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员工招聘设立内部员工推荐奖金规定
公司关于新员工招聘及设立内部员工推荐奖金的规定
公司正在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需要招聘大量的生产系统新员工。为进一步增进员工队伍的团结和良好配合,公司鼓励在职员工推荐新员工加入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通知之日起,凡本公司在职员工介绍一名新员工来公司应聘(要求:介绍的新员工年龄在18-30岁之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套版组员工年龄在35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新员工在应聘时要带上自己的学历证明),被公司录用并通过实习期考核,转正成为正式员工的,公司奖励100元给推荐人作为“内部员工推荐奖金”。若推荐多人,按每人100元,依次类推。
二、推荐奖金发放办法:被推荐的新员工在公司合格工作(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二个月后,从第三个月起,公司按每人每月20元向被推荐人发放奖金,共分5个月发放完毕。发放时同工资一起发放。
三、在合同期内,推荐人或被推荐的新员工任何一方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者任何一方不论什么原因离开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此奖金。
四、每位新进员工公司只认可一个推荐人,推荐人需经被推荐人和总经办认可,并办理确认书。公司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推荐不享受此奖励,老员工回厂不享受此奖励。
五、若被推荐人工作满一年后,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推荐人可享受公司另给予的伯乐奖:50元/人。
EE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办
二O**年三月十四日
篇2: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第一条,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和建设公司兼职培训师队伍,建立内部整体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培训师在培训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内部培训师授课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师的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师的聘任、考评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培训师工作职责。
一、每年度末配合所在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培训草案及培训需求,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根据每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安排以及自己的责任范围,负责编制相应课程的内训教材、试题,并结合本单位的情况组织授课,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完成;
三、负责参与公司年度培训效果评估、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完善公司培训体系、培训计划任务达成;
四、负责所授训学员的考试、阅卷、评估;
五、负责编写、完善教材、教案(含PPT文件),并随时更新。
第五条,培训师类别。培训师分储备培训师和正式培训师两大类。
一、凡符合培训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应聘或由基层单位推荐,经考评后可吸纳为公司储备培训师;
二、凡储备培训师达到正式培训师级别,均可晋升为正式培训师,并按培训师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由公司统一授予培训师资格;
三、公司各部门推荐的培训师,主要用于培训授课,需经培训课程试讲,业务系统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测评合格后方可任命;
四、公司中层以上级别的业务人员不参加培训讲师的评比,但同样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第六条,培训师任职条件。
一、具备严谨、认真、敬业、高效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所在部门岗位专业知识、技能,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三、形象良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沟通、组织能力;
四、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评卷以及独立授课的能力。
第七条,培训师数量。为保证公司建立一支精简、高效的培训师队伍,公司对储备培训师的人员数量不做限制,但是当储备培训师向正式培训师晋级时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初级培训师人数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30%,中级培训师人数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20%,高级培训师控制在总培训师人数的10%。
第八条,讲师等级及评聘。
一、评聘标准。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并激励培训师授课水平的自我提升,储备培训师晋升正式培训师时必须进行考评,按培训师资格等级及《培训师培训调查表》评分标准进行评聘,具体标准如下:
1、公开课考察授课结果达到以下评分标准(评委包括学员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需10人以上,取平均分)
(1),初级培训师:70-80分;
(2),中级培训师:81-90分;
(3),高级培训师:91-100分。
2、授课时数
(1),初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120学时以上;
(2),中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100学时以上;
(3),高级培训师每年须授课80学时以上。
二、讲师评聘程序:
1,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培训师推荐/自荐表》后,由业务系统负责人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储备培训师资格聘书;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培训开发计划,有针对性的与各部门按培训计划需求安排储备培训师拟写教材并授课,为培训师搭建锻炼、提升平台;
3,各部门需要安排培训师授课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讲师、课程等安排事项,便于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跨部门聘请培训师时,人力资源部提供必要的协调。
第九条,公司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师的评聘与晋升,培训师的培训业绩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条,培训师考核
一、培训项目评估
1,每次培训项目效果评估,由受训学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进行考评,评估主要内容为培训项目效果、教材设计、授课风格、学员收益等,填写《培训评估反馈表》,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归档,并作为培训师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2,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协调对储备培训师的授课效果进行抽查,对连续两次抽查满意度低于60%的培训师,取消其储备培训师资格。半年后,根据公司或部门培训工作需要,可按本规定重新申请;
