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编写原则办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编写原则
1.指令性原则
OHS管理手册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批准签发并正式发布。手册中的各项规定是组织全体员工(包括组织最高管理者)都必须遵守执行的组织内部法规,它能够防止人为的随意性,保证OHS管理的连续性和OHS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因此,手册的各项规定内容应具指令性,措词应严谨,表达要明确,严格限制使用“应该”、“必须”、“可以”、“允许”等词汇。
2.目的性原则
OHS管理手册应围绕明确的OHS方针、目标,对为实现OHS方针、目标所要开展的各项活动作出规定。这些活动的重点是掌握现存的或潜在的OHS风险,适时地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并提供必要的依据。
3.符合性原则
OHS管理手册应符合政府和其他第三方发布的有关各项法规、条令、标准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同时还应适合其他的环境条件,OHS管理体系应具有环境适应性。
4.系统性原则
OHS管理手册所阐述的OHS管理体系,应当具有整体性和层次性。OHS管理手册应就生产全过程中各阶段影响OHS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的因素进行控制并作出规定。手册所阐述的OHS管理体系,应当结构合理、接口明确、层次清楚、各项活动有序而且连续。手册应按照OHSMS标准规定的体系要素的要求,对形成和影响OHS风险的所有活动,系统地规定控制方法和要求。要从整体的观点出发,对形成OHS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进行阐述,作出明确规定。要突出重点,着重叙述OHS活动控制程序,内容可包括:目的、内容、要求、责任和参与的部门、原则性的方法、手段、步骤、协调和衔接方式等。
5.协调性原则
OHS管理手册中各项规定之间,OHS管理手册与组织其它OHS文件之间,必须协调一致。首先,手册中的各项规定之间要协调;其次,手册与组织其它文件(管理程序、标准、制度)之间要协调。OHS管理是组织管理的一个环节,手册又是OHS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其它文件都是手册的细化和展开,这就要求它们必须相互协调,无论是在手册编写阶段,还是在体系运行阶段,都应该及时记录、处理手册中的规定与目前管理标准不一致的部分。
6.可行性原则
手册中的规定,应从组织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够做到或者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某些规定和要素,尽管内容先进,如果组织不具备实施条件,可以暂不列入手册,但有两点必须注意:
(1)在法规、标准和合同中已规定必须执行的要素必须列入;
(2)绝不能因组织原有的管理基础薄弱、员工素质不高,组织就可以用可行性原则为借口,提出保留或保持一些落后的要求,把手册的水平降低。
7.先进性原则
手册的各项规定,应当在总结组织OHS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标准、技术和方法,加以科学化、规范化,纳入手册。
8.可检查性原则
可检查性是指手册的各项规定不但要明确,而且要有以定量为主的考核要求,便于实施监督和审核。例如,对OHS控制活动而言,至少应规定:目的、适应范围、控制方法、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控制内容及具体要求等等。这样编制出来的手册有可检查性,也只有可检查与可考核的手册,方能真正认真实施。手册内容要简炼,重点要突出。
OHS管理手册内容即要有系统性,又要避免面面俱到、冗长重复。它不可能象具体工作标准或管理制度那样详尽,对各要素内容、要素间的关系和控制程序只需概括地作出原则规定。在描述时,要求文字准确、语言精炼、结构严谨,还要通俗易懂,以便组织内全体员工能理解和掌握。概括起来就是:
系统阐述,突出重点;
层次清楚,协调统一;
整体优化,切实可行;
OHS管理手册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不同,确决于组织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及人员素质,以适应组织的实际需要。对于中、小型组织,可以把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合成一套文件,但大多数组织为了便于管理仍把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分开。
篇2:OHS管理体系手册内容
OHS管理体系手册的内容
1)内封面:
组织名称;
组织标准编号;
手册标题;
符合标准的版次;
手册的发行版本、手册编码、手册发放控制号。
2)批准页:声明手册是OHS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法则;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实施的命令(含最高管理者签字),批准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
