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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在化工企业内,作业虽在2m以下,但属于下列情况时,视为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作业。2在无平台、无护拦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空管道、汽车、铁路槽车、槽船、特种伪装箱上进行的作业。3在高大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的作业。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件有洞、升降口、坑、井、排液沟、排外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按以下标准分四级:

2~5m为一级;

5~15m为二级;

15~30m为三级;

30m以上为特级。

据资料统计:

化工企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仅次于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例如:1980~1981年两年,全国化工系统因死亡521人,重伤255人,其中由高处坠落事故引起的分别占死亡和重伤人数的11.3%~15.3%。

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才准参加高处作业。有些人如患有精神病、癫痫症、高血压、心脏病、患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2作业人员要距低压电线1m以上、高压电线2.5m以上。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3高处作业人员不宜穿硬底、易滑的鞋,穿带轻便,除必带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以外,其他物件都要用绳子吊。4高处作业人员在高处不许向下投掷物品,大件工具要挂牢,防止滑落。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与高处作业人员不能垂直指挥。以防掉物。5高处作业人员上、下行动要谨慎,不得沿绳或脚手架的栏杆攀上爬下,任何人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上休息,也不得在栏杆外的板头上工作和依靠栏杆吊物。6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标界,不准无关人员在作业地点通过或逗留,应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7严禁吊物升降机载人,夜间登高作业。8遇有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和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篇2:化工装置检修电器和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如需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3.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5.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6.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7.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8.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9.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10.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11.临时用电线路架空布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临时用电的电缆横穿马路路面的保护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12.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3.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14.载重车辆、25吨以上吊车进入现场,原则上只允许停在检修道上,严禁压坏地下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

15.对立体交叉作业、大型吊车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16.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与其它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损坏。

17.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须符合规范要求,经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挂有准许使用的标识牌后,方可使用。在雨雪天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8.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19.禁止高空抛扔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自行车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20.露天起重作业,遇有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21.禁止任何人站在起吊物上,起吊时禁止人员在下面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视。

篇3:化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员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须先搭脚手架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高处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5)防止触电和中毒脚手架搭建时应避开高压线,实在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线不带电或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的最短距离大于安全距离(电压小于llOkV,安全距离为2m;电压等级小于220kV,安全距离为3m;电压等级小于330kV,安全距离为4m)。高处作业地点如靠近放空管,则作业安全负责人事先与有关生产部门联系,保证高处作业期间生产装置不向外排放有毒、有害的气体,并事先向高处作业全体人员交代明白,万一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应迅速撤离现场,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落实。

(6)气象条件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7)注意结构的牢固性和可靠性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毛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类结构的显眼地点挂上警告牌,若必须在此类结构上作业时,应架设人字梯或铺上木板,防止坠落.

篇4: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区域概况

某压缩机轻钢厂房为全钢结构框架,建筑总长77.2米,跨度为30米,檐口高度为14.25米;厂房内有多条管沟和电缆沟以及已安装设备,施工界面小,钢结构及彩板安装难度大。为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消除坠落危害因素,特编制本安全措施。

2编制依据

本安全措施编制参考了《建筑施工手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以及EPC项目部下发的高处安全(梯子、脚手架)作业指导书等。

3施工措施

3.1措施要求

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决定在厂房钢结构安装施工过程中采用脚手架作业平台和铝合金梯作为工人登高和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同时用吊绳和安全带为再保险措施,便于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又防止意外坠落。

3.2人员要求

3.2.1参与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患有高血压、贫血病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3.2.2高处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配备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必需的防护用品。

4脚手架

4.1脚手架的选用

考虑到施工现场使用频率高,周转次数多,搭设脚手架的场地限制以及安全施工等经济效益各方面因素,结合现场施工条件选用满足《门式钢管脚手架》(JG13-1999)要求的门式脚手架。

本安全措施考虑到厂房檐口高度为14.25米,要求脚手架作业平台搭设高度不超过13.6米,脚手架作业平台加装安全防护栏杆,除作业面以外,其余三面挂设围护网;作业平台上不考虑堆放施工材料,只考虑2名作业人员自重为施工荷载,取160公斤/平方米。满足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表1.0.3的要求。

4.2搭设要求

4.2.1环境要求

脚手架搭设的基本作业面要求平坦,局部不平整的地方用厚木板支垫找平;为保证安全,搭设时需要封闭施工现场,停止其它工程施工,并对已经安装好的设备采取防护、保护措施。

4.2.2脚手架搭设部位与高度

高度14.5米的钢柱(H600×300×12×16)总共20根,高度15.24米的钢柱(H600×300×12×16)总共10根,高度14.67米的钢柱(H600×250×12×16)总共4根,单独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搭设高度13.6米。外墙彩钢板安装和隔墙彩钢板安装均搭设6米高,以上部分采用铝合金梯子安装。

4.3脚手架搭设

4.3.1准备

脚手架搭设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中相关规定进行。

4.3.1.1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向作业人员做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4.3.1.2认真核对门式钢管脚手架的配件、加固件的规格型号是否和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文件相符,并向监理单位报验。

