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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管理,明确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主体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杜绝人员财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国家建设部、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维修项目。

2.2公司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3职责

由公司基建处经理安排供应部相关负责人将公司内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建档。

4控制程序

4.1资格预审

4.1.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进行安全资格确认;

a.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c.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d.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惩情况)。

e.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f.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证件。

g.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选用

4.2.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辖区内从事施工任务前必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学习、化工生产危险源、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注意事项交底,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相关部门发放入公司施工作业证,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入公司施工作业证的单位,不具备在我公司施工作业,不得选用。

4.2.2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b.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c.承包商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安质环部审核。

e.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f.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职责和义务

a.安质环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公司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前,供应部也应对进入现场施工前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b.公司供应部负责对承包商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承包商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公司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c.承包商应自觉接受公司安质环部、供应部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d.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e.承包商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f.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公司概不负责。

承包商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主管部门和安质环部,承包商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4.3.2安全要求

a.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b.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施工片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c.公司有关人员陪同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d.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质环部备案。

e.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4.3.3安全管理

a.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b.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c.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徽拓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d.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4.4评价与续用

4.4.1公司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承包商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职责与义务的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4.4.2项目完工后,公司工程项目主管(供应部)应对承包安全生产做出评价,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质环部,并汇入承包商档案,对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

4.4.3安全生产评价合格的承包方有资格继续承包公司其他项目。

4.5承包商档案管理

承包商档案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三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合格承包商名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篇2: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1.?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工前准备检查、作业过程监督等进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与公司有签约关系的单位适用。

3.?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监督检查。

4.?安全规定及处罚

4.1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若违反罚款100元。

4.1.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安环部开具的作业证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不办理手续进入作业区,罚款50元。

4.1.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违反者罚款20元。

4.1.3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违反者罚款100元。

4.1.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违反者罚款20元。

4.1.5严格执行《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否则罚款100元。

4.1.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否则罚款50元。

4.1.7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否则罚款50元。

4.1.8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否则罚款50元。

4.1.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罚款50元。

4.2严格车辆管理

4.2.1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否则罚款50元。

4.2.2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否则罚款50元。

4.3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4.3.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否则罚款50元。

4.3.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否则罚款50元。

4.3.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否则罚款50元。

4.3.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否则罚款50元。

4.3.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罚款50元。

4.4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5安全监督管理

5.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总工办要负责组织承包商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5.2总工办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5.2.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5.2.2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承包商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5.2.3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5.3总工办、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5.3.1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5.3.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3.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5.4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5.4.1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5.4.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5.4.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5.5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总工办、安全部门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承包商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篇3:施工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内容

欢迎大家来到**公司总承包施工现场。

为了使大家更好地掌握公司相关安全规定和作业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本片将从两个方面做重点讲解:

第二部分如何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一、作业前准备

主要包括:

l?风险识别与评价

l?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l?施工作业机具的检查

l?作业条件的确认

(一)风险辨识与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针对整个项目建设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作业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辨识,将其结果作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的内容。

对于分包商每项新的工作、危险作业等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分包商在班前会上将工作前安全分析的结果及防范措施交底,确保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能理解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自己的职责,以保证措施落实和作业安全。

(二)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在作业过程,除办理作业许可证之外,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办法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受限空间作业;

2.挖掘作业;

3.高处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管线/设备打开;

6.临时用电作业;

7.动火作业;

8.放射性作业

9.吊篮作业。

请大家切记,作业许可证本身不能保证作业安全,只有全面落实了作业许可中的安全措施才能保证作业安全。

(三)施工机具的报验与检查

施工机具指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车辆、工具等。

施工机具缺陷同样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某工地所用塔机,其行走小车,因结构缺陷在作业中突然脱落,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停工损失。

(四)作业条件的确认

1.生理与心理条件的确认

生理条件如疾病、疲劳、酗酒、困倦、生理缺陷等都会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按照**的有关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相应级别医院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无影响施工作业的疾病。同时,施工作业由于劳动强度大,更应该注意要得到充分的休息,以保证足够的精力与体力来从事作业,从而减少操作失误的几率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在心理方面,兴奋、悲伤、盲目、侥幸、逞能、从众等心理因素往往是导致事故的间接而重要的因素,这些因素常常被大家忽视。如过度兴奋导致情绪和行为失控,多数违章行为存在侥幸心理,盲目从众更使违章行为具有传染性。因此,保持良好平和的心理状态,对作业安全也非常重要。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生理条件,同时还要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

