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施工安全守则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外来人员施工安全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一.外来人员进酒店施工作业,进场前,施工单位需将进场人员名单列册向酒店保安部申报,领取临时出入证,凭证上岗。

二.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如非工作需要,请勿随意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三.施工作业人员严禁吸烟,不准在施工场地留下火种(如需吸烟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处进行)。

四.因施工需要接驳电源、电线、电开关及照明灯具的,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残旧电线及用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接驳电源。

五.施工使用的香蕉水、酒精、油漆、颜料等易燃液体应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禁止乱摆乱放。

六.施工用电焊、风焊(割)作业时,必须注意防火安全。作业前应知会酒店保安部及工程部,现场内要配备灭火器材,要做好一切防范措施后方能施工。作业后要清理现场,杜绝安全隐患才能离开现场。

七.因施工需要扫(喷)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碘钨灯及大功率灯具作加温照明使用。

八.施工单位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刨屑、纸张、碎布等易燃物品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九.进场施工人员要爱护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非火警不能随意搬弄。

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施工单位的主管负责人,要严格按安全生产规定教育管理好所属施工人员,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要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因疏于管理造成严重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例工具以至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等处罚,如造成火灾以及其他重大事故者,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规定,希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篇2:酒店外来人员施工安全守则

一.外来人员进酒店施工作业,进场前,施工单位需将进场人员名单列册向酒店保安部申报,领取临时出入证,凭证上岗。

二.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如非工作需要,请勿随意进入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三.施工作业人员严禁吸烟,不准在施工场地留下火种(如需吸烟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处进行)。

四.因施工需要接驳电源、电线、电开关及照明灯具的,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残旧电线及用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接驳电源。

五.施工使用的香蕉水、酒精、油漆、颜料等易燃液体应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禁止乱摆乱放。

六.施工用电焊、风焊(割)作业时,必须注意防火安全。作业前应知会酒店保安部及工程部,现场内要配备灭火器材,要做好一切防范措施后方能施工。作业后要清理现场,杜绝安全隐患才能离开现场。

七.因施工需要扫(喷)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碘钨灯及大功率灯具作加温照明使用。

八.施工单位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刨屑、纸张、碎布等易燃物品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九.进场施工人员要爱护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非火警不能随意搬弄。

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施工单位的主管负责人,要严格按安全生产规定教育管理好所属施工人员,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要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凡因疏于管理造成严重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例工具以至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等处罚,如造成火灾以及其他重大事故者,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规定,希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篇3:分包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配置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凭“三级教育”资料,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资料。

6.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篇4: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库施工安全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库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库区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外来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库区施工管理全过程。

3、术语

3.1库区:石化事业部油库区和码头生产作业区统称库区。

3.2外来人员:特指石化事业部以外的人员及车辆。

4、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管理

4.1.1需进库区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首先提出入库申请,填写《石化部临时进入库区通行证申请表》经石化事业部安保部审核后,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达90分以上,并经安保部办理入库证后方可进库。

4.1.2凡外来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石化事业部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4.1.3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报石化事业部安保部备案。

4.1.4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装置,凡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监督员有权停止施工,直到整改符合要求为止。

4.1.5在库区内施工人员,禁止从事与施工无关的其他作业,严禁到其它无关岗位,严禁私自动用库区的各种设备、设施及消防设施。

4.1.6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石化事业部安全、消防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4.1.7凡从事可能造成污染作业及清理有污染的杂物,严禁随意乱堆乱放,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8在库区内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石化事业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1.9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和《石化事业部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理。

4.2治安管理

4.2.1进库区施工的单位,必须有单位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报安保部备案。

4.2.2进出库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严格遵守《石化事业部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4.2.3在库区内施工工期三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须填写《临时驻库,施工人员花名册》,送派出所备案。

4.2.4施工单位须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5库区内严禁打架,不准以各种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和其他不法行为。

4.2.6各施工单位主动同公安部门配合,服从公安部门管理。

4.2.7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4.3防火防爆管理

4.3.1在库区内的动火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石化事业部施工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4.3.2凡进入有作业的罐区、泵房、车台施工作业,必须按石化事业部规定,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

4.3.3因工作需要,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办理入库许可证,并戴好防火罩。在库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3.4车辆不能在库区内长时间停留,或堵塞消防通道。

4.3.5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5、相关文件

5.1《石化事业部施工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5.2《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5.3《石化事业部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5.4《石化事业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6.1《石化部临时入库证》

6.2《油库码头出入证》

6.3《石化部临时进入库区通行证申请表》

6.4《临时驻库,施工人员花名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