3)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应清楚表明手册和体系文件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包括组织的行政范围、地理范围和应用领域。
4)对OHS管理者代表的任命书。
5)目录:应列出手册各章、节的题目和页码,包括章、节的主要附录等;
6)组织的概况:单位的名称、地址及通讯方法。也可包括如生产经营、地理位置、主要背景、历史和规模等。
7)术语和定义:手册应尽量使用公认术语和定义,但需要时可根据本组织实际规定不同含义的词,或对特定术语规定特定含义;
8)领导承诺:明确提出组织的承诺(最高管理者签字)。
9)OHS方针:明确提出组织的OHS方针(最高管理者签字)。
10)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明确本组织内部机构设置(可给出组织机构图)、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可给出职责分配图)、隶属工作关系。
11)体系要素描述:是对OHS管理体系17个要素和OHS管理体系管理程序的简要描述,包括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内容,该程序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该程序的控制及要求等;同时为程序文件提供了查询途径,即要附上相关程序文件编号和名称。
这部分一般按要素及其层次划分章节进行阐述。在编写OHS管理手册时,可以将几项要素合为一个要素,在一章中阐述,也可将一项要素分别写出,但一定要覆盖17个要素,阐明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章节的顺序,一般可按OHSMS标准中所列出各体系要素的顺序编排。
这些要素可按下列内容编写:
概述(或目标、总则)。阐明该要素的目标和实施该要素应遵循的准则。要素的目标是指其职能发挥至最佳状态时应达到的期望目标;
职责:描述此要素的责任部门,协助部门;
内容要求:要素要求的一定要写到;
相关文件。
体系要素描述应注意的事项:
①无程序要求的要素(如OHS方针、目标与指标、组织机构与职责、OHS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评审等)尽量在手册一级文件中叙述清楚:
②有要求制定程序的要素,简要描述,详见程序;
③按标准要求写,尽量贴近组织的实际操作情况。
12)支持性资料附录:该附录可含有支持手册的资料(包括程序文件一览表、作业文件一览表、OHSMS记录一览表和手册更改记录表等)。
篇3:OHS体系文件编写步骤技巧
OHS体系文件编写的步骤与技巧
一.文件编写步骤
1.编写OHS初始评审报告
2.编写OHSMS标准要求建立的12个要素的程序
(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与危险控制程序;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更新程序;
(3)管理方案定期评审程序;
(4)教育培训程序;
(5)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
(6)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7)运行控制管理程序;
(8)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
(9)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
(10)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11)OHS记录管理控制程序;
(12)内部审核程序。
3.如果组织规模较大,可以编写OHSMS标准中几个未明确要求的程序,如:
(1)管理评审程序;
(2)目标、指标确定更新程序
4.按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程序去执行,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并进行分级,制订清单。
5.根据重大危险因素来编制或修订OHS方针。
6.根据OHS方针和重大危险因素及技术经济可行性,确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7.根据上述4、5、6的结果策划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策划时应注意:
(1)为使重大危险因素受到控制,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应建立每一个重大危险因素相应的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
(2)对同一个重大危险因素,可以既有管理方案又可有运行控制程序,当然也可以只有其一;
(3)同一个目标可以分解成多个指标,相应地,同一个目标也就可以由多个管理方案或多个运行控制程序来实现;
8.通过上述各程序提出各部门的职责,补充完善之,将其提炼到管理手册相应的条款中。