2.气象条件的确认

气象条件对作业安全影响非常大,尤其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作业,极易发生事故。当遇到以下天气条件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1)大风:五级以上风力停止高处动火,六级以上停止一切动火;六级以上风力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和起重吊装作业。

(2)暴雨:停止高处作业、电气作业、起重等作业。

(5)异温:40℃以上的高温、-20℃以下的低温条件下严禁高处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实施轮换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主要包括:

l?正确使用劳动防护品

l?消除不安全行为

l?交叉作业的管理

l?危险作业的监护

(一)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正确使用安全帽(30个月)

电气类作业要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在工程施工现场应穿防砸防刺穿安全鞋;酸碱作业要戴防酸碱手套、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进入噪声环境应佩带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砂轮打磨作业必须配备防护镜或防护面罩等。

4.工作服

工作服不仅仅是种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它更能体现一个企业的精神面貌,统一着装能够培养员工的集体荣誉感、纪律性和团结性,能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施工分包商的工作服要“统一标识、统一款式、统一颜色。”

(二)消除不安全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施工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有240多种。消除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强化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培训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人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是消除人员违章的有效途径。

2.强化风险管理,切实抓好风险交底。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中心是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的基础是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目的是让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违章行为。

3.强化安全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在监督管理上,总承包商、分承包商一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坚持日巡查、周联检等方式,对作业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三)交叉作业的管理

在工程施工现场,由于场地限制、工期安排等原因,往往会形成交叉作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不同工种进行的作业;

2.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不同层面进行的作业;

3.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不同施工承包商进行的作业;

4.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同时进行的吊装作业。

交叉作业应遵循避让、隔离或协议原则。

交叉作业,必须做到:

(1)在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监督人员全程监护。

(2)交叉现场应设警戒区,不允无关人员随意进行现场和从施工现场穿行。

(3)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作业;只有在吊臂停止,吊物落位开始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行。

(四)危险作业的监护

1.作业监护

监护是指在一些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为保证作业安全,特定人员对作业过程所进行监督和保护行为。

2.作业监护人

作业监护人是指经过专业培训后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护人员。熟悉风险,监督落实。即要求作业监护人熟知和掌握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需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监督风险控制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即要求作业监护人在整个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比如说要上厕所要打与技术员招呼,采用适当措施。

高度警惕,时刻提醒。即要求作业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切不可马虎大意,能及时发现危险情况,经常与作业人员沟通,不断提醒作业人员和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需要监护作业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移动探伤作业、电气作业、夜间作业。。。。。等。

篇4:如何做好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对业主来说,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是在各项建设过程中或承包活动中最头疼的问题,承包商虽说也分特、一、二、三级或其他,获得各级别资质也是经过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评审过后而定的,但真正好管、能做到规范的有几个,完全听从业主使唤的又有几个,有时还敢与业主人员闹翻情形,所有这些表现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很多一、二级的承包商都是挂羊头买狗肉,其实他们的实力完全没有达到这个级别,甚至还是临时组建的,只是借用别人公司的名义从事这项业务。有的人会说,要是这个承包商出问题,被挂靠的单位可要倒霉,是的,没错,法律认可的是法人代表,但谁想过他们背后那些具大的利益驱动呢因为他们靠的是运气,如运气好的,他可获得一笔可观的经济回报,另外,每当出现安全问题,包括承包商或政府相关部门都希望把事情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报就不报,能私了就私了,尽量不影响到政府官员的业绩,也正是这样原因,使有资质的单位自然而然地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二、第三位,甚至更远了。

二、承包商和监理安全管理人员不作为,为什么呢难道他们都不知道危害吗不,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可能真不知道,但监理肯定知道,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我把承包商和监理安全人员分开分析。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他们寻找社会上有利益驱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将证书挂靠在他们单位,就依现在的注安行情,价格很低,国家也没有强制的法律条文提高注安师的待遇,从而使他们有外挂挣钱的想法,正是如此,懂安全的不从事安全,不懂安全人的借别人证书从事安全,这样一来,项目安全问题就不易“被发现”,对于业主安全管理人员提出问题也就象是找他们麻烦,无中生有、小题大做的那种现象了。监理安全人员在我认为应该是有点知识水平的,但不知为什么,总会出现两面性,一面是维护业主的面子,一面是维护承包商的利益,当业主提出的问题,会很快的督促承包商完成整改,但自己却很少提出新的问题,这些蹊跷问题,也许跟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关吧。

三、不进行公开招标而内部指定承包商,对于承包商都是朋友亲戚关系或利益关系,不论你有什么样的资质,只要把事情做下来就好。对于这样的情况,承包商只顾眼前利益,减少各类成本,当然也就包括安全经费,尽量使利润最大化。当然,利润最大化没什么不好,只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没什么不妥。也正是这样,承包商就有高高在上,无所不能,可以不听从除几个要角之外的人,使业主安全管理变成真空,安全工作成了空中楼阁。

