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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及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为加强本工程项目交通运输及机械作业安全管理(以下简称交通和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依照《道路安全交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将项目交通和机械施工中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管理,预防和消除各类隐患,建立交通和机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交通和机械安全管理组织领导,特成立以下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组?长:项目部经理吉军林(全面监督所属部门、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有关制度、规定;督促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进行考评奖罚。)

副组长:项目部总工(负责制定与施工相关的交通运输安全措施、方案并及时交底和监督各级交底;定期检查现场技术员落实工作情况。)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韩延平(具体监督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协调现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罚建议。)

成?员:项目施工管理科、安质科、设备材料科、综合办、经营科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以及项目部安全员(以现场交通运输各环节的安全为重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及时向项目领导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三、专项管理的范围

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并在道路(国道或便道)或施工现场进行运输和施工作业的工程车辆、机械等。

四、专项管理的具体措施

1、入场前,由设备管理科、安质科对包括施工队的所有工程车辆、机械设备性能及保养、维修、检测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并对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2、为保证各种车辆、机械安全、正常和高效使用,项目部实行工程车辆、机械统一调配管理。即日常施工所需的工程车辆、机械计划由施工管理科负责制订;设备管理科负责对工程车辆、机械统一调配并监督使用。后勤保障或其它临时用车,由项目部综合办负责调配管理。当所有车辆因工或因私外出时,必须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须办理签字手续)。

各施工队自有车辆、机械的调配和管理由其自行负责。当其车辆、机械需外调以及外出办理有关业务时,必须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须办理签字手续)。

3、车辆、机械在施工现场或道路(国道或便道)运行、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和出行前,应对车辆或机械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消除制动、驾驶和其它重要控制系统隐患。

(2)严禁疲劳、超载、超速(施工现场限速30公里/小时;国道限速按相关规定)或酒后驾驶。

(3)在高山、扬尘、水毁以及路面较窄、路况极差、视觉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减速慢行,不得随意超车或占道行驶。

(4)行驶中遇车队时,应保持车距(不小于50米),并视情况主动避让或停行,不得强行超车或随意穿越行驶。

(5)在危险路段或作业面操作时,禁止拨打、接听电话或听音乐看视频,确保精力集中。

(6)在环境复杂、不熟悉或存在险情的路段行驶或作业时,应先查看和掌握情况后,再进行正确操作并控制好速度。

(7)雨、雪、雾、大风(6级以上)气候及夜间时,原则上应停止作业。必须运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塌陷、防风、防雾以及防洪、防泥石流等有效措施。同时,应保证夜间现场光照并安排专人指挥负责。

(8)项目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外出时,原则上不得同车出行。必须同车时,必须落实有经验、技术可靠的驾驶员和保障措施。

(9)运送现场人员时,严禁超载或人货混载;严禁自卸车、装载机、挖掘机运送人员。

(10)在操作中如遇身体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停止操作并迅速联系相关人员救援和帮助,不得勉强坚持操作。

(11)紧急情况下,应以“先人后物”为原则,及时采取避闪、逃弃等自我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向项目部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

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视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1、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治理”的原则,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以及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项目部定期对各部门、人员以及施工队进行专项交通运输安全检查、考评及奖罚。对严重违章及屡教不改的人员及时清场。

2、项目部协调有关部门,准许包括施工队在内的部分(或全部)车辆、机械加装特种灯光和强音设备,以保证夜间或在危险施工现场、复杂路段安全行驶、作业。

3、保证施工便道平整、通畅和安全;保证施工道口、桥涵、弯道、坡道以及交通密集等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同时,在施工忙季时,应视情况安排专人员指挥、疏导交通。

4、加强危险路段防护。在桥涵、边坡、基坑等危险部位,设置较为坚固的围栏(或护栏)并在其首尾或周边醒目位置,设警示牌和彩旗。

5、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交通安全情况和有关信息,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治。

6、项目部安质科、设备科、施工管理科及现场管理人员,应随时跟踪和督促交通安全工作,杜绝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7、鼓励全员对交通运输、机械作业中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对被举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及时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和不低于300元的奖励。

新-藏项目部

2010年8月30日

篇2:车辆掉道复轨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在轨道运输中,由于不正确操作,环境影响,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等因素容易造成车辆运行时掉道,为了保证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要求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

