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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装修规定(1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花园小区装修规定(十二)

用户必需留意并遵守以下装修规例及条款。

1、工作时间

用户可进行装修工程之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时至下午六时,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向管理处事先提出申请。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用户滋扰的工程。凡这类工程都应在管理处指定时间内或地点进行。

2、后加设备、物件等

在未得到管理处批准之前,用户不得安装任何空调机,天线或雨蓬等物件在小区外墙、窗户及阳台上。

3、广告招牌

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用户不得展示,县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及宣传之招牌或标语。

4、更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用户对所有装修工程进行更改或还原,如该工程影响小区设施、装修结构,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

管理公司会发出书面通知,用户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对此等工程要求并负责一切之费用。如用户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工,管理处会安排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会由用户承担。

5、小区设施

用户必须保持小区内所有设备及消防设施都不得封死以致不能维修和检查。所有检查活门、渠盖、门、百叶等都不能安装或放置任何物品以影响正常开启。垃圾/废料之清理

装修期所有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存放在用户单元内。小区公众地方绝不容许摆放任何物件。管理处会指定地方作临时垃圾收集站。管理处将安排把垃圾、泥头等运离小区。

6、材料运输

用户所聘用之承造商在搬运材料时需严格遵从管理处安排之特定路线及程序。所有车辆在上落货后不能停泊在上落货区内。除管理处特别指定外,所有载客电梯及扶手梯不能用作载货。运送大量物件时,须预先与管理处联络安排载货电梯使用。用户在搬运货物时对小区设施与装修破坏负责修补费用。

7、排水系统

用户不得对小区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驳等工程。用户不得倾倒废物于排水系统内,并需对此行为所作出之有关破坏而赔偿。

8、预防火灾

施工场所消防安全需符合市政府消防规定,不得吸烟、做饭;承建商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负责,并以每50平方米2个4公升1211火器为标准配备灭火器。结构地面/分隔墙不得在结构地面及分隔墙进行挖洞、钻孔等破坏性工程。此等工程会对原先铺设之防水材料破坏。用户需为此等行为造成之破坏负责。

9、政府法例

用户需对其装修设计中涉及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自行申请并遵守各部门所发出之指引及规定。

10、保险

用户及其聘用之承造商需购买管理处认为足够之保险如火险,劳工赔偿及公众一切险等,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提交管理公司检查备案后,才可展开装修工作。

11、施工人员之操守

用户需对其聘请之工人在施工现场作出之行为而负责。用户需对此装修守则熟悉及遵守。管理处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要求停止工作及截断其单元之电力供应或将有关人员逐出小区外。管理公司不会对此行动所引致其他后果负责。

12、守则之实施

用户部分或全部实施此装修手册者等于此手册之条款全部接受。

13、管道煤气系统

用户切不可随意改移喉管位置或干扰供应系统,改移位置须先向管理处咨询并向燃气公司申办,并须由燃气公司进行施工。

**用户须遵守以上手册之内容,一切违反手册之行为均由客户自行负责。

篇2:花园小区别墅区装修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别墅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部人员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物管公司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改动过的卫生间、厨房防水物管处不负责维修处理。

6、严禁在房屋内安装动力设备。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严禁私拉乱接偷用水电,不得擅自使用380伏三相电,线路安装必须接地,并做好绝缘处理。

(二)室外部分:

1、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2、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及装修管理服务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3、装修材料顺放在户内,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过道上或楼内其它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如有违反规定者,物管部有权对其处理。

4、若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对墙面造成大的划痕或损坏公共设施,应负全部责任。并在搬运完时,及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时清扫走道。

5、严禁向窗外抛装修垃圾或把垃圾倒入下水道、景观沟渠。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管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篇3:美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篇4:某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z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使z**花园的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二、申请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会同施工单位携以下资料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装修审批表》,详实填报表内相关事项,由管理处审核: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3)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4)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含平面图、天花图、地面设计资料、厨房及卫生间等给排水系统图、电器图等)、装修期限;

(5)装修合同复印件;

(6)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7)装修施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2、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装修审批表》进行审批,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缴交相关费用,在管理处进行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装修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门前公共走道及墙面的保护工作后,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及"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装修施工,。

