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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乘罐车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的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等罐笼停稳后,听从把钩人员的指示,排队按次序上下罐笼。

2、乘罐时,要服从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进口检身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3、人员进入罐笼后,严禁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以及随身携带工具物品不准露出安全门外。发出开车信号后,或罐笼尚未停稳及发出停车信号前,不得争抢上下。

4、任何人员不准与携带火药、雷管的放炮员或火工人员同罐上下,也不准乘坐无安全门的罐笼和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

5、上、下车时不要拥挤,按规定人数乘坐,不准超员,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更不准在信号发出后扒车、跳车等。

6、乘罐人员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不要坐在车厢内,不准摘下安全帽,行车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卷帘门外。

篇2:带式输送机司机操作时注意事项

(1)机械设备有异响、电动机和减速器被埋住、电动机温度超过80℃、保护装置不灵、故障未处理好、信号不清,均不得开车。

(2)经常巡视各部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3)正常情况下,输送机要求空载启动,并避免频繁启动。

(4)正常情况下停机时,应将输送机上的货物拉空后方可停机。

(5)停机后清扫各部,保持周围清洁。

(6)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篇3: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制度。

2、坚决杜绝超挂车。

3、连完钩必须对车辆连接情况、道岔及安全设施检查安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联系运输。

4、绞车严禁不带电松车,以防车速过快,紧急刹车造成断绳跑车。

5、严禁在矿车未停稳情况下摘挂钩,以防车辆掉道伤人。

6、轨道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7、推车接近风门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

8、当车辆在坡度较小段运行时严禁出现余绳,防止当车辆运行到较大坡度段时造成车辆带绳跑车。

9、绞车司机等特殊岗位要做到持证上岗,防止操作不熟练造成事故。

10、严格落实斜巷运输超高车辆的相关规定,车辆高度超过1.5米及以上的,斜巷运输必须将超速吊梁摆杆打起固定在摆杆架上,运输完超高车辆后及时恢复摆杆。

11、斜巷运输1.3米以上1.5米以下的较高大件时,车辆通过斜巷超速吊梁摆杆处时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12、列车在通过道岔、弯道、交叉点、防水闸门等特殊地段时,必须提前减速,慢速通过,刹车减速不能过急,通过道岔时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

13、斜巷提升运输时,上车场信号把钩工不少于2人。1人负责操作挡车设施,1人推车,1人推车困难时,要根据列车情况适当增加把钩工人数,严禁将挡车设施甩开不用或提前打开。

14、在用的气控道岔控制箱把手必须打向一侧处在供风状态,不准停留在中间“0”位置,防止气控箱接头或管路漏气使道岔气缸卸压造成车辆串岔子掉道事故的发生。操作道岔时必须对道岔的到位密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在使用绞车前,必须按规程规定与绞车司机进行联系,并对联系情况进行安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运输施工。

16、小绞车司机严格按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规定操作,离开岗位时必须拉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并停电闭锁。

17、载车与连续牵引车及主绳的连接绳套必须拉紧并与主绳进行固定,以防刮挡车器影响运输。

18、列车严禁超速运行,电机车在车场调车时严禁异线顶车。

19、轨道上山绞车保险绳在提升2辆及以上矿车时,保险绳必须前头、后头、中部使用3道钢丝绳套进行固定。提升少于5辆矿车时,多余的保险绳盘好捆绑放在车内并在矿车把手上进行固定。

20、轨道上下山各片盘口,不准采用提升车辆带车,并且在片盘口提升运输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

21、在斜巷提升运输过程中严禁矿车与大平盘车混合提升。挂长矿车时应减少挂车个数,多余的保险绳要盘好固定在矿车上面,保险绳末端要与列车尾端车辆三环的中间连环连接,以防保险绳挂不好末端拖地刮地轮。

22、大巷来车时,行人要靠帮站立,严禁与机车争道。

23、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辅助运输有关规定,严禁斜巷小绞车提升拐弯运输,严禁对拉绞车拐弯运输,严禁小绞车跨风门运输。技术科在进行井巷工程设计时,斜巷及使用对拉绞车的巷道拐弯地点,必须设计平车场、信号把钩硐室等以便于摘挂钩。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向技术科、地测科等业务部门进行汇报,以便及时进行设计变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施工。

