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砂轮机安全守则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公用砂轮机安全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玻璃防护板以及吸尘器,必须完备。透明防护板应与电源开关装成连锁装置。

2.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加油正常运转。

3.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4.砂轮机在启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

5.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要求时,不准开动。

6.换新砂轮,必须认真选择。

7.砂轮机启动后,要空转2至3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

8.托刀架与砂轮工作前的距离,不能大于3mm。

9.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工件。磨削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

10.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工件和材料。

11.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架之间,将砂轮挤碎。

12.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沾水后失去平衡。

13.砂轮磨薄、磨小后,应及时更换。厚薄度与大小,可根据经验保证安全为原则。

14.砂轱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篇2:手电钻安全守则规范

1.使用时,首先领取电钻及绝缘手套,然后找电工接线严禁乱拉乱接。

2.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者接中性线保护。

3.使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5.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电钻垂直于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篇3:建筑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守则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车辆应严格按国家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操作。2凡是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经国家劳动、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有效证件,方可上岗。3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四交”、“八查”制度:四交:(1)交施工作业环境;(2)交各种机构和安全装置运转情况;(3)交安全注意事项;(4)交随机工属具是否齐全和完好。八查:(1)查燃油,压力油及润滑油是否加足;(2)查冷却水是否加足;(3)查灯光、喇叭、仪表、线路、电瓶是否正常;(4)查机架、门窗、玻璃有无损坏;(5)查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完好;(6)查各部件连接有无异常;(7)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车轴螺栓、弹簧钢板是否完好;(8)查钢丝绳接头、滑轮及起升链条是否完好,钢丝绳及链条是否在滑轮槽内。4.交、接班完毕后,交接人员均要在“运行日记”上签字,事后出现问题应由接班人员负责。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机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入施工交叉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7.履带式及轮胎式起重机行走时,前面应有人员指挥带路,避免挂碰高空电源线等。8.司机在施工中应做到:(1)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听到紧急信号,应迅速判明情况,采取应急措施;(2)细心观察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机械有异响、怪味、应立即停车检查;(3)遇到机械性能不能满足要求或雨、雾、大风等影响安全操作时,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4)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或链条从滑轮中脱出,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三圈;(5)在作业时发现水箱缺水,不得马上开启水箱盖,应让水温降低后,方可加入冷却水。9.机械、车辆施工中“十不准”(1)不准超负荷作业;(2)驾驶室外不准带人,室内不准超员;(3)不准酒后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4)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不准擅自把机械交给无证或执照不符者开,驾驶证、操作证随身携带;(6)不准高速强行行驶,遵守施工现场限速规定;(7)不准用冷水冲洗热发电机和电气部分;(8)不准将吊重物悬空和不熄火离开机械;(9)不准用机械推、拉其它重物及重型机械,必要时按特殊作业处理,有措施方能进行;(10)不准在发动机运转时加注燃油。10各种机械、车辆在行驶中必须做到“十慢”。即:起步慢;对海行驶慢;转弯慢;车多、人挤慢;道路不平慢;上、下坡慢;交叉路口慢;临到作业地点慢;出入库门慢;装吊重大物件、危险品、贵重物品慢。11作业完毕后,机械、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安全场所,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挡位置,切断电源,拉好手刹,关好门窗。

篇4:某员工设备维修守则

1.除非受过培训并获得主管授权,否则不能进行机电设备维修;

2.替换保护设施或安全装置时,应注意型号须相同;

3.维修操作须遵守有关的检修管理规定;

4.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进入设备下方或容器内,以及在操作不可见的情形下进行维修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6.进入容器、下水道、狭窄夹层和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维修工作时,应通知安全主任,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7.使用刀具时,注意刀锋远离自己的身体;

8.禁止抛掷工具。

篇5: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