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程序,强化安全管理,促进股份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股份公司

(一)股份公司除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监管外,还依照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定的安全托管协议,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原煤公司及非煤公司的安全监管。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响应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制定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制订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和认定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原煤公司的考核结果,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督促、跟踪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支持、协助和指导各单位隐患的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六)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制订全公司矿井中长期达标规划及年度达标计划,督促和指导达标工作的开展,组织半年度达标工作抽查认定和年度达标工作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组织召开年度达标表彰会议,积极配合和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达标活动。

(七)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局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盯防。

(八)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工程、矿井新建和改扩项目的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和认定。

(九)组织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制订、审查、批复。

(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参与煤矿生产事故的抢救,组织对企业内部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十五)对公司内部抢险救援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协调与政府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其相关安全的各项活动,联系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协助所属原煤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股份公司安全派出机构,履行本矿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负责本矿区内原煤及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依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矿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督促所辖公司、煤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组织制定矿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矿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与考核体系,负责督促和检查,跟踪和盯守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技术会诊,帮助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对重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盯防。?

(七)负责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考核,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八)负责向原煤公司派驻安监机构和人员,并进行管理。负责本矿区矿山救援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矿区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救援演练和比武活动。负责安全检定、安全培训等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初审。

(十)制订本矿区中、长期达标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所属原煤公司开展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对矿井季度达标工作考核,半年度达标检查验收和年度达标检查预验收,并报股份公司认定。

(十一)负责对专项工程、新建、改扩项目的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协调抓好矿区内小煤窑的监测和防范,及时报告情况,按要求报送资料。协调矿井证照办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十四)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五)对矿区内抢险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对矿区内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负责组织矿区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督促事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

(十八)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督促各原煤单位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督促和帮助原煤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

第四条原煤公司

(一)各原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三)原煤公司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定本单位隐患整改的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年、季、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上报,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建立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四)按规定组织编制各种安全计划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实施:

1.组织编制年度安全专项投入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组织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订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治水等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3.组织矿井新建、改扩、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按规定报批;

4.组织制订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机电设备等检测、检验和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5.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6.制订本企业中、长期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工作。建立矿井达标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帐,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7.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做到足额提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负责劳动用工管理:负责企业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制订企业员工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企业员工个人职业上行通道,提高员工素质,稳定员工队伍;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规定,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

9.负责基层班组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订本企业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品质。

10.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各种证照,做到依法办矿。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11.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12.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3.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股份公司报告。

14.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的,必须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援协议。

15.组织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向上级及时报告事故。组织对事故的初步勘验和调查;对发生的一般事故,组织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呈报事故报告;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应积极协助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6.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临时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资料。

17.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五条煤矿(矿井)

(一)煤矿是安全生产最基层,是安全生产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二)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报批。

(三)建立健全以煤矿矿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煤矿、队、班组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各作业点、线、面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负责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安全联责制、现场盯守制;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察和管理队伍,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和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安全自律、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积极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督查行动,切实履行隐患整改职责,严惩“三违”,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当即整改,做到隐患不交班;对需要一定整改周期的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挂牌管理,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

(六)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园满完成矿井各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落实矿井灾害防治措施,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系统:

1.完成矿井年度安全专项投入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2.按计划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不断完善系统与设施,预防瓦斯、火灾、水患、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3.按规定完成电气、防雷、人车(罐笼)、防水设施、供排设施、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等各项预防性试验和检测、检验工作。做好抢险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现场备用等工作;

4.做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完好有效。

5.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活动,建立达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矿井达标目标实现。

6.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7.负责从业人员日常的基础性培训工作,组织或协助原煤公司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

8.强化班组建设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切合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实际,组织开展队级、班组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日”和“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9.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0.建立健全矿井辅助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负责组织进行第一时间内的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12.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做好迎接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的工作,作好准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督查意见,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三章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第六条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及安全考核办法的编制与下达

(一)股份公司编制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依据股份公司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煤矿编制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各级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均以正式文件下达。

(二)股份公司制定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原煤公司的安全考核办法。管理局和下属各单位依据股份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制定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考核办法,并报上级审批和备案。

(三)安全控制指标确定。省安委确定股份公司年度安全控制指标,股份公司根据省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矿区管理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对原煤公司实行年度零死亡目标管理。

第七条安全检查(督查):