24、各单位要加强小绞车司机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小绞车起始提升时要慢速平稳,开始提车或松车时,在列车运行方向最后边1个车未通过斜巷变坡点时起始速度不得超过0.3m/s;在列车即将到达停车位置时要提前减速,在上提或下松列车运行方向最前边的1个车距斜巷变坡点15m处时开始减速,列车到达变坡点处时速度不得超过0.3m/s,做到平稳停车。

25、加强小绞车的安装管理,严格按照矿下发的《运输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小绞车,施工基础时要挂线控制好安装方位。为防止绞车绳跑偏、磨帮和磨底,绞车前需要开帮剔绳道的必须进行开帮处理并加站轮和地轮,杜绝绞车绳跑偏、磨帮和磨底现象。绞车生根锚杆要向基础后方按45度施工,并使用小绞车钢丝绳加油装置。

26、加强小绞车的管理使用,在接班时,安监员、班长要对小绞车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管理牌板上填写相关内容,绞车司机在使用绞车前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签字使用,否则进行处理。交班时,要将检查填写的字迹清理干净。

27、严格落实装封车管理规定,长单体支柱(锚杆)、钢管、钢轨等特殊材料运输使用好专用车。特别是薄煤层顺槽由于断面小过大盘板车时安全间隙小、道岔曲率半径小不符合过大平盘车曲率半径的要求易掉道,因此没有特殊情况不准使用大平盘车在薄煤层顺槽运输。确需使用大平盘车运输时也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慢速运输,以防掉道。

28、在乘坐平巷人车时,人员上、下人车后要将车门锁好固定,防止防护门滑出摆动。跟车工在发车前和人员下车后都必须对防护门闭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人车内没人时防护门都必须在座位处闭锁固定。

29、人员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不准在架空乘人装置座椅上乱晃以防脱绳,并严格按规定的位置上下人,严禁过位下人,以防造成停车或发生其它事故。

30、加强绞车绳道内地滚的安装、检查、使用与管理,各工区所辖范围绳道内的地滚架要保证其上平面与轨枕上平面相平并且位置合适,以防被跳动的绞车钢丝绳带起而造成运输事故。

31、皮带装封车时应先用一吨的手拉葫芦将装在车上的皮带压紧,再用圆环链配合封车器或花篮螺丝封好车。防止直接封车造成皮带在车上压不紧,上下坡时皮带滑动。

32、钢管运输需经过斜巷时,装车时必须先在专用车上垫方木,以防在经过斜巷变坡点时长料端头触及轨道或底板。

33、斜巷运输时,人员必须在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内躲避,以防跑车伤人。

34、严禁在车场靠近上变坡点处的道岔处串车,气动挡车门处要有充足的照明,控制箱要安装在上车场的硐室内。

35、严格按要求装车,既不能装的过满也不能装的太少,尽量使各个车的重量不会相差太大。

36、各部门、各单位管理人员对井下机电运输设施、安全设施检查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绞车闸把、气控道岔检查完后要及时复位;在使用道岔后,要按要求将道岔及时打回原位,必须完成一个完整的闭合操作,无关人员严禁操作道岔。特别是在向大巷内推车或大巷内倒车时,要提前与运搬工区联系好,不得乱存乱放车辆,并注意观察是否有机车通过,倒车后要及时将道岔恢复原位,以防列车串道岔而发生运输事故。

37、机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等工作中要精力集中,仔细观察,以防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刹车。

38、严把车辆下井的方向关,凡是方向不对的车辆必须先到矸石走廊调向,否则一律不准下井,严禁出现两车对环或对销子无法连接的现象。

39、支架尾梁插板及前梁护帮板均采用双股8#铁丝进行固定,防止尾梁插板伸出或前梁护帮板打开影响液压支架车的运输。

40、严格掘进巷道车场道岔及弯道铺设质量,掘进工区在进行车场、弯道铺设时,现场要保证曲率半径,不能拐急弯,铺路和整修一定要用轨距尺,并且各掘进工作面现场必须配齐即能测水平又能量轨距的ZDC-6型轨距尺放在工作面工具箱内,以便于施工和检查使用,弯道要使用轨道拉杆,防止轨道铺设完后质量不符合要求而进行返工,既废工废力又不安全。

41、严禁私自挪用其它地点的安全设施和不按规定操作。各单位要按照生产接续安排超前准备各种安全设施,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对非工作范围内的运输安全设施不得随意乱动,以防改变其正确的运输位置或状态影响运输安全。

