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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办法(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办法(七)

为了使居住小区的业户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能够有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环境不受到损坏,管理公司根据《**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规定》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装饰装修单位的安全规定:

1.凡进入现场的装修人员必须佩带管理公司核发的临时出入证(不准转借)。

2.凡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应按小区规定的作业时间施工,严禁在小区内吸烟、做饭、留宿。

3.凡在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社区内随地便溺和粘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等。

4.在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应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5.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和乱倒垃圾。

6.严禁向下水道内倾倒易燃、易爆的装修剩余材料。如油漆、涂料、稀料等危险品。

7.工程中如需动用明火,须提前三天向保卫部审报《动火证》,并按要求留有看火人员,一切未经批准的动火(包括电气焊)行为,将被视为严重不安全隐患,管理公司将对其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8.严禁在飘窗窗台上存放体积大,份量重的物体,防止坠落伤人。

9.各装修公司应按电梯工作人员的要求使用电梯。

以上各项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切实遵照执行,如有违约者,保卫部有权处以但不限于50元-500元的经济处罚。

二、装饰装修单位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

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

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

5.不得任意剔、凿楼顶板及承重墙;

6.不得随便更改给排水、供暖设施和燃气管道设施;

7.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8.所有预留的下水道口应在装修开始前进行封堵。

以上规定如有发现违反之处,管理公司工程部将处以但不限于500元-3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视情况责成责任人予以恢复,如发生重大违章违规操作行为,装修公司应承担法律后果。望装修施工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篇2:住宅小区装修管理服务方案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与服务方案

装修管理是物业实际操作中的一大难点,同时也是人为造成房屋损坏和安全隐患的高发期。为维护***项目外观形象的统一、美观,保障智能化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不被破坏,物业管理处将从实际出发,以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管线、消防安全为装修工作的监督重点。做好装修宣传培训、装修审批、装修巡查、违章处理、装修验收五个环节,力争服务在一线、监管在一线,从正面引导业主正确、安全、有效的完成装修。

一、正面宣传,合理引导

管理处针对项目特点,制订详细的《装修指南》,在入住办理手续时发放给业主,管理处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房屋结构、水电走向图纸,指导业主合理进行装修,同时将加大装修宣传的力度,在公共区域明示装修规定、违章装修的危害性和处理措施,并增加环保装修的宣传,充分发挥社区文化的导向功能、约束功能,并由贴心管家直接负责与业主沟通引导,架起管理处与业主的沟通桥梁,提高业主的自觉性。

二、严格控制装修备案程序

工程部主管审核业主提供的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方案,管理处经理对住户的装修申请审批,并签署备案意见。审批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协调、统一、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加强装修期间的监督与管理

1、装修行为的管理

成立以工程及保安员为成员的装修联合管理小组,工程部主管为主要负责人。管理小组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内容负责结构安全和建筑装修监理,检查并及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主要目的就是在装修期间,对装修进行更有效的管理和监控,管理重点主要有:

1)为防止房屋结构、外观受损及违章搭建,在实际工作中,工程技术人员每两天巡查一次;安管员每天对装修进行全方位监管,消除管理盲点,形成立体交叉式的装修监管网络,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违章装修消灭于萌芽状态。

2)为防止房屋装修后出现渗漏而引发责任问题,我们将要求装修单位对厨房、卫生间做防水施工后进行48小时的闭水试验,确认未发现渗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阳台凿开找平层的,必须要求重新进行防水施工处理方可下一步施工。

2、装修人员的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对装修人员的管理,采用“二证一书”制度,即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签订《装修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装修单位缴纳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

3、装修材料用品的管理

实施对外来人员准入制度,严格管制社区出入口,对搬出/入物品由保安员查验《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后放行;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材料进入云顶尚品。严格控制施工的时间及装修垃圾的清运,消除因装修而带来的噪音和垃圾污染。为维护小区装修秩序及安全,我们将加强对装修企业的管理,狠抓消防安全,控制未经允许的动火作业。

四、依法管理,以情感人

装修监督中如发现问题,根据装修违章程度,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送至装修人员及业主签字,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违章装修的单位我们将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不配合的我们将以装修协议书为依据,酌情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对极个别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我们将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解决,确保居住区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五、谨慎验收,不留隐患

验收环节是装修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为避免日后为管理工作带来隐患,我们将在本环节中严格把关。验收过程中应重点对房屋结构、外观及上下水、电气线路、卫生间

和厨房防水等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对隐蔽工程要求装修企业每完成一项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报,经验收核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项目,由装修企业按整改通知继续整改,并在《装修验收记录表》中记录,直到合格为止。

六、装修手续办理流程

1、由业主提交《装修申报表》;

2、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项目设计图纸,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寸像片2张等;

3、管理处对项目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签定相关装修管理协议;

4、管理处与业主对室内冷热水管打压,压力0.8MPa,时间10分钟保持压力不降,签署管道压力正常意见。室内管道移交完毕,施工人员场施工;二次装修不需进行此项操作;

1、毛坯房业主须对厨房、卫生间进行二次防水处理,闭水48小时试验并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装修过程中不容许施工人员留宿装修现场,生火做饭,延长施工时间等;

5、每天有保安人员巡视施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施工范围、施工时间等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上;

6、装修结束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及核实无违章记录后1个月退还业主装修押金,3个月后无渗漏、堵塞每周四退还装修施工方押金。

七、装修手续办理流程图(略)

篇3:住宅小区装修手册8

住宅小区装修手册(8)

