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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内作业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编者按:由于罐内作业是一种高危作业,因此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在罐内作业通常的安全措施有如下几种选择,供我们在制定安全检修方案时进行参考。

一、安全措施

1、安全隔绝

2、清洗和置换

3、通风

4、加强监测

5、防护用具和照明

6、应急措施

7、罐外监护

二、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

1、安全隔绝

在罐内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隔绝措施。首先应将设备上面所有和外界连通的管道及传动电源,采取插入盲板、取下电源保险丝或摇出电源控制柜等办法和外界进行有效隔离,以及包括经维修人员检查、确认的安全措施。如采用电器开关上锁,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等字样,并做到别人不能开启,只有通过检修工本人才能开启。抽插盲板必须是检修工自己抽插,并经车间安全员确认,才算安全隔绝。

2、清洗和置换

罐内作业的设备,经过清洗和置换之后,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1)其冲洗水溶液基本上呈中性。

(2)含氧量在18-21%

(3)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若在罐内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则其可燃气体浓度,必须达到动火的要求。

3、通风

为了保持罐内有足够的氧气,为防止焊割作业中高温蒸发的金属烟尘和有害气体积聚,必须将所有阀门、风门、料孔、人孔、手孔全部打开,加强自然通风,或采取机械送风。但不能用氧气作通风手段,否则一遇火种,就能使衣物等起火,并剧烈燃烧,造成死亡。

4、加强监测

作业中应加强定期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罐内作业人员,经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入罐作业。作业人员出罐时,应将焊割等用具及时带出,不要遗留在罐内。

5、防护用具和照明

遇有特殊情况,罐内没有完成清洗及置换的要求时,则进入前必须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式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面具。

(2)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应采用防爆型低压行灯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在酸碱等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鞋、面罩、毛巾、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

佩带防毒目具的罐内作业,应每隔半小时,轮换一次。

6、应急措施

在较小的设备内部,不能有两种工种同时施工,更不能上下交叉作业。在高大的容器或很深的地坑内,要塔设安全梯、架等交通设施,以便应急撤离,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吊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在设备外要准备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7、罐外监护

罐内作业,必须用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懂得内部物质性能和急救知识的人担任。在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检修工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当检修工进入设备后,就在人孔口监视内外情况。在设有气体防护站的企业,遇特殊情况,可由防护站派人一起监护。通常派一至二人,如险情重大,或罐内作业人员多,超出监护人监视范围,则应增设监护人员,保持与罐内作业人经常联系。

监护人不能离开,除了向检修工递送工具材料之外,不能做其它工作。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入内。必须召集协助人,佩带氧气呼吸器及可以拉吊的安全带,而且罐外必须有人协助监护,才能进入。

2008年12月28日星期日

篇2:罐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在工矿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检修中,罐内作业是较为频繁的。罐内作业是指凡进入塔、釜、槽、罐或其它闭塞容器内进行的作业。其作业危险性大,如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好,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以加强罐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企业检修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1.清理刷洗

这是罐内作业首要的、且极其重要的步骤。

对盛装酸、碱和有毒物质溶液的罐清理时,首先应采取正常方法排出液体物质。当排放不尽时,再从放净口放出,但需要妥善处理,严禁乱流或冲人下水道;对罐内的固体残渣应用长柄工具进行清掏,但对起爆药制造设备内的残渣,严禁用任何工具进行掏挖,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化学处理。

在清理完罐内的物质后,应再用压力不低于150KPa,密水柱大量冲洗罐内壁。对于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罐,要使用临时抽风机排除毒性气体,井注意疏散无关人员。对刷洗的废水废液应处理后方可排放,严防中毒、着火、腐蚀和环境污染。一般把废液进行稀释沉淀、过滤等,使污染物浓度降低到允许排放标准后排放;或使用化学药品,通过中和、氧化、还原、凝聚、吸附或离子交换等方法把酸性或碱性液处理至排放标准后排放;或排人废水废液处理车间,统一处理后排放。

2.可靠隔离

需要进行作业的罐槽必须与其它设备可靠隔离,井将与罐槽相连的一切管线切断或用盲板堵死,避免其它设备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罐内。