42、加强特殊材料的运输管理,因运输需要对车辆进行改造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向技术科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改造,并制定专项运输措施。将措施交运搬工区一份,以便运输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运输措施,特殊地点安排专人监护。

43、使用棘轮式封车器封车时,张紧活杆不能全部用尽,要有一部分可供使用的张紧活动余量,以防在运输过程中物料受振动或压实后松动,以便在运输途中停车张紧。

44、加强对气动挡车门、挡车器及道岔的安装管理,各气控设施气控箱的安设位置要合理,气控箱应安设在操作人员能够观察到挡车门、挡车器起落及道岔动作的位置,以免设施动作不到位发生运输事故。

45、各单位要强化职工熟练操作的培训,松车车辆速度较快时,应逐渐刹紧制动闸,不准紧急刹闸制动,以防止断绳跑车。

46、对一些非正常、特殊车辆的运输(如超高、超长车以及大型机电设备车等)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运输前要对整个运输线路提前查看是否有影响运输的因素以及要经过几个反向道岔,以便提前采取措施,并且在地面装车时就定好装车方向,防止运到使用地点后方向不对再进行调向,即不安全也增加工作量。

47、要合理安排特殊岗位工的休班时间,安排固定的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的绞车司机,防止人员频繁变动对现场设备不熟悉而造成事故。

48、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司机等各岗位要落实好各自的安全确认,只有经过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49、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每道工序都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不能为下道工序留下隐患。

50、各单位要抓好职工现场交接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杜绝图省事、怕麻烦、抢时间的思想。严格落实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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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爆破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人员要求和爆炸材料运送

1、井下井下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担任。爆破员和背药工必须经过政审和培训考试合格。

2、支领、运送和交回爆破材料工作由爆破员负责;雷管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携带;背药工只能在爆破员监护下运送炸药。

3、爆破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且钥匙必须全部由爆破员保管。严禁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乱放、乱扔。

4、爆破员和背药工要经常检查爆炸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以免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5、爆破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查器。

二、放炮母线使用规定

1、炮工上掌前要携带足够长度的爆破母线,必须大于规定放炮截人距离,并对其外观、导通情况和电阻进行检查。爆破母线接头不应过多,电线裸露及接头处要用专用胶布包扎好。

2、开工前铺设放炮母线以前,要将两根爆破母线的一段连接,另一端接在发爆器的导通接头上,测试其导通状况及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方可携带,并把数值记在报单上。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3、炮工到掌后,在响炮前及时将爆破母线按规定铺设好,掘进迎头要预留富余量。一个工作面、一个响炮地点、一条巷道只能铺设一条爆破母线,如果两个放炮地点的爆破母线经过同一条巷道,必须每炮随用随挂。

4、分多次响炮的爆破地点,如掘进工作面和修理工作面,当班开工后响炮前铺设放炮母线,班末收回;分段响炮的爆破地点,如长壁炮采工作面,一炮一铺设;其他只响一炮的工作面,响炮前铺设好,响炮后收回。任何地点,如果产生拒爆、残爆等情况,要把拒爆、残爆炮眼处理好以后,再收回放炮母线。

5、截人距离超过300米的掘进工作面,如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可以使用公用固定放炮母线,但是每班开工前,不但要测试其电阻,还要仔细检查其吊挂情况、破损情况,有问题处理好才可以使用。

6、分多次响炮的爆破地点,每次炮后,要将爆破母线接发爆器的一头扭结成短路,然后沿线检查爆破母线状况,有问题处理好。重点检查迎头一端的母线电线,是否有刮坏、崩断、崩破皮地方,如有问题立即处理好。

7、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三、装药及联线

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爆破说明书,打眼和爆破必须严格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当现场与规程不符时爆破员有权拒绝装药爆破。

2、“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爆破员、瓦斯工、现场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并做好记录。

3、所有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后,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爆破前还必须对机电设备、设施等加以可靠的保护。

4、装配引药只允许爆破员一人进行,并按操作规程操作,电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

5、装药时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

6、炮眼深度、装药量、炮眼内封泥长度、封泥质量、最小抵抗线等都必须符合爆破说明书的要求。

7、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以外要用不少于0.15m的炮泥填满堵严。严禁无封泥爆破和放糊炮。

8、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未能响炮时,当班班组长和爆破员必须向下一班班组长和爆破员在现场交接班。

9、装药后,脚线的连接可以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员完成。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员一人进行。

