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公司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司报酬待遇管理规定(三)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惰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种报酬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合同书确定。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五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福利类和保险类。

(一)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二)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三)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5.独生子女费

2.劳保费6.子女教育费

3.节日补助7.煤气补助

4.医疗费8.丧葬补助

(五)保险类

1.劳动保险

2.医疗保险

3.养老保险

4.住房保险

第四条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

(一)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年1月5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干满1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4加班补贴:加班补贴为单位时间工资的2倍。

(三)奖励类

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给奖人民币8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

4年终个人奖500-1000元。

(四)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治疗经医院证明支付9%,工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子女年满18岁停发);

6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发给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

第五条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给。

(三)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它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务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员工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7公假。

第七条报酬待遇的调整

公司员工报酬待遇的调整审定属公司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事部作出调整备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篇2:乡村主干退休待遇若干规定

凤田乡村主干退休待遇的若干规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村主干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建设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参与者、组织者和带头者。为了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村主干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争先创优自觉性,经研究,对村主干退休待遇规定如下:

一、享受条件

1、享受对象:退休村主干,即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代理或主持工作,但必须要有乡党委、政府正式文件规定)。

2、工龄年龄:连续担任村主干两届以上(含两届),年满50周岁。

3、在职表现:在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同心同德,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勤政廉政,为民办事,致力推动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在班子中受拥戴,在群众中好口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

(1)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分的;

(2)严重违纪,受到党内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3)所在村计生、综治、安全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综合工作量化考评连续两年位居全乡最后两名的;

(5)无故擅自离岗6个月以上的;

4、审查考核: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审查考核,集体研究确认。

二、津贴标准

1、基本津贴:每月70元。

2、工龄津贴:工龄补贴每年1元,补贴年限以担任村主干年限为准。

三、其他事项

1、凡未达退休年龄提前卸任的村主干,乡党委、政府通过考核确认其退休资格并记录在案,到龄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

2、本文执行前已享受退休补助的,按原标准执行。

3、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对象,如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取消其所享受的退休待遇。

四、本文自20**年5月21日起执行,原来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文由zz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篇3:妇幼保健院各类假期待遇规定

妇幼保健院关于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职工请假在本市范围,须经科室领导同意;职工离开嘉兴五县两区2天以内向科室请假,3天及以上(包括公休、法定假)填写请假单,按医院要求执行。以下各类假期均需个人申请,科室、职能科室或分管院长同意后由人事科审核备案。

(一)年休假

1.年休假对象

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下同)。

2.年休假假期

(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年休假5天;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年休假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的工作人员,年休假15天。

3.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4.有关问题处理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交流调动人员的年休假,由单位根据原单位出具是否已休年休假的证明进行安排。如原单位已休年休假的,交流调动的当年度不再安排;未休或已休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休年休假或补足其应休天数。

(3)职工的年休假假期一般在当年度休完,年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病假

1.凡请病假者,本人须凭本院指定医生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经防保院感科审核登记后向所在科室领导请假,上交人事科,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外院病假及急诊病假证明应凭病历卡,须由本院指定医生复诊签字。

3.职工病假六个月为长病假,凡请长病假者,必须提供长期病史资料或每年复检一次,并经本院指定医生签字。

4.职工连续病假三个月者,如要求复工须进行试工:

(1)连续病假三个月要求复工者,须经半个月的试工期,在试工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周,则取消试工,按连续病假处理。

(2)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要求复工者,须经一个月的试工期,在试工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周,则取消试工,按连续病假处理。

5.职工长病假要求复工,须由本院指定医生复查,防保院感科审核,职能部门同意

方可安排一个月试工,在试工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周,则取消试工,按连续病假处理。

6.试工原则上须在原工种、原岗位进行。

7.各类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8.病假期间如遇法定假、公休日,病假时间要连续计算。

9.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10.病假期间福利发放待遇:1-15天扣除半个月,16天及以上扣除一个月。

11.职工病假工资待遇

项目病假工资条件

连续停工医疗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停工医疗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

二个月以内

2-6个月以内的从第3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

工作年限满十年

工作不满十年

工作满十年

待遇标准100%90%100%70%80%

附:医院指定医生

内科:z外科:z

妇科:z产科:z

(三)放射保健假

为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完善放射工作人员的假期制度,现对放射保健假期作如下规定:

1.假期

(1)从事放射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者,可享受保健假每年4周。

(2)从事放射工作,不满二十年,满十年以上者可享受保健假3周。

(3)从事放射工作,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者,可享受保健假2周。

2.休养规定

(1)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并入参加医院组织的职工疗休养。

(2)工作二十年以下者,假期自行安排,不列入疗休养安排。

(3)以上假期由科室自行安排。

3.费用规定

(1)参加放射疗休养的对象,不再享受医院工会组织的旅游。

(2)参加每年一次的疗休养费用,给予一定的基数,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3)疗养费用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及标准费用。

(4)基数按每年1800元。

(四)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不住在一起的、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项目

职工国内探亲

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出境探亲

父母已去世的归侨侨眷台胞台属职工探亲

已婚未婚已婚未婚出境国内

探父母探配偶探父母探配偶探父母探父母探亲兄弟姐妹

篇4:投资集团员工假期待遇管理规定

某投资集团员工假期待遇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假期的有关规定,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法定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7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1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年休假