9.将上述各程序中的主要内容,提纲挚领地提炼到手册对应的要素中。
10.最后再写没有程序支持的手册中的要素,此部分应写详细一些。
二.文件编写技巧
OHS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建议按以下五条主线分头编写,一条线一个组或一个人,每一条线中的手册、程序和记录格式乃至作业指导书都包含在内,这样写可以避免前后重复和矛盾。
1.第一条线:
危险辨识,危险评价与危险控制;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方针、目标、指标;
管理方案。
2.第二条线:
培训、意识和能力;
文件管理(控制);
记录和记录管理。
3.第三条线:
运行控制;
应急准备与响应。
4.第四条线:
绩效测量与监测;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
5、第五条线:
其他及附录。
也可采取如下的编写方式:
(1)自上而下依此展开方式
按方针、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OHSMS记录的顺序编写,这有利于上一层次文件与下一层次文件的衔接,但对文件编写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文件编写所需时间较长,且必然伴随着反复修改。
(2)自下而上的编写方式
按基础性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手册的顺序编写,这适用于管理基础较好的组织,但如无总体设计方案指导易出现混乱。
(3)从程序文件开始,向两边扩展的编写方式
先编写程序文件,再开始手册和基础性文件的编写,实际是从分析活动,确定活动程序开始,将OHSMS标准的要求与组织实际紧密结合,可缩短文件编写时间。
篇4:OHS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原则基本要求
编写OHS管理体系文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编写体系文件的原则是写你要做的,做你所写的,记你所做的。即:标准要求的要写到,文件写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文件写完后一定要下发讨论和修改,达到所写即所做)。体系文件要做到:
1.系统性
―组织应对其OHS管理体系中采用的全部要素、要求和规定,系统有条理地制订各项程序;
―所有文件应按统一规定的方法编辑成册;
―各层次文件应做到接口明确、结构合理、协调有序;
―各层次文件应涉及OHS管理体系一个逻辑上独立的部分。
2.法规性
―体系文件应在总体上遵循OHSMS标准,以及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要求;
―文件一旦批准实施,就必须认真执行;
―文件修改只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3.协调性
―体系文件的所有规定应与组织的其他管理规定相协调;
―体系文件之间应相互协调;
―体系文件应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互协调;
―处理好各种接口,避免不协调或职责不清。
4.见证性
―体系文件作为客观证据(适用性证据和有效性证据)向管理者、相关方、第三方审核机构证实本组织OHS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对于审核来讲,OHS管理体系文件可作为下列方面的客观证据:
危险因素已被辩识、评价并得到控制;
有关活动的程序已被确定并得到批准和实施;
有关活动处于全面的监督检查之中;
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和持续改进等。
5.唯一性
―对一个组织,其OHS管理体系文件是唯一的;
―通过清楚、准确、全面、简单扼要的表达方式,实现唯一的理解;
―决不允许针对同一事项的相互矛盾的不同文件同时使用;
不同组织的文件可具有不同的风格。
6.适用性
―体系文件应根据标准的要求、组织规模、生产活动的具体性质采取不同的形式;
―体系文件的详略程度应与人员的素质、技能和培训等因素相适应;
―所有文件规定都应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有效的贯彻。
篇5:包袋公司产品质量手册
**市**包袋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手册
背提包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背提包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人造革、化纤布、帆布或其它合成材料制成的各种背包、提包、背提两用包(简称背提包)。
2、引用标准
ZBY73001螺旋拉链
ZBY73002注塑拉链
ZBY73003螺旋拉链、注塑拉链测试方法
ZB/TY73028金属拉链
3、产品分类
3.1品种(按面层材料分)
3.1.1人造革背提包(包括PVC、PU、PE、尼龙革、合成革、针织革等)。
3.1.2化纤布、帆布背提包(包括刮胶帆布、帆布、尼龙绸、坚固呢等)。
3.2型式(按结构形式分)
3.2.1带有各种背带的背包。
3.2.2带有各种提把的提包。
3.2.3带有各种背带、提把的背提两用包。
