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消防保卫员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消防保卫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落实门卫值班制度。
(2)负责审批动火申请,维护好工地和宿舍区消防设备,禁止乱动消防器材,发现火情火种应及时排除,并按要求上报。
(3)部署和组织项目经理部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4)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5)勤巡逻、勤检查、勤记录、勤汇报。
(6)做好对进出场物资的检查工作。
3、工作内容
(1)定期在职工中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国家消防法规,组建项目义务消防队。
(2)完善各预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检查项目防火工作,制定防治火灾隐患措施,: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训练和消防演习,给予义务消防队必要的学习时间。对项目经理部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职工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4)经常性对复杂场所进行重点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认真及时调查,发现作案的犯罪人员要奋力擒拿,及时报告。
(5)对工程现场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项目领导及相关部门。
(6)对材料、设备和价值贵重的工具(随身携带的个人工具除外)出场,必须认真检查,凭出场通知单放行。
(7)对外来人员和一切机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对其进行登记,做好对运出材料出门放行条的检查,检查收条后方可放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本岗位需要存档的资料
(1)交接班记录
(2)值班日记
(3)外出物资放行记录
(4)消防演习记录
5、本岗位应熟悉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篇2:施工项目会计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会计岗位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对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2)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季、年末,记完账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下端划双红线。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7)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记载齐全,试算平?,每个科目的明细账账户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
(8)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注销章。
(9)为了保障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每月必须对账一次。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10)参与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
(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本部门需要存档的资料
(1)预算表
(2)主要经济指标月报
(3)会计报表
(4)会计凭证
(5)总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科目明细账等账簿
(6)财产清查记录
(7)QEHS体系文件资料
(8)各种文件资料
6、本岗位应掌握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4)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5)财政部财会[2003]27号、关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
(17)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制度》(2004版)
(18)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9)建筑工程合同
篇3:施工项目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出纳工作职责
(1)办理货币资金结算业务: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收付凭证号。
(3)每日终了,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银行存款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5)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6)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7)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如预留银行印鉴的任一枚印鉴:对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8)负责货币资金收取,凭证的汇总装订。
(9)负责对税金申报缴纳,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工作。
(10)参与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
(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本部门需要存档的资料
(1)预算表
(2)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
(3)会计报表
(4)会计凭证
(5)总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科目明细账等账簿
(6)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
(7)财产清查记录
(8)QEHS体系文件资料
(9)其他相关资料
6、本岗位应掌握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4)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5)财政部财会[2003]27号、关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
(17)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8)建筑工程合同
(19)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
篇4:施工项目材料员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材料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有关材料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物资供应方进行考察、评审和管理。
(3)根据分公司授权,做好部分材料的采购工作。
(4)按计划负责材料、半成品的保质、保量、按时进场。
(5)协助公司材料部门签订材料供应、周转材料及架设工具的租赁合同,并负责组织进场、使用及退场工作。
(6)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现场材料使用及相关管理。
(7)认真执行材料领退料制度。
(8)建立健全项目各类材料台帐。
(9)负责项目材料的节超对比分析工作。
3、工作内容
(1)全面执行企业材料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有效控制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管各项要素规定,保证符合要求。
(2)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物资供应方进行考察、评审和管理。
(3)根据施工材料需用计划,及时完成授权范围内各项材料物资的采购任务,保证各种材料工具按质、按时、按量供应到现场,做好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保证真实、齐全、完整,并与施工进度同步。
(4)采购料具做到“五符”,即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符合要求;“三比”,即比质、比价、比运距;“四不买”,即没计划的、质量不好的、价格高的、超储备的不买,确保料具的合理使用。
(5)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优先的采购原则,做到不合格材料和三无产品不进入现场,证随货走,货证同步;选择合格可靠的供货单位,做好进货的质量记录,收集材料工具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产品证明书、质量标准、产品鉴定报告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文件等。
(6)对采购材料和甲供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7)根据库管员上报的库存移动报表,定期核实材料的库存情况,不盲目重复采购,做好积压物资调剂处理工作。
(8)做好项目材料的节超对比分析工作,及时将节超对比分析结果向项目经理汇报。
(9)及时完成与材料相关的其它工作,搞好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需要存档的资料
(1)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需用计划
(3)材料采购计划
(4)材料采购台帐
(5)材料材质证明文件
(6)不合格材料处置记录
(7)甲供材料登记台帐
(8)物资台帐及相关记录
(9)材料移动报表
(10)材料验收单
(11)材料采购租赁合同
(12)材料采购租赁合同台帐
(13)关于材料的其他资料
5、本岗位应熟悉以下法律和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0)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
救助站制度
篇5: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受公司总经理委托,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负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根据项目承包合同,制定实施项目的详细计划,优化组建项目班子,健全各级岗位人员职责,制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依据局《管理手册》、《管理程序》要求,健全项目QEHS管理体系。
(5)主持编制项目质量、安全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计划和创科技示范工程目标。
(6)负责组织项目部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
(7)科学组织、管理进入现场的人、财、物,协调好项目内外关系,进行有效的总分包管理。
(8)严格财经制度,控制各项费用开支,确保降低成本的实现。
(9)组织工程分阶段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及工程竣工交验工作。
(10)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确保质量目标实现,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
(11)负责项目竣工结算、资金回收和工程总结工作。
3、工作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遵纪守法。
(2)健全项目组织机构,完善项目岗位人员职责,建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3)主持制定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期、成本、文明施工、CI形象等目标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保证计划。
(4)参与合同评审,主持项目合同交底,负责对项目上使用的材料、设备、料具、劳务层、分承包方进行评审、签约(需委托),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确保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5)负责组织工程分阶段的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6)组织识别项目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评价出其中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负责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7)建立项目领导安全值班制,定期对项目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文明施工检查,保证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文明施工符合要求,树立企业良好的Cl形象。
(8)定期进行项目成本经济活动分析,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收集索赔证据,实现降低成本目标。
(9)搞好项目总分包的管理、协调、督促、服务工作。正确处理与地方政府部门、业主、监理、设计方和项目周边环境的关系,协调好项目各职能部门及总分包的关系。
(10)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收回工程款,作好工程施工总结工作。
(11)搞好项目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本岗位需要存档的资料
(1)工程合同及合同评审、交底记录
(2)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3)项目工作计划、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记录
(4)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5)停工通知书和复工通知书
(6)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计划
(7)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
(8)工程预、决算资料
(9)工期计划执行记录
(10)其它相关资料
5、本岗位应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6)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要求
(17)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