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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氧气安全规定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烧氧气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2.严禁使用堵塞或漏气的氧气带或氧气管。氧气带长度必须在25米以上与氧气带连接的前卡和后卡必须用车过的倒楔管捆牢。以防烧伤和崩脱氧气带打人,同时卡子要拧紧。

3.开关氧气必须服听从指挥人员指令。先给小风点燃再逐渐加大压力。烧氧

气和开关氧气的操作人员应指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

4.开氧气者不得抽烟或允许他人在附近动火。

5.更换吹氧管时,先将氧气瓶关闭后,再更换吹氧管。当氧气压力不足时,必须将氧气瓶嘴关闭后方准放下吹氧管。

6.当渣铁口和风口要烧开时,必须在吹氧管拨出后才能关气。

7.使用过的氧气瓶必须关严,并保留一定的余压。

8.吹氧管应在指定地点堆放,烧完后剩下的吹氧管头不准乱扔,以防伤人。

9.氧气瓶嘴拧不开时,禁止用锤敲打或火烧。

10.禁止在风、渣口和铁口内点氧气管,必须用木头点燃。

11.氧气瓶必须远离明火5米以上堆放,并且不得正对渣铁口。

12.氧气瓶严禁与油脂接触,禁止碰撞和滚打。在氧气排上必须安装压力表。

13.在使用氧气排时,氧气排和炉台上要分别设置阀,阀门两端一米内用铜管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钢)阀门,主管道阀门要用不锈钢阀门。

14.氧气排阀门、管道阀门要设专人看管,当氧气压力不足,需更换气瓶时,必须将吹氧管拉出后,炉台上阀门关闭确认无误后,方可更换氧气。

15.炉台和氧气排操作人员要服从指挥和密切配合,当发生意外时,氧气排操作人员要迅速关闭阀门。

16.为保证供氧的连续性和压力的稳定性,氧气排不允许单瓶供气,至少应两瓶以上,当压力不足时,应先关空瓶,再开重瓶。

篇2:炉前使用氧气作业安全规定

(1)烧氧气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和防热手套。

(2)烧氧气时不得少于三人,一人指挥,一人开闭氧气门,一人作业,密切配合,不得离岗,并不许伸进风口点燃氧气管。

(3)氧气带两端与氧气嘴子接触必须严密,不得漏气,带嘴处必须捆扎牢固,接头处的钢丝必须拍平,防止氧气嘴脱落、甩动伤人。

(4)氧气带必须保持整体完好,长度够用,接口不大于两处,接口处中间插管,并用钢丝拧紧。

(5)氧气带不得从赤热的渣铁沟表面通过,必要时架空或采取沟面铺铁板和垫河沙等措施。

(6)氧气开关附近禁止吸烟和动火。

(7)根据需要控制氧气用量,氧气门开度控制要听从指挥,先给小风点燃,再逐渐开大氧气阀门。

(8)严防氧气回火烧人,当氧气管燃烧到极限长度时,必须待氧气管拔出后才能关闭氧气阀门。

(9)当氧气回火造成氧气带燃烧时,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

(10)氧气阀门和氧气嘴子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氧气管小于二米时停止使用,防止氧气回火烧人。

(11)停烧氧气时,必须先将氧气管退出燃烧部位,才能关闭氧气,并将氧气带存放在指定地点。

(12)定期检查氧气管线,禁止阀门漏气。

(13)用氧气瓶供氧时,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使用完的氧气瓶必须关严并保留一定压力。

②氧气瓶的开关打不开时,严禁用锤击和火烤。

③氧气瓶堆放距离铁口等要害部位要大于10米,并不得堆放在铁口和渣口对面。

④禁止氧气瓶与油脂接触,发现接触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氧气作业区处理。

⑤氧气瓶搬运时,必须小心轻放,禁止碰撞摔扔。

⑥使用后的氧气空瓶要堆放在安全地带,不得空重不分。

⑦吊运氧气瓶时,应捆扎牢固,专人指挥,并对钢绳和吊具事先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氧气瓶高空坠落。

⑧用汽车运送氧气瓶时不得超高,车速平稳,注意了望,防止翻车、撞车。

篇3:氧气乙炔使用规定

1、进行乙炔、氧气焊割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2、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爆晒。

3、严禁将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

4、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渣。

5、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6、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8米以上距离。

7、乙炔瓶上应装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8、乙炔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9、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的扳手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10、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11、在接受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过期或未经过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2、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发货单位。

13、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14、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15、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16、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17、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8、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篇4: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氧气

1.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50030、GB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2乙炔

2.1乙炔站应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9m/s。

2.3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0.02~0.15MPa的中压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90mm;

——内径大于50mm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用闸阀。

2.4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

篇5: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规定

为了规范各施工单位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1、根据《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规定"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m,防止不正确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禁止卧放使用。

2、《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放置时不得小于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

3、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内不准堆置可燃物,不准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不准吸烟。

4、按规定,氧气瓶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余压,以便再次充装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乙炔瓶内气体也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氧气瓶、乙炔气瓶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5、储存气瓶应设有架子,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得型板,堆叠高度不许超过1.5m。

6、储存气瓶的仓库不允许有取暖设备。

7、放置在露天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8、氧气瓶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9、乙炔气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10、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同一工作地点只允许摆放两个氧气瓶,一个使用,一个备用。

11、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气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1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4、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必须高于70%。

15、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用专用搬手开闭瓶阀。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瓶阀。

16、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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