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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考核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考核目的

为了管理处能客观、正确评价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业绩,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变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全体安全管理员。

考核方式和办法

为使考核成绩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员工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指标,考核采取理论考核、实操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另本季度奖惩记录得分作为考核成绩的附加分记录在内。

即考核总成绩=理论成绩*25%+实操成绩*15%+综合评估成绩*60%+奖惩得分

奖惩记录

管理处将本季度的奖惩记录汇总后给与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奖励:嘉奖一次加1分;记功一次加3分;记大功一次加9分。

惩罚:警告一次减1分;记过一次减3分;记大过一次减9分。

考核原则

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员工绩效考核应按照尽可能量化的原则进行,减少主观因素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影响。

绩效考核程序化与制度化相统一的原则。以员工所在部门的考核为基础,由部门主管负责整个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考核成绩报管理处审核,报领导审批,绩效考核应持之以恒地进行,考核周期可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

考核成绩申诉

考核成绩于考核7日后公布并报办公室存档,如员工考核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提起申诉,管理处报办公室评议由领导作出裁定。

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各管理处采取统一试卷,为了不影响管理处正常工作和考虑到试题的保密性,试卷分A、B卷,各管理处分二个时间段时间进行。试卷由公司品质管理员与各管理处保安主管共同编制,经领导审批适用。为保证考核成绩的公平、公正,采取各管理处保安主管交叉评卷的办法。

理论考核的内容

考核知识点应包括企业成立发展概括,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保安员应具备的礼仪礼貌规范、业务素质、协调处理能力、工作服务态度等。

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项目包括:队列考核、擒拿格斗考核、体能考核、消防灭火考核、交通指挥考核等。考核评分由管理处主任、保安主管、及兄弟管理处保安主管及办公室主任现场评分。

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采取自我评估、主管评估、及部门同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主管评估占整个评估比例的50%,个人及同事评估各占25%。

即综合评估成绩=主管评估成绩*50%+个人评估成绩25%+部门同事评估成绩*25%

部门同事评估

部门同事评估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份,采取平均分的办法。

篇2:物业公司保安员绩效考核细则(9)

物业公司保安员绩效考核细则(九)

一、目的:通过每月对各级、各岗位保安员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当月工作等情况进行具体的考核,使评审员及被考核保安员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

三、职责:

1.保安部负责监督各管理处、项目组的每月保安员考核情况。

2.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本单位队长、副队长每月工作的具体综合考核及监督管理处保安员考核情况。

3.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负责对保安班长、副班长的每月工作考核及监督各班组保安员考核情况。

4.保安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对班组保安员的每月工作考核。

四、相关文件: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保安工作手册

3.各管理处制定的管理制度

五、操作规程

1.首先,每月初普通保安员考核由各保安组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根据公司制定的各岗位考核标准对本班组保安员当月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然后将考核情况汇总报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

2.其次,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在月初对每个班组班长、副班长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监督各班组的考核情况是否正常,有无存在瞒报、有失公平、公正之处,然后将总体考核情况汇总报管理处主任。

3.管理处主任对保安队长、副队长的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监督检查保安队的整体综合考核情况。

4.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各级保安员当月工作成绩突出得100分以上者,每分奖励5元,当月考核96分(不含96分)至100分者不进行处罚,考核分数96分至90分(不含90分)者,按照考核标准每分5元正常处罚,当月考核90分至85分(不含85分)者,按照考核标准双倍进行处罚,当月考核85分以下者除进行3倍处罚以外,再进行下岗培训一个星期,下岗期间拿试用期工资,培训后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的予以辞退,当月考核低于80分(含80分)以下者予以辞退。同时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全体保安进行全面考核一次,对季度考核总分第一名者授予"明星保安"称号,考核总分末位保安予以辞退。

五、考核依据:一个季度的个人总考核分、军事、业务考试分相加。

篇3:住宅区保安员绩效考核标准细则

住宅区保安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细则

奖励与处罚

1、着装行为举止(满分为36分)

(1)上班时着制服干净、整齐(1分)钮扣全部如好(1分)领带系正(1分)。

(2)制服外衣、衣领、袖口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如章、笔、纸、呼机、手机、钥匙扣等。2分

(3)当班期间不穿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2分

(4)上岗时佩带工作证。2分

(5)上岗时跨立或立正姿势正确。2分

(6)不得留长发(1分)敞怀(1分)挽袖(1分)穿拖鞋、打赤脚(1分)戴歪帽(1分)。

(7)举止文明、大方(1分)不讲粗话、脏话(2分)。

(8)不准与业主、来访客人争吵(5分)打骂(10分)。

2、能力、工作表现(满分为44分)

(1)按规定时间上岗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3分

(2)认真做好车辆(2分)人员(2分)物品(2分)出入的登记。3分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不到岗或离岗。5分

