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守则:喷漆车间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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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守则:喷漆车间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车间内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放置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喷漆时,必须配戴防毒口罩;

3、车辆进出烤漆房前,应检查刹车系统是否正常,避免无刹车,造成伤人或撞坏设备;

4、抛光时,严禁将电线缠在身上;

5、车辆在烤房中喷烤时,应关闭发动机及所有车载用电设施;

6、用电设备(如烤灯、调色机)在操作前,应注意检查线路绝缘是否可靠,电源电压是否正确,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烤房,严禁烤房内吸烟;

篇2:安全生产守则:钣金车间

1、车辆放置要有足够的通道,工具、配件、损坏件要按规定的地方放置、摆放整齐;

2、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电气焊应戴好防护用具,车间严禁吸烟;

3、使用校正台拉展时,人员要注意防范,以免脱落伤人;

4、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焊接作业;

5、电气设备注意线路绝缘,手锤注意牢固情况;

6、点燃焊枪不准对着人,不用焊枪时,应及时熄灭,严禁在点燃状态放下或作照明使用;

7、使用角磨设备时,注意切削物品不可对着人飞溅,避免伤人;

8、现场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篇3:公用砂轮机安全守则

1.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玻璃防护板以及吸尘器,必须完备。透明防护板应与电源开关装成连锁装置。

2.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加油正常运转。

3.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4.砂轮机在启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

5.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时,不准开动。

6.换新砂轮,必须认真选择。

7.砂轮机启动后,要空转2至3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8.托刀架与砂轮工作前的距离,不能大于3mm。

9.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工件。磨削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

10.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工件和材料。

11.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架之间,将砂轮挤碎。

12.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沾水后失去平衡。

13.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厚薄度与大小,可根据经验保证安全为原则。

14.砂轱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篇4:手电钻安全守则规范

1.使用时,首先领取电钻及绝缘手套,然后找电工接线严禁乱拉乱接。

2.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者接中性线保护。

3.使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5.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电钻垂直于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篇5:建筑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守则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车辆应严格按国家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操作。2凡是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经国家劳动、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方可上岗。3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四交”、“八查”制度:四交:(1)交施工作业环境;(2)交各种机构和安全装置运转情况;(3)交安全注意事项;(4)交随机工属具是否齐全和完好。八查:(1)查燃油,压力油及润滑油是否加足;(2)查冷却水是否加足;(3)查灯光、喇叭、仪表、线路、电瓶是否正常;(4)查机架、门窗、玻璃有无损坏;(5)查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完好;(6)查各部件连接有无异常;(7)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车轴螺栓、弹簧钢板是否完好;(8)查钢丝绳接头、滑轮及起升链条是否完好,钢丝绳及链条是否在滑轮槽内。4.交、接班完毕后,交接人员均要在“运行日记”上签字,事后出现问题应由接班人员负责。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入施工交叉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7.履带式及轮胎式起重机行走时,前面应有人员指挥带路,避免挂碰高空电源线等。8.司机在施工中应做到:(1)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听到紧急信号,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应急措施;(2)细心观察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机械有异响、怪味、应立即停车检查;(3)遇到机械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或雨、雾、大风等影响安全操作时,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4)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或链条从滑轮中脱出,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三圈;(5)在作业时发现水箱缺水,不得马上开启水箱盖,应让水温降低后,方可加入冷却水。9.机械、车辆施工中“十不准”(1)不准超负荷作业;(2)驾驶室外不准带人,室内不准超员;(3)不准酒后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4)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不准擅自把机械交给无证或执照不符者开,驾驶证、操作证随身携带;(6)不准高速强行行驶,遵守施工现场限速规定;(7)不准用冷水冲洗热发电机和电气部分;(8)不准将吊重物悬空和不熄火离开机械;(9)不准用机械推、拉其它重物及重型机械,必要时按特殊作业处理,有措施方能进行;(10)不准在发动机运转时加注燃油。10各种机械、车辆在行驶中必须做到“十慢”。即:起步慢;对海行驶慢;转弯慢;车多、人挤慢;道路不平慢;上、下坡慢;交叉路口慢;临到作业地点慢;出入库门慢;装吊重大物件、危险品、贵重物品慢。11作业完毕后,机械、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安全场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挡位置,切断电源,拉好手刹,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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