3.切断电源

进入有搅拌或其它有动力电源的罐内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上锁或设专人看管,井在电源处悬挂“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4.气体分析

入罐内作业前必须对罐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进行测量,氧含量应在13%~21%的范围内。若罐内介质是有毒的,工业卫生人员还应测定罐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使其低于《车间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及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对涂漆、除垢、焊接等作业过程中能产生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应加强通风换气,并加强取样分析。

5.个人防护

入罐内作业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穿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必须系牢安全带,并严格检查,确保防护用具完好。入罐作业要定时轮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分钟。

6.预救措施

企业应根据作业情况做好相应的预救方案,在罐外准备好急救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安全带和救生器等,以便在缺氧或有毒的环境中使用。另外,在罐内从事清理作业,有可能接触酸、碱等物质时,罐外应预先准备好大量的清水及相应的药水,以便急救用。

7.现场监护

在罐内作业时,应指派两人以上进行罐外现场监护。监护人应了解罐内介质的理化性能、毒性、中毒症状及火灾、爆炸性。监护人应处于能看见罐内作业人员的位置,眼光不得离开作业人员,并与罐内人员有信号联系。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除向罐内作业人员递送工具、材料外,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发现罐内有异常时,监护人应立即召集人员设法营救,在没有其他监护人时,不得自己入罐营救。另外,凡进入罐内抢救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安全带等防护器具,严禁冒险人罐。

8.办理手续

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后,应按有关规定到技安管理部门办理作业手续,并经技安人员、主管领导检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9.善后处理

罐内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把所有工具。材料等拿出罐外,防止遗漏在罐内。

篇3:罐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建立作业人与监护人有效可靠的联络方式。

2.在进入罐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相连的设备进行吹扫、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应挂牌标识。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h)。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h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分析报告单应附在作业许可证存根上。

5.进入罐内作业应严格执行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7.进入罐内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罐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人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8.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9.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10.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11.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12.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篇4:罐内作业事故及安全防范措施

在制药生产工艺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种容器设备,以满足制药工艺的要求,实现制药生产的目的。制药生产中有发酵罐、合成罐、提取罐、分离罐、干燥器等,这些容器设备的直径和容积大小各有不同,但其内部结构基本相同,都安装各类搅拌器、各种工艺料管和固定料管的支架。制药生产中的容器需盛装酸、碱、有机溶媒等有毒有害物质。由于使用频繁、存在腐蚀等因素以及工艺检查等,要经常进入罐内进行各类作业。设备内部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存在有毒有害因素、作业过程产生危险有害因素,如果在哪个环节上组织不好、措施不当,就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安全事故,给罐内作业员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必须加强罐内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罐内事故的发生。

一、罐内作业发生的事故案例

案例一:1994年3月31日10时50分,某药厂员工S在电站锅炉水处理3号阴床内跳板上安装再分器时,班长L叫他出来休息一下。s在转身时不慎脸朝下掉在距跳板1.65m阴床罐底惰性泡沫球的表面上,使白球进入鼻孔、口腔内,抢救无效死亡。

(1)直接原因:异物窒息。

(2)间接原因:罐内作业没填写工作票,没做好防范措施,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白球上铺盖白布、塑料布,增设安全网。

案例二:1992年10月10日22时30分,某药厂发酵工段配料员工G,在往配料罐投无水硫酸钠时,不慎将一整袋无水硫酸钠掉入罐内,未经请示,违反操作规程擅自从人孔(300ram×400mm)下罐捞料。因罐内缺氧窒息死亡。

(1)直接原因:窒息

(2)间接原因:违反下罐作业操作规程和下罐准许证制度;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三:1993年8月21Et11时8分左右,某安装公司电焊工H、徒工L在某药厂配料岗位玉米浆罐内焊接搅拌器挡时,由于焊接时产生焊尘排不出去影响焊接作业。他们向罐内通氧气,用氧气置换烟尘,然后将氧气带撤出。然后开始在罐内继续实施焊接,引起火灾,造成H死亡、L重伤。

