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分包服务选择评审程序
物业项目分包服务选择和评审程序
1.0适用于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供方,如项目公司安防、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的分包。
2.0由公司主部门和项目公司根据了解有意向进行合作的供方公司,做好供方的初审工作,初步拟定参加招标的名单。
3.0由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公司主管部门经理查看分包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资料等,了解服务市场价格和公司实力。
4.0到分包公司提供服务的现场了解考察其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并查看分包公司的培训基地等是否具备提供所需安防服务的条件。
5.0让分包公司针对该项目向公司上报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人员编制、费用名细、管理运作模式等。
6.0由主管领导、项目公司负责人、主管部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确定具体项目的合格分包服务供方,并填写《标书评审意见记录》。
7.0经公司合同(协议)评审小组审阅分包服务合同并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领导签订合同(协议)。
8.0通过评审选出的合格分包服务供方可进入《提供服务供方名单》,对供方履行合同情况每年至少评审一次,填写《服务分包方评审记录》。评审工作由公司会同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
9.0经过对分包公司提供服务质量的评审,确认是签约还是终止分包服务合同。
10.0相关记录:
《标书评审意见记录》
《合同(协议)会签单》
《服务分包方评审记录》
《提供服务分包公司名单》
《分包服务费用结算单》
篇2:物业安防分包公司服务质量管控程序
物业项目安防分包公司服务质量的管控程序
1.0目的:
促使安防分包服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为业主(住户)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0控制方式:
2.1项目公司安防主管人员每日不定时进行辖区内安防工作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及时书面通知分包公司,并要求按标准如期纠正或整改。
2.2公司安防主管每周进行抽样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项目公司解决。如因分包公司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但尚未造成损失的,当月应从该分包公司管理服务费中根据合同要求扣除一定费用作为经济处罚,以视引起重视加强管理,促使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2.3公司安防主管每半月会同项目公司安防主管人员和分包公司负责人共同进行安防工作检查,并建立详细的检查记录。
2.4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安防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时,由项目公司填写《分包服务不合格通知单》,通知安防分包公司限期整改,项目公司应按要求跟踪验证。如分包公司未按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由项目公司报公司,根据分包服务合同约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取消供方服务资格,并以《取消不合格供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分包公司,将其从《合格供方一览表》中删除。
3.0由公司环境管理部建立《合格服务供方档案》。
4.0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日检报告表》
《半月检表》
《供方不合格服务通知单》
《取消不合格供方通知单》
篇3:物业分包公司工作联系沟通办法
物业项目分包公司工作联系和沟通办法
以分包公司的服务工作为中心,通过甲乙双方沟通,提高对业主(住户)服务质量,使项目公司在服务管理中不断完善业主(住户)提出的合理生活和工作要求。
1.工作联系办法
1.1项目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了解分包服务质量,并予以详细记录。
1.2项目公司对于分包服务公司采取例会、信函、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
2.与分包公司的沟通方法
2.1项目公司根据分包公司驻场人员服务质量,要求分包公司定期到辖区巡视工作情况和人员输送状况,并接受项目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2项目公司不定期采用不同形式,向分包公司传达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情况。
2.3项目公司负责本辖区业主(住户)对提供的服务进行调查,对公司整体服务满意率进行统计分析,当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业户针对某件事抱怨时,依书面文字方式通知分包方,并要求分包服务公司立即采取有效针对性的纠正措施。
2.4对于业户提出服务质量问题,项目公司主管部门做好详细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协调业户妥善处理,将分包服务存在的问题记录整理抄送给分包公司,并监督如实按规定期限整改完。
2.5项目公司将针对服务对象进行意见调查,业主(住户)对于服务质量依书面提出较普遍性的问题或提出不满意之处,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和纠正措施。
3.服务质量满意率、调查问卷等相关记录表格,将参见公司上层文件。
篇4:物业保洁分包服务质量管控程序
物业项目保洁分包服务质量的管控程序
1.0目的:
促使分包公司提供的服务达到我司制定的服务标准,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0控制方式:
2.1项目公司保洁主管每日对分包服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并及时通知分包公司纠正解决。
