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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部门防火巡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成员(小班当班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1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办公室下班时应当对办公室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八、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对各办公室下发,并督促整改。

安全环保部

篇2:某厂区防火安全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健全公司管理体制,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权责范围

3.1行政部、生产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定工作。

四、内容

4.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董事长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行政部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副负责人,各部门车间主任、电工等为安全管理的职权管理范围的负责人。

4.2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

4.3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

4.3.1安全管理(副)总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4.3.1.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任。

4.3.1.2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定设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领导他们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3.1.3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3.1.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1.5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4.4.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4.1.1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承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交办的工作。

4.4.1.2协助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并实施。对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副总责任人。

4.4.1.3协助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4.4.1.4拟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其执行。

4.4.1.5协助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做好本单位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预防工作。

4.4.1.6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危险源,重大危险点,提出防止人员伤亡、火灾及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协助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落实。

4.4.1.7指导和督促本单位按标准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使用。

4.4.1.8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察及峻工验收工作。

4.5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5.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应急和处理能力。

4.5.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5.3发现事故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5.4发现违章作业要立即劝阻、制止。

4.5.5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主动保护现场。

4.5.6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有关情况。

4.5.7有权了解本人工作的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5.8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6.1严禁在“禁烟区”内生火、抽烟。禁烟区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

4.6.2对于在厂区内需动火作业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经安全管理副总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前要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并有监护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完毕要确认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6.3电工、电梯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严格按照安全程序操作。

4.6.4严禁私自接电和使用不合格电器、电器设备(包括电线),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用电器。

4.6.5定期清除伏在马达上的灰尘或其它易燃物品,保持其清洁。

4.6.6电工必须定期检查电线路,确保其状况良好,已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

4.6.7所有的灭火器材、设施必须保持状况良好、有效、标识清楚,并且容易获取,消防栓周围1米内禁止堆放杂物,无火险一律不准动消防器材。

4.6.8走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在有人的地方,安全出口必须畅开。

4.6.9禁止攀高,包括围墙、电杆、树木、高层建筑围栏、楼梯防护栏等。

4.6.10高处作业(离地两米以上)必须有安全防护或者请专业人员操作、并至少两人以上在场。

4.6.11员工上岗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必须知道正确使用灭火器。

4.6.12员工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各类缝纫功能车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装置。

4.6.13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听从安全管理员的建议,并随时检举、报告安全隐患。

4.6.14下班后员工必须关掉机子,车间管理负责人要检查确保车间总电闸已拉下。

4.6.15严惩违规和破坏安全生产和消防设施者,奖励有功者。

4.6.16对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必须安全,化学品必须保存在密封的容器里,并且状态良好,作好危险与警告标识。

4.6.17办公室、车间、宿舍等作息地方必须保持通风、干燥。

4.6.18车间、宿舍必须挂有走火逃生图。

4.6.19广播和报警设施保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7本制度采取教育先行、有章必循;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违章必究,奖惩结合的原则进行实施。

4.8对违反本规章的有关条款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人事处罚规定进严惩。

篇3:试验安全操作安全防火制度

1.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并经常向试验室人员进行有关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保持经常消灭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试验室主任负责定期安全防火检查工作。

2.试验室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遇到不安全的情况可停止开机操作,有权制止不安全的操作,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加以纠正。

3.试验室的水源、火源、热源等及化学药品均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均应与水、热源、化学药品保持一定的距离。试验室的各种插座均要固定,活动电接线插座要标出容量,不准超负荷。

4.室内要固定放置器材,不准乱动。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防火器材,根据防火部门要求,按时进行更新。

篇4:防火安全责任制范例

一、防火责任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现制定如下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

(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二)项目经理(任消防领导小组长)对防火安全负总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消防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订各项防火措施,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法制教育,负责组织和培训义务消防人员工作。

(三)防火小组副组长由总施工长、工程技术负责等人组成,对本项目防火安全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布置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防火安全情况查出隐患及时整顿,责任到人,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四)安全配合项目经理负责检查监督各工种施工防火工作,检查宿舍食堂、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制止工人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生火,经常检查施工现场配备消防器材情况,按要求规定对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换药,每天巡视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情况,检出隐患应及理整改。