四、承包商员工安全意识太差。这不是个别,大部分都是这样,因为很多承包商只有技术和管理人员,但没有自己一帮人马。有时承包商还要考虑当地的就业及社会关系问题,大量使用当地临时人员,由于这些临时人员没经过安全培训也没有类似的工作经验,在安全意识比正式员工有很大的差别,同时,对于特殊作业人员,还属于无证作业,违章随处可见,在他们眼里,完成任务是天使,一点违章是不算什么。

当我们看清问题所在后,就会知道如何找对策措施。对于正规的企业,想把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一个台阶,我想从安全角度来提几点个人建议:

第一、公开招标,且招标委员会由业主各部门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文件也不是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及评审,应由相关的部门及各专业人士参与讨论,并达成共识,这样才能体现出专业性及科学性,也规避一些隐蔽的利益问题。

第二、民主地拟定合同。对于承包商的合同不能照搬外来单位原稿加以修改形成或由单个部门、个人完成,应由主办单位结合自身项目的特点编制合同总体框架,再由各部门各专业人士完成各专业模块的合同内容,包括附件。附件不怕麻烦,越详细越好,特别是业主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招标文件也算是合同内容的部分加以约束。合同不是单方的,应双方共同协商,对于有争议条款,应以法规和招标文件作为参考依据,形成共识,并做出承诺。

第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安全管理,就要有制度来支撑你的管理行动,特别是承包商的管理相关的制度,如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临时用电制度等等,制度就象规范、指南,引领承包商安全从事作业,也是业主指导和督促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行动指南。

第四、要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很多企业都知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但能很好的落实“安全第一”有几个,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就可以看出来企业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落实情况。管理人员没有地位,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权利就没有人听从你的安排或纠正,这就是中国特色。我见过一个企业,老总说他们公司很重视安全,已很好地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还例举出他是如何落实方针的实例,但我了解到该公司的组织结构时,发现没有安全管理这个部门,也没安全管理人员,也没发现其委托中介机构代管的迹象。对于这样的企业能叫落实“安全第一”吗回过头来说说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是想安全管理人员能很好地对发挥其作用,就要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权利不是越大越好,但没有权利真的不行。象经济处罚,有利有弊,但合理利用好处罚制度,引导承包商理解我们的管理手段,经济处罚会得到正面的效应。我想绝大部分企业不会利用经济处罚这个制度来乱做非为,也不会把处罚作为管理的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所以对我们现所在社会,有一定的处罚权是最好的管理手段。除了这之外,安全管理人员对支付承包商的每一笔款项应有签字权,我说签字权不是象财务人员说的那种签字,而是在承包商付款申请书中应得到安全管理人员认可签字,这样可以全面的多方位的监督承包商,让其服从业主安全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五、领导支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松口。不论什么工作,没有领导的支持,你就无法完成任务,也无法实现自身价值。我曾在同一个单位前后接触两个承包商,第一个承包商是因为太狂妄,无视我们的管理,对于我们提出问题只是左耳进右耳出,当然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上层不给太多支持,不但不支持,反而帮助承包商说话,说我们安全管理人员管得太严,有失人格,做检查记录和会议记录是在逃避责任等等。其实安全管理是一门艺术,不仅让承包商接受你的管理,又高兴的迎合你,但当领导为了自身利益选边站的时候,这个艺术就变成艺木,不由你发挥。

第六、发挥监理公司作用,利用好监理应有的职责。监理公司是为业主服务,听从业主安排,协助业主做好承包工程各项监督。监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应站在业主安全管理的前沿,他们更应主动的积极向上的把关问题,督促承包商按照业主和法规要求进行规范。监理一定要始终如一的站在业主这一方,不能有任何的思想变化。我见过一个公司的监理,是由承包商找的,他们吃喝住都与承包商在一起,钱也是由承包商从业主领后发给他们的,你说这样的监理他能为业主服务吗从内心讲,我要是监理人员也不会感激业主的,因为钱不是从你那领的,给钱的那个人才是爷。

第七、加强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对于承包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差应是普遍问题,但要避免类似现象真的很难,为此,业主、监理要监督承包商应加强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法规要求做到三级培训,承包商应当完全执行。除此之外,监理和业主安全管理人员也根据现场要求有针对性的对承包商从业进行安全培训,让承包商的从业人员了解业主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安全管理理念,促进其安全意识的提高。