3、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4、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二、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

(1)物业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层,禁止使用10mm厚度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不得擅自在地面和墙上钻孔、钉钉,以免破坏原有管线。若确实需钻孔,请预先通知管理处。

(3)禁止擅自拆移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4)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禁止拆移复式房内的楼梯、走道。

2、阳台、露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形式封闭阳台,阳台上不得安装木柜、接水管、水龙头、洗衣机、洗脸池等有碍整体外观形象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物品。

(2)不得改造或更换阳台、露台部分的墙面砖及其他房屋外墙部分,禁止对露台、天台进行乱搭建。

(3)禁止在复式房露台加装防盗网。复式房允许在铝合金门内侧安装不锈钢拉闸门,在不影响正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允许在复式房露台上加建雨篷或棚架,但须按管理处统一设计要求制作。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窗户,以免引起窗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漏现象。严禁在窗台内侧做木柜。

(2)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门,严禁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3)不得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敷设与原设计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行的装饰品或用具。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

(4)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但纱窗铝合金条要和现有的铝窗式样和颜色一样。

4、智能设施及管线:

(1)不得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或封闭厨房内的煤气探测报警器。

(2)户内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及设备,避免灰尘、水雾、腐蚀性气体等物质的介入。

5、厨房及卫生间:

(1)允许在厨房内加建灶台、洗涤池,允许在卫生间加建便器、洗脸池等,不得改变原设计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扩大卫生间。

(2)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

(3)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厨房排烟道口的设置和安装应按管理处要求位置安装。

(5)卫生间已做防水层,严禁凿打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

6、牌匾及广告牌的设置摆放:

业主在挂设牌匾、广告牌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允许方可施工。

7、严禁改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三、装修规范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业主申请装修,应向管理处预交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管理处检查验收,无违章装修、无渗、漏、堵、损坏公共设施及他人房屋等情况,三个月后管理处将退回全部装修保证金;如有上述情况,管理处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装修保证金多退少补;

3、根据《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家庭居室装修须交纳装修工程税,此税由物业公司代收,具体办法按《深圳市家庭家居室装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队必须遵守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出现违章作业、损坏公用设施和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况,否则将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拒绝进场;

5、业主装修时,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上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6、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技术操作人员驳接,业主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负责;

7、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确实施工需要,须报管

理处审批,并在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8、按消防局规定,装修施工队必须在施工现场装备两支4

篇5:Z花园物管中心员工打卡规定

Z花园物管中心员工打卡暂行规定

一、打卡对象:JJ物管中心属下全体员工上下班均要求打卡,因特殊原因没有打卡的,应经管理处主任签名证明事由,没有证明的以旷工论。

二、打卡时间:上班打卡分别在如下规定时间前半小时,下班打卡在如下规定时间后。

1、Z:上班8:10前、下班19:30后。

2、管理工作人员:上班7:00前、下班19:30后。

3、保洁绿化员:上班6:30前、下班18:00后。

4、保安员:白班在接班时间7:00前半小时、交班于晚19:00后打卡,夜班于19:00前半小时、交班于次日7:00后打卡。

三、打卡地点:**苑监控中心。打卡后须听到响声方证明已记录。

四、打卡罚则

1、代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次,扣除代打者和被代打者当月浮动奖金的50%。

2、每月累计3次无故没打卡者,扣罚当月岗位工资总额的10%,第4次起每次按旷工论处。

3、打卡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不得提前,否则视为无效。

4、因其他公务等特殊原因没打卡须于次日报物管中心主任和保安队长签认,否则同该项第2条论处。

5、监控中心当班人员负责打卡工作的监管,发现打卡违章问题须及时记录呈报,否则按该项第1条论处。

6、打卡工作由物管中心文员专人负责,不定期检查,月末统计汇总。如打卡机发生使用故障,文员应及时告知公司办公室。

五、公司办公室每月定期按员工排班表对考勤打卡工作进行监察。

六、相关内容执行公司《考勤及请假制度》、《劳动工资制度》。

七、本规定自20**年6月2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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