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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湾物业入户维修回访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6

蓝湾物业入户维修回访制度

一、目的:明确责任,完善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各物业公司维修部业务。

三、职责:

1、接待员负责住户报修项目的分类、派工、协调与回访;

2、维修人员负责对住户报修项目及时进行入户维修与保养;

3、维修部主管每周至少一次对回访记录进行检查(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物业总公司服务品质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工作程序:

1、每日,接待员根据住户报修记录进行分类。须经维修部领导协调的,由维修部主管安排,接待员能自行安排的可直接派工。维修工接收派工单,并遵照"入户维修工作规程"入户维修;

2、维修人员入户后,按公司维修程序予以维修,并确保质量;对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维修的项目,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直至维修任务完成为止;对当日未能完成的维修项目要报接待员登记,以备次日再派人维修;

3、接待员根据报修记录,于维修后三日内对住户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60%以上,投诉回访率100%;

4、回访中发现住户不满意情况,接待员要当日以书面形式交由维修部主管负责处理;

5、维修部主管对回访记录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6、物业总公司每月至少对各公司入户维修工作质量及回访记录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或处罚。

篇2:H物业客户投诉回访制度

F物业客户投诉回访制度

1.目的

规范客户访问工作,及时验证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物业服务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于验证各项服务工作效果的访问工作。

3.制度

(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客户的回访工作,回访工作分为:客户投诉回访、维修回访和客户调查表的回访工作;回访可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及书信回访等形式。

(2)回访工作可采取同客户交谈、现场查看、检查等方式综合进行。

(3)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时应及时处理并填写《回访客户记录》。通过回访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

(4)客户投诉的回访率为100%。

(5)维修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工作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维修效果。

(6)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工程部反馈的已完成《派工单》后,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进行回访并填写《工程维修回访意见表》。

(7)维修回访率为100%。

(8)客户调查表回访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客户意见调查表》中的不满意项进行回访。

(9)客户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客户调查后,应及时对客户提出的不满意项进行整改,随后对客户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客户记录》。

(10)客户调查回访率为100%。

篇3:客户回访工作指引规定

客户回访工作指引

部门:物业部

类别:日常工作类对象:业主

工作等级:C周期:随机控制工时:10分钟

工作项目:客户回访

1工作时间

1.1有效工作时间:1(人)×10(分钟)=1人?10分钟

1.2工作对象:业主

2作业条件

2.1作业人员:客服中心前台人员一名

2.2工作备品:笔、客服中心值班记录本、电话簿、电话机、维修服务单

3作业程序

3.1当工程部维修人员维修完把维修服务单返回到客服中心后,前台应对业主进行回访;

3.2电话回访:通过电话对业主进行回访,询问业主对此次服务态度及质量是否满意;

3.3现场回访:当业主就在现场时,可以当场向业主进行回访;

3.4上门回访:部分比较重大的维修,应告之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上门回访;

3.5在回访过程中,业主对服务及维修提出的建议应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如业主对维修不满意或发现其他需维修处应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考核与检查

4.1查看客服中心值班记录本回访一栏是否填写;

篇4:ZZ家园回访制度

创优文件

――阳光家园回访制度

1目的

通过与业主/客户(以下简称业户)的沟通,及时了解业户的实际需要,满足其要求,改进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与业户的沟通活动。

3职责

3.1管理处负责人代表公司与物业管理委托方进行交流沟通,监督各相关部门是否进行回访工作。

3.2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落实与业户沟通的方式、方法和内容。

4实施程序

4.1回访工作

4.1.1回访形式:可采用电话回访;上门回访;信函回访(公开信)及其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适宜方式。

4.1.2客服中心应对下列工作进行回访

4.1.2.1业户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对业户进行的大范围的意见调查活动)客服中心应安排适当人员进行回访,需要对同一问题进行回访时,可以采用公开信的形式给业户答复,公开信应存入"业户档案"。

4.1.2.2业户投诉

对业户已投诉或反映2次以上的问题,责任部门负责人应上门回访,回访率100%,对业户的重大投诉或建设性意见,管理处负责人应上门回访,回访率应为100%。

4.1.2.3维修服务

A.对日常一般性维修,管理员应在次日内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不低于70%。

B.维修后因质量不合格有返修时,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在返修结束后的3天内门进行回访。

C.对涉及到楼板、窗、墙体等渗漏水的维修,应在经过一次大暴雨之后进行上门回访。

D.对卫生间渗漏水、排水(污)管道堵塞的维修及对隐蔽工程的维修,应在3天内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

