槽贮存,液位淹没桨叶后启动搅拌器。於渣压滤装置地面地槽收集的酸性水送反应槽使用。

二、正常停车

1)反应岗位停止硫酸给料泵,关闭进出口阀门,关闭密封水阀门;联系原料岗位停止料浆给料泵停止供料,及时清理干净预混器。

2)过滤岗位待滤液磷酸泵流量为零时,停过滤磷酸泵,关闭进出口阀门和密封水阀门,打开排污阀排空。

3)浓缩岗位因锅炉岗位停车停止供汽后,停下稀磷酸补给泵和浓磷酸输送泵,关闭进出口阀门和密封水阀门,打开排污阀排空。停止第一、第二氟吸收塔循环泵,关闭进出口阀和密封水阀门。

4)於渣压滤岗位根据稀、浓磷酸沉降槽於渣排放底阀排出的於渣情况来决定是否停止於渣压滤操作,停下地下槽搅拌器和泵后,关闭进出口阀门和密封水阀门,及时清理干净压滤机滤饼。

5)若是要清洗各岗位设备,先将工艺水加入洗涤液槽至淹没桨叶启动搅拌器,再启动硫酸泵按一定比例加入硫酸配制浓度在5~8%H2SO4的洗涤液,调整好需要清洗岗位设备的相关阀门,然后打开洗涤液泵进出口阀门和密封水阀门,启动洗涤液泵向需清洗设备内注入足够循环的洗涤液进行清洗,清洗结束后再将洗涤液打回洗涤液槽贮存,关闭进出口阀门和密封水阀门,打开排污阀排空。

三、紧急停车

若遇设备故障,先停故障设备,然后按正常停车程序停止其它与本岗位相关设备。

篇2:液体化工储罐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安全要求、应急措施的管理等。

本规定适用于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各仓储企业的吊装作业。

2、编制依据

GB2811安全帽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NFE52-122:1975,NEQ)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公安局、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等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二级: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20t(包括20t);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2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作业安全、劳动保护、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机械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培训、应急器材、应急救援措施按国家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执行。

5.2、吊装作业为施工项目,需进行施工备案(按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5.3、吊装作业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节假日、夜间禁止作业,确因生产需要应到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众安公司)办理特批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5.4、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定,业主单位在作业前应对吊装机具进行检查,确保吊装机具安全可靠。

5.5、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6、业主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落实;一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吊装物体虽不足20t,但形状复杂、钢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7、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业主单位负责人审查,业主单位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8、吊装作业委托外协单位的,应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外来施工人员须经港区派出所审查教育合格,经众安公司和业主单位现场安全教育合格,报众安公司备案后,方可进入施工。

5.9、吊装作业实行统一报备制度,在进行施工备案同时向众安公司安全部门进行吊装作业报备并填写《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吊装作业报备表》,报备作业最长允许时间为一个月,超过报备时间应重新报备;各业主企业根据报备情况开具《作业证》后方可执行施工,《作业证》应按照一个施工地点开具一张《作业证》,《作业证》有效期限为10天,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

5.10、作业前及作业中必须做好

5.10.1、吊装作业前,业主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0.2、业主单位应做好吊装作业前的风险辨识,吊装作业前应书面通知相邻企业并进行会签,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10.3、吊装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5.10.4、吊装作业前,业主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车辆防火罩。

5.10.5、业主单位、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如需封道、占道的按《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动土、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5.10.6、吊装作业要有专人管理,业主方、作业方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5.10.7、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6、吊装作业完工后

6.1、每天作业完工,应做到工完场清。

6.2、吊装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并清理作业用的工具、安全警戒标志、路障及禁戒绳等。

6.3、各种吊装设备、工具不准在化工区过夜,确因生产需要应到众安公司办理特批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及防盗措施。

6.4、施工结束要做好收工验收工作。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众安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附件1: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吊装作业报备表

篇3: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油罐区。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油罐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指定人员带领。

第三条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四条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防止水击、憋压、冒罐、混油及窜油罐区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油等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等)条件下作业。

第五条油罐区周围要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牌,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穿化仟服、钉子鞋人员进入;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爆规定的工具和照明设备进入油罐区。

第六条保持油罐区清洁,及时清除杂草、油污和带油的积水;必须保持罐区消防道路畅通,因维修工作需要挖土坑或沟渠,在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填平。

第七条油罐区防火堤内、外必须按规定有效隔离,防火堤外排污阀平时应关闭上锁。罐区雨水的排放须指定责任人。

第八条油罐区的工作人员,油库消防队员必须熟悉工艺管线流程和全部阀门的用途,熟悉消防管线流程、消火栓位置,保证需要时能迅速、准确有效使用。

第九条定期检查罐区法兰、垫圈、管件及与罐体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可适当地拧紧螺帽、重装或更换垫圈。

第十条呼吸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机械式呼吸阀要内外清洁、启闭灵活,冬季要防止阀板冻结在阀座上。每季度检查一次阻火器。