3,各级培训师满足晋升标准的,可申请晋升评聘。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晋升申请,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组织晋升评聘。晋升评聘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正式培训师的授课进行抽查,连续两次抽查结果得分低于标准下限分数的,应降一等级。经再次考核,得分高于本级标准上限的,方可恢复原等级。
二、年终考核
1,每年末人力资源部将对培训师进行综合评定。
2,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培训师,公司将取消其培训师资格;培训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以便另行安排。
3,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度从培训师队伍中评选出部分优秀培训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培训师的福利。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凡申请担任正式培训师的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培训师资格聘书,按第十二条的标准享受津贴待遇。
第十二条,培训师津贴
1,授课与评卷津贴标准
(1),高级培训师授课50元/小时,评卷0.5元/份;
(2),中级培训师授课35元/小时,评卷0.4元/份;
(3),初级培训师授课25元/小时,评卷0.3元/份;
(4),储备培训师授课15元/小时,评卷0.2元/份,须要完成20学时的试讲任务,试讲期间授课5元/小时,评卷0.1元/份。
2,费用支付
公司所有的培训师的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请与支付,于培训完成的两个月内予以兑现,在公司的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关于各类员工培训班教职人员酬金标准的规定》停止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公司员工打卡管理规定(6)
公司员工打卡管理规定(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公司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
篇4:酒店工资管理规定(2)
酒店工资管理规定(二)
1.正式员工为全年度上岗工作,并由公司总经理与之签有聘用协议的员工。正式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带薪工休4天,具体休息时间视工作实际确定。
2.临时工作人员是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特点阶段性雇用的临时工。临时工实行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两种--日工资制为出勤1天享受1天工资;计件工资制不享受日工资制,两者可以交叉进行。临时工由部门经理与之签订临时工使用合同。
3.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实行在岗责任制,即只要在岗,无论工作还是休息,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均应承担责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实行节日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享受每日60元值班补贴。
4.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若完成不了当日工作任务的自行加班完成,如因临时增加工作量大,需要加班才能完成的,应提出加班申请并补填《加班(值班)登记表》,经总经理审核后,送相关财务人员核定补贴。
5.加班有关规定:
①凡经审核批准的加班且每次加班在1小时以上的,可以不论岗位统一按每小时20元给予补贴。
②对于统一组织的加班工作,则由相关人员统一核定加班费用。
③以下情况,不记入加班:公司组织的娱乐等集体活动;旅行所用的时间;正常上下班时间以外的培训、研讨会、会议。
6.法定节假日加(值)班
①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加(值)班均由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统一进行补休假安排。原则上,每周日加(值)班按1:1.5天补休,法定节假日按1:2天补休。若无时间补休则给予加班补贴。
②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加(值)班为平时基本工资的2倍。
7.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8.轮休管理办法:
①员工轮休由主管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
②主管轮休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
③部门经理轮休由总经理审定,并抄报董事长阅知;
④总经理轮休由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休息;
⑤总经理轮休时应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
⑥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不得同时轮休,或不得同时不在岗,否则视为严重工作失职。若确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可能会同时长达1天以上不在岗,应报告董事长,由董事长临时安排相关负责人主持现场工作。
9.病假扣款(长期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正式工:基本工资÷26天*病假天数;
临时工:本岗日标准工资*病假天数。
10.事假扣款
正式工:基本工资÷26天*事假天数*1.5;
临时工:本岗日标准工资*事假天数*1.5。
11.旷工扣款
正式工:旷工在一天之内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26*旷工天数十10%基本工资*旷工天数;
旷工在两天之内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26*旷工天数+20%基本工资*旷工天数;
临时工:本岗位日标准工资*2
篇5:酒店员工工伤管理规定(3)
酒店员工工伤管理规定(三)
1.员工因工损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发生与工作相关的损伤,包括:
(1)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员工按正常操作规程从事指定的工作造成的损伤;
(2)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工作但因为酒店的原因造成的损伤;
(3)在酒店内员工因抢救火灾等险情而造成的工作伤害;
(4)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到人身伤害;
(5)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作损伤。
2.处理程序:
(1)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报告部门经理;
(2)部门经理要及时组织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出具损伤报告送人力资源部;
(3)经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因工损伤处理;如属重大损伤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劳动部门鉴定;
(4)未构成工伤等级的一般性工伤,最长医疗期为一个月。重伤经国家劳动部门鉴定后,按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