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内部交接工作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监理内部交接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目的:为完善办公规定,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内容,确定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保证监理项目部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监理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

3.交接种类:档案资料、资产、现场工作

4.交接规定

4.1档案资料交接

4.1.1本条所指资料包括项目部文件、外来文件、工作通知、各类请示、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策划方案、各类报表、影像等监理项目部过程资料及业主、施工项目部、厂家资料。档案、资料交接应按照项目部《档案管理规定》要求,保证监理项目部资料整理及时、完整

4.1.2交接地点为监理项目部部办公室,被交接的档案资料应是已经办理完毕,应及时保存。

4.1.3及时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应分别载明序号、日期、案卷名称、应交数量、实交数量、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登记栏,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应在清单上签字,签字后视为接收。《文件交接目录》应装订成册,由监理项目部资料员保管,以备后查。

4.2资产交接

4.2.1所指资产包括个人正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订书机、计算器、印证、计量测量器具、药箱等。

4.2.2资产交接应以移交人员管辖范围及实际使用的物品为基础,对照综合监理项目部登记台账进行。

?4.2.3移交人员必须保证移交的资产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接收人员负有检查验收的责任。

4.3现场工作交接

本条所指工作包括正在进行的工作、刚受领的工作、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前期已完成的重要工作。

4.4监理项目部员工因岗位工作变动(离任、离岗、辞职、辞退),不在原岗位继续工作,在离开岗位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

?4.5移交人员在移交工作时应对各项工作分类分项作出书面说明,将所需交接的物品列出清单,监收人审核后移交。

?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移交人员应详细说明整个工作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4.?6监交

4.6.1工作交接应设监交人员,监交人员由总监代表担任,特殊情况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担任。

4.6.2工作交接时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到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经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总监代表离岗前交接的,必须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7责任

交接双方对整个交接工作负主要责任。移交人员交接后以清单内容为根据对所经办的业务负责,接收人员以清单内容为依据负后续责任,监交人员对整个交接工作负领导责任。

5.罚则

5.1工作交接不清,致使档案或文件资料丢失,项目部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交接双方按各自过失程度赔偿项目部损失,同时对交接双方各处罚款50—200元;监交人员负领导责任,处罚款100元。工作交接不清,致使项目部周、月报等项目部及上级部门需闭环的文件不能及时闭环的,对事件责任人给以50元罚款。

5.2因项目部资产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交接前损坏、丢失的由移交人员负责赔偿,交接后损坏、丢失的由接收人员负责赔偿。若属故意损坏(丢失)的,除赔偿外,按照原物价值的三倍处罚。

5.3因工作交接不清,致使后续工作无法开展,项目部利益及信誉受到损失的,交接双方应赔偿项目部损失,同时对交接双方各处罚款30-300元。监交人员负领导责任,处罚款50元。

篇2:项目监理部工作例会规定

1.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以研究项目部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支付、工作安排等诸多问题。监理工程师将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各方确认和落实。

2.工作例会的时间

工作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分周例会和月例会。

3.参加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及监理部全体成员。

4.会议主要议题

4.1对上周(月)会议纪要的落实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工程进展情况。

4.3对下周(月)工作计划安排。

4.4总结本月的监理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监理负责人书面汇报本月的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4.5总结本月项目监理部的日常生活管理情况,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安全情况等。

4.6专题讨论。

5.会议纪要与签发

5.1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师(副总监)审核批准。纪要分发各现场监理组,监理部存档(电子软件)。

5.2会议纪要应主要写明:

5.2.1会议地点及时间、主持人姓名。

5.2.2出席者姓名。

5.2.3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言的主要内容。

5.2.4会议确定的各事项,明确具体处理意见。

6.项目监理部总部早班会规定

6.1监理部早班会由有监理部各成员轮流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总结前一天工作,讨论工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安排本日工作。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由主持人记录下来,但不形成会议纪要。

6.2早班会的时间

监理部早班会定于每天的8:00-8:30。

6.3参加人员

项目监理部(总部)全体成员。

6.4会议主要议题

6.4.1对前一天各监理人员的工作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专人负责通报前一天收到的文件、通知等。

6.4.2对本日工作进行安排,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6.4.3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进行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4.4由主持人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资料。