第十一条量油口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应注意接头及有色金属的衬环或槽是否良好正常。

第十二条油罐的接地装置,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第十三条油罐上应标明安全容积、安全高度、储存油品、油品的危害性。

第十四条为减少静电的产生,禁止从上部向油罐进油。

第十五条在油罐液下与油灌连接的各种管线上,靠近油罐的第一个阀门应采用钢阀,重要阀门应按规定上锁。

第十六条不要踩踏管线,对难以越过的地面油管线应设置非燃体的过桥。

第十七条在油灌内加热油品,只有在油面高出加热器顶部10cm以上时,才能送汽(热媒)加热,并应根据不同油品确确定不同加热温度。

第十八条缓慢地开启进汽(热媒)阀门,防止加热器因水力冲击而遭受破坏。

第十九条向污水系统排放油罐中的积水和污物时,应注意防止罐内油品随水流出。

第二十条清罐工作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十一条为了避免含硫沉积物的自燃,当清洗含硫油品油罐时,粘附在罐壁上的沉积物和污垢,应不断用水润湿并加以清除。从油罐上清出的含硫沉积物应在保持湿润的情况下,立即运出油库,按规程处理。

第二十二条新建和修复的油罐必须经试压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储油。

篇4:油库加油站安全技术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所有进入油库的车辆、人员必须执行门卫登记制度。

3、油库、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或纯棉服,禁止穿带有铁钉及铁掌的鞋。

3、油库内的电气设备、设施、储罐等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保护线和避雷装置,并保持完好,定期测试,主要岗位、地点必须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标志,设备、管道及仓库地面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无油垢。

4、存放油料仓库中的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照明、电话等必须使用专用防爆型。

5、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等必须齐全,摆放到指定地点,禁止挪用,禁止在油库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6、任何进入油库(加油站)的车辆必须熄火后,方可进行加油或装卸作业,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枪,禁止在加油和装卸油料时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器材。

7、接到油料局车或油罐车调运指令后,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接车准备工作,检查所有的设备、设施等全部正常后,方可将油车调入油库区。

8、进入油库的油料局车与电机车之间必须挂接二节以上的隔离车,车辆对正卸油位置后,必须将铁鞋按规定卡放到车轮下,防止溜车。

9、电机车及隔离车开出油库后,必须切断油库铁路直流线电源开关。

10、局车卸油前或油罐车装油时,油料局车和铁路直流线必须接挂好可靠的接地线,各种管道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鹤管必须放到油罐底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11、卸油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禁止用铁制金属物件击打其它物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禁止擅自离开。

12、油料卸完后,必须将局车上的孔口盖板关严,管道阀门关闭紧密,切断设备的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调度将局车调出。

13、电机车及隔离车与局车挂接牢靠后,方可拆除接地线和铁鞋,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大门关好。

14、遇有大风、暴雨、雷雨天气禁止油料装卸作业。

15、各种油料必须存放在密闭的容器内,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禁止乱放乱堆。

16、储油罐需检修、维护及更换附件、排污、排水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非专用工具,必须制定详细、具体、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17、油库(加油站)周围15米范围内,禁止架设各种高低压电气线路。

18、进入油库的各种特种柴油车必须装有防火罩,否则禁止入内。

19、测量储罐存储量时,禁止使用铁制量具或其它铁制工具。

20、油库(加油站)内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杂草等易燃物品必须经常清理,做好防火工作。

篇5:煤气设备操作检修维护安全规程

1.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N2(或蒸汽)吹扫管道30分钟以上,确认无煤气后堵上盲板。

6.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7.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监测装置。

8.在有煤气的情况下,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9.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空气样作CO含量分析。

10.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2.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13.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误。

15.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

16.进入管内检查前要先将管内有害气体吹扫干净,要设专人看管入口,检查完毕经检验人数,以防误封入口。在管内工作,管内温度不得超过40℃,要打开两头入孔,将露在外面的皮肤涂上防护油、戴上风帽、风镜和面罩。

17.在煤气区动火时,在有安全动火证的前提下,在动火前必须准备好沙子、蒸汽管、黄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将易燃物带走,用黄泥和石棉绳将泄漏煤气的地方堵严,才允许动火。并且由煤气负责人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工具、设备和氧气呼吸器等。

1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守,而且必须用电焊,严禁用气焊动火。

19.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取空气分析以外,还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氮气,但煤气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严禁关闭煤气阀或封水阀,以防回火爆炸。

21.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2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保护现场)。

23.抢救煤气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项:

(1)不要将煤气放出,以防中毒。

(2)经常定期排放,以保证煤气质量及安全,排放完应将阀门关死。

(3)非工作人员严禁冷凝水排放,防止煤气中毒。

25.长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确有盲板,切断煤气管道。

(2)在检查管道内部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3)检查所有水封,排水器进水,排水管上的开关位置,测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6.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

27.冬季对煤气设备要采取蒸汽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8.为保证煤气工人的身体健康,煤气工人每年要进行两次体检。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