(一)股份公司各级按照规定、工作计划要求和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股份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重大安全活动等可由股份公司直接组织,或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股份公司总部派人参加。

(三)安全检查一般程序

1.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制订检查方案(安排检查内容、步骤、方法,编制检查提纲等),准备检查表格和必要工具,下发检查通知等。

2.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查资料、查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等方式。

3.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责令当即整改或停止作业。

4.制作检查文书,下达“隐患整改表”、“主要隐患督查意见书”和“处罚单”。

5.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7.下发检查通报。

8.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复查。

(四)迎接和配合上级或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督查)的一般程序

1.根据检查通知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写出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交领导审阅后打印。

2.为配合好检查,应掌握上级检查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对口接待和工作联系。

3.拟定迎检方案。方案中确定被检单位(路线、地点)、配合检查的人员、接待方案等,提出工作要求,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做好接待工作。明确责任部室和人员分工,做好会议准备、食、宿、行及迎、送等工作。

5.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提出的隐患整改文书(表)应及时转达至被检单位。

6.落实或督促下级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并在检查后10天内向上级检查单位反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隐患管理及整改

(一)各级各单位建立“安全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台帐应统一建立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信息系统”中),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安全检查、督查及平时安全监管所查出的隐患均必须及时纳入台帐管理)。

(二)隐患整改。

1.各煤矿安监部门要把每次查出的隐患收集,并在2小时内向煤矿矿长报告(也可是由督查单位直接向煤矿领导通报)。煤矿矿长要立即组织研究,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2.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整改周期或需由原煤公司负责整改的隐患,煤矿必须按规定采取临时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并在4小时内向所属原煤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4小时内组织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期限、所需资金、整改负责人、应急措施(简称“五落实”)。

3.原煤公司、煤矿要分别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隐患治理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4.对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和督查。对于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和业务部门要负责隐患整改的监督监控,并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

5.重大隐患的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上级单位要指明一名领导负责督办。

6.隐患整改后的验收。凡因安全隐患而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后,由煤矿向原煤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原煤公司负责组织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后,由原煤公司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组织验收。

7.复命及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原煤公司填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复命)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隐患督查单位、股份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将隐患从隐患台帐上销号。同时,单位安监部门将隐患从台帐上销号。

8.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程序为:提醒(整改到期前下达提醒意见书)-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对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隐患整改不到位人员进行罚款和通报)-行政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事例或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八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一)股份公司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和方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依据股份公司的计划和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办法。

(二)逐级督促,加强质量标准化动态考核,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达标检查和评级,矿每旬、原煤公司每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季、股份公司每半年度(年)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并严格考核兑现。

(三)股份公司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检查、评级的基础上,组织半年度质量标准化抽查和认定,组织矿井年度达标等级的检查和验收,并通报矿井达标情况。

(四)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召开半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五)原煤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拟写并逐级上报半年和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结。股份公司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应呈报政府相关部门。

(六)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抓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安全考核

(一)按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股份公司各级按月度和年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二)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每月上旬对三局进行安全目标过程考核,同时对原煤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可作为考核三局和原煤公司的依据。安监部注重平时资料的收集,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效果,建立考核台账。

(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月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

(四)股份公司安监部每月20日前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考核各原煤公司的评分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汇总。

(五)按审查结果造册,依次经本部负责人、劳资社保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交财务兑现奖罚。

第十条下井带班

(一)煤矿按照下井带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月度带班计划,编制每日三班带班人员安排表,并在矿井调度室公布。

(二)带班人员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1.去矿井调度站了解当前作业头、面的分布情况;

2.参加班前调度会议,了解当前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与上班带班人员交接班,了解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下井带班登记。(三)明确下井路线,确定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盯守地点。

(四)做好下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备的检查仪器、工器具、记录用品应随身携带。

(五)履行井下带班职责:

1.对主要采掘作业场所、生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按规定及时组织处理;

2.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把关督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点(如:掘进开门、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或收尾、过地质构造带或老巷、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等)进行现场跟班把关;

3.发现并制止“三违”;

4.对隐患严重、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或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组织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措施,并按规定处置;

5.一旦发生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和人员紧急避险;

6.进行班中和出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履行交班手续,填写带班情况记录。重要情况必须向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通报或汇报。

(七)写出下井日记。

第十一条组织安全会诊

(一)了解矿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

(二)制订会诊方案。确定会诊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方法、工作时间、专家名单等。