(4)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迅速。4分

(5)不准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2分

(6)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和辖区内的公用设施。2分

(7)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2分

(8)当班期间严禁喝酒(2分)睡觉(2分)打牌(2分)下棋(2分)看电视(2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分)。

(9)不准向业主、住户或上司业务有关人员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和小费。2分

(10)在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帮助时,能主动、迅速为业主、住户解决困难,不推诿。2分

(1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及军事、消防等业务培训。2分

(12)努力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工作。2分

(13)团结互助、不做、不说破坏团结的话和行动。2分

3、业绩(满分20分)

(1)为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受到表扬、表彰。2分

(2)利用工作之外时间为业主和住户提供服务。2分

(3)拾金不昧,主动将钱和物品交到管理处。4分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制止和防止了恶性事件,事故的发生。4分

(5)在发生火灾、盗窃、制止犯罪等方面有突出表现。2分

(6)保护公司财产和小区公用设施有突出表现。2分

(7)有突出工作业绩,年度内被评为先进(优秀)工作者。2分

(8)在破获和检举各类刑事,违法案件中有突出表现。2分

(9)受到各级机关表彰、奖励者。2分

4、奖励、处罚

一、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积极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并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不畏艰难、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

2、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显着成绩的。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执勤有突出成绩的。

4、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保卫工作有圈套贡献的。

5、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6、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较大贡献应予奖励的。

二、凡有下列违反纪律行为之一,给国家、集体和住户,财产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经济、物质上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的。

2、执行命令,违反保安纪律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3、贪污、受贿、盗窃公有资产的。

4、在执行勤务中遇有危险时,临阵畏缩,使集体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5、泄露公司秘密、丢失、转借,损坏执勤设施的。

6、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以及当班时发生案件、事故不及时报告、隐瞒或谎报情况,造成后果的。

7、压制民主,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的。

奖励:

1、工作表现突出1次受到客人和上级表扬的奖10元,2次以上受到客人和上级表扬的奖20元。

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的,物品价值或现金200元以下的奖20元,物品价值或现金500元以下的奖50元,物品价值或现金1000元以上的奖100元,物品价值或现金5000元以上的奖200元。

3、伸张正义、见义勇为的奖100-200元。

4、发现事故苗头及隐患,积极制止的,抓住1个偷自行车的或物品价值现金500元以下的奖50元,抓住1个偷摩托车、助动车的或物品价值现金500元以上的奖100元,抓住1个偷汽车的或物品价值现金2000元以上的奖200元。

5、合理化的建议被采纳,收效明显的奖50-100元。

6、技术和业务考核及在行业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奖50-100元。

7、工作创新,使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奖50-100元。

处罚:

1、上班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每月达2次的扣10元,超过20分钟或当月累计3次的扣50元,超过1小时或当月累计4次的开除。

2、上班着制服不佩带帽徽、肩章、臂章、肩带和上岗证,帽子不带或没带正、衣扣不扣、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系领带的,每一项发现1次扣10元,当月累计2次的扣50元,当月累计3次的开除。

3、头发不整洁(不留长发、大包头,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得留长鬓角、鬓发长不得超过耳屏。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抹粉,不涂有色指甲油,指甲长不超过指头1毫米)发现1次口头警告,第二个工作日未改正的扣10元,当月累计2次的扣50元。

4、当班时或在公共场所看书、阅报、吃食物、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化妆、打响指、听收音机、娱乐与人谈笑打闹、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中,搭肩挽臂的每一项发现1次扣10元,当月累计2次的扣50元,当月累计3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5、脱岗10分钟以上的,用餐时

间超过30分钟的每发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2次的扣50元,当月累计3次扣100元。

6、被住户投诉1次情节较轻的扣10元,当月累计2次或情节较重的扣50元,当月累计3次的开除。

7、不按规定着制服或不按公司管理处统一换装时间提前、延迟换装的发现1次扣10元,发现2次的扣50元,发现3次的开除。

8、下班后无故在执勤岗亭逗留15分钟的,影响他人执勤的,15分钟发现1次扣10元,发现2次的扣50元。

9、不服从管理、分配,当面顶撞上级工作态度恶劣的发现1次扣5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0、在哨所内吃饭、吃夜宵的发现1次扣20元,发现2次的扣50元,发现3次的开除。

11、当班时在岗亭内抽烟发现1次扣10元,打瞌睡发现1次扣3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2、同住户借钱或小店赊账的发现1次扣1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3、当班时饮酒和酒后上班的,发现1次扣5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4、不按交接班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差错或公司财物损失的发现1次扣20元,发现2次的扣50元,发现3次或价值达2000元以上的开除。

15、打架、斗殴,有流氓行为的发现1次扣5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6、拾到客人遗留物品不及时上交的,发现1次扣5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7、未经许可私自调班的,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发现1次扣20元,发现2次的扣50元,发现3次的开除。

18、了解其他队员犯有严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的,发现1次扣50元,发现2次的开除。

19、犯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的,由管理处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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