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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住宅小区会所服务礼仪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住宅小区会所服务礼仪

1.仪表要求

(1)工作时间穿本单位规定的统一的工作服,左胸前佩戴服务标志。

(2)工作服要整洁,领带、领花挺括干净,系戴端正,扣齐纽扣,鞋袜整齐,皮鞋保持光亮。

(3)头发要整洁、梳理整齐,不得有头皮屑。

(4)发型要讲究,女士前发不得遮眼,后发不过肩,不准梳奇形怪状发式;男士不留长发、大鬓角或胡须。

(5)长统袜不准抽丝和脱落。

(6)鞋子不得沾染灰尘和油渍。

(7)双手保持清洁,指甲内不得有污物,夏季手臂保持清洁。

(8)不得有耳垢和眼屎。

(9)膝盖干净,衬裙不得外露。

(10)衣服接链要拉足。

(11)不可浓妆,不使用香水,不准戴耳环、戒指;不准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能当众化妆。

(12)上班时间不准穿短裤、背心和打赤脚、穿拖鞋;不准戴有色眼镜。

2.举止要求

(1)站立要求

①挺胸抬头,不能弯腰驼背,也不能肩膀向一侧倾斜。

②姿态要端正,双手自然下垂,不能叉腰抱胸,不能将手放在兜内。

③双脚稍微分开呈30度角。

④要显得庄重有礼,落落大方。

⑤不准背靠他物或趴在服务台上。

(2)行走要求

①走姿端庄。行走时,身体的重心应稍向前倾,收腹、挺胸、抬头,眼睛平视前方,面带微笑,肩部放松,上体正直,两臂自然地前后摆动。

②走路时,脚步要既轻且稳,切忌晃肩摇头,上体左右摇摆;并尽可能保持直线前进,遇有急事,可加快步伐,但不可慌张奔跑。

③多人一起行走时,不要横着一排,也不要有意无意地排成队形。

④服务人员在会所行走,一般靠右侧,与客人同行时,要让客人走在前面;遇通道比较狭窄,有客人从对面过来时,服务人员应主动停下来靠在边上,让客人先通过,但切不可把背对着客人。

⑤遇有急事或手提重物需超越行走在前面的客人时,应彬彬有礼地征求客人同意,并表示歉意。

⑥行走要轻稳,姿态要端正,表情自然大方,给人以美的感受。

⑦行进时不能将手放入兜内,也不能双手抱胸或背手。

⑧快速行走时不能发出踏地的“咚咚”响声。

⑨如多人同时行走时,不能用手勾肩搭腰,不能边走边笑、边打闹。

⑩如引领客人时走在客人左前方两步远处,行至转弯处服务员应伸手示意。与客人同行时,不能突然抢道穿行;在允许情况下给客人一定程度的示意后方能越行。

(3)目光要求

①注视对方时间应占谈话时间的1/3,否则给人不信任的感受。

②注视的位置要适当,一般社交场合应注视对方双眼与嘴之间的三角区。

③轻轻一瞥,表示不感兴趣或敌意,疑虑或批语。所以,会所服务人员要特别

注意不要让这种目光流露出来。

④切忌闭眼,因为持续一秒钟或更长时间的闭眼,表示排斥、厌烦、不放在眼里的意思。

总之,会所服务人员应恰当地运用语言和目光表达对客人的热情关注。

(4)行为要求

①服务动作要轻。

②在客人面前不要吃东西、饮酒、吸烟、掏鼻孔、搔痒,不要脱鞋、绾裤角、撸衣袖、伸懒腰、哼小调、打哈欠。

③路遇熟悉的客人要主动打招呼,在走廊、过道、电梯或活动场所与客人相遇时,应主动礼让。

④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5)手势要求

①手势要正规、得体、适度、手掌心向上。

②在指引方向时,应将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拢,手掌向上,以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同时,眼睛也要转向目标,并注意对方是否已看清目标。

③在介绍或指路时,不能用一个手指比划。

④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太大。

3.个人卫生要求

(1)经常刷牙,保持口腔清洁,上岗前3小时内不得吃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说话口无异味。

(2)发式要按规定要求梳理整洁。

(3)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

(4)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5)皮鞋要勤擦油,保持光亮,皮鞋和袜子要保持清洁。