(三)组织专家组进驻矿井开展工作:

1.听取矿井专题汇报,着重了解目前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及形成原因、相互关系、存在的困难等;

2.现场察看,了解现状。着重弄清严重度、范围等;

3.查阅资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情况;

4.召开由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诊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拟写会诊报告初稿,经各位专家及带队人员会签后形成正式会诊报告,提交问题单位和上级监管单位。

(五)督促落实会诊措施和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办公会的召开

(一)按规定确定办公会召开时间。安全办公会议原则上按以下周期召开:股份公司每季度一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二个月一次,原煤公司每月一次,煤矿每旬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二)确定参会人员。股份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必要时,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安全和生产部门全体成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管理局班子成员、各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技术部全体成员等。原煤公司和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本单位班子成员、派驻安全总监、各相关部室(科、队)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根据需要,各级安全办公会参会人员范围可扩大。

(三)明确会议主持人。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实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

(四)确定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指示、规定等;总结分析前段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通报上次办公会议所安排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措施,并形成会议决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五)下发会议纪要。行政办公室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所属单位,并抄报上级单位。

(六)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三条事故救援、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事故抢救

1.煤矿发生事故时,作业现场人员立即向矿井调度站汇报,并组织第一时间的抢救。

2.矿井调度站在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即向矿长等相关人员汇报,矿长(不在矿井时由其他人员代替)立即组织矿级安全救援,并立即上报原煤公司调度室、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领导。

3.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公司一级的救援和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事故矿井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依据事故抢救的难度决定是否请求矿区救援基地支援。

4.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接到汇报后,依据情况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和组织局一级的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股份公司。事故抢救难度较大或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时,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抢救。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启动矿区事故应急预案,股份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并视事故性质和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5.事故煤矿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井调度室,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煤矿矿长任副总指挥。井下设前线指挥部,由抢险总指挥任命一名分管领导或救护队长任前线指挥。

6.设置井下前线指挥部通往总指挥部的直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设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记录。前线抢救情况定时汇报到总指挥部,灾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部及时作出决策。

(二)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的班队长或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目前抢救情况、要求增援和进一步实施抢救的措施等。

2.矿井调度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矿长报告。矿长应在10分钟内向原煤公司调度室和总经理报告。

3.原煤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公司总经理在30分钟内分别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调度室和管理局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报告。较大以上事故还必须向当地县、市政府报告。

4.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局长应在30分钟内分别向股份公司调度室和股份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5.股份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分别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国资委调度值班室汇报。重大以上事故还应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追查

1.煤矿事故调查以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事故单位、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凡发生事故,原煤公司第一时间去现场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并保持事故现场原样。协助和参与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拟写事故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和政府部门呈报。

3.发生一般事故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或参与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性质较严重的由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4.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较严重的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或参与配合上级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分析会,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的处理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收到事故报告后,在7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对事故审查意见,一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二)股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开具罚款单交财务部,对事故单位和班子成员进行罚款。

(三)股份公司及时批转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对照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就重不就轻”的原则,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股份公司建立事故处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类型、性质、原煤公司(管理局)上报(股份公司、监察局)处理意见,监察局处理意见情况,各处理意见的批复(转)情况等。

(五)股份公司安监部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监督有关单位加快处理结案。

第十五条对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一)各矿区内非煤单位的安全管理由非煤单位负责。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管。

(二)非煤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报表资料、工作总结等应统一归口报送到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三)非煤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三章文件、资料的呈报与批复

第十六条资料呈报按照“逐级审查上报”原则。凡需上报股份公司的图纸、报表、调查、总结材料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汇总、审查,经领导审签后上报。

第十七条重要资料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凡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的资料,按公文处理规定程序办理,非正式文件资料可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以邮件呈报的相关资料,由主办人员拟出初稿后交部部负责人审查,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呈报。

第十八条股份公司上报至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由股份公司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政府部门规定或指定由下级单位直接呈报资料,较重要的或牵涉到企业利益和秘密的,在呈报前必须经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或股份公司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资料报出后,由承办人员对所上报的资料进行跟踪,及至确证上级单位已经收到所上报的资料,且资料符合上级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编制、修订及督导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成立两个体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总经理担任组长,保障体系工作展开所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2.2安全管理部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工作。

2.3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4公司全员均应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做到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