4.1.3对回访中业户重新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等,回访人不能当即解释清楚或暂无法作出明确答复的,应告之预约时间回复。

4.1.4上门回访应填写《回访记录表》

4.2沟通与信息传递工作

4.2.1管理处负责人(顾问)定期(一周不少于一次)向甲方报告工作,与甲方就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与协商。

4.2.2客服中心负责人在业户入住一个月以内,对新业户进行回访,获取业户对物业公司的有关评价及建议。

4.2.3客服中心应制定回访计划,经常走访业户,倾听他们对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并予以解释和改进,建立起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并切实为他们解决问题,维护公司的形象及品牌。

4.2.4客服中心负责人每月底应以适当方式(工作总结或回访报告)传达业户的需求和建议,以便公司组织进行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的调整。

4.2.5提供给业户文件的制定

4.2.5.1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需要向业户提供文件时,由相关人员拟定文件内容,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统一向业户转发。

4.2.5.2重要文件的制定,由管理处拟定文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以公司名义转发给业户。

4.2.5.3物业管理费的收出状况(小区)由财务室打印后,交由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在公告栏张贴公布。

4.2.5.4提供给业户文件内容的有效性应以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作为批复或结论标识。

4.2.6提供给业户文件的发放

4.2.6.1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事务性文件及转发公司的文件,统一用"物业管理公告"专用纸,在专用告示栏中张贴。

4.2.6.2特殊内容的文件(如社区文件活动通知、催收款通知、复函等)可采用信箱投递、上门传递等方式。

4.2.6.3转发外来文件由客服中心直接在告示栏中向业户公布。

4.2.6.4所有文件的发放由客服中心填写《公开文件发放签收表》,需要进行直接上门提供给业户的文件,需由接件人在文件发放清单上签字。

4.2.6.5建立提供给业户的文件档案以备查阅。

5质量要求

5.1各种形式的回访均应有相应的记录可供追溯。

5.2确保提供给业户的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可行、行文严谨、规范,如因此造成业户投诉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6分析改进

6.1管理处对本规程的有效性提出改进意见,综合组进行文件修改。

7记录、标识

7.1《回访记录表》

篇5:某物业公司回访工作程序

物业公司回访工作程序

1.0目的

确保用户投诉处理、维修服务效果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的及时反馈。

2.0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公司的回访工作。

3.0职责

3.1业户服务部负责具体的回访工作。

3.2公司其他人员接到用户对所提供的服务及工作效果的意见,均应及时反馈到业户服务部。

4.0程序

4.1用户投诉处理的回访

4.1.1业户服务部每周按照《业户/住户投诉记录表》,安排物业管理员对上周所有投诉处理进行回访。

4.1.2回访形式以上门回访方式为主,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上门回访的,可采用"电话回访"代替。

4.1.3负责实施回访人员根据回访工作实事求是的填写《回访记录表》,对于上门回访的要求业户签署意见,电话回访不做此项要求。

4.1.4对于投诉人没有留下姓名或上级部门只要求复函的投诉,可不进行回访,但应将复函情况附在用户投诉记录表后。

4.1.5用户投诉的回访应保证达100%。

4.2维修服务的回访

4.2.1业户服务部每星期根据上星期的《维修单》,安排人员对维修服务进行回访,回访处理率不低于30%。

4.2.2回访以电话回访形式进行,实施回访人将回访情况如实填写《回访记录表》。

4.3相关意见及建议的回访

4.3.1客喝服务部每周派人将收集的顾客、各部门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分类,业户服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分别处理。

4.3.2对同一问题所提意见和建议,实施回访后在《回访记录表》上只做一次记录。

4.3.3对于意见、建议的回访率,业户服务部可根据需要进行。

4.4回访检查

业户服务部负责人负责对实施回访人的回访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回访记录表》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

4.5回访答复

对于回访中所提出的新意见、建议或投诉,不能当即解释清楚或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对需要第二次回访的,必须进行第二次甚至更多次的回访,所进行的回访仍按本程序执行。

4.6公开信

对于同一问题进行的回访,业户服务部可以用公开信的形式给住户答复,公开信应存入回访档案。

4.7不合格处理

业户服务部安排人员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不合格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排人员限期解决,并再次进行回访,直至业户满意。需要填写《不合格报告》的,则按照报告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4.8回访记录

回访的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统一管理。

5.0相关记录表格

《回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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