3.3规格
3.3.1产品主体外形长度的最长距离确定为产品规格。
3.3.2产品的规格尺寸见表1。
表1mm
规格
尺寸
极限偏差
<300±3
300-400(不包括400)±5
>=400±7
4、技术要求
4.1产品面层材料
4.1.1产品面层材料外观花纹清晰,在一只产品上色泽基本一致(除配色外),洁净无明显污迹。
4.1.2化纤布、帆布产品面层材料质量要求不反胶,无气泡,无断经、断纬。跳纱不超过10mm。疵点大面不超过1处,其它各部位不超过2处。
4.2缝合
4.2.1缝合用线产品的明线与合活线采用纷纷、涤纶、晴纶或丝线。
4.2.2缝合针距产品的明线针距为30±3针/100mm;粗线缝制的产品明线针距为18±2针/100mm。
4.2.3缝合线迹上、下线吻合,线迹平直,针距一致,一只产品上不得有两针以上边针跳线,跳1针不得超过3处;粗线缝制的产品不得出现跳针。
4.3配件
4.3.1配件电镀质量要求光亮、无锈、无残,不允许有毛刺、烧焦、针孔、起泡、起皮、漏镀和机械碰伤,无明显色差。
4.3.2配件外观质量要求色正无杂质,无毛刺,无划伤,同一只产品塑料配件无明显色差。
4.3.3拉链
a.缝合平直,位合滑顺,无缺牙。
b.金属拉链平拉强力,轻滑度应符合ZB/TY73028的规定。
c.螺旋拉链平拉强力应符合ZBY73001的规定。
d.注塑拉链平拉强力,轻滑度应符合ZBY73002的规定。
4.3.4包锁钥匙插取通畅,锁芯转动灵活。
4.3.5商标图文清晰。
4.3.6零部件的安装平服、牢固、基本对称。
4.4负重性能
产品在规定负重指标下,经5.6条试验,背带、提把、勾环应不坏、不掉、不变形、不松动;包体不开裂。
产品负重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面料
产品规格mm
(长*宽*高/0.35)
负重kg
人造革化纤布
200-300
>300-400
>400
5
帆布
200-300
2.5
>300-400
>400
6
4.5包体
形体饱满,弧线自然,角对称,基本端正。
5、试验方法
5.1产品规格采用米尺测量。
5.2产品面层质量要求采用米尺测量其质量缺陷。
5.3缝合针距采用米尺测量。
5.4拉链取样必须与产品使用的为同一批拉链。平拉强力和轻滑度依据ZB/TY73028和ZBY73003进行测试。
5.5包锁以钥匙试验锁的开关是否正常,无钥匙的插锁以手工测试。
5.6负重性能
5.6.1垂直试验包内装入表3规定的重量,悬空挂于1m高,呈静止端正状态,使其受力均匀,2h后取下,检验背带、提把、勾环是否牢固。
5.6.2落下试验包内装入表3规定的重量,使其包的底部距地面600mm,自然落地,着地方式有三种(正面着地、则面着地、包直角着地),应随机抽取3个样品就每种着地方式各试验一次,检验产品的缝合部位是否损坏。
5.6.3摆动试验包内装入表3规定的重量,悬空挂于1m高度,呈端正状态,做摆动试验。摆动角度为45度,摆动频率为25次/miu,摆动100次,按4.4条进行检验。
5.7其它指标均用观感测定,在自然光线下,距产品500mm目测。
6、检验规则
6.1交收检验
6.1.1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逐件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检验项目
3.3.24.14.2.14.2.34.3.14.3.2
4.3.34.3.44.3.54.3.64.5--
6.1.2需方可按出厂检验项目对批量在1000只以上的产品抽验50-100只。检验项目方面略有缺陷,应视为合格品。
6.2型式检验
6.2.1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产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连续生产中的产
品每半年进行一次;
d.产品间隔半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用作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其数量不应少于3-5只。若产品中出现不合格项目,可加倍抽取,对该不合格项目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生产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生产厂名、商标、检验合格证(或合格章)。
7.1.1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合格章)应包括:
a.质量等级标志;
b.产品生产日期;
c.检验员代号。
7.1.2外包装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出厂日期、产品货号、颜色、数量。
7.2包装产品内包装采用纸包装或塑料包装,还可附有产品使用说明。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或其它代用材料。特殊要求由生产厂与需方协商而定。
7.3运输产品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不能重压。运输使用庶盖工具,防止雨淋日晒。
7.4贮存产品应在室内贮存,空气流通、干燥,距地面和墙壁200mm以上,不能靠近热源、化学腐蚀品,防止霉变。
**市**包袋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