3风险分级管控程序

3.1步骤

风险分析与管控的工作步骤是:制定风险判定原则→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公告→实施效果验证→持续改进→规范文件管理等关键控制环节。

3.2风险判定原则

根据人的作业活动、机械设备和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物料的危险性、环境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凡是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皆判定为风险。

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应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17]18号等);

——行业设计规范、标准管理、技术标准的强制性条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表法》WJ9075-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等);

——公司自身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等);

3.3风险点确定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风险点划分,涵盖公司所有生产线及其设备设施、储存场所和作业活动,包括:铵油类炸药(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区域、原辅材料和成品库区域、生产辅助设施区域(理化室、机修间、锅炉房、变电所)、试验场以及在以上区域所从事的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a)常规活动是按公司策划的安排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的活动,例如公司按既定要求和计划实施的生产运行活动、检修作业活动、产品检测实验活动等。

b)非常规活动是在异常和紧急状态下实施的活动,非常规活动和紧急状态的事例包括:过程临时更改、设施或设备的清洁、非预定的维修、厂房或设备的启用或关闭、现场外的访问、翻新整修、极端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的毁坏等,例如:现场外的实地考察、作为客户走访供应商、勘查活动等;生产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动火作业;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供气设施的毁坏等。

风险点排查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工会等力量参加,发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点,并建立风险点统计表(附录A)。

3.4?危险源辨识

3.4.1危险源辨识方法

3.4.1.1?对设备设施、区域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危险源分析,列出设备设施清单(附录B1),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填写设备设施风险分析与评价记录(附录B2)。检查表采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WJ/T9075)。

3.4.1.2?对作业活动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作业活动清单(参见附录C1),填写作业活动工作危害分析与评价记录(参见附录C2)。

3.4.2辨识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覆盖公司所有危险点内的危险源。

3.4.3?辨识要求

3.4.3.1?危险源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五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机(含工艺技术)、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主要有: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公司控制下的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在工作场所附近,由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由本公司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变更,或生产计划的变更;作业方式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危害的风险度有很大影响,应尽量考虑使用危害因素较少的作业方式,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工艺存在的危害:通过分析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特征等情况。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危害也有很大差别;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前,应组织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管控措施;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以及因他们的活动而产生的危险源和风险;其他。

3.4.3.2?危险源辨识应同时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a)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b)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

3.5?风险评价

3.5.1?风险评价方法

对识别出的每项危险源,采用检查表法、固有风险分析法、LEC法进行评价。

3.5.2?风险评价准则

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暴露频次、风险值的取值标准(按照附录e)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判定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以下要求: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17]18号等);

b)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表法》WJ9075-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等);

c)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d)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e)相关方的投诉。

3.5.3?风险评价与分级

3.5.3.1?依据风险点内所有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固有风险分级三种评价方法确定的最高风险等级,综合判定该风险点的风险级别。

3.5.3.2?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划分各危险源风险等级,取最高危险源风险等级作为危险点风险等级。

3.5.3.3?固有风险分级,依据风险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的符合性,生产过程的危险程度,功能的性质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进行风险点分级。

风险点内存在可能发生小规模燃烧或设备损坏,但不会发生爆炸或无人员死亡发生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四级;风险点内存在有Ⅲ类设备(安装在抗爆间室的设备视同Ⅲ类设备)存在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三级;风险点内存在属于重大危险源,或有0类、Ⅰ类、Ⅱ类生产设备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或危险实验试验场所,或危险品销毁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二级;风险点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或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等活动,或安全评估为不合格,或独立设置的1.1级建筑物最大允许定员超过9人(不包括本数)情形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一级。

3.5.3.4依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对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危险点合格或不合格。

3.5.3.5风险点等级的判定:

a)四级风险点/蓝颜色标示:应同时满足《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在69分以下,固有风险等级为四级的;

b)三级风险点/黄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70分~159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的;

c)二级风险点/橙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160分~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二级的;

d)一级风险点/红颜色标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不合格、或(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超过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一级的;

e)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风险点级别判定,填写附录D表D。

3.5.3.6重大风险的确定:一级风险点为重大风险。

3.6风险控制措施

3.6.1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有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回避风险、应急措施等。

3.6.2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按如下顺序选择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安全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管理措施等。