总之,不论采取什么的措施去监督承包商,目的只有一个,安全施工,保障一方平安。

篇5:施工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

欢迎大家来到**公司总承包施工现场。

为了使大家更好地掌握公司相关安全规定和作业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本片将从两个方面做重点讲解:

第二部分如何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一、作业前准备

主要包括:

l?风险识别与评价

l?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l?施工作业机具的检查

l?作业条件的确认

(一)风险辨识与评价

工程项目开工前,要针对整个项目建设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作业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辨识,将其结果作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的内容。

对于分包商每项新的工作、危险作业等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分包商在班前会上将工作前安全分析的结果及防范措施交底,确保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能理解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自己的职责,以保证措施落实和作业安全。

(二)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在作业过程,除办理作业许可证之外,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办法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受限空间作业;

2.挖掘作业;

3.高处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管线/设备打开;

6.临时用电作业;

7.动火作业;

8.放射性作业

9.吊篮作业。

请大家切记,作业许可证本身不能保证作业安全,只有全面落实了作业许可中的安全措施才能保证作业安全。

(三)施工机具的报验与检查

施工机具指为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车辆、工具等。

施工机具缺陷同样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某工地所用塔机,其行走小车,因结构缺陷在作业中突然脱落,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停工损失。

(四)作业条件的确认

1.生理与心理条件的确认

生理条件如疾病、疲劳、酗酒、困倦、生理缺陷等都会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按照**的有关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相应级别医院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无影响施工作业的疾病。同时,施工作业由于劳动强度大,更应该注意要得到充分的休息,以保证足够的精力与体力来从事作业,从而减少操作失误的几率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在心理方面,兴奋、悲伤、盲目、侥幸、逞能、从众等心理因素往往是导致事故的间接而重要的因素,这些因素常常被大家忽视。如过度兴奋导致情绪和行为失控,多数违章行为存在侥幸心理,盲目从众更使违章行为具有传染性。因此,保持良好平和的心理状态,对作业安全也非常重要。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仅要有一个良好的生理条件,同时还要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状态。

2.气象条件的确认

气象条件对作业安全影响非常大,尤其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作业,极易发生事故。当遇到以下天气条件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1)大风:五级以上风力停止高处动火,六级以上停止一切动火;六级以上风力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和起重吊装作业。

(2)暴雨:停止高处作业、电气作业、起重等作业。

(5)异温:40℃以上的高温、-20℃以下的低温条件下严禁高处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实施轮换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主要包括:

l?正确使用劳动防护品

l?消除不安全行为

l?交叉作业的管理

l?危险作业的监护

(一)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正确使用安全帽(30个月)

电气类作业要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在工程施工现场应穿防砸防刺穿安全鞋;酸碱作业要戴防酸碱手套、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进入噪声环境应佩带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砂轮打磨作业必须配备防护镜或防护面罩等。

4.工作服

工作服不仅仅是种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它更能体现一个企业的精神面貌,统一着装能够培养员工的集体荣誉感、纪律性和团结性,能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施工分包商的工作服要“统一标识、统一款式、统一颜色。”

(二)消除不安全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施工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有240多种。消除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强化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培训增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人员遵章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是消除人员违章的有效途径。

2.强化风险管理,切实抓好风险交底。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中心是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的基础是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目的是让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消除违章行为。

3.强化安全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在监督管理上,总承包商、分承包商一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坚持日巡查、周联检等方式,对作业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三)交叉作业的管理

在工程施工现场,由于场地限制、工期安排等原因,往往会形成交叉作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不同工种进行的作业;

2.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不同层面进行的作业;

3.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不同施工承包商进行的作业;

4.同一施工作业区域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同时进行的吊装作业。

交叉作业应遵循避让、隔离或协议原则。

交叉作业,必须做到:

(1)在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监督人员全程监护。

(2)交叉现场应设警戒区,不允无关人员随意进行现场和从施工现场穿行。

(3)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作业;只有在吊臂停止,吊物落位开始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行。

(四)危险作业的监护

1.作业监护

监护是指在一些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为保证作业安全,特定人员对作业过程所进行监督和保护行为。

2.作业监护人

作业监护人是指经过专业培训后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护人员。熟悉风险,监督落实。即要求作业监护人熟知和掌握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需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监督风险控制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即要求作业监护人在整个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比如说要上厕所要打与技术员招呼,采用适当措施。

高度警惕,时刻提醒。即要求作业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切不可马虎大意,能及时发现危险情况,经常与作业人员沟通,不断提醒作业人员和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需要监护作业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移动探伤作业、电气作业、夜间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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