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分公司员工手册薪金福利规定
物业分公司员工手册:第五章薪金、福利
一、用工原则
凡有志服务于本公司,且履历清楚、品行良好,具备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书、劳务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计生证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公司的行列。公司将对申请者的品行、才能和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以"任人为贤、唯才是用、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
二、员工类别
2.1合同制员工:订立劳动合约,合约期随工作性质和需要而定,按月计算薪酬。
2.2临时工:使用期不定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按月或按日计算薪酬。
三、试用期及转正
凡被录用的员工入职时签定《劳动合同》,并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根据需要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根据其具体工作实绩,决定是否正式任用,凡经审批符合任用条件者可享受公司有关福利和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根据工种需要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时间
4.1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包干工作制除外)
4.2员工工作班次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4.3超时工作: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其工作时间,加班需由部门主管提出,报行政部备案,加班的补偿按公司有关条例和工作成效处理。
4.4临时工作息时间另行制订。
五、薪酬
5.1工资:本公司实行岗位等级计时工资或包干工资。
员工受聘时,公司会告知起薪点。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薪酬将得到调整。每月十日支付当月工资,工资组成为本月基本工资、相关津贴、加班工资和奖金,员工试用期期间,无奖金。
5.2补贴:公司所有员工按不同工种标准享受工作误餐补贴和交通补贴,员工在市内、外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
5.3红包:对于转正员工公司在每年的春节赠送红包100元;端午节、中秋节赠送红包50元;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赠送相关员工红包50元;每位员工生日时公司将发送30元贺礼或等值礼物祝贺。
六、假期有关规定
7.1节假日
主要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2婚假:员工按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可享受十天婚假(须连续计算)。婚假不扣薪,只扣除当日午餐补贴和交通补贴,另将获得公司100元贺金。
7.3吊唁假:员工及配偶的父母、子女辞世时,公司给予三天丧假,假期不扣薪。公司另将致100元奠仪。
7.4产假、计划生育假:按《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若有子女诞生,应向公司行政部出示独生子女证,公司将致100元贺金。
7.5工伤假:员工因工伤停工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7.6年假:员工为公司服务满一至三年(转正之日计),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二天,若为公司服务满3-5年可享受带薪休假四天,6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休假七天。
篇2:物业员工手册薪金制度福利制度假期制度
物业员工手册:薪金制度、福利制度和假期制度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辞退手续
一、分管领导根据工作进度及需要,提出用人申请并最终下达招聘指标和用人要求,通过综合评审、合格后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表现特别突出者,分管领导可通过书面提请,交主管领导审批,破格提前正式录用,同时享受正式工作津贴、待遇。
二、应聘员工须遵守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需持身份证、健康证、当地派出所无劣迹证明、担保人证明、复员军人证、资历证书、毕业证书、专业文凭、培训押金等证件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应聘手续,到公司财务按规定交纳岗位培训费。
三、在七天准试岗期内不合格而被辞退者,不发计日工资,培训费可退;考核后被试用者将累计七天工薪;准试岗七天合格后,可批准上岗试用三个月。
四、试岗人员到岗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核对所备案的相关资料,发放相关工作用品,安排食宿事宜。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到职人员岗位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制订工作服。
六、部门领导向到岗人员发放《岗位责任书》一份,安排工作细节,提示相关注意事项。
七、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过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合格者可与公司签订一年劳务合同,并享用转正工资、津贴及福利。
八、试用期间如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不定期不到在岗部门的工作要求,部门主管可根据考核情况报批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法解除员工劳务关系。
九、试用期满被正式录用的员工,若在未满合同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报告,上报主管及各级领导审批后方可辞工。违规辞职者,公司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
十、员工辞职不办理正常手续及工作交接的,财务不予办理结帐手续;工资不结,培训费不退。
十一、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被除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一律不予结帐。
十二、损坏公物并造成严重损失的需按价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全部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三、如遇第十一条情况。公司可通知保安部,采取"无理由清场"措施,限期强制其离开公司范围。
第二节考勤制度
一、考勤
1、考勤实行逐级负责制。如:经理-主管-领班-基层员工。每月第一日前为上月考勤送交日,各部门领导应将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出勤时间等资料真实统计在册,送交办公室文秘;报人力资源部及财务制表、备案;
2、早退视同迟到;未经请示批准,早退或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三次即除名。当月累计迟到、早退退三次以上罚款5~100元,季度累计七次以上予以辞退。旷工扣罚基本工资10~50%以上;
3、因特殊情况而延长交接班时间,下班者需无条件服从工作需要,坚守岗位,直至政党交接班完毕;
4、员工工作及业余时间需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或义务劳动,计入出勤工资考核内容,缺席则按旷工处理;
5、考勤内容要真实,违规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严重者,一律按除名处理。
二、请假
1、员工及班长申请假项一天内的由主管、队长批准;要预先做好记录及工作调配,开出假期申请单,并签名作据;请假二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或部门主任同意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越级申报,否则予以处罚;
2、主任、经理、主管(队长)、请假需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要开单作据,送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假要填写请假单,假期满要销假。请假单须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中心保存,不交请假单或不销假者视同旷工;
4、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工资发放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加班
1、加班需由部门主管作业计划后经部门主任至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加班工资:法定节日当班、加班领岗位工资的300%(含原基本工资),不再补休假期。平常日加班领岗位工资的200%(含原基本工资);
3、加班必须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书面申请报部门主任至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四、工时及工休
1、公司员工每周六日、每日以8小时安排工作(不含食、宿、交接班和训练、学习时间),按月考勤;
2、试用期员工每月有2天休假;
3、转达正员工每月有4天休假;
4、保安部、工程维修部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假项:
1、员工工作未满一年内,申请的事假、病假、奔丧假、控亲假、年假为无薪假项(特聘工按合同执行)。申请病假等需出具市级医院有关证明;
2、婚假为带原薪假项: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由请假人出具双方结婚证进行申请;逐级上报,至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送财务、人力资源部制表、备案(省内户口3天;省外户口5天);
3、产假为带原薪假项(工作满二年以上方可享受);90天;
4、奔丧假为带原薪假项: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为直第亲属奔丧的可申请;由申请人出具户口所在地医院和当地居委会证明申请办理;
以上假项,公司均不负责报销车旅费用(特聘员工按合同执行)。
六、薪金
1、员工享受的月报酬即为月工资,按满月满勤计算。实行全包干式发放,其中含:试用基本工资或转正基本工资+岗位补助+职务补助以及其它补助等,各项补助,按满月满面勤计算发放;
2、员工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按国家规定给在职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由公司与个人按比例分摊相应费用。
七、工伤
在政党工作条件下,员工因公、工负伤,经三亚市劳动局事故科确认后,可全部报销专项专项医疗费、医药费,治疗未愈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八、年假
合格录用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后,可申请准休享受5天有薪年假,不得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