(1)直接原因:擅自向罐内通氧气,使罐内氧气浓度高并进行施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违反下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四:某制药厂淀粉车间玉米浆工段代班长李某,于1982年1月23日19时50分在下2号空玉米水贮罐(直径1.9m、高2.45m)清理罐内沉淀物时,因沉淀的蛋白等物质发酵,产生大量的硫化氢气体,致使其中毒死亡。

(1)直接原因:硫化氢气体中毒。

(2)间接原因:下罐作业审批制度不严格,下罐作业前气体监测分析及通风措施不到位,职工对防止中毒的思想意识薄弱。

案例五:2007年2月15日,某制药厂合成车间1号三合一轴封骨架密封漏,由机修车间钳工组进行维修更换。9时许,机修车间维修人员开始下罐进行检修操作,合成车间操作者关某负责三合一的操作,机修车间李某负责现场监护。9时40分左右,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提升搅拌轴,合成车间操作工关某在开启搅拌提升开关时,误将旋转开关启动,致使三合一内4名机修车间检修人员被搅拌扫倒,其中1人小腿部筋膜断裂一半。

(1)直接原因:操作者操作失误。

(2)间接原因:没有认真履行下罐作业有关规定,落实好下罐作业安全措施;下罐作业组织措施不利,职责分工不明确。

二、罐内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凡是因生产需要进行下罐作业(含各种釜、槽、塔、柱等容器内作业),必须经车间主任签发,由安全员办理下罐作业许可证,许可证必须由下罐作业人和下罐作业监护人本人签字,并对下罐作业安全措施做全面检查,确认下罐作业准备工作符合下罐作业管理规定后,方准下罐作业。否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罐作业。

2.下罐作业前必须切断罐搅拌的动力电源,并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并拔下电机单机保险或卸下电机传动皮带。

3.下罐作业前,要对罐内进行清理,对盛装过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罐体进行罐内作业时,必须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置换,置换完毕后,做罐内气体分析,确认无毒无害后,方准下罐作业,作业时应始终向罐内通压缩空气,防止罐内缺氧。?

4.下罐作业前必须排空罐内压力,按规定打开罐盖,并关闭所有通往罐体的阀门或安装盲板,并挂“有人工作”警示牌。

5.对罐内有物料且有毒有害,确实无法处理又需下罐作业时,必须由车间领导请示技术和安技部门,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经工厂总工程师或厂长批准后,方可下罐作业。

6.下罐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严禁酒后下罐作业。

7.罐内作业所用照明灯电压为12V,所用工具、器材严禁上下抛掷,必须采用工具袋,用绳索吊送。

8.严禁向罐内通氧气。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焊具必须安全可靠,完整无损。使用气焊割具时,随用随放,用后立即提出罐外,严禁在罐内存放。

9.下罐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系好安全带,挂好速差器,戴好安全帽。

10.罐内作业要根据作业环境的实际危险性,采取相应的、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1.下罐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下罐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对罐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

12.作业完毕后,应由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共同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拆除警示牌,然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篇5:罐内作业事故案例安全防范措施

在制药生产工艺过程中大量使用各种容器设备,以满足制药工艺的要求,实现制药生产的目的。制药生产中有发酵罐、合成罐、提取罐、分离罐、干燥器等,这些容器设备的直径和容积大小各有不同,但其内部结构基本相同,都安装各类搅拌器、各种工艺料管和固定料管的支架。制药生产中的容器需盛装酸、碱、有机溶媒等有毒有害物质。由于使用频繁、存在腐蚀等因素以及工艺检查等,要经常进入罐内进行各类作业。设备内部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存在有毒有害因素、作业过程产生危险有害因素,如果在哪个环节上组织不好、措施不当,就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安全事故,给罐内作业员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因此必须加强罐内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罐内事故的发生。

一、罐内作业发生的事故案例

案例一:1994年3月31日10时50分,某药厂员工S在电站锅炉水处理3号阴床内跳板上安装再分器时,班长L叫他出来休息一下。s在转身时不慎脸朝下掉在距跳板1.65m阴床罐底惰性泡沫球的表面上,使白球进入鼻孔、口腔内,抢救无效死亡。