3.6.3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3.6.3.1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

a)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

b)标志、警告和(或)其他管理控制措施;

c)安全培训措施;

d)应急处置措施;

e)个体防护措施。

3.6.3.2风险点的控制措施:

a)对于一级风险点,应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b)对于二级及其以下风险点应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时,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

c)不同级别的风险点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3.6.4风险控制措施评审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a)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b)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c)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d)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3.7?风险分级管控

3.7.1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

分级管控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个管控层级。公司及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均须落实管控责任,对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要求如下:

a)一级风险(红色风险)点:重大风险,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级进行管控。

b)二级风险(橙色风险)点:较大风险,必须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高度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车间级进行管控。

c)三级风险(黄色风险)点:一般风险,需要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班组级进行管控。

d)四级风险(蓝色风险)点:低风险,需要管控。公司和主管安全部门要及时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由岗位级进行管控。

3.7.2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各部门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B表B3和附录C表C3),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3.7.3风险告知

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安全管理要点标识牌,标明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风险类别、管控措施、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

4文件管理

安全管理部结合实际编制并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应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风险点统计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建档管理。

5分级管控的实施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在以下方面应有所改进:

a)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b)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c)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d)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e)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f)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6持续改进

6.1体系评审

总经理组织每年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特殊情况时应根据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6.2体系更新

6.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更新频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两个体系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更新。当危险点在产品结构、规模、人员数量、产能、设备、工艺(工序)技术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6.2.2风险信息的更新

?公司各部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a)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改变;

?b)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c)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d)生产工艺技术或专用设备发生较大改变;

?e)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四新活动;

?f)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调整。

?6.3沟通

?6.3.1各岗位人员发现风险信息有所变化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时,保卫科或其他联系部门应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以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

?6.3.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篇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二)较大安全隐患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10%,一捻距内断丝超过10%

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200mm)

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14、梯子有晃动摇摆现象,梯脚无防滑,中间有缺层。

15、配电室未配备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接地棒、绝缘靴等安全工器具。

16、加药点未布置在安全位置,未采取防滑、防火措施。

17、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未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机下过人的地方未设置防护遮板。(三)一般安全隐患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消防砂结块或砂箱内有杂物、积水。

3、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影响人员通行。

4、氧气、乙炔瓶未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

5、宽度超过10cm的导水渠、孔洞未加盖板。

6、防鼠板高度不足500mm,或起不到防鼠效果。

7、配电室内地板有油污或其他易燃物。

8、车间内电机外壳或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未接地。

9、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闸带磨损超过原厚度1/3

10、电气系统运行不平稳,控制元件不完整、不齐全,仪表、信号指示不规范,机体接地不良好。

11、平台、走桥、楼梯未使用花格板。

12、筛分机激振器温度、油位、运转声音不正常;筛梁、减振弹簧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13、压力表、阀门不完好或不灵敏。

14、带式输送机未设置清扫器,或清扫器失效。

15、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遮板。

16、带式输送机托辊不齐全,托辊转动不灵活。托辊有变形、开裂、锈蚀。

17、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有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等现象。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电源开关未加锁。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梯子不用时未放平。

二、管理考核

1、本细则未涉及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认定,并及时进行补充。

2、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所有隐患都将列入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化管理考核、安全工作市场化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安全目标考核。

篇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各专业、科室、单位: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基建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科长兼任,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组职责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专业及科室和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2、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责分工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辨识评估工作进行总体牵头和安排,并按照矿井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应用于确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和完善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的危险因素,按管控措施要求,进行安全管控措施的安排。

2、技术负责人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并对评估分级结果和管控措施进行技术审核。

3、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4、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5、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7、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具体承办,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后续落实,进行现场跟进,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

8、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具体开展,督促各专业及业务科室,定期对矿井所有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排查辨识评估分级;及时更新完善矿井安全风险相关内容,对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档案。

9、通防科负责全矿范围内瓦斯、煤尘、通风系统、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测系统、防灭火监测系统及主要回风巷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编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0、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通讯广播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地面机房和信息传输设备、电子显示屏、电磁辐射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1、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上下大型机械设备、小巷运输及地面机电检修厂区、瓦斯抽放泵站、风机房、井上下配电室、井下变电所、水仓、大巷运输、排矸线路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2、地质测量科负责地质构造、水灾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3、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各作业地点顶板、巷壁、支护等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4、总务科负责食堂、澡堂、办公区域、宿舍楼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5、供应科负责油库、材料库等地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6、保安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火药库、交通路面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议,结合本专业各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主要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生产骨干,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岗前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山西省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以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和单位,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风险档案管理,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检查分析要有记录,存在问题要持续管控方法。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科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科室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技术部门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各2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2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未编制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1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汇报或处理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隐患排查中记录的罚当班班组长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100元。

