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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对讲机使用管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秩序维护部对讲机使用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规范对讲机的使用,保证对讲机通话畅通。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秩序主管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对岗位队员使用对讲机和更换电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岗位队员要爱惜对讲机,不得抛、摔、拆卸对讲机。

4.0操作细则

4.1对讲机按岗位统一编号管理。

4.2岗位队员不得将对讲机借给外人使用。

4.3岗位队员不得随意变动频率,除音量调节旋纽外,其它地方一律不得拧动。

4.4岗位队员更换电池时要按编号对换。

4.5不得把公司对讲机的频率告诉他人。

4.6不得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闲话。

4.7工作中防止对讲机摔落或受雨淋。

4.8对讲机在充电时禁止送话(可以接听)。

4.9在使用对讲机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用普通话,语言要简洁、清晰。

4.10对讲机发现有故障应立即上报处理。

4.11队员使用对讲机时应配带耳机,避免声音影响住户等。

篇2:秩序维护部钥匙使用管理规程

秩序维护部钥匙使用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规范秩序维护部钥匙的使用。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值班领班对钥匙的领用情况给予监督。

3.3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负责钥匙的领用管理。

4.0操作细则

4.1钥匙实行编号管理,统一放入钥匙箱。

4.2未经值班领班同意严禁任何人领用钥匙。

4.3当值领班必须对领用原因进行询问,问清归还时间。

4.4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对钥匙领用情况进行记录,对钥匙箱内的钥匙每天进行核对检查。

4.5钥匙箱钥匙由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进行管理、交接,未经值班领班同意严禁开启。

4.6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配制钥匙箱内的任何钥匙。

篇3:秩序维护部安全会议规程

秩序维护部安全会议规程

1.0目的

为有效处理工作中发现有关影响安全隐患,改正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沟通各类安全信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落实。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范围内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主管负责主持会议及人员召集。

4.0定义(无)

5.0操作细则

5.1服务特性

检查、准时、沟通、落实整改

5.2安全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分部负责人或人员。

5.3安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5.4秩序维护领班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星期,通知各部门提交安全意见、建议和安全议题。

5.5秩序维护领班将各部门提交安全意见、建议和安全议题汇总并报秩序维护部。

5.6各部门参加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会议现场最高职位领导对安全议题讨论意见给予明确指示,确定处理意见、跟进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各部门根据会议达成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7对小区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或其他相关行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5.8会议由秩序维护领班负责记录。

篇4:秩序维护部消防演习规程

秩序维护部消防演习规程

1.0目的

为了员工的消防意识,使员工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现火情或接到火警后如何处理,掌握消防会报警、会扑救、会疏散、会自救逃生的方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对消防演习方案的制作/报批/通知/培训记录和总结工作。

4.0操作细则

4.1消防演习每年举行二次,由秩序维护主管负责组织。

4.2各部门联合消防演习方案由秩序维护领班制作,报物业经理批准;秩序维护部内部进行的消防演习由秩序维护主管批准。

4.3消防演习前三天部发文通知各部门,并由服务中心发出通知并发放各业主、住户。

4.4秩序维护主管对参加演习部门人员进行演习方案培训讲解。

4.5秩序维护领班安排专人做好演习过程记录。

4.6演习完毕后由秩序维护领班写好总结及时修改程序;

4.7消防演习需用灭火器和消防水时应尽量减少使用时间,减少污染。

篇5:秩序维护部部门质量目标

秩序维护部部门质量目标

1、秩序维护管理按规定实施月检覆盖率100%,合格率≥95%;

2、一般治安案件年发生率占总入住人口数的≤1%;

3、消防/治安/车辆管理紧急出警率100%;

4、管区环行道及车库全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率=0;

5、管区及车库车辆管理全年车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0;

6、停车收费率100%,收费正确率100%;

7、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0”;

8、有效业主(住户)投诉自然年内不得超过5起;

9、公司、分公司抽检合格率为95%以上;

10、顾客满意率为95%以上。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a因违规、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员工死亡事故;b因违规、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公司重要财产报废、损毁事故;c因违规、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火灾事故;d因违规、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水浸事故;e因违规、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恶性治安事故;f因违规、失职或玩忽职守引发的业主(住户)重大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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