装修流程

一、业主或住户与装修单位负责人带齐相关资料到物业公司办理申报手续。

二、物业公司审核、验证,合格后办理手续。

三、装修队负责人到物业公司交纳装修管理费及施工押金等相关费用。

四、装修队应文明施工,业主或住户应监督施工质量,监管施工队遵守物业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人员巡查装修情况。

五、装修完工后,住户向物业公司申请初验,装修队经住户签字同意后到物业公司办理退场手续。

六、初检三个月后物业公司复验。

流程说明

一、装修资料准备

1、住户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并详细列明装修范围、项目及范围。

2、提供下列资料:

(1)装修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水电)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两张(办理出入证及存档)。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二、装修审批

1房屋进行装修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前,住户及装修队对房屋土建结构及配套管网等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厨房卫生间进行蔽水试验,将问题反映给物业公司。否则,装修队可能承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

三、装修进场

1装修队负责人带齐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和《装修许证》,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2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队负责人或住户到物业公司补办入场手续。

3在小区内过夜留宿的施工人员,须经业主书面同意并担保,由装修队负责人持该工人《装修出入证》到物业公司办理留宿手续。私自留宿者,一经查出,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100元/人/次,并清退出小区。

4业主及施工人员应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的装修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服从监督管理。

四、装修退场

1装修队应征得业主(住户)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能退场(由业主在《装修初检表》上签字)。

2因装修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管道堵塞、破裂、渗漏,防水层破裂,或给相邻户造成损失的均由装修户负责修复与赔偿。

3装修队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全部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及施工押金收据到物业公司退领施工押金。

五、装修验收

1装修完毕,业主提前1-3天到物业公司申请预约初次验收,对初验不合格者,责令改正后再予验收。

2初验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业主提前三天预约到物业公司申请复验。

3复验合格后,经业主书面同意,装修队凭押金收据到物业公司退领装修押金

篇4: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的有关规定,请业主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当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业主必须选择有装修资质的施工队。

2、物业管理处将对业主选择的施工队的资质进行审查。

三、装修申请

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领取《装修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表》各项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3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按金(每平方米20元),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当天给予批复。

2、业主收到批复后应当带选定的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队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五、施工

1、施工队必须按照被审批的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有任何更改。

2、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按、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6、管道液化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业主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空凿墙体、破坏外观。

8、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化,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9、不得随意改变窗户、阳台、进户门的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查验。

3、完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到合格。

4、装修验收合格并在一个月后,经物业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按金退回业主或施工队。

篇5:Z大厦住宅业主用户装修管理规定

大厦住宅业主/用户装修管理规定(含施工办法和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概念解说】

制定装修管理规定主要适用于楼字的二次装修。其作用是规范用户的装修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楼字的安全,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及住居环境的卫生宁静。

【范例参考】

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湾业主(住户)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所以。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广州市物业管理规范,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严格按照《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为配合管理处对装修的管理,业主(住户)装修应尽量选择管理处推荐的施工队(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施工队供业主选择),这几家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经培训对本大厦房屋结构了解并在其承诺遵守本办法和其他装修规定后,在管理处监督管理下提供装修服务。

2.业主有选择上述施工队和自聘有广州市住宅装修资格的施工队的自由,但必须经管理处资格审查后按《×××湾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详见附一)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装修申请

业主(住户)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住户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住户)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关7天携带

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上报管理处(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同时交纳装修安金1∞0元,需要进行施工技术审定的,按每项工程150~300元计收,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二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2.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评见附件一)。

五、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业主(住户)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准装修工人在大厦内住宿。逾期完工要办理逾期手续并交纳逾期金每天50元,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对于施工队的违章装修除按《广州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违章装修项目》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业主(住户)处以相当于施工队罚款额30%的罚款。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的监督下,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不得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的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三次验收不合格者,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和施工队。

附件一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为确保×××湾住宅大厦业主的根本利益及大厦外部形象,并使其内部结构不受破坏,同时也为业主申报装修时对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和大厦管理处制定的《×××湾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大厦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提供:

1.广州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广州市建设局发的执业许可证;

3.广州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大厦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大厦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人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元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现令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接到工程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1000元;

2.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20元;

3.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1000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

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湾装修管理规定》之附件二和《×××湾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人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罚款500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100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一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附件二违章装修项目及处罚办法

一、业主(用户)装修动工前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除应补办审报手续外,罚款1000元。

二、施工队进场前未办理登记、审查手续的,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2000元。

三、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100~500元。

四、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处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2000元。

五、擅自拆改和部分破踩原户墙、柱、梁、楼板的,除应恢复原状及加强承重外,罚款1000~5000元。

六、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并按《大厦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的,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200~500元。

八、凿除楼面、地面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外,罚款1000~2000元。

九、改变门窗、型号、规格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0元。

十、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十一、楼、地面、墙增设厚度超过10毫米的地砖,花岗岩以及其他超重材料的,除应采取纠正措施外,罚款500元;在外墙和玻璃上打洞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0元。

十二、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厅间墙壁的,除应按《大厦招牌、广告及公共场地、墙壁、屋面管理规定》办理外,罚款2000~5000元。

十三、擅自安装进户防盗门,除按统一规定处理外,罚款200元。

十四、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

十五、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倾倒渣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罚款500~1000元。

十六、装修环境不整洁、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200~500元并及时清理。

十七、造成上、下水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通外,罚款300~500元。

十八、防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罚。

十九、搞工现场借用自炉.煤气,以茂吸烟的.榕右类消防规定处罚。

二十、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二十一、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派警戒和向公共走道排放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二十二、动用和移动消防设施的,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对违反者,管理处将扣押保证金,同时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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