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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对其进行分解,编制更为具体、详细的网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和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3.监理接到承包商的开工申请报告及报审资料后,依据开工条件及有关质保体系的要求,逐项进行审查核实。满足开工条件后,报建设管理单位代表核准,办理开工手续并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4.监理依据设计出版计划,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进行施工图的领取,发放、保管。

5.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或审查进度调整计划,并监督实施。

7.通过“监理月报”、协调会议、现场检查、统计报表等形式了解工程信息,分析工程进度的现状和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对网络计划进行合理的调整。以“进度服从质量”为原则,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篇2: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项目部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项目部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2?引用文件和术语

Q/04-206.305-2006?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3?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

3.1.1?组织编写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管理规定,指定信息管理员。

3.1.2?明确监理信息流程。

3.1.3?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积极配合信息管理员做好本专业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3.3?信息管理员

根据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实施文件资料的具体操作管理。

4?控制程序

4.1?明确监理信息流程

根据工程特点,结合监理现场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监理信息流程,并通知工程项目建设参建单位。

4.2?建立监理信息编码规定

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的编号规则应参照《文件控制程序》中相关规定,结合监理现场实际予以制订。

4.3?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的登录和分类存放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都应统一进行整理分类后传递给信息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收发和管理。

4.3.1?监理信息管理员在获得各种文件资料之后,首先要对这些资料进行登记,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的完整记录。工程监理项目部对往来文件要建立记录台帐,台帐应有“往来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接收人姓名、接收日期、是否需要对方反馈及反馈时间”等内容。

4.3.2?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服务过程文件、实施过程所要求的文件和来自于工程监理项目部外部的文件是工程监理项目部服务过程中的工作依据和工作成果。主要包括:

a)?监理合同;

b)?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c)?监理指令;

d)?监理工作日志;

e)?监理周(月)报;

f)?会议纪要;

g)?审核签认文件;

h)?工程质量认证文件;

i)?危险源、环境因素调查资料;

j)?工程款支付证明;

k)?工程验收记录;

l)?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

m)?各种监理内部台账;

n)?工程施工文件资料;

o)?工程收函;

p)?勘察、设计文件;

q)?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

r)?顾客提供的(包括设计图纸)资料等;

s)?涉及本工程项目的上级文件、批复文件、审查意见、组织间来往文件等。

4.3.3?工程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放,并建立目录。同时建立定期盘点机制,定期检查文件的关闭情况,对未关闭文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4?建立工程监理项目部文件资料借阅台帐记录,工程监理项目部以外人员借阅资料应首先获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

4.5?工程监理项目部发出文件应主题明确、用词准确、严谨;编、审、批签字齐全,标识明确。对于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组织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和工程协调及安全工作等会议,由工程监理项目部组织整理会议纪要,纪要内容要做到真实、规范、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后按程序分发。工程监理项目部对外发出的文件一般应采用计算机打印。有条件的监理项目部应连接因特网,建立计算机信息网,以实现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化、快捷化。

4.6对于顾客提供的设计图纸等资料,由工程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按专业分类管理登记,由专业监理人员验证其有效性后,填写“顾客财产登记表”。

4.7对监理现场使用的规程、规范等资料要认真审查,确保其处于有效期内;严禁使用无效版本和未加盖“有效”章的规程、规范。

篇3: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细则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关于印发》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10]322号要求。

篇4:安全监理工作责任考核奖惩规定

1.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和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2.引用文件

吉林省吉能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控制程序

3.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室、工程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1.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1.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1.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学研究成果、成绩显著的;

3.1.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1.6各级行政正职充分发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实现项目部全年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成绩显著的;

3.1.7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驾驶员全年实现安全无事故者。

3.2对部室的奖励可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对个人的奖励可发放一次性奖金或奖品、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

3.3奖励应拉开档距,重奖在生产一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为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严禁平均分配。

3.4奖金来源与使用

3.4.1项目部从工资总额中预留1%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3.4.2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财务管理中心设立并建帐,由安全质量部统一掌管使用。

3.5处罚

3.5.1因现场监理人员对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安全计划审查不严和对现场的安全措施检查不到位,由此造成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安全事故,监理项目部应负有连带责任,对责任者的处罚,视造成事故的大小,由生产部主任上报项目部经营开发部与安全质量部,由两部室提出初步处理研究后,上报分管副总经理。

3.5.2人身事故

(1)记录事故(事故的分类按照国家电网项目部《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133中的分类,下同)

(2)八级事件的责任者,处500~600元的罚款;对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处800~1000元的罚款。

(3)七级事件

对七级事件的责任者,处15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四级事件

对造成四级事件的责任者,处罚款3000~4000元,其行政处分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第159条第3款执行。

(5)三级事件

对发生三级事件的责任者的处分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第156条中的规定执行。

3.5.3火灾事故

(1)、一般火灾事故

除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外,处500~600元的罚款。

(2)重大火灾事故

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者的处分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第155条中的规定执行。

3.5.4交通事故

(1)轻微交通事故

对事故的责任者处200~300元的罚款。

(2)一般事故

对事故的责任者处500~1000元的罚款。

(3)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第159条第5款中的规定执行。

3.6对上报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由项目部综合部行文下发。

篇5: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规定

1.总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使工程监理项目部及其成员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积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预防预控,实现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理交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泉-湖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3.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交底的组织领导工作,并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状况、工序安全技术要求,组织分阶段进行安全预控措施交底。

3.2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安全交底工作,并针对工序工作区域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个人防护要求等,按阶段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3监理项目部所有成员都必须积极参加监理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接受交底,做好交底记录,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贯彻落实。

4.安全技术交底时间及主要内容

4.1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合同,并对合同中承诺的安全技术、文明施工要求进行交底,同时明确监理应尽的义务、权力及职责。

4.2在正式开展监理工作前,必须向监理人员明确本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监理安全工作计划、监理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监理措施和工作方法,并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要求。

4.3在工程施工准备开工前,监理应明确各工序的安全技术要求;明确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以及文明施工要求、个人防护要求等。

4.4在重要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向相关监理人员明确本工程重要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并及时安排相关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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