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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劳动纪律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7

经典物业劳动纪律

总则

1.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请事假须提前申请,特殊情况及时补请。

2.服从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3.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操作。

4.讲究职业道德,努力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爱护公司和业主的各种设备、设施、物品等,损坏物品要赔偿。

5.工作时间不允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

7.在作业时,不得妨碍用户,遇特殊情况,在征得用户同意时,方可操作,要避免与用户发生冲突。

8.拣拾物品一律交公,不许据为己有。

9.下班后按规定关好设备,离开工作现场。

10.不完善部分由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另行制定。

篇2:物业员工手册劳动纪律

物业员工手册之劳动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非工作区域。

3.上班时间一律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要保持服装整洁、皮鞋光亮。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发长不得超过耳朵和衣领;女员工应修饰得体,淡装上岗,不得佩戴过多饰物。

4.对待客人及上级、同事热情大方,态度友好,用语文明,以礼待人。

5.不得私自调换班次,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聊天、吃零食、嬉笑打闹、洗澡、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拨打信息服务台电话及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公司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

6.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调动,及时请示、汇报,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外出办事须经上级主管批准。

7.严守公司秘密,不得私自拷贝公司文件资料,不得泄露公司业务信息。不得私自翻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文件。

8.爱护公司的财产,妥善保管工具、文件、资料,不得占为己有或拿离公司;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设备、设施。

9.工服柜由员工所在部门分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10.员工应保持工服柜整洁,不得存放食物、饮料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1.员工应锁好工服柜,勿将贵重物品及钱财存放在工服柜内,若因存放而发生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2.综合部、保卫部因工作需要检查员工工服柜。员工应予以配合。

13.员工不得私自加配工服柜钥匙。

14.工服柜钥匙如有遗失,应向综合部申请重新配置,按规定办理交费领用手续。

15.工牌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向综合部报告,并按规定办理交费补领手续。

16.劳动合同终止时,员工须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须交回工服及办公用品或折款。具体规定参照《工服管理办法》。

1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18.保持办公室、工作间清洁整齐,严禁在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吸烟。

19.打架或试图伤害他人均属严重违纪行为,不论有何理由,一经发现立即解雇。

篇3:物业客服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程

物业客服中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程

1.目的

严明劳动纪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部门管理,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2.适用范围

客服中心员工

3.职责

3.1仪容仪表及用语规范

3.2着装及行为举止

3.3工作规范行为

3.4接待业主和来访者的规范行为;

4.工作程序

4.1考勤

4.1.1工作、培训、学习、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4.1.2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4.1.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换班,违者按旷工处理;

4.2交接班

4.2.1提前十分钟到岗准备开展工作,前台接待提前15分钟到岗准备交接工作;

4.2.2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各项规定进行交接;

4.2.3各项代收费账实相符,不长、短款;

4.2.4重要事件需进行口头交接,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分;

4.3礼仪、礼貌用语

4.3.1着装整齐、配戴齐全;

4.3.2热情服务、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4.3.3使用普通话服务;

4.3.4接听电话应用规范用语,

4.4工作规范

4.4.1严格遵守公司和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

4.4.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4.3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

4.4.4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

4.4.5不互相推诿责任、任务;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5.1《客服中心工作记录表》

5.2《员工仪容仪表、用语及服务规范》

5.3《客服中心工作规程》

5.4《员工考核规程》

篇4: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规定范例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集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有员工。

3.0职责

3.1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

3.2各单位行政管理部是人事管理执行部门。

3.3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0工作内容

4.1考勤规定

4.1.1员工考勤分出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五种情况。

4.1.2公司管理人员每周工作35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7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由各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特点自行拟定。

4.1.3超过上班时间但于1小时之内到岗者为迟到,提前下班1小时之内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4.1.4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4.1.5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4.1.6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制度。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打卡一次,其他岗位由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4.1.7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密码考勤。

4.1.8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4.1.9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时,需及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直接上级签字说明。直接上级一月签字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需报分管领导签字。凡没有打卡,又无签卡的,视为缺勤。

4.1.10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虚假签字等弄虚作假现象。

4.1.11员工请假期间的考勤,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扣除请假天数及法定节日天数,为请假月份的实际出勤天数。

4.1.12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考勤员于每月26日10:00以前,将本月本单位考勤记录统计汇总。

4.1.12.1物业公司(管理处)中层干部(含工程师、主管)、物业集团本部各部室主管级(含主管)以下员工的考勤记录,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1.12.2物业公司总助以上、物业集团本部部门助理以上人员由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核签字并报财务一分部。

4.2正常请假规定

4.2.1正常请假包括:事假、病假。

4.2.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3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4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审批权限为:

审核人

请假人

物业集团

总经理

物业集团

分管领导

各单位

负责人

各单位

分管领导

部门

负责人

物业集团分管领导

1

--

--

--

--

各单位负责人

3

--

--

--

--

各单位分管领导

3

2

1

--

--

部门负责人

5

4

3

1

--

部门副职、经理助理

5

4

3

1

--

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

7

6

3

1

4.2.5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行政管理部核实,待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行政管理部及时登录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4.2.6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4.2.7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行政管理部销假,在年度请假卡签名确认,再到所在部门报到。

