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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会计岗位工作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会计岗位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对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2)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季、年末,记完账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下端划双红线。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7)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记载齐全,试算平?,每个科目的明细账账户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

(8)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注销章。

(9)为了保障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每月必须对账一次。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10)参与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

(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本部门需要存档的资料

(1)预算表

(2)主要经济指标月报

(3)会计报表

(4)会计凭证

(5)总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科目明细账等账簿

(6)财产清查记录

(7)QEHS体系文件资料

(8)各种文件资料

6、本岗位应掌握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4)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5)财政部财会[2003]27号、关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

(17)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制度》(2004版)

(18)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9)建筑工程合同

篇2:某科技公司会计主管岗位工作标准

科技公司会计主管岗位工作标准

本标准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财政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2建立健全全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修订和完善。

1.3接受财政、税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1.4设置和登记总帐、各种明细分类帐,对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和监督。

1.5按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帐凭证,并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

1.6对公司的财产物资进行核算,至少每季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发现盘盈、盘亏、损毁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帐务处理。

1.7对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正确核算,负责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每季进行对比分析,每月反映、监督、分析公司下达的《费用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1.8对公司流动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监督经营收支的全部情况,按规定及时纳入财务核算。

1.9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凡在三个月以上未清理的债权债务,每季列出明细与经办人核对,写明未收、付的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进行有关的处理。

1.10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种税金,不得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11按报表名称、内容、时间、报送部门、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各类报表。

1.12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齐全、完整、美观、易查。

1.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2、责任与权限

2.1在公司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的执行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

2.2对报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有权对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更正、补充,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报告有关领导。

2.3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有权对无合同、无资金计划,无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特批的预付款项,不予办理,待手续齐备后付款。有权核对库存现金、帐实情况。

2.4对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报销清算负责。严格按"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3、检查与考核

3.1接受财务部门领导考核本岗位工作。

3.2超标准完成或未按标准完成任务,视程度给予奖励或处罚。

4、本标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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