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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钥匙使用管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秩序维护部钥匙使用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规范秩序维护部钥匙的使用。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值班领班对钥匙的领用情况给予监督。

3.3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负责钥匙的领用管理。

4.0操作细则

4.1钥匙实行编号管理,统一放入钥匙箱。

4.2未经值班领班同意严禁任何人领用钥匙。

4.3当值领班必须对领用原因进行询问,问清归还时间。

4.4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对钥匙领用情况进行记录,对钥匙箱内的钥匙每天进行核对检查。

4.5钥匙箱钥匙由消防值班中心值班员进行管理、交接,未经值班领班同意严禁开启。

4.6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配制钥匙箱内的任何钥匙。

篇2: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规程(3)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规程(三)

1.0目的

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机动车停车场,有效地为业主服务,维护车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停车场。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车场管理员。

3.3车场管理巡逻队员及时报告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3.4领班监督值班队员实施本规定。

4.0操作细则

4.1本停车场为地面临时停车场(不包括业主私家车库),停车场对业主提供长期车位使用服务,外来临时停车超过60分钟按收费标准收费。

4.2本停车场采用租用固定车位与临时停车两种方式,实行全封闭统一管理(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

4.3本停车场谢绝大型客车和货车停放。

4.4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秩序维护员认"卡"对车,停车卡与车辆牌照不符的禁止车辆进出,所以请车主认真保管好自己的停车卡并随身携带。如停车月(年)卡丢失,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通知管理处处理,否则将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4.5进入车场停放和车辆不要在车内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车辆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6进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冲栏行为,如有违反本条,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先行扣车并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4.7进入小区的车辆禁鸣喇叭,应按规定车位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引导,不得越位、占位、更不得放在通道的位置。

4.8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擦、撞车场设施和其他车辆。如发生碰撞要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擅离现场、一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出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将视情况进行罚款。

4.9装载易燃或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停放。

4.10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加油、清洁车辆,违者罚款100元至200元。

4.11不得在停车场车位上存放其他物品,车位使用应保持清洁、不乱扔垃圾。

4.12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

4.1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停车场只提供长期车位有偿使用服务,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要求,可另行协商收费标准,并签署协议。

篇3: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处理规程

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处理规程

1.0目的

为提高秩序维护部在遇到停电情况时的工作效率,避免事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保证存放的手电、应急灯应保持良好状态。

4.0操作细则

4.1秩序维护员巡查时发现各区域或部分区域停电,立即通知当值领班消防中心值班员立即电话通知工程部。

4.2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应立即与工程部了解情况,若不是内部原因引起,当值领班应通知消防中心与供电局联系,查询有关情况。

4.3若确认为市电停电,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工程部主管来协助处理停电问题。

4.4立即开启消防广播及出通告知会受影响业主,若在深夜出通知知会。

4.5检查各公共区域及走火通道、消防楼梯、服务中心是否有电及正常运作,若有异常应及时通知工程部抢修。

4.6通知秩序维护员开启各走火通道门,检查证件才让业主进入,一切访客应暂时谢绝探访。

4.7安排职员到有关受影响人的单元了解是否需求协助,在服务中心必须派专人接听投诉电话,做好解释工作;

4.8遇到骚乱,由当值领班负责召集人员到场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报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请求支援

4.9全体秩序维护员注意岗位情况,加强各区域巡视,特别预防抢劫、偷窃或其它暴力、毁坏性行为的发生。

4.12当接到有坏人盗窃或抢劫时,各岗位要加强戒备,坚守岗位,随时堵截案犯,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4.13供电恢复后应以消防广播知会受影响业主,深夜除外。

4.14在供电恢复正常后,由当值领班综合所有事项提交特别事件报告交上级。

篇4:物业辖区突发水管爆裂处理规程

物业辖区突发水管爆裂处理规程

1.0目的

为减低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巡逻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巡查。