4.3.1.3清理、平整脚手架的搭设场地。按照地基基础要求,搭设高度小于25米,地基土质在回填土上,立杆必须置于面积不小于0.1㎡垫木上。

4.3.2搭设

4.3.2.1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向上吊门架与构配件时,必须捆绑牢固,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以防构件脱落。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在垂直方向每隔三层(5.1米)与构筑物连接锚固,我单位为更加安全可靠,将每层(1.7米)脚手架与钢柱连接固定。

4.3.2.2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架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上;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锁臂应符合规范要求。

4.3.2.3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脚手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4.3.2.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按规范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4脚手架拆除

4.4.1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4.4.2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防止坠落伤人;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4.4.3脚手架的拆除应在安全人员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原则,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的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接件。

4.4.4拆下的连接棒等小构件应放入工具袋内,门架、钢管等大构件,应用吊绳吊至地面并分类堆放整齐,防止碰撞变形,严禁高空抛掷。

5梯子

5.1吊车梁等构件安装作业时,借助铝合金梯,梯子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结构是否牢固。

5.2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在70~80度之间,地面必须平整坚实;在易产生滑移的构件上靠梯子时,应有专人扶持,或梯子上部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

5.3在超过2m及以上梯子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5.4在梯子上作业时,所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专用的工具袋内,不准上下抛掷材料和工具。

5.5不允许站在梯子顶部工作,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不准带人移动梯子,禁止坐在梯子上打闹或休息。

6安全带和吊绳

?6.1安全带

在离地面2m及以上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本作业中全部用全身式安全带,在梁柱连接处等需要长时间作业的部位,如在标高14.25米处安装时采用全方位双保险安全带,一只挂钩挂在钢结构等牢固构件上,另一只挂钩挂在吊绳上,严禁两只挂钩挂于一个受力点。

6.2吊绳

为便于作业人员在高处移动作业,在钢屋梁处设置吊绳作为生命保护线。吊绳选用直径8mm钢丝绳,两端由专用U型卡锚固在边柱上,梁跨中设置一个锚固加强点。考虑到受力夹角因素钢丝绳不能拉得太紧。

由国家规范可查,

单根直径8mm钢丝绳最低抗拉强度为1400MPa,其瞬间破载力为35000N,根据力的合成原理可知:吊绳在工作时最大承载力不小于35000N;

施工人员体重按100千克计算,其在瞬间坠落时产生冲力为G=100kg*10N/kg=1000N。

所以选用直径8mm钢丝绳做生命线符合安全需求。

7其它安全要求

7.1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员现场监督,定期检查脚手架与钢柱的连接情况,确保安装人员的安全作业。

7.2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或易打滑的鞋。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或在高空嬉戏打闹、抛掷工具材料。

7.3脚手架搭设区域设专人警戒,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或交叉施工。

7.4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发现防护设施有问题时要及时汇报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经检查在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7.5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时,必须立即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篇5:公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高处作业分级:1级:2~5m;2级:5~15m;3级:15~30m;特级:30m以上。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恐高症、癫痫病、严重贫血病、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进行高处作业。

5.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

7.严禁酒后和过度疲劳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

9.在有坠落可能的部位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可随意缠在腰上,安全带长度不应超过3m。

10.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挂设安全网(立网和平网)。

11.不得多人集中在作业平台的某一部位进行作业,以防发生突然断裂坠落伤人。

12.高处作业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2m,水平横档的间距不大于0.35m,强度满足安全要求。

13.高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和扶梯,平台严禁超载,平台架体应保持稳固。

14.操作平台的临边外侧下方是交通通道时,敞口立面必须设置安全立网作全封闭处理,并设置限宽、限高、限速的安全标示牌和防撞设施。

15.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作业前,必须搭置可靠的张拉工作平台,若在雨天作业,还应架设防雨棚,张拉钢筋的两端要设置安全挡板,并在张拉作业平台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操作规程,禁止非操作人员在张拉作业时进入张拉施工区。

16.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均应合理分散、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升降机口附近,也不许妨碍作业人员通行和装卸。高处作业拆除下的模板及剩余物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严禁向下丢弃物料,传递物件时,不得抛掷。

17.高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完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任何人不得擅自移位、拆除和损毁,确因施工需要暂时移位和拆除的,要报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拆移。工作完成后要即行恢复原样,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新。

19.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高空作业现场按要求使用标准化配电箱,箱内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下班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有可靠的防雨设施。

20.桥梁主塔(墩)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其顶端装设防撞信号灯,主塔还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可靠的防雷电装置。

21.作业人员在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层作业人员应处于上层作业人员和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上下之间应设置隔离防护层。

23.高处进行模板安装和拆除作业时,要按设计所确定的顺序进行,作业面及操作平台下方不得有人员逗留、走动和歇息。

25.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严禁立体交叉或多层上下进行拆除,严禁疲劳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26.在拆除龙门架、托架、钢支架等重物时,应有机械吊机配合进行,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信号明确。吊物要稳吊轻放,不得采取“整体推倒法”。

27.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28.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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