(一)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二)在一年内请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或请事假超过3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员工当年已享受了探亲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但女员工按规定休产假和男、女员工休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三)年休假原则上不得分期使用,但平时员工请事假、病假,经批准可用年休假顶替,并享受年休假待遇。

(四)年休假原则上应当年休完,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转下一年度使用。

三、婚丧假

(一)员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享受婚假3天。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员工实行晚婚(即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婚假。员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四、探亲假

(一)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每两年休假一次的,假期为45天。如员工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则年休假天数不足于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可出国、出境探亲的员工,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探亲假的员工,按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五、产假

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六、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假期期间的工资按集团公司的工资管理规定办理。

七、员工享受以上休假时,应填写《请假单》,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天数,并按批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请假单》每月随《考勤表》一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批准权限为:董事会秘书休假由董事长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财务总监10天以内(含10天)的休假由部门(总监办)主要负责人审批,10天以上的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个月的,须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休假须报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

八、安排员工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原则,如与工作有冲突时,应服从工作安排,特殊原因不能休假的,可经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定,并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予补休。

九、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5:车队工资福利分配方案班组长工资待遇规定

一、正式职工工资分配

1.工资总额管理与分配

(1)矿结算工资办法:一般人员人均工资按一线生产人员人均工资的75%计算,队长、书记、副队长和技术员分别按一般人员的1.3倍、1.25,1.2倍计算。

(2)队工资分配方法:从矿结算工资总额中提取各种考核奖金,安全创水平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年休假工资、探亲、婚丧假、病假、工伤人员等津贴,其余部分作为定额工资分配。

2.工资结构:

(1)年工工资:根据员工工龄进行计算,每年工龄10元。

(2)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按队当月实际安排跟班出勤计算(每班跟班时间不低于6小时),每跟1次班20元。

(3)井下夜班补助:按队当月实际安排跟班出勤计算(每班跟班时间不低于6小时),四点班10元/工,零点班12元/工。

(4)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按不同岗位标准,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效益、出勤等考核发放。

(5)分值工资:当月出勤天数*日分值=当月总分,每月个人所得总分*分值=分值工资。

3.工资分配方案:

(1)工资分配办法:从矿结算工资总额中提取各种考核奖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年休假工资、探亲、婚丧假、病假、工伤人员等津贴当月发放。

(2)剔除1中工资剩余部分的70%作为分值工资,30%做为绩效工资考核。

4.绩效考核

(1)岗位系数(绩效考核系数和分值系数):队长1.3分,书记1.25分,副队长、跟班副队长、技术员1.2分,班长1.05,普通员工1.0分。(队长考核不在此列)

得分95-100(含95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发放。

得分93-95(含93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95发放。

得分90-93(含90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90发放。

得分85-90(含85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80发放。

得分85分以下,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考核标准见附表

5.工伤、假期工资计算办法:

(1)所有工伤、假期按公司、矿有关规定执行。

(2)年休假工资160元/天,作为当月出勤天数。

(3)病假每天不高于50元,探亲假、婚丧假每天不高于100元。

(4)在请假期内,除了按规定享受婚、丧、产、工伤、病、探亲假等待遇外,一律不得作为计发效益工资和奖金的出勤天数。

6.车队油料、配件节约,回收、修旧利废等奖励不含在工资内,矿单独造表按规定发放。

7.厂务公开:

(1)月度最终分值表、工资表、各类奖罚情况,全部上墙公布,接受员工监督。

(2)在工资分配中,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二、劳务用工工资分配

1.工资分配办法:

1.1、固定岗位工资分配方案。

固定岗位实行日工资制:

1)值班调度员70元/日。

2)井底车场值班员80元/日。

3)井口登记员,安稽员60元/日。

4)服务班司机工资60元/日。

5)修理工80元/日。按照计时计件分配工资,由班组内部二次分配。

6)油、材料保管员80元/日。

7)固定岗位班长津贴:10元/日。

8)机动班司机70元/日(班长80元/日),每日所得分数换算为金额小于70元的按照70元/工统计,每日所得分数换算为金额大于70元的以实际所得分数统计。

9)生产班班长工资=本班人员日平均工资×1.3(系数)×出勤

1.2、计时工资分配方案。

计时工资实行日打分制:

1)装载机司机井下11.25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8.75分/小时。

2)防爆工程车司机10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7.5分/小时。

3)低污染工程车司机8.75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6.25分/小时。

4)锚索队工程车司机计时按照井下定位出勤时间统计,工资(元/人)=定位出勤时间(小时)×10(元/小时)×1.3(系数)

5)杂活工资45元/工,大于6小时小于8小时按一个工计,大于2小时小于4小时按半个工计。

6)支架搬运车司机120元/8小时。

二、工资结构:

1.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每天井下实际出勤计算,井下辅助员工10元/工。

2.夜班补助:四点班6元/工,零点班8元/工。

3.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分值工资占总额的70%。

4.安全创水平奖:当月出勤满21天为300元,出勤不满21天不发放。

5.考核奖罚:每月对油材料节超、班组考核、违反各种规章制度等,全部按矿、队奖罚标准从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其它:

1.在工资分配中,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行为、工作能力和劳动态度等进行考核,杜绝在劳务费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

2.未尽事宜,按矿、队其它规定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