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
冶金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
“标准化是安全之本,责任心是安全之魂”。安全标准化达标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公司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我公司目前的首要工作。为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完成,经公司2010年12月22日会议决定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办法:
一、各分公司、各部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各单位负责人,要教育各自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标准人”,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根据原安全标准化工作分工范围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
二、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对公司部室和分公司按时间要求分解任务,月底进行逐项考核。任务在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室以标准化办公室开会时所用的资料和各自分工为工作目标,所有文字资料必须审核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成的标准化工作经审核后交标准化办公室,所交资料必须有电子版和书面材料。
2、各部室及时指导分公司完成与本部室业务相关联的标准化工作。
3、分公司必须由经理具体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定专门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完成。
4、各分公司、部室从2013年8月开始填写试运行期间的图表、文字等相关支撑资料,确保2011年3月按时开展标准化申请工作。
四、考核内容:标准化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考核表”,每月按标准化要求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发。
五、考核标准:对考核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查看记录、资料及相关档案),对内容、格式、填写要求等规范性进行确认。针对不规范、不符合的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考核结果每月21日在网上公布,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六、处罚决定:
1、安全标准化工作不积极,考核不合格,对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及部室人员给予扣除当月工资50%的经济处罚。分公司考核不合格,对分公司正副经理扣除当月工资50%的经济处罚。
2、分公司、部室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对该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七、本办法从2014年1月份起执行。
篇2:企业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2)
企业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绩效是指企业员工或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
第五条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考核组织
第六条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各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报送厂安委会审批。员工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二级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各二级单位应将考核情况报厂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备案。
第八条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九条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与企业安全风险奖励金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1.负责人与责任(0.10),2.风险管理(0.1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0.10),4.培训教育(0.10),5.生产设施(0.12),6.作业安全(0.13),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0.10),8.职业危害(0.05),9.事故与应急(0.05),10.检查与绩效考核(0.10)。
第十一条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总分值;―权重系数;i―各要素得分值;n―要素个数。
当不涉及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实得分值;―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第四章奖惩细则:
第十二条获得安全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第十三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8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2倍奖励;
第十四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6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6倍奖励;
第十五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4以上,98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1.4倍奖励;
第十六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0以上,94以下时,返回所在二级单位缴纳风险保证金,并按返回风险保证金数额进行等额奖励;
第十七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八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十九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5以上,80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0%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上,75以下时,扣除所在二级单位15%风险保证金并取消相等数额的风险奖励金;
第二十一条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0以下时,取消所在二级单位安全风险奖励金。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