二、车辆掉道的汇报:

1、车辆掉道要及时向班组长及跟班队干(地面为值班队干)汇报。

2、由跟班队长(井下)或值班队干(地面)如实向调度室汇报。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根据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处理完毕,将处理情况汇报调度室。

三、车辆掉道复轨作业施工组织:

1、复轨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为处理现场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处理掉道时必须有一人为负责人。

2、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3、复轨人员要分工明确,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四、平巷(含地面)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五、斜巷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T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部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8、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六、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七、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平巷(或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工作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必须在两头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有电机车经过。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八、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斜巷掉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后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运输。

九、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在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掉道的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电机车、长材等车辆平巷(含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值班队干)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一、长材或其它车辆斜巷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十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平巷车辆掉道时,先把掉道的车辆与列车(或电机车)脱开,给掉道车辆留出适当的距离,以方便复轨。同时要把其它车辆用木楔掩住,以防车辆自滑。

2、平巷车辆掉道时,车辆两端40米,必须有专人看护,发现来车立即用矿灯(矿灯上下摆动)或吹口哨让其停车,防止追尾撞车事故的发生。

3、现场负责人在处理掉道复轨时,人员要配齐,人员不够时要向跟值班队干请求增加人员,尤其用人力处理车辆掉道时。

4、用钢管、方木等物做杠杆处理掉道时,下部一定要插实,车辆下方用木块垫实,垫起高度要合适,既要车轮能够上道,又要防止车辆突然落下,砸在支撑点处,使杠杆落下打在工作人员身体上。严禁除手臂外的身体部位伸到杠杆的下方,以杠杆防滑脱伤人。

5、如果掉道距轨道较远,必须分次向轨道上上道。

6、有的重车掉道,人力直接处理效果不好时,应卸载后再人力复轨。

7、斜巷处理掉道时,斜巷上平台必须将阻车器、挡车杠全部关闭,上、下平台留人看守,禁止其他人员通过。

8、斜巷处理掉道时距跑车防护装置较近时,必须将跑车防护装置锁牢,防止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杠落下伤人。

9、处理装有材料、设备等帮扎车辆时,必须检查车辆的帮扎是否牢靠,牢靠后方可进入复轨作业。不牢靠的要再次进行帮扎。

10、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使用工具时,要用保险绳栓好,保证使用工具不与手脱离;使用垫木等物品时也必须用绳子栓牢固等方法,防止物体坠入井筒。

11、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处理车辆掉道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副井信号工、提升机司机联系说明注意事项,在没有处理完毕,严禁动罐及阻车器等。

12、处理车辆掉道时,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无论从事哪道作业工序,思想都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处理车辆掉道时,严禁闲杂人员在工作现场5米内,由施工负责人疏导。

十三、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机电科

?2012.09.10

篇3:自卸汽车改装技术规范安全措施

1?相关术语

1.1自卸汽车的分类

?按卸货方式分为后卸式自卸汽车和侧卸式自卸汽车;

按举升机构的安装位置分为中顶式自卸汽车和前顶式自卸汽车。

按车箱翻转支承的结构分为通轴式自卸汽车和半轴式自卸汽车。

1.2自卸汽车车箱的分类

按车箱结构分为矩形车箱和铲斗式车箱

1.3本改装技术规范中所指的“底”为“底板”,“边”为“边板、前板、后栏板”的统称。

2自卸汽车的要求

2.1改装后自卸汽车其外廓尺寸应符合GB7258、GB1589等相关标准及产品《公告》

2.2使用专用的自卸汽车底盘。

2.3后卸自卸汽车最大举升角为44~55°。

2.4改装厂在改装自卸汽车时按用户要求可装举升报警装置。

2.5上车部分中,副车架纵梁宽度和车箱底板纵梁宽度与主车架的宽度一致。

3车箱总成的技术规范

3.1车箱各加强梁的结构主要为槽形钢;固定栏板的车箱,车箱内空高度≥1200mm时,需在边板、后栏板中部装1排横加强梁。

3.2后卸式自卸汽车侧开门车箱边板总成上有开侧门的要求时:在每块边板总成前后各开1个横向单开式侧门。

3.3铲斗式自卸汽车车箱的要求:后翘角度为8~13°。

3.4后卸式自卸汽车,当前板为倾斜式时,前板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小于60°。