9、各相关科室未按规定在井口电子显示屏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100元。

山西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篇5: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项目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适用于圭亚那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班组。

二?项目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1.3?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4?负责安全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5?根据合同规定执行业主、监理有关HSE规定,确保顾客满意。

1.6?明确项目各职能部门和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指标,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持续有效。

1.7?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建立并执行奖惩制度。

1.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急救物资等处于完好状态。

1.9?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0?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列为项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员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教育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负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评比先进等竞赛活动,把安全生产的好坏作为考核党员的一项条件。

2.3?发生工伤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责任,研究防范措施,根据有关制度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2.4?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员工预防事故的能力,自觉进行安全生产。

2.5?保证和监督项目各级领导及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2.6?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7?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2.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情况,关心职工生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与现场生产安保负直接领导责任。

3.2?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3.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3.4?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参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

3.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积极参与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4.1?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核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参加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确定项目安全控制的重点、难点,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4?负责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审定。

4.5?组织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技术上、工艺上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4.6?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制定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7?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5.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领导并支持安全部工作,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持续有效负责。

5.2?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5.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5.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5.7?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5.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与响应预案的审批和相应的指挥协调。

5.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积极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5.10?组织项目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知识,督促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有关违*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机关报告。

5.11?负责营区安全保卫工作。

6?项目总会计师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6.1?协助总经理(安全负责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6.2?确保按照国家规定及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其施工项目合理使用,不准将安全技术措施费挪作他用。

6.3?督促做好安全奖、罚款兑现及项目部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6.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确保及时支付新工人、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费及工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

6.5?参与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三、项目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1.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理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施工。

1.2?在组织、管理施工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1.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各班组及分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1.4?经常检查所管理工作范围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5?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1.6?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

1.7?对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1.8?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9?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1.10?认真听取并积极整改业主、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2?安全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参加生产工作会议,了解生产过程和施工进度,提出安全防护标准和安全措施意见,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3?负责新入场员工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培训等工作,并作好教育培训记录。

2.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

2.5?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做好罚款记录。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2.6?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2.7?协助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进行检查验收。

2.8?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标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有效。

2.9?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10?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台帐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的各种报表。

2.1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做好事故现场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

3?财务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3.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3.3?坚决执行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4?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时,优先安排投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资金。

3.5?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即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

3.6?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7?协助安全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办法,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4?物资设备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2?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

4.3?确保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按时提供,并对其数量、质量负责。

4.4?对有关安全设施的维修、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4.5?认真做好物资储存、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和行车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4.6?加强仓库人员教育,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4.7?制订本部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4.8?做好设备停放时的保护措施。

4.9?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4.11?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5.1?认真执行国家、公司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

5.2?负责审查进场人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检查人员是否与提供名单相符。

5.3?对进场劳务队伍应检查其有无私招乱雇现象,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要求其提供符合实际的名单按规定进行进场教育,并向安全部及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4?对招收的外籍员工,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其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5.5?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审查进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向安全部及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6?认真落实国家和所在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5.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8?对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经说服无效的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6.1?在下达的有关生产经营计划中应有相应安全生产指标。

6.2?在制定预算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预算内容。

6.3?会同安全管理部对项目部所属各项目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4?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根据国家或国际相关规定将安全指标、措施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事故处理等内容纳入合同条款中。

6.5?负责了解和掌握投标工程的安全要求,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评审。

6.6?在投标过程中随时收集业主最新安全工作要求并反馈安全部。

7?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7.1?协助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督促执行。

7.2?负责或参与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3?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7.4?认真做好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7.5?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现场危险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7.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7.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各部门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8.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接受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8.2?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3?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

8.4?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8.5?发生事故后,应逐级上报,并应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

8.6?积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8.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长、班组长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9.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再交底,如实向施工现场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对落实效果负责。

9.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9.3?对施工现场的水、火、电、毒、爆、砸、摔、扎等隐患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一时不能消除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向上级报告,不违章指挥。

9.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班前教育。

9.5?发生工伤事故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四?附?则

1?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2?本责任制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