(1)直接原因:异物窒息。

(2)间接原因:罐内作业没填写工作票,没做好防范措施,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白球上铺盖白布、塑料布,增设安全网。

案例二:1992年10月10日22时30分,某药厂发酵工段配料员工G,在往配料罐投无水硫酸钠时,不慎将一整袋无水硫酸钠掉入罐内,未经请示,违反操作规程擅自从人孔(300ram×400mm)下罐捞料。因罐内缺氧窒息死亡。

(1)直接原因:窒息

(2)间接原因:违反下罐作业操作规程和下罐准许证制度;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三:1993年8月21Et11时8分左右,某安装公司电焊工H、徒工L在某药厂配料岗位玉米浆罐内焊接搅拌器挡时,由于焊接时产生焊尘排不出去影响焊接作业。他们向罐内通氧气,用氧气置换烟尘,然后将氧气带撤出。然后开始在罐内继续实施焊接,引起火灾,造成H死亡、L重伤。

(1)直接原因:擅自向罐内通氧气,使罐内氧气浓度高并进行施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违反下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四:某制药厂淀粉车间玉米浆工段代班长李某,于1982年1月23日19时50分在下2号空玉米水贮罐(直径1.9m、高2.45m)清理罐内沉淀物时,因沉淀的蛋白等物质发酵,产生大量的硫化氢气体,致使其中毒死亡。

(1)直接原因:硫化氢气体中毒。

(2)间接原因:下罐作业审批制度不严格,下罐作业前气体监测分析及通风措施不到位,职工对防止中毒的思想意识薄弱。

案例五:2007年2月15日,某制药厂合成车间1号三合一轴封骨架密封漏,由机修车间钳工组进行维修更换。9时许,机修车间维修人员开始下罐进行检修操作,合成车间操作者关某负责三合一的操作,机修车间李某负责现场监护。9时40分左右,在检修过程中需要提升搅拌轴,合成车间操作工关某在开启搅拌提升开关时,误将旋转开关启动,致使三合一内4名机修车间检修人员被搅拌扫倒,其中1人小腿部筋膜断裂一半。

(1)直接原因:操作者操作失误。

(2)间接原因:没有认真履行下罐作业有关规定,落实好下罐作业安全措施;下罐作业组织措施不利,职责分工不明确。

二、罐内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凡是因生产需要进行下罐作业(含各种釜、槽、塔、柱等容器内作业),必须经车间主任签发,由安全员办理下罐作业许可证,许可证必须由下罐作业人和下罐作业监护人本人签字,并对下罐作业安全措施做全面检查,确认下罐作业准备工作符合下罐作业管理规定后,方准下罐作业。否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罐作业。

2.下罐作业前必须切断罐搅拌的动力电源,并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并拔下电机单机保险或卸下电机传动皮带。

3.下罐作业前,要对罐内进行清理,对盛装过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罐体进行罐内作业时,必须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置换,置换完毕后,做罐内气体分析,确认无毒无害后,方准下罐作业,作业时应始终向罐内通压缩空气,防止罐内缺氧。

4.下罐作业前必须排空罐内压力,按规定打开罐盖,并关闭所有通往罐体的阀门或安装盲板,并挂“有人工作”警示牌。

5.对罐内有物料且有毒有害,确实无法处理又需下罐作业时,必须由车间领导请示技术和安技部门,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经工厂总工程师或厂长批准后,方可下罐作业。

6.下罐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严禁酒后下罐作业。

7.罐内作业所用照明灯电压为12V,所用工具、器材严禁上下抛掷,必须采用工具袋,用绳索吊送。

8.严禁向罐内通氧气。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焊具必须安全可靠,完整无损。使用气焊割具时,随用随放,用后立即提出罐外,严禁在罐内存放。

9.下罐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系好安全带,挂好速差器,戴好安全帽。

10.罐内作业要根据作业环境的实际危险性,采取相应的、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1.下罐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下罐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对罐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

12.作业完毕后,应由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共同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拆除警示牌,然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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