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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式考勤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司职式考勤管理规定(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1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各类假期的审批和待遇规定详见附表。

篇2:某公司电子考勤管理规定

公司电子考勤管理规定

1.实行计算器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全厂员工的考勤管理,公司决定由原来的打纸卡改为计算机化感应卡作业,为了确保此套考勤系统的正常运作,特作以下规定,望各部门干部,员工密切配合,严格遵守.

一、工作证由原来的方式改为将厂证贴于感应卡正面装入塑料套内挂在胸前,方便员工上下班刷卡,员工应按规定佩带厂证,以便分别,违者以厂规处理.

二、厂证管理:

1.厂证乃个人主要身份证件,员工必须爱惜使用卡片,不得遗失,转借,冒名顶替混入工厂宿舍等行为.

2.离职时必须交回人事部,以便注销.

3.遗失者即扣30元补证费,因卡片本身故障而无法使用者,可免费到管理部申请更换.

4.进入本公司范围内必须佩戴厂证.

三、各部门员工如遇以下四种情形,必须到部门办公室领取(考勤异动申请单),依规定填写后于当时交至人事室签卡,违者记警告一次.

1.感应卡损坏(遗失)不能刷卡者;

2.因公事外出无法按时刷卡者;

3.因紧急事务临时通知加班无法刷卡者;

4.因员工不小心忘记刷卡者;

四、各单位员工班制排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若因工作变动紧急事情需临时改变班制,现场干部必须依规定填写(考勤班制变动申请表),于班制变动前日或当日交人事处作班制改动;若员工班制变动,现场干部未依规定申报呀补报,致使员工考勤错误,直接主管罚款10元.

五、各部门员工在晚上,公休或节假日因生产需要加班者,现场干部必须依规定填写加班申请表,逐级批示后,于当日17:00前送交人事室,以利考勤作业.因工作需要超出加班申请表的员工于第二天工作日补写加班申请单呈部门台籍主管签核后交人事处受理.

六、打卡规定:

1.打卡次数依班制而定,详见班制设定.

2.打卡时间:须依上下班时间确实打卡,提前半小时刷上班卡与推后半小时刷下班卡才算有效,因白班早上07:15要做早操,所以白班早上打卡有效时间改为06:45到07:30.(如12:50上班,需在12:20以后刷卡才有效).

3.忘记打卡或未打卡之处理:忘记打卡或未打卡发生时,需当日书面联络管理部,须经过单位台籍主管签字.由管理部办理签卡手续,每人每月签卡次数不超过三次,第四次扣除全勤奖65元.

4.当值保安每天对考勤机进行检查(时间.日期.是否能正常打卡),当卡钟因突发情况无法打卡时,要在最快的时间内通知管理部处理,则由管理部依实际状况判断免打卡,或打卡有异,须书面联络管理部知会此事.

七、打卡方法:

员工将厂证从刷卡机正前由远接近卡钟磁场,右上方显示屏会显示卡号,下方Pass灯亮蓝色,并有"嘀"的的声音发出,表示刷卡成功,卡号如下图:

八、员工因公出差时,如有半天以上者,必须事先填写出厂单,呈台籍主管核准后,方可免打卡,并知会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出入厂门须刷门禁管制机.

九、注意事项:

1.如有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均在事先依附(调职单)实施(课与课之间的调动)必须在事先将员工的详细资料提供给管理部,以便考勤管理.

2.因每张卡片有一个与工号相对应的密码,卡片不可涂改或交换使用.

2工厂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公司均需遵守本规定,值班保安有责任与权力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员工出入公司应佩戴厂证,厂证应佩戴于左胸前,值班保安对有疑问之人员,有权对其厂证进行验证,被验证人员不得拒绝,否则保安可拒绝其出入.

第四条严禁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第五条公司发给员工的工衣,证卡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非本公司人员佩戴本厂证卡,穿着本厂工衣出入者,保安员应收缴其证卡,工衣送交行政部处理,转借证卡,工衣者将被严惩.如在本公司有违法活动,将送公安机关处理,转借证卡,工衣者将负同等责任.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包括倒班制员工吃饭进出入厂区)以及请假一律从考勤专用通道打卡通行,必须交管理部,未打卡者不得进出厂区,非上班时间或工作不需要,禁止进入厂区.

第七条没有台籍干部或公司指定人员的签名之出入厂单,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否则保安员有权扣留物品,上缴管理部.

第八条23:00以后禁止所有人员出入,凡超过规定时间出入的人员,应主动出示厂证给保安员登记.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才能接待探访者,其它员工除因业务所需要外,上班时间均不得接待探访者,当值保安在上班时间内也不得予以通传,除已获准探访的员工亲友外,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访客带入宿舍.

第十条若有重领或原证卡找到不及时缴回,用于协助他人蒙混入厂者,一经查觉,使用人或借用人均记大过一次并开除处理并送派出所处理.

3.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按实际出勤天数计考勤.