4.0操作细则

4.1巡逻队员发现水管爆裂立即通知当值领班,同时现场采取堵漏措施。

4.2当值领班立即赶往现场,同时让监控中心通知工程部、清洁部带工具和旧布草、胶桶堵漏、接水、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业主、住户。

4.3根据现场情况,现场秩序维护员立即用消防水带连接漏水处,使水排往下水管道或空旷地带。

4.4如漏水影响到用电安全应立即通知关闭现场电源。

4.5如水可能影响日常操作、保养及可能涉及申报保险金等问题,当值领班安排人员对现场拍照、做好记录。

篇5:物业辖区突发应急事件处理规程

物业辖区突发应急事件处理规程

1.0目的

为监视和巡查管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掌握小区正常运作状态和公共秩序,完善安全设施,确保住户、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各级管理人员及秩序维护巡逻人员加强巡查。

4.0操作细则

4.1发生爆炸案时之处理程序

4.1.1各岗位如发现爆炸时,立即上报当值领班。

4.1.2监控中心值班员报警,并派秩序维护员保护现场,劝阻业主不要惊,马上通知各部门,听从领导指挥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现场,不要乱闯,避免引起其它不必要的事故。

4.1.3在公安人员到达之前,业主应留在安全地带,并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4.1.4应在现场周围划出警戒线,拉上警戒绳,并派专人专职看守,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

4.1.5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案发前后的可疑线索,目击者要向公安人员主动提供所目睹的详细情况。

4.1.6书写报告,报相关部门存查,跟进处理。

4.2如何保护杀人案件现场

4.2.1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及岗位秩序维护员接到业主、住户报告凶杀时,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部当值领班赶往现场。

4.2.2并派秩序维护员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不许任何人触摸或移动现场中的任何一件物体,因为现场上的任何物品可能成为证实犯罪的确凿证据。

4.2.3不要引起惊慌,立即疏散围观人员,避免事态扩大。

4.2.4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案发前后的可疑线索,目击者要向公安人员主动提供所目睹的详细情况。

4.2.5尽量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4.2.6书写报告,报相关部门存查,跟进处理。

4.3发生绑架案件处理程序

4.3.1如发现案犯正在绑架人质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领班,领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下达命令。

4.3.2当值秩序维护员迅速赶到尽力阻止案件人发生,并将犯罪分子抓获。如不能完成以上行为,应记下犯罪分子人相貌、交通工具特征或号码、人质情况以及案犯逃离方向等。

4.3.3监控中心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附近巡警报告。

4.3.4书写报告,报相关部门存查,跟进处理。

4.4失物处理程序

4.4.1在公用地方,如走廊、楼梯等拾获财物时,应立即向当值领班报告,并交回服务中心,等待失主领回。

4.4.2将财物情况详细记录在个人及部门工作日志上。

4.4.3当物主来领回失物,应要求其说出失物日期、地点详情,情况符合,在部门工作日志上签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若有可疑之处,可报警处理。

4.4.4拾获有价值或名贵的物品,应交回当值领班并及时交行政部处理,并考虑是否交警方处理。

4.4.5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呈报领班。

4.5发现住户受伤或生病处理

4.5.1当发现住户或有任何人在公共地方突然晕倒或意外受伤时,必须通知当值领班及主管。

4.5.2将病者或伤者安置在适当地方休息,并设法通知其家人。

4.5.3妥善保管好伤者或病者的财物。

4.5.4只有受过急救训练者,方可急救伤者。

4.5.5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

4.5.6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呈交领班。

4.6可疑物及恐吓电话处理程序

4.6.1秩序维护员在巡视时如发现可疑物品,应及时上报领班,并不准触摸,指导业主、住户或行人远离该处,秩序维护领班发现物品有可疑之处,须报上级领导及消防值班中心,如明显属危险品或爆炸物品等,立即通知当值领班致电110支援。

4.6.2如接获恐吓电话或任何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须保持镇定,与对方详谈,留意电话背景、动机及有任何要求,如对方已经收线,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寻找电话来源),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司领导,并尽快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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