(五)安全员有权对违反防火制度的班组人员除必须教育外,并有权给予经济罚款。

(六)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维护施工现场、宿舍区配放的灭火器及防火器材,负责检查本班组作业点及四周的安全防火工作,对违反防火制度的工人进行教育,限期督促改正,对本班组无法处理的事件要及时上报处理。

(七)电工负责每天检查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各种机械设备电源线、架设线路、漏电保护器、开关等是否破坏、老化,对各种损坏的器具应及时更换,并做好检查记录。制止工人违章用电及在宿舍内乱接电灯、使用电炉、用钨丝灯采暖等违章行为,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限期整改。

(八)电焊工作业前后对氧气瓶等易燃品指定仓库存放、保管好,在建筑工地范围,凡需要临时性生火作业,必须经防火安全小组的审批同意后才能动火,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应有清理好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作业后必须彻底清理火种,确认无隐患才可离开施工现场。

二、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安全工作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检查,向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法制教育。

(二)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对工地、宿舍、仓库巡视检查防火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组工人提出整改通知,限期进行并复查整改情况。

(三)每星期五下午由项目经理带领全体领导小组面员及各班组长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地、宿舍、仓库、食堂的防火工作,检查配放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情况,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四)每月下旬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大检查,总结各项工作及各班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班组给予处罚,对执行防火工作做得好的班组给予奖励。同时布置下月份的消防工作部署。

龙华村同富裕工业园10#厂房

工程防火领导小组

篇5:消防火警处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在火灾发生时损失最小、扑救及时,特制定此规程。

2.0适用范围:全厂消防火警处理工作。

3.0规程正文:

3.1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应该采取的措施

3.1.1发生火灾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电话或口头向厂务部(FSD)值班室报警,尤其班组长和ERT成员更要做到。

3.1.2现场人员启动手动报警开关。

3.1.3现场人员启动消火栓(掀起透明盖板,按起动键),FSD值班室人员启动主控机、消防栓系统处在“自动”状态后,会立即有水。

3.1.4现场人员还可以使用消防灭火器。

注:喷淋系统处在待命状态,随时有水。

3.1.5全厂消防警报响起为疏散信号,各岗位领导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2厂务部值班室接警处理程序

3.2.1立即派人携带对讲机前往火灾现场,核实并回报值班室。

3.2.2同时,值班人员广播通报全厂人员,作好撤离准备(停生产机、关水、关气、断电、关阀)。待全厂警报响起时,有序撤离。

3.2.3在证实火灾及确认区域后,启动全厂消防警报,正式疏散开始。

3.2.4接警处理:

1)当烟警/现场手动报警核实火灾后,启动全厂消防警报(启动主控机、消防栓系统处在“自动”状态就会拉响全厂消防警报)。

2)得到电话通知后,记录:火灾地点、火情、报案人名、联系方法核实火灾后,启动全厂消防警报。

3.2.5确认/核实消防泵已经启动并工作正常。

3.2.6向119报火警:告知我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火灾现状。

3.2.7保供照明电,停供动力电(以防灭火过程中人员触电),根据消防部门指令至全停。

3.2.8检查EPS供电是否正常(必要时,可紧急“手动”启动逆变器)。人员全部撤离后,消防喷水前EPS供电停。

3.2.9起动柴油发电机(保供对象若在着火区,则要切断供电)。

3.2.10检查17D低压柜ATS切换正常(保供18D低压柜)。

3.2.11厂务部(FSD)全体人员听到火警广播后。立即到值班室集合待命,准备派往各执行现场紧急操作各系统。

3.2.12完成上述程序后,向主管和上级报告。

3.3火灾扑灭后,厂务部值班人员处理程序

3.3.1经消防部门、公司领导准许后,广播解除警报。

3.3.2供电要查清有无电路短路、断路,在修复或隔离处理后,按逐步确认的步骤送电。

3.3.3分别启动各动力设备,恢复能源供应。

3.3.4对损坏区域及设备:按具体情况局部控制,修复后恢复动力供应。

3.4此规程正文将单独做副本张贴在消防值班室,以备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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