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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殊关系回避投诉举报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公司特殊关系的回避与投诉举报

一、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您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集团内任何公司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所在公司及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前申明。

二、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城市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书面申明。

三、公司不提倡您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四、您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公司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公司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它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五、投诉和举报

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监审部以及主管该事项的高层管理人员提出。受理部门和人员,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篇2:财务回避管理规定

财务回避管理规定

第1条回避流程:

1、由当事人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当事人没有及时提出申请的其所在部门应当主动向人事部提出回避申请。

2、人事部收到回避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经总经理同意后,在一个月内给予回复或处理。

3、企业将对优秀的员工或客户进行妥善地调整和安排。

第2条责任管理:

1、部门经理:每个部门经理应当认识到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应当在部门会议上经常提起回避制度。

2、人事部:应当定期宣贯回避制度和每半年组织检查。

第3条奖惩:

1、需要回避的员工或其部门经理没有提出申请回避的,经查实属于故意隐瞒不报的,时间达6个月以上者,该员工给予解聘,并视情节轻重对该部门经理进行处罚。

2、员工拒不服从调整岗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3、对举报超过6个月没有主动申请回避的员工,经核实后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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