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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试用转正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公司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规定

第1条新进员工须经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

第2条员工进入公司后,将由办公室人员具体介绍公司、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任务、管理制度,指导员工如何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有关具体事务。

第3条员工聘用后,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6个月后仍不符合要求者,中止试用。

第4条转正申请流程:

(1)员工到达转正期限后,由办公室填写《入职人员试用考核表》,填写转正申请;

(2)由该员工各级主管按《入职人员试用考核表》有关规定审核签字;

(3)由办公室呈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5条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试用考核表》转回办公室存档,办公室据此为该员工办理及补缴(试用期)社会保险,行政部在月底报送考勤记录时,将职工转正情况报财务部,以便办理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重新确定岗位工资等事项。

篇2:公司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转正规定

公司关于试用期员工绩效考核和转正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修改版V1.1)相关规定,现重申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和转正的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1、一般来讲,入职不足1周的试用期员工不必参加当月绩效考核。除此之外的试用期员工均应由部门主管对其进行月绩效考核。

2、试用期员工经考核工作能力和表现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如连续两个月的绩效考核等级为'需要改进'或当月绩效考核等级为'不令人满意'),部门主管有权向上级建议终止与该员工的试用合同,经人力资源部做必要核实,并得到上级批准后,由部门主管负责向该员工传达解聘通知,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3、试用期内所有月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在试用期结束前10天左右,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所在部门,部门主管对该员工试用期内综合工作表现和业绩出具书面报告和意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主管副总批准。须延长试用的,由部门主管负责向员工传达,并作好相应工作安排;可按时转正的,按转正程序执行。

4、试用期内有重大突出业绩、或连续二次月考核等级为'较好'或一次'杰出'的,部门经理可以向主管副总申请对该员工提前转正。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对该员工进行360度考核。考核通过的,可以提前一至二个月转正;未通过的,延至下月再行考核。

5、试用期内有一次月考核等级为'需要改进'或以下等级的、或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不得提前转正。

6、试用期内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受考核等级的限制。

7、试用期内员工必须有突出的业绩或者一贯保持上佳的工作表现,部门主管方可向上级申请其提前转正。表现平平,有一定工作能力和业绩或仅仅比其他员工表现略好一些是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不能作为提前转正的理由。望各位主管人员对此提起注意,严格考核。

以上规定,望各相关人员认真执行!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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