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贵金属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实物贵金属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规范业务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是指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业务合作,由本行营业网点柜台代理销售合作单位研发设计销售的贵金属产品。实物贵金属产品包括各类贵金属纪念章(币)、金银投资型产品和工艺金银产品等。

第三条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遵循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开办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各管辖行、营业网点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由总行市场发展部牵头组织,风险管理部、科技部、法律合规部、会计结算部、计划财务部、安全保卫部、中心金库等分工协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场发展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管理部门和风险管控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审慎尽职调查,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作协议及业务准入;(二)负责对准入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单位进行及时退出;(三)牵头制订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考核;(四)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及业务宣传推广;组织各管辖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培训工作;(五)负责组织业务风险管理及防控。

风险管理部负责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风险评估与评价。

科技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需求设计业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法律合规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合规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协议、制度办法流程等的审核确认。

会计结算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会计核算科目,制定业务核算办法。

计划财务部负责指导辖内各营业网点账务核算及代理手续费发票的开具等工作。

安全保卫部负责协调、监督押运公司全面落实好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交接、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中心金库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保管及调拨部门,负责按照申请办理收货和保管;负责核对有关收货信息,做好出入库交接,严防信息泄密;负责定期对实物贵金属开箱(柜)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条各管辖行、总行营业部职责

各管辖行、总行营业部负责代理贵金属业务的具体实施,是本辖区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开展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市场拓展、客户开发等。

(二)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制度,确保各项办法、规定和流程落到实处。

(三)负责组织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汇总、核对、上报本管辖行的销售情况,同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内营业网点的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行为,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暂停开办代理业务,并及时上报总行。

(五)负责受理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业务投诉和紧急事件的处理。

(六)上级机构交办的其他事宜。

管辖行具体部门职能参照总行相应部室职能。

第七条管辖行营业部职责

(一)各管辖行营业部是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经办机构和销售部门,同时负责本管辖行各营业网点销售贵金属产品的领取、保管、分发。(二)负责本营业部的业务宣传、咨询和销售,为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购买服务,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开发,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第八条各营业网点职责

(一)本行各营业网点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直接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业务的宣传、咨询和销售,为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购买服务;

(二)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开发,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三)负责汇总、核对、上报本营业网点的销售情况。

第九条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经办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对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遵守银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准及守则;

(三)参加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培训,熟悉业务流程;

(四)三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或因犯罪受过行政处罚。

第三章交易管理

第十条业务开办前,由本行市场发展部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交易管理主要包括个人与企业客户到营业网点开户、转账购买等。

第十二条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发生业务差错时,本行各管辖行及营业网点要及时向业务关联方发送业务查询书。严格按照“有疑速查、有查速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的原则办理查询查复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第十三条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的营业网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核查购金客户和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及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履行报告职责,做好反洗钱工作。

第十四条本行应加强对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利用复印、电脑存储设备、录像、录音等方式私自保留客户的任何资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客户书面同意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服务记录。

第十五条本行各级管理部门和营业网点进行业务操作与管理时须严格遵照与合作单位约定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进行。

第四章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总行市场发展部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并统一审批,以文件的方式将准入合作公司和产品告知辖内营业网点,不允许代销未经总行准入的贵金属公司任何产品。

第十七条本行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对代销的贵金属产品和机构建立持续性跟踪评价机制,定期评估代销产品的业绩表现,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单位进行及时退出,停止合作,并对可能给本行带来的声誉损失等风险追究合作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行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所有合作协议均需经过法律合规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实行层层负责制,各相关管理部门和营业网点各司其职,共同构成本业务的风险防范体系。

第二十条青岛农商银行市场发展部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每半年对销售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各管辖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对辖内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业务检查应重点关注柜员操作是否合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实物保管与交接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本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本行制定,修改、解释亦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2:某直属冶炼室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除了有正确的安全方针和必不可少的规程、制度、标准之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去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法规、制度、标准劳动者遵章守纪。

一、企业负责,就是说企业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企业从创建、生产准备到生产的过程,都要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不能只讲经济效益,忽视安全。

二、一般规定:

1、新工人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防毒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和学习。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除了有正确的安全方针和必不可少的规程、制度、标准之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去监督检查和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法规、制度、标准劳动者遵章守纪。