2.2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对项目公司保洁工作进行抽样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分包负责人整改,如因对方失职造成我公司的声誉受损的,并在该公司服务费中扣除部分费用作为罚金。
2.3经多次整改本季度内连续书面通告三次的,我司有权根据双方合同约束要求终止服务。
2.4每月楼检,会同项目公保洁主管和分包公司现场负责人共同进行清洁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服务质量记录。
2.5发现严重影响服务质量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分包方终止清洁服务。
3.0检查内容及方式:
3.1首层地面(含绿化地带):抽查红线范围内500平方米的地面(每次抽查的区域不同)。
3.2首层大堂的地面、墙面:抽查其中大理石地面、墙面保养情况。
3.3标准层通道的地面砖、墙面砖、公共设施、设备:每栋抽查标准层,检查地面砖、墙面砖、消防栓、防火门、排风口、后楼梯扶手、垃圾桶摆放处等地是否清洁卫生,能否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3.4下水道、污水井(含地下室内部分):抽查下水道、沙井、污水井。查看是否达到规定的清洁标准。
3.5地下室管线、天棚、地面:抽查管线、天棚、地面等责任范围的保洁程度是否达到标准。
3.6楼宇的天台、设备层地面、公共设施:抽查楼宇天台、设备层地面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状态。
3.7不锈钢部分(电梯轿厢、外厅门、地面警告牌、围栏等):电梯轿厢每栋抽查一部电梯;电梯外厅门在检查标准层公共设施时一并检查。每栋抽查警示牌、围栏等。
4.0检查标准:
参照《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5.0质量记录及表格
《清洁工作整改联络单》
《保洁服务监督检查表》
《保洁服务月检表》
《消杀记录表》
《垃圾清运记录》
篇5:物业公司供方评审选择准则
物业公司供方的评审和选择准则
1.0目的
1.1确保所选定的供方能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各部门对物资供应商和服务项目承包方(即供方)的选择。
3.0职责
3.1管理处负责对采购物资、服务进行日常检查。
3.2管理者代表根据检查结果,组织年度综合评价、考核。
4.0工作程序
4.1物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
4.1.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必须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b.供应的物资必须能保证符合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等;
c.本公司与其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生过质量问题纠纷。
4.1.2各部门拟出能符合上述要求及自己部门需要的若干家供应商,对其评审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a.供应商的资质,以往与其交往的信誉情况;
b.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或质量体系的现场评价;
c.供应商的品牌(即社会公信度和知名度);
d.产品样品和评价;
e.对比类似产品使用的历史情况;
f.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g.供应商售后服务状况等。
各部门对评审结果记录在"物资或服务供应商评审表";并将评审记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2服务项目供方的评审和选择
4.2.1供方的资格
a.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行业资格证书;
b.提供的服务能满足本公司管理和质量的要求;
c.在达到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价格适宜。
4.2.2各部门拟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若干家分供方,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其进行初审,记录在"物资或服务供应商评审表";内容可以包括:
a.分供方的资质,以往与其业务往来的信誉情况;
b.分供方的质量体系资料;
c.分供方的技术力量、人员素质;
d.服务价格;
e.有无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等。
各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管理者代表确认审批。
4.3合格供方的年度复审
4.3.1各部门每年1月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度复审,记录在"供应商评价表"。内容包括:
a.过去一年分供方的业绩;
b.过去一年供应的物资质量状况/分承包服务的质量管理状况;
c.各部门对相关分供方工作的检查和评审记录;
(注:提供垄断性服务的分供方或一次服务的分供方无需进行该项复审。)
4.3.2凡在评审中确定没有达到要求的分供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以下列方式处理:
a.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
b.要求其限期作出整改,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终止承包合同,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4各部门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分供方提供初审时的资料;
b.供应商的产品介绍或说明/分供方年度复审记录;
c.分供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4.5采购服务的检查
4.5.1清洁绿化和电梯维修保养检查工作按委托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4.5.2消杀工作按居委会统一要求执行,由物业管理部进行日常检查。
4.5.2其他工作由业务部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日常检查。
5.0相关记录
5.1"物资或服务供应商评审表"
5.2"物资或服务合格供应商名录"
5.3"供应商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