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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8

⒈采购原辅材料时,应向供应商了解采购物品的生产工艺、卫生质量状况,避免来自空气、土壤、水、饲料、肥料中的农药或者其它有害物质的污染;必要时,对产品生产商的生产场地和仓库进行审查;所有产品在初次采购前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每批产品应附带产品检验报告;

⒉物资订货,必须按择优、价廉的原则和合理协作关系,选定供货单位,并签订供货合同;

⒊各项采购工作,必须在总经理的指导和同意下,按材料采购计划,由有关部门按先后慢急安排采购;

⒋仓库保管应及时上报各物料存量给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采购计划;

⒌订货合同中,应对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加注说明;合同签订时,要认真审核,防止错订、漏订、重订,确保采购顺利进行;

⒍各项订货执行中,如发现与合同内容不符时,应禁止使用,拒收,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处理;

⒎建立物资采购台账,物资分类登记入台账,以便参考历次的单价,也便于登记合同交货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⒏对积压的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⒐所有原辅材料入厂后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仓库,办理进仓手续;

⒑所有未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准进入仓库。

篇2: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篇3: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难验保证在有效期内。

3.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应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到期证照及时索要更新,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2.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临期、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及时进行相应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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