4.2.8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

4.2.9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10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1员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需按审批程序报集团公司总裁批。

4.2.1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

4.2.14病假住院的,发放基本工资;没有住院的,按事假办理。

4.3福利假期

4.3.1福利假期包括:法定假、工伤假、公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路程假等。

4.3.2法定假: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元月1日)、“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公司员工在法定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3.3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应由所在部门于事件发生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报告书》交行政管理::部门,经公司确认的工伤(购买社保的员工,需交社保中心部门确认)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休息,员工请工伤假必须开具镇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交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4婚假:凡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婚假3天,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再婚时不得再申请婚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将结婚证明交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婚假享受全额工资。

4.3.5产假: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90天,产假工资在产假后第一个月工资中一起计发,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6看护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给看护假10天,看护假期间公司发给员工基本工资。

4.3.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丧假3天,路程假另计,丧假享受全额工资。

4.3.8探亲假: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假期(期间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日),探亲假合并于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探亲假享受全额工资。

4.3.9路程假:外地员工在享受婚、丧、产、探亲假时,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的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工资,但不纳入事假统计,员工返乡距离远近不同,路程假的给假标准不同,详见路程假标准:

a.一类地区:路程假2天,广东、香港、澳门

b、二类地区:路程假3天,福建、湖南、广西、浙江、贵州、海南、江西

c、三类地区:路程假4天,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北京、天津、湖北、陕西、山西、四川、重庆、云南。

d、四类地区:路程假6天,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内蒙、青海、西藏、宁夏。

4.4各类假期,公司一律不报销往返路费。

4.5员工请假期间,遇节假日不另加假期。

4.6福利假请假程序适用非福利假请假程序。

5.0相关文件

6.0记录表格

6.1《请假单》(QR-6.2-01-07)

6.2《员工外出登记表》(QR-6.2-01-12)

6.3《工伤报告书》(由医疗单位提供)(QR-6.2-01-16)

篇5:某物业公司劳动纪律

物业公司劳动纪律

一、严于职守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串岗、离岗、早退、外出或到其他部门闲荡,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要在物业内逗留。

2、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不准陪带亲友来公司浏览、娱乐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在工作(服务)场所,要礼貌待客、规范服务,不得对客人不礼貌以及用粗言秽语讥讽客人。

4、不得私自进入物业之非公共区域。

5、值勤上岗时,不得接听和使用手机、Bp机。

二、仪容仪表:

1、员工的仪容仪表直接影响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员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清洁,按规定穿着公司所发的制服,并自觉爱护,做到衣着整洁。

3、除身着公司所发制服外,值勤上岗员工一律穿黑色皮鞋,。。不准穿旅游鞋和其他鞋子上岗(工程部另定)。

4、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不准留小胡子,长鬓角。

5、女员工应梳好头发,宜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并避免使用浓味化妆用品。

6、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应勤修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三、证件及名牌:

1、每位员工均由公司按规定发给工号牌,员工当值时应佩带工作证,部门主管及保安员有权随时检查有关证件。

2、工作证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人事部书面报告,并按规定办理交费补办,每次补领交人民币10元。如有因遗失证件被他人非法使用造成后果,则当事者负有连带责任。

四、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专为存放员工服装而设,不得存放食物或其他物品,并保持整洁。

2、请勿将贵重物品及钱物放在衣柜内,若因此造成遗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3、物管部及高级管理员以上主管等有关人员有权通知其本人在场的前提下随时进行检查。

4、不得私自加配钥匙,若有遗失,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必须按规定办理换锁更换手续。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衣柜。

五、物品保管、归还、遗失、补领手续:

给员工之制服、工作证、衣柜、衣柜钥匙、考勤卡等物均应妥善使用及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报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赔偿补领手续。上述物品离职时均须交回,如未能交回必须按规定赔偿。

六、保密:

1、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资料,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客户查询,可请查询者与公司管理部联系。

2、保密资料:

客户资料及联络方法。

各保养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公司资料及小区所有设备,设施及图纸等。

管理处员工资料,包括应聘未入职申请者资料。

及其他被列入应保密的资料。

七、投诉处理:

1、全体员工都必须高度重视客人的投诉,要细心聆听投诉,让客人畅所欲言,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如果客人投诉的事项不需或不能立即解决,应用书面记下投诉细节并勿忘多谢客人或对事件致歉(注意:只致歉)然后迅速通知或转报有关部门人员。

3、事无大小,对客人投诉的事项,处理的结果都必须在事后对客人有所交代。

4、在投诉事项中,若涉及其本人的记录,该记录不得涂改、撕毁、更不得造假。

5、投诉经公司查实,可视具体情况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6、对上级或工作的不满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投诉,但不得越级投诉。

7、各部门接到客户和员工投诉以后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如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则必须立即向上一级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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