(6)不能在客人面前挖耳、抠鼻、挖眼屎、修指甲、打喷嚏。

4.语言要求

(1)语调亲切,音量适度,讲普通话。

(2)适时运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打扰了”、“别客气”、“请稍候”等礼貌用语。

(3)称呼要得当,不要用“哎、喂”等不礼貌的语言。

(4)不准粗言粗语,高声喊叫。

(5)语速不要太快,要清脆简明,不要有含糊之音。

(6)同客人讲话时,精神要集中,眼睛注视对方,要细心倾听;不能东张西望,左顾右盼,不要与客人靠得太近,应保持一米左右距离。

(7)语言简洁、明确、充满热情。

(8)遇见客人主动打招呼,向客人问好。

(9)对客人的要求无法满足时,应说“对不起”,表示抱歉。

(10)讲究语言艺术,说话力求语意完整,符合语法。

篇2:某住宅小区装修人员管理标准

住宅小区装修人员管理标准

为确保住宅小区业户的根本利益,并对小区装修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标准。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并提供:

1.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市建设局发执业许可证。

3.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按施工人数乘以元计收。

2.交纳施工管理费,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元计收。

3.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元。

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出入证需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串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款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及附件和《小区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户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者每证罚款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篇3:住宅装修验收违章处理细则

住宅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细则

一、发现违章应严格按规定处理。如打承重墙的须恢复原状;地面装修超厚的应停止施工,更换地面材料等。特殊情况,如业户已装修好且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则应做补救。

二、以上所指补救措施包括:打承重墙用槽钢及高标号混凝土加梁等建筑结构安全所允许的措施。

三、所有违章及处理情况均须由管理处事务助理记录在《装修审批表》业户联及管理处联上,需业户签认的(如大理石地面超厚)须请业户签认。

四、违章处理标准。

1.实际装修超越审批范围,应做记录;当有违章时须按规定处理。

2.地面铺设超厚,除做记录外,

(1)厚度小于1.2cm的,不作追究。

(2)厚度为1.2~1.3cm的,罚款元。

(3)厚度为1.3~1.4cm的,罚款元。

(4)厚度为1.4cm以上的,必须更换地面材料。

3.打承重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

(1)合计宽度小于70cm的,不作追究。

(2)合计宽度为70~90cm的,罚款元。

(3)合计宽度为90~120cm的,罚款元。

(4)合计宽度为120~130cm的,罚款元。

(5)合计宽度为130cm以上的必须恢复原状。

4.窗花式样如与规定出入较大时,不锈钢及铝合金因材料供应问题不作追究;钢条窗花须作整改。

5.装修队未登记的,须补办手续,并补交治安管理费。

6.改动上下水管线的,须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则须承担有关维修费用;情况严重的,处以元罚款。

7.改动煤气管线的,应通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8.改动电气线路,须做记录,如造成损失须由业户承担有关费用。

9.影响外观的(包括形状、颜色、规格等)必须恢复原状,并处以元的罚款。外观包括墙面、窗扇、阳台门窗等从外部可视的部分。

10.空调架须刷防锈漆及银粉漆两遍,不合规定的限期一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扣押金元/台,由管理处请人整改;造成外墙污损的须由该业户负担有关费用。

11.装修垃圾未清运的,须限期清运,否则不予签字验收。

12.地漏排水不畅的,须由业户负担疏通费用。

13.装修影响邻里的,须进行整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有关费用。

14.打换地砖的,须督促业户做好防水处理并做好记录。

15.私设天线的,须做记录,并限期拆除。

篇4:物业小区会所管理员岗位职责(6)

物业小区会所管理员岗位职责(六)

一、遵守服务中心/管理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统一着装上岗,佩戴工作牌。做好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负责会所全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及会所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会所设备设施的完好和场地整洁、干净。

三、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会所各项活动费,并按要求开具收据等票据,严禁收无票款。

四、负责建立相关的管理和收费台帐。

五、负责为业主提供在活动期间的相关服务,并做到热情、周到、细致。

六、负责维持会所开放期间公共秩序,对违反会所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或人士,有权予以制止,直到劝阻其离开。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服务中心/管理处报告。

七、协助护卫队长做好会所活动室的防火安全工作。

八、负责会所活动室物品的保管、使用,如发现无故丢失,则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5: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制度(3)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制度(三)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回访要求

1.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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