10、联线前炮工要把手擦干,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好;不得与煤壁、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联完线要整个检查一遍,是否有虚联和丢炮现象。

四、响炮截人

1、“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装药完毕开始联线前,爆破员将“停止工作牌”交给现场班(组)长;班(组)长负责派人警戒,并检查警戒人员到位情况、工作面人员撤离情况和清点人数,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工;瓦斯工接到“放炮命令牌”后,对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无问题后,将携带的“允许放炮牌”交给爆破员;爆破员接到“允许放炮牌”后,按规程规定连接好脚线和放炮母线,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爆破;井下爆破完成后三牌各归原主。

2、爆破地点规程或措施必须对响炮截人距离或地点,作出明确、清晰的说明,任何人(不管任何职务)不能随意改变。

3、爆破必须严格执行撤人警戒制度。爆破前,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外必须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4、爆破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撤到警戒线处,并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爆破员与爆破地点之间不许有任何人。

5、爆破后,警戒人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严禁事先约好某种信号便私自撤回。

6、巷道掘进进入贯通范围后,待透点的截人方法等同于正常响炮地点。

五、响炮和验炮

1、放炮前,炮工要先测试电爆网路全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爆破母线的两端扭结,沿线进行检查。检查线路只许炮工一人进行,其他人原地等待。如果符合要求,要将数值当场写在报单上,再进行下一步响炮工作。

测算电爆网路全电阻时每个雷管的电阻按6欧姆计算,爆破母线的电阻按实测值计算。测试的电爆网路的全电阻与计算值相差10%以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放炮时,炮工拧动炮机进行通电,如果没有听到响炮声音,炮工要将放炮母线的两端扭结,等待15分钟,然后沿线进行检查。检查线路只许炮工一人进行,其他人原地等待。

3、如果听到响炮声音,炮工要将放炮母线的两端扭结,待炮烟散尽后(突出煤层或冲击地压区域要等30分钟以后),班组长、爆破工和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瓦斯检查工(安全员)负责检查通风、瓦斯;班组长负责检查顶板、煤尘支架;爆破员负责检查拒爆、残暴等情况,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验炮期间,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爆破地点。

4、初次验炮,如有拒爆炮眼,在瓦斯、支护等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要当时联上放炮母线进行再次响炮,其程序同正常响炮。如果拒爆炮眼多于2个,且不能一次响完,则分次进行,但响炮程序要和正常响炮一样,不能丢项。

5、不论何种响炮,响炮前炮工要最后一个从响炮迎头出来,各处截人地点不管听到几次响炮声音,不经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前,都不得随意放人或离开截人地点。

6、响炮完毕进行正常工作时,现场班组长要对随后的拒爆、残爆炮眼的发现与处理,以及崩落的残胆、残药的收集负主要责任。在迎头全断面、全部炮眼都已暴露,确认无拒爆、残爆炮眼,并现场班组长在报单上签字以前,炮工不得离开。

7、现场操作人员在出煤时,一旦在浮煤中发现雷管脚线,不得用手使劲拽,应顺着脚线用手或木棍使其全部暴露,不得用锹铲断脚线。如果发现煤壁上有雷管脚线,立即停止一切工作,让炮工判断是否为残炮,并进行处理。

任何人发现散落的残胆、残药必须立刻交给炮工,不得随意丢弃,严禁自行保管。

8、现场操作人员在出煤时,要按由外向里的顺序出煤,用锹出煤时要沿底板划动,不许把锹插进煤堆里,以免铲断雷管脚线。

9、煤壁附近0.5米范围内的浮煤,严禁大铲大攉,要轻轻把煤扒到一边,观察煤壁是否有拒爆、残爆炮眼。

10、直径200mm以上煤块或矸石块,要仔细观察是否有残胆、残药,否则不许破碎或运走。

11、已经暴露的煤壁及两帮,现场班组长要与现场操作人员(打眼人员)根据炮眼深度、位置、已经崩落深度等,共同观察是否有残爆、拒爆炮眼,方可对其动锹、镐。

12、掘进迎头两帮下角处(即窝子),现场班组长与现场操作人员要重点检查响炮的效果。浮煤没有出净,响炮效果没有判断好,不许动锹、镐。

13、煤壁任何地方,没有达到预想响炮效果的(崩生处),严禁动锹镐。现场操作人员要在现场班组长的指挥下,寻找残留炮眼,观察是否有残爆、拒爆情况。

14、处理拒爆、残爆由班组长和爆破工共同负责,需要现场人员配合时,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参与,并应当班处理完毕。需要下班处理时,当班现场班组长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六、处理拒爆、残爆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期间,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拒爆无关的任何工作;