一、企业负责,就是说企业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企业从创建、生产准备到生产的过程,都要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不能只讲经济效益,忽视安全。

二、一般规定:

1、新工人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防毒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工作和学习。

2、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与作业相应的劳动防护品。

(1)、酸处理作业时,应穿戴耐酸工作服、胶靴、胶手套、防毒口罩等。

(2)、熔炼作业应穿戴白帆布工作服、炉前鞋、工作帽、石棉手套等。

(3)、禁止在生产场所进行一切危行安全生产的活动。

(4)、每个职工学会酸、碱灼伤的抢救知识和方法。

(5)、全体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硫酸等强腐蚀性试剂的保管、使用常识,熟悉一般防火知识,对塑料、油、电器设施等易燃物注意保管。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工具,注意高温管路、设施安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良好。

(6)、劳动者遵章守纪,就是要求每个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制度以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核心,下班后打扫岗位卫生,认真交接好安全和生产情况,方可下班。

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与作业相应的劳动防护品。

(1)、酸处理作业时,应穿戴耐酸工作服、胶靴、胶手套、防毒口罩等。

(2)、熔炼作业应穿戴白帆布工作服、炉前鞋、工作帽、石棉手套等。

(3)、禁止在生产场所进行一切危行安全生产的活动。

(4)、每个职工学会酸、碱灼伤的抢救知识和方法。

(5)、全体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硫酸等强腐蚀性试剂的保管、使用常识,熟悉一般防火知识,对塑料、油、电器设施等易燃物注意保管。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工具,注意高温管路、设施安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良好。

(6)、劳动者遵章守纪,就是要求每个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制度以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基础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核心,下班后打扫岗位卫生,认真交接好安全和生产情况,方可下班。

篇3:混铁炉护炉作业管理规定

1.车间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混铁炉存铁量,炉体侵蚀情况,机电转运情况。

2.混铁炉大班长认真贯彻混铁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至少检查一次混铁炉运转情况,密切致意混铁炉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的隐患。

3.大班长在生产中随时了解混铁炉装入量,炉体侵蚀情况,上级的规定措施向温铁路职工及时传达,密切注意混铁炉事故的苗头。

4.在炉子转运过程中,严格控制厂部规定的装入量范围,特殊情况由值班主任决定。

5.出铁工负责检查室内煤气、空气、压力、流量是否正常,操作室的仪表、设备、抱闸极限是否好使、重点交接炉内存铁量。设备、仪表存在的问题、按转炉装入制度要准确出不洒铁、开铁水车要平稳,每隔两小时动炉一次,变动渣线,延长炉子寿命。

6.兑铁水工负责向混铁炉兑铁水、半钢。兑铁水和半钢是,炉子周围不得站人,准确兑入炉内;检查维护水套、浇阀门及各种管道;水套漏水、断水应立即处理。若炉内有水,应及时向车间报告,待水蒸发后才能动炉。

篇4:射源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炼钢厂使用的射源,铯-137,是放射性有害物质。使用不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为保证人员和射源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射源实行专人管理。本班机长对射源管理负第一责任,必要时派专人看护,不允许丢失,移动射源职能由机长、副机长和结晶器维修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能移动射源。

2.移动射源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溢钢等有损射源的事故时,机、班长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和抢救,确证作业人员以及射源的安全。

4.射源本体无特殊情况不准倒出,从结晶器取出射源要立即放入铅罐,行走时要使窗口对外,且不准对人。

5.射源本体必须取出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否则不准操作。

6.更换结晶器时射源号码与流号对应,不准乱放。

7.射源不允许做任何形式的吊运。

8.射源出入库必须天禧出入库记录,并由出入库人员和管库人共同签字。

9.停机超8小时,射源必须入铅箱上锁,且两人持钥匙。

10.射源出现损失、融化等现象时,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锁辐射区域。

11.射源及防护用品要建立台帐、设责任人,加强管理。

12.射源存放处要有明显标识,以示警告!