3.5车箱内部长度大于等于8000mm时,在车箱内中部和后部用φ100*4钢管将左右边板连接。

3.6车箱几何尺寸及形位公差要求

3.6.1车箱内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公告》及GB1589的要求。

3.6.2车箱底板左右纵梁间平行度为3mm,底板对角线差为5mm;中顶式自卸汽车,举升机构安装支座中心距车箱翻转支座中心的平行度为3mm,尺寸公差控制为±2mm。

3.6.3边板与底板的垂直度为3mm。

3.6.4车箱对角线差为5mm。

3.6.5后栏板与车厢边板的配合间隙≤3mm。

3.7底板、前板、后板、边板拼接处不能有“十”字形的拼接焊缝。

3.8底板的拼接要求:车厢的底板拼接块数不超过4块。

3.9边板的拼接要求:

3.10边板拼接块数不超过3块。

3.11拼接位置必须在加强筋内。

3.12后栏板的拼接要求:

3.12.1后栏板拼接块数不超过2块。

3.12.5.2拼接位置必须在加强筋内。

3.12.6前板的拼接要求:

3.12.6.1前板拼接块数不超过3块。

3.12.6.2只能在前板的宽度方向上拼接,且拼接位置在加强筋内。

4副车架的技术规范

4.1副车架按翻车转支承座的结构分为通轴和半轴两种。

4.2副车架的形位公差要求。

4.2.1副车架宽度尺寸公差为-2~-4,

4.2.2左右纵梁间平行度为3mm,副车架对角线差为2~4mm;

4.2.3中顶式自卸汽车,举升机构安装支座中心距后翻转支座中心的平行度为3mm,举升机构安装支座中心距后翻转支座中心的尺寸公差控制为±2mm。

5整车技术规范

5.1根据自卸汽车型号选取专用自卸汽车底盘。

5.2车箱底板纵梁下翼面与副车架上翼面贴合良好;使用悬置总成的车辆,车箱底板纵梁与橡胶减震块应贴合良好;保证整车外观左右高度一致,车辆左右离地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

5.3连接取力器与油泵的传动轴的传动斜角不大于8°。

5.4各管路走向合理,杜绝死角,液压管路不得有渗油、漏气现象。

5.5举升液压油使用46#低温液压油。

5.6副车架与主车架连接时,中部止推连接板为槽形钢,两止推连接板间的距离不大于1000mm;前部采用U型螺栓将主副车架均匀固定,U型螺栓与车架下平面的接触面必须加装垫板;主车架护板与副车架应采用螺栓连接紧固。

5.7箱体后门启闭机构应保证后栏板在车箱举升至3~5°时完全开启;要求开启灵活,锁止可靠。

5.8侧防护及后防护装置的安装要求:车辆的防护栏应符合GB11567.1、GB11567.2的规定。

5.9灯具线束的安装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5.10按自卸汽车要求安装举升报警用的声光报警装置。

5.11整车油漆要求:

5.11.1油漆颜色应按车辆的要求进行调配;

5.11.2车箱内部与外部喷涂同色的油漆,底板总成下平面及吊在底板总成以下的边板内侧面喷涂与副车架同色的油漆。

5.11.3整车喷涂的油漆漆膜厚度按QC/T484执行。

5.12安全警示标识应粘贴的醒目的位置上。

5.12.1行车前的安全警示语:举升作业完毕行车前,必须关闭取力器控制开关,并确认取力器已脱开,方可行驶车辆。车辆在行驶时严禁开启取力器控制开关。

5.12.2进入车车箱下面作业的警示语:必须用稳定装置(维修撑杆或维修插销)安全支撑车箱后和举长系统在停位,方可进入举升着的车箱下面作业,否则有生命死亡危险。

5.12.3对固定后栏板用的手动挂钩,必须将手动挂钩开启后,方可举升车箱。

5.12.3粘有车身反光标识:

5.14.2.1液压循环系统要求:采用油缸及外循环油箱结构,减少因液压油高温产生气体及空气未排净

导致液压系统故障。

5.14.2.2举升操纵要求

5.14.2.1采用举升气控操纵方式,即通过气控操纵阀、气控举升阀实现对车箱的举升、中停、下降(慢降)操纵。

5.14.2.2操纵位置必须具备上、中停、下(或慢降)等位置,其中下降时,可带慢降功能。

5.14.2.3举升液压系统限位要求:当车箱举升到最大角时,液压系统中必须设置可靠的液压系统卸荷装置,确保整个系统不发生过载现象及由此造成系统部件的损坏。

篇4:电机车牵引车辆运行安全措施

一.机车顶拉任何车辆时,未达到停车位置,严禁摘挂钩和连接链环。

二.机车司机必须按照规定行车线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措施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三.每台机车牵引的矿车数:煤车不超过13辆;矸石车不超过10辆;材料车不超过13辆;人车不超过6辆。

四.机车牵引重车运行时,驶近弯道及接近井底车场时,必须减速行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五.双车道错车时,空重车道司机必须在相距100米外减速行驶,错车时,无论牵引任何车辆的机车,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1米/秒。

六.在所有双车道车场顶、拉车前,必须有操车工、班队长现场指挥并将所顶拉的车辆牢固连接,顶拉车时,机车必须在矿车的前端或后端进行顶拉车作业,严禁机车在另一条道内用钢丝绳牵引或棍棒、锚杆支顶的方法移动矿车。机车司机必须听从操车工、班队长的指挥,顶拉车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听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七.无论何时何地,机车顶车运行时,最长距离不得超过200米(除北石门及井底车场至翻笼外),每台机车顶车数量不超过本措施第三条的规定。顶车前,必须有操车工、班队长在车辆运行前方较安全的线路上指挥车辆运行,发现隐患,及时发出停车信号,顶车过程中,机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听清、听准信号操作,顶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八.下井的各种料车,下料队班队长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用矿车装载物料时,物料伸出矿车一端长度最长不得超过200毫米,高度超出矿车上口不大于200毫米,宽度严禁超出车箱两侧边缘。若装车不牢靠,易滑动、窜动的物料,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捆绑牢固可靠后,方可入井。

九.严禁使用花栏车装载杉杆、水泥及细小物料。

十.各采区回收的物料车,运输前,机车司机、班队长、操车工、跟班区长必须对所有料车进行逐台检查,发现车辆有严重缺陷、装载物料长度超过矿车口200毫米,高度超出矿车上口200毫米,宽度超过矿车边缘及所装物料不可靠,运输时易发生滑动、窜动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处理并向矿调度汇报。处理时,对易滑、易窜、易坠落物料,必须根据不同类别、轻重进行相应捆绑固定,确保牢固可靠后,经现场机车司机、操车工、班队长、跟班区长等有关人员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运输,否则,严禁运送。

篇5:电机车运行安全措施

1、电机车司机、挂车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电机车司机必须掌握电机车的各种性能参数,熟悉行车操作程序,严格按操作要求开车行驶。

3、电机车司机、挂车工必须熟悉运行线路轨道的坡度、道岔位置、车埸状况等情况,熟悉巷道的支护、高度、宽度、分岔、弯道等情况。

4、使用标准的矿用三环链,使用标准矿车连接销,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链环、插销。

5、毎班行车前由司机详细检查电机车是否电量充足,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电机车各部件否是完好等情况,并进行试运行,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行。

6、电机车运行前,由挂车工连接好待运行的矿车,然后将矿车与电机车连接,再重新检查车辆的连接情况及其它方面的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发出开车指令,电机司机接到开车指令,再与挂车核对清楚后,方可行车。

7、电机车在运行过程中,电机车司机必须时刻注视前方,发现前方有人员、巷道分岔、弯道时,必须发出警号(鸣笛),减速慢行;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时,必须立即减速刹车,停止运行;经过道岔、进入车场时必须减速慢行。

8、电机车不得逆向运行,即不得车辆在前电机车在后运行。特殊情况确需逆向行驶时,必须有挂车工在矿车的最前方指挥,慢速行驶。

9、电机车司机进入驾驶室行车操作,不得将头、手、足等身体各部位伸出驾驶室。

10、一列车长度不超过十个矿车。

11、电机车运行必须控制在允许行驶速度范围内,严禁超速行驶。

12、摘、挂车辆时,必须待电机车及矿车停稳,并与电机车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摘、挂车工作。

13、加强运输轨道的維护,确保运行畅通。

14、加强蓄电机车的检査维护,及时充电,严禁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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