6、处理拒爆需要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生产单位在出煤、出矸时要注意被埋压的地方是否有瞎炮、残爆,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其他作业,由爆破员和现场班组长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篇5:煤泥干燥系统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规程:

1、燃烧炉点火:点火方法按照热风炉使用说明书中升火步骤依次进行;开车前确保烟道风门已关闭,除渣机已运行并且底部有冷却水;

2、启动袋除尘高压风系统;向引风机轴承处提供循环冷却水;

3、启动引风机,调整引风机频率,使煤粉炉炉膛压力保持在-50Pa以下;启动螺旋输送机及出料皮带机;

4、启动干燥机,并保持低速运转;

5、系统升温至干燥机进口温度达450±50℃,保持10分钟以上方可缓慢均匀给料,按照逆煤流顺序依次启动产品出料皮带机、入料密封刮板机、回煤胶带输送机、缓冲给料机均匀给料;

6、系统带料后,滚筒干燥机转速调至中速以上;

7、通过调整鼓风机、引风机、炉排调速电机频率的大小及炉排上煤层的厚度,将炉膛温度控制在850℃~~900℃;通过调整引风机频率,将炉膛内的压力控制在-50Pa~~-100Pa,干燥机出口温度控制在90℃~~110℃之内;

8、通过反复的调整,使炉膛温度、炉膛压力、干燥机出口温度保持在第7条所给定的范围内,逐步加大干燥机给料量并最终达到设计要求。在增加给料量的过程中随时通过各方面反馈回来的数据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9、出料后,观察并取样测定出料的干湿程度来调整炉膛温度及入料速度。如果产品湿度过大,需要提高炉膛温度,加大引风量,提高干燥机出口温度。

10、布袋除尘器进风口温度不得高于110度。

11、停车流程:

a、停止向干燥机内给料;

b、逐步减少鼓风量,降低炉排调速电机的转速,减少炉排上燃料煤层的厚度,并在干燥机内的物料即将排净时停止鼓风机及炉排电机,关闭除渣机;

c、在保证炉膛温度、炉膛压力、干燥机出口温度的前提下,逐步减小引风机频率;在干燥机内部物料排净之后关闭干燥机;

d、清理风道内积尘;

e、关闭引风机、螺旋输送机、出料皮带机;

f、开启短路烟道和所有的炉门进行自然通风降温,开启干燥机进风管位置观察门,并确保有自然对流空气进入干燥机内部;

(二)、注意事项:

滚筒干燥机属于高温工作,工作时严禁停车,如因电气跳闸或突然停电等事故,导致工作时停车,为保证系统安全,必须做如下紧急应急处理。

停止进料;

热风炉系统停止工作,停止炉排及鼓风机运转;

打开热风炉短路烟道,将热量迅速放空,让热风炉降温;

如电器跳闸,迅速排除故障后再开动干燥机及排料系统,将干燥机内物料排净后,停车检查分析事故原因,进行相应处理;

如是大面积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必须人工手动盘车,将干燥机内物料排出;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干燥机内情况,

如发现着火现象,用砂土、湿炉灰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浇水;

干燥机内物料排净后,每隔10~15分钟,转动一次筒体,直至干燥机入口温度降至70℃以下。

重点注意事项:

严禁干燥机内物料尚未排净时停车,干燥机内部积存的物料会自燃并产生易燃易爆的挥发气体,并有引发爆炸的危险!

严禁干燥机在高温下停车,干燥机筒体会产生静态热变形,影响设备的使用,并有引燃引爆内部积存物料的危险!

严禁在炉膛内无明火的情况下向炉膛内喷入大量煤粉,否则易产生煤粉爆燃及爆炸事故!

停车前必须清理管路内部的积尘,煤尘的积存容易自燃并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有引发爆炸的危险!

停车前,袋式除尘器必须反复进行清灰、卸灰操作以确保滤袋上及箱体内无残留煤粉,停机后及时打开观察门进行检查!

停车后必须打开干燥机进风管上的观察门,并确保有自然对流空气进入干燥系统内部,及时带走内部积存物料产生的易燃易爆的挥发气体,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及时检查防爆盖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否则容易在系统中产生正压而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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