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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培训计划

1.1监理项目部制订培训计划。

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主要以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特点、技术特点培训、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与规定、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规程、规范和标准培训等为主。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交项目部所属部室备案。

1.2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的计划要按原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1.3本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学习,学习建设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公司有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所有监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此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工程的特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程的特点进行,以提高监理人员的创优意识和监理业务水平。施工期间监理、施工项目部应随着工程进展及人员调换不定期进行工作培训、学习。

2、培训实施

监理项目部按职责划分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学习、自学、举办培训班、送出培训等形式。适合考试考核的,要组织考试考核,并保留《监理人员岗前培训统计表》。

2.1集中学习

监理项目部培训以集中学习为主要方式。集中学习的监理项目部填写《培训记录》,记录培训时间、主要培训内容、参培人员名单和参培人员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做好培训记录。

2.2自学

采用自学培训形式的监理项目部做好培训纪录。内容包括学习要求、主要培训内容、自学笔记检查纪录。

2.3现场实际培训

参加现场实际培训前,由监理项目部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模拟培训,达到监理技能的应知应会效果。

篇2:安全监理工作培训规定

1.总则:

1.1为增强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工地实施旁站、巡视等监理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现场(工地)危险源的辩识和预控预防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特制定本《监理安全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及所属各级参加施工监理的所有人员。

2.职责与分工

2.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在进驻工地前的岗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日常安全学习活动,并对安全培训时间的保证负责。

2.2安全监理工程师除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作好组织工作外,负责安全培训学习的相关资料的准备,负责组织辅导安全培训学习的内容,并负责组织对接受安全培训学习人员的安全考试和判卷工作,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组织重新学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2.3所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理人员都应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接受安全学习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思想意识,积极参加考试,认真答卷。

3.安全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

3.1对新进入职工岗前的安全培训内容。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1.4本工地施工特点及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1.5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3.1.6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

3.2日常安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3.2.1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进度要求,组织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要求。

3.2.2根据工序、工作区域的工程特点查找危险源及预防预控措施。

3.2.3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

3.2.4其他相关的安全学习内容,如: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

4.安全培训相关要求。

4.1监理项目部应保留监理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试记录。

4.2监理人员都应自觉安排安全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并注重实效。学习时应自觉做好记录,学习的内容应针对现场实际需要,从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出发点,有针对性的选学规定和规程及相关内容。

篇3: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按规定,对入场的新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监理部、专业组、三级教育,严把新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人员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有人事部门组织,总工室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监理部级教育: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监理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针对施工项目的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员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3.专业组级教育: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监理特点、岗位责任,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五条

公司对各级员工每年进行三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六条

各单位在雨季、夏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夏季防中暑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七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度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第八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第九条

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故事、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篇4:安全生产监理教育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篇5: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及适应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能部门在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责任,保障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公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培训工作按行政人事部相关制度执行。

2、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检查工作,审批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

2.3、质安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部门级和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4、输、配网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本部门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5、项目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6、行政人事部:配合公司进行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3、教育培训形式

3.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或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类。

3.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三级教育培训。

3.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随到随教的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并进行安规考试。

4、培训要求

4.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监理岗位。

4.2、特种作业监理人员,指架空线路登塔(杆)进行检查验收的登高作业监理人员,必须持高空作业证上岗。

4.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原则上要求根据公司或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和更新,也可指定教材,但均须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使用。

4.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4.5、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知识为主。

4.6、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事故案例剖析等知识为主。

4.7、项目级培训以危险源辨识、现场安全知识、工程特点、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和应急预防措施等知识为主。

5、工作流程

5.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后,由行政人事部发给其《新进监理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

5.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首先由质安部经理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质安部留存。

5.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部门,由部门经理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4、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项目监理部复印留存并将原登记表交质安部备案。

5.5、项目监理部持有签字完整的《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5.6、新进监理人员和其他新进员工的定期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质安部负责进行体系管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授课。

5.7、监理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会议、宣传、演练和阅读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监理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有会议或学习记录。可用《活动记录表》记录。

5.8、全体监理人员的年度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由质安部负责组织进行,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停职学习。

5.9、特种作业监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由质安部按《监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10、各部门及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试卷、登记表、签到表、会议或学习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存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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