2.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各厂,各部门若因生产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必须先报管理部备案后方可调整,

3.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按管理部统一编排的上下班班次时间内排队打卡,人事部核算工资时均以各员工的工卡作为考勤依据.

4.因非正常原因而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漏打而又未迟到,早退,旷工,24小时内填报(见附件),经逐级审批后报管理部考勤备案,否则若造成考勤缺失,后果自负.

5.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不得受潮,不得弯折,以免损坏考勤卡,影响考勤的正确统计,考勤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管理部挂失补换上(收取工本费30元).

6.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违者记小过一次并取消当月全勤奖65元.

7.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7.1.迟到,早退:

7.1.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7.1.2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在15分钟则取消当月全勤65元;

7.1.3迟到,早退15分钟至60分钟者,扣半天工资;

7.1.4迟到,早退1小时至4小时者,作旷工半天处理;

7.2旷工:

7.2.1未经请假满或假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职或擅自脱离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者作旷工论处;

7.2.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7.2.3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达五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监(不予结算工资);

8.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守者,不发给当日加班费外.

9.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填写.

9.1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者本单位台籍主管核准.

9.2员工请假二天以上六天以下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六天以上由总经理级签.

9.3年度内请假不超过十四天,有签呈者除外.

10请假获准后,将交到人事处备案后,方可离开厂区,否则计算器考勤将自动按旷工处理.

11.有勤工奖之部门,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则按规定取消当月勤工奖.

12.工伤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某图书馆考勤管理规定

图书馆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图书馆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确保工作、学习、借阅正常有序,根据《z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图书馆严格执行《z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包医院办字[2005]11号,实行馆、部两级考勤管理制度。

第2条考勤管理签到、上报由各部主任负责抽查、检查、监督、统计、上报等工作。

第3条考勤管理检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必须有检查记录,以作为职工年度考核依据。

第4条图书馆实行出勤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需本人签字(4次/日)。

第5条职工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6条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7条病假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第8条职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怠岗等。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扣半天校内津贴;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校内津贴;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每早退10分钟(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除按《z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外,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发其相应的校内津贴。

4、脱岗:指职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5、怠岗:指职工未经领导批准在上班期间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9条批假权限

1、一般职工病事假在1天以内由部主任批准;3天以内经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馆长批准;3―7天以内由馆长批准;7天以上经馆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院长批准。

2、正副部主任病事假在1天以内由分管馆长批准;2――3天由馆长批准;3天以上经馆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院长批准。

3、其它假别由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馆长审批,并送办公室备案。

第10条职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主任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得到部主任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第11条加班

1、职工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2、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主任签字后报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3、经过批准的加班,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第12条办公室对每月的考勤进行核查统计,考勤统计表由馆长签字后交学院人事处。

第13条凡扣发的津贴70%留作部室自主支配经费,30%作为全馆奖励基金。

第14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5条以上规定请全体教师自觉遵守,互相劝导,共同监督。

篇4:后勤企业考勤管理规定

后勤集团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集团工作效率,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及加班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安排为每周工作5天,为星期一~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2、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各单位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

3.对于因工作性质而无法实施正常工作时间的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等情况,具体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4.集团员工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工作时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及擅离职守。

5.集团员工必须遵守本单位安排的加班工作和任务。

6.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加班员工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二、日常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未经直接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集团各单位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或不到岗者。

(2)不服从集团调动擅自不到岗或停止工作者。

(3)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伪造请假理由或涂改证明骗取假期者。

6.对于有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各单位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各单位应给予书面纪律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发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

7.对于旷工1天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记过1次,并扣发当日全额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对于连续旷工2天以上者,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严肃处罚,直至解聘。

8.集团各单位必须做好考勤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各级员工的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纪录,严禁弄虚作假。对于不如实填报考勤纪录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各单位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9.各单位的员工考勤情况应与其每月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请假管理

1.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指定的医疗单位(如在外地,应为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病假。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原因,确需请假处理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事假。

事假期间不支付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

3.员工请病、事假均需履行请假手续,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由别人代请假,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假满后仍不能上班,需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说明情况,经批准后,续假方可有效,并且上班后需补办续假手续。

5.请假权限管理:

(1)员工临时离岗的,需向直接领导请假。

(2)员工1天以内假期须经本部门主任(经理)或本单位上级领导批准。

(3)员工3天以内假期须经各单位的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4)员工3天以上假期须经本单位总经理批准。

(5)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请假超过1天的,须向集团党政办公室汇报,并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

四、假期与休假

1.法定节假日

集团各级员工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

2.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3天,晚婚假加7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

3.丧假

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或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丧假3天。

4.产假

女工生育休假为产假,共计90天;晚育(年满24周岁生育)的,加30天。

婚、丧、产假期间,在编员工及非在编员工均不支付绩效工资。

五、根据集团考勤管理规定,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办法》和《员工守则》;应包括本单位具体岗位的工作时间规定、加班与补休管理,以及日常考勤的具体管理规定等内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六、本规定的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z大学后勤集团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篇5:工厂考勤管理规定范本

工厂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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