6.4.5安排监理部日常、后勤、生活等工作。

6.5会议记录

会议由主持人记录,不形成纪要,用来记录解决的问题和明确工作。

12工程信息管理规定

1.监理部负责本工程的信息监控。对工程设计、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上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于每周或月底向项目法人提供相应的工程信息。

2.监理部信息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

2.1各施工、设计、承包商的机构设置;

2.2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3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2.4施工进度(含:工程进度网络图、工程进度横道图、月度计划、形象进度、完成实物工程量、影响进度的因素等)

2.5施工质量(含工程中间检查报告、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竣工移交资料等)

2.6合同记录、合同执行情况等。

3.为及时传递工程信息,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对工程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4.建立信息档案。其中包括:信息名称、来源、时间、信息提供者、接受者、接受形式、信息类型和处理结论。

5.有关工程的文件、各种会议纪要、重大事项记录需收集整理,由资料管理人员立档,并输入信息存储系统。

6.监理人员除重大事故应立即向总监理师或副总监理师汇报外,还应汇报工程相关方面的信息,提交有关的报表。

7.监理部信息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不经总监理师和副总监理师批准不得将有关信息泄露于他人。

8.为确保工程信息管理正常运行,信息管理员应定期对所用硬盘和软盘等存储介质查毒,作好查毒记录,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应马上停止使用计算机,并向总监理师和副总监理师报告。

9.信息管理员必须认真作好信息管理日志存档工作,各级监理人员每天如实填写监理日志,以便总监理师和副总监理师查阅。

10.信息管理员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项目部和项目法人对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

篇3:监理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监理项目部监理技术资料的及时性、符合性和完整性,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储备管理,努力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根据监理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家电网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吉林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建设监理规划》、《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写。编写的内容要结合所监理工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编写,不能简单复制和抄写。编写完成后报公司审查,并根据公司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2.《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由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编写完成后报监理项目部总监审批。

3.《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监理旁站方案》、《监理项目部专项现场应急处理预案》等专业性文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篇4: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办法

1、培训计划

1.1监理项目部制订培训计划。

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主要以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特点、技术特点培训、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与规定、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规程、规范和标准培训等为主。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交项目部所属部室备案。

1.2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的计划要按原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1.3本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学习,学习建设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公司有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所有监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此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工程的特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程的特点进行,以提高监理人员的创优意识和监理业务水平。施工期间监理、施工项目部应随着工程进展及人员调换不定期进行工作培训、学习。

2、培训实施

监理项目部按职责划分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学习、自学、举办培训班、送出培训等形式。适合考试考核的,要组织考试考核,并保留《监理人员岗前培训统计表》。

2.1集中学习

监理项目部培训以集中学习为主要方式。集中学习的监理项目部填写《培训记录》,记录培训时间、主要培训内容、参培人员名单和参培人员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做好培训记录。

2.2自学

采用自学培训形式的监理项目部做好培训纪录。内容包括学习要求、主要培训内容、自学笔记检查纪录。

2.3现场实际培训

参加现场实际培训前,由监理项目部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模拟培训,达到监理技能的应知应会效果。

篇5: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为保证工程平稳有序进行,在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管理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充分准备,避免条件不具备而仓促开工,特制订工程开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1监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开工审查纲要,交承包商。

1.2承包商应按监理要求提交开工申请,应有详尽的附件支持。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3监理项目部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仔细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逐条核实。

1.4经检查,各项条件已经具备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申请报告上签字认可。如不合格,退回承包商并限期整改合格后,再报。

1.5根据建设管理单位的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

1.6承包商申报的资料及允许开工函等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2.为加强本工程工程管理,保证高标准施工,保障工程能够安全、优越、连续顺利地施工,确保工期按计划进行,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杜绝不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2.1当监理或业主认为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符合停工条件时,监理项目部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施工单位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应按其中规定的工程部位和时间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并应根据停工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暂停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负有保卫、安全和维护的责任。

2.3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单位可保送复工申请表和整改报告等有关资料,保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报施工单位备案。

2.4监理单位接到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并报送建设单位。

2.5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复工后,施工单位方可复工。如果认为某方面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不同意复工,施工单位将继续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填报“复工申请表”。

2.6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暂停令。

2.7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2.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