篇5:炼铁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

2.1.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05年449号令)

2.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06年31号令)

2.1.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2.2?术语

2.2.1?放射源

放射源是指核技术在生产中应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如料位仪、液位计、核子秤、测厚仪等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如*光探伤仪、医用射线装置等)。

2.2.2?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物料、产品、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

3?职责

3.1?炼铁厂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小组由炼铁厂主管领导及安环科、技术科、设备科、综合办(保卫)、使用车间、维护车间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全厂放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放射环境管理领导工作。

3.2安环科是炼铁厂放射源使用、报废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炼铁厂放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b)按照公司规定对炼铁厂放射源定期检查、检测评价,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考核;

c)负责组织、协助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将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登记并上报。

d)负责组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射线个人剂量监测,定期组织该类人员体检;

f)负责组织放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程序上报。

g)负责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办理废旧放射源的相关手续和新增放射源的相关手续,做好放射源登记工作。

h)负责申请配备放射防护用品。

i)负责制订放射性同位素岗位安全防护规程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3.3?综合办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负责:

a)负责建立放射源保卫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同时要建立放射源登记台帐。

b)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c)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3.4?设备科

a)负责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保证放射源装置及其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b)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做好放射源登记管理工作。

c)炼铁厂需新添置放射源和报废放射源设备或更换放射性设备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批准后组织实施。

d)参与涉及炼铁厂的工程项目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及其防护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e)负责制订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维护及防护规程并检查督促实施和考核。

3.5?放射源设备所在(使用)单位,应将其视同其他设备一样,负有安全监管、保管、看护的责任,不得丢失,不能允许无关人员损坏和移动。

3.6?放射源设备维护(保修)单位或个人,负责对现场在用的放射源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并做好记录;对放射源负有保管责任;建立放射源台帐并上报主管科室;负责放射源更换、移送工作,并做好协助检测工作;负责现场设置放射防护警示标志;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体验工作,督促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穿戴防护用品以及防护用品申报工作;负责督促放射工作人员遵守放射工作有关规程和制度,并检查和考核。

4?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

4.1?技术设备科参与铁厂新、改、扩建工程放射源设备和场所的验收,代表炼铁厂提出安全使用和现场防护措施的整改要求。

4.2?设备科要加强对放射源装置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每月至少深入现场检查一次,禁止现场乱放放射源污染环境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发生。

4.3?设备科要搞好放射源及其防护设施日常运转管理工作,放射性装置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科每年要做好下一年度放射防护和维护费用的资金预算计划。

4.4?综合办(保卫)必须制订放射源保卫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5?安环科要制订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安全防护工作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每月对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维修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隐患要督促整改。

4.6?安环科要按照国家有关从事放射工作的防护要求为放射防护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4.7?安环科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或协助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放射工作(持证上岗),培训周期为两年一次。

4.8安环科协助、配合安环部开展射线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4.9?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安环科配合安环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存档,对体检有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厂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4.10安环科要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4.11?放射源使用维护车间要加强日常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每周至少对现场和班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要督促放射工作人员维护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应立即向铁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4.12?放射源维护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规程,每班加强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搞好交接班,经常检测放射源所在区域,发现射线超标和泄漏要立即向炼铁厂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防护措施。

4.13?现场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进入到放射源危险区域前,现场检修单位或负责人要通知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关掉放射源光门或采取其他防护隔离措施,避免发生人员受射线伤害。

4.14?禁止在现场拆卸放射源源体,以免污染环境和伤害现场人员。放射工作人员更换放射源源体时,换下的放射源不能随意丢在现场,要有专人看管并及时送交公司放射源专用存放库。如果移送时,有放射源光门关不严或源体射线超标等情况出现,放射工作人员要用专用材料(铅板)包扎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才能送交。

4.15?外来单位检修放射源体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检修,禁止外来单位在炼铁厂区域拆卸放射源体。

4.16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放射源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17放射工作人员检查确定要更换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前要先向炼铁厂有关科室报告,待上级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实施。

4.18放射工作人员要配合放射事故的调查和放射源丢失的调查。

4.19现场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泄漏,炼铁厂领导和有关科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5?检查与考核

5.1?铁厂技术科、设备科、安环科、厂办(保卫)、使用维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放射防护检查。

5.2?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每项次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扣款100-1000元。

5.3?对违反本规定和有关制度造成放射污染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领导按公司《责任事故管理标准》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记录

6.1?放射源登记表

6.2?放射源检测记录台帐

6.3?放射工作人员登记表

6.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台帐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