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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工手册福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福利制度

一、休息日

行政管理人员、文员及其他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规定有两天休息日。由于工种性质决定必须实行轮班制的员工的休息日,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物业公司的规定作出相应安排。休息日由部门经理预先编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年假

l.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有薪年假。具体条款参照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

2.员工应拟定休假计划,休假需提前七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生效。

3.年假只准当年享受,员工主动放弃休假,物业公司将不予补偿。如果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休假,可作一定的补偿,具体办法参照物业公司有关规定。

三、有薪假期

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包括:

1.公历一月一日元旦1天

2.农历年初一1天

3.农历年初二1天

4.农历年初三1天

5.五月一日劳动节3天

6.十月一日国庆节3天

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部门主管安排在法定假期之前或之后三十天内放假;若因无法安排,物业公司将给予员工发放当天加班工资。

四、病假

病假必须持有物业公司指定的市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可享受每年15天的有薪病假。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有五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有七天婚假。婚假必须提前两周向部门主管申请,报综合管理部并呈交有关证明文件。

六、事假

事假一天以下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超过三天的需由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请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七、探亲假

家住外地的员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如员工要请探亲假,须事先通知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申请手续须提前七天办理。

八、请假制度

所有休假(包括有薪假期及补休)除紧急情况外,均须事先申请,填好请假单并获得授权主管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假期结束后无正当理由而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者,将被解雇。

九、产假

在物业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怀孕期不算在内)的合同制女职工,可享受90天有薪产假。申请产假必须有市级医院的分娩证明。

十、慰唁假期

若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去世,可获三天全薪慰唁假。而兄弟、姐妹去世,可获一天全薪慰唁假。

十一、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伤需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及上报综合管理部。对伤亡者,按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全勤奖

员工每月出满勤,可获该月全勤奖。凡享受婚假、产假、病假、事假、年假、慰唁假、探亲假者,均不享受该项奖励。凡每月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全勤奖,迟到、早退二次扣20%全勤奖,旷工一天者,当月不享受此项奖励。

十三、工资发放

员工每月工资将于每月10日以现金形式发放。

十四、养老保险

公司为合同制员工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保险金额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共同承担。

十五、医疗保险

公司为合同制员工办理《团体人身保险》及《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十六、雇主责任险

公司为安全管理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以保障工作特殊性所需。

篇2: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福利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福利

一、住房:

1、集体宿舍: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外地员工,可根据公司所管项目情况分配居住集体宿舍。

2、住房分配:公司部门副经理及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在宿舍资源充足时可分配单间宿舍。

二、社会保险:按公司《劳动合同书》有关规定执行。

三、休息日: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制,每日工作七个半小时,周六下午及周日为休息日。

四、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每年可享受以下十天有薪假期。

1、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五、薪金:

公司按月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六、福利

1、春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60元的活动津费。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2、"五一"节、"十一"节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保安、保洁及热力站员工)可享受人均30元的活动补助。费用涵盖:员工联谊、会餐、奖品、娱乐等。

3、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外出旅游,具体时间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报公司审批。人员只限公司管理层、操作层员工。费用标准为人均150元。费用支出范围:旅游、会餐、娱乐等。

4、"元旦"、"五一"、"十一"、"春节"过节费

发放标准:公司领导800元/人,经理600元/人,副经理/400元/人,助理经理300元/人,助理员、接待员200元/人,司机、保安主管150元/人,操作层员工100元/人。

七、制装费:

依据公司对员工的形象要求,为员工制作工装,具体标准示每年情况制定。

八、生日蛋糕费:

管理层员工在本人生日当月可凭票报销50元生日蛋糕费。

九、假期:

1、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从次年起享受一年一次的有薪年休假,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予享受。

①本地户籍操作层员工10天,管理层员工14天;外地户籍操作层员工20天,管理层员工30天;

②外地户籍,但夫妻工作或在京居住2个月/年以上者,均按本地户籍员工假期时间执行。

2、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结婚时可申请婚假:

①结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

②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可享受10天婚假。

③再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不再享受7天晚婚假。

4、丧假:

如员工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5、产假:

女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休产假,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享有产假90天;在24周岁以上初育的,另加晚育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必须呈交有关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休假。

6、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须经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员工请事假超过3天的(含3天)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8、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市级医院批准后可休病假。

十、假期待遇:

1、薪金:

①年休假、婚丧假为有薪假期,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③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2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④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内薪金按以下发放:

a)、病假在5日内者按病假天数扣发奖金和各种福利补贴。

b)、病假在5-20日内者按90%计发基本工资。

c)、病假在20--30天内者按月基本工资60%计发,如低于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按北京市当年工资的80%发放。

d)、病假在1个月以上者按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的80%发放,

2、假期管理:

①员工休年休假时必须一次休完,余假作废;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经领导审批确认后,余假可留作下次使用。

②员工休年休假须提前10天向有关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口头向审批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正式请假手续。

③年休假只可在本年度内使用,过期无效。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批准,公司给予最多不超过相当于15天薪金的补偿。

④员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时遇周六日、节假日均连续计算。

⑤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过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⑥部门、分公司领导须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后,方可批准员工休假。

⑦员工须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⑧各类假期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各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统计工作。

3、假期审批权限:

①一天之内的假期: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后方可休假。

②一天以上的假期:申请人先将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经理及以上员工休假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

③禁止越权审批休假。

十一、医疗费报销: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再另行支付医疗费;

2、未办理工伤保险,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公司予以酌情考虑。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1、为了解和保障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每年10月底之前做好相关工作,保留体检记录,依据体检记录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

2、每年制定员工健康投资方案和计划,并纳入到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

3、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依据国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技术参数标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

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4、女工保健:参照国家卫生管理部(1993)11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执行。

十三、对于上述规定可能引发的歧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手册

篇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福利制度11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福利制度(十一)

一、目的:为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拟订以下福利制度。

二、适用范围:经试用合格转正后的所有员工,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社会保险:

1、办理条件、程序:

①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以下表为准,起缴时间为转正日之下月,止缴时间为离职之当月;

岗位部门经理及以上主管级及管理员普通员工操作层员工

转正后时间1个月2个月半年

②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员工统一办理、购买社会保险。

③不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社会保险由个人负责缴纳,在此期间,如需将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公司,可由公司代交,但保险金由个人全部承担,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②从外地或外单位转入本公司的员工,符合交纳条件的其社会统筹个人帐户随员工工作关系一并转入本公司。

③员工离职其社会统筹个人帐户随员工一并转出,公司负责交纳至离职当月。

④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由财务部门统一代为缴纳。

⑤员工在公司内部之间调动换岗,其福利待遇按各公司规定执行。

2、交纳比例:以国家规定为基准原则。

①养老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20%,员工本人负担8%。

②医疗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8%,员工本人负担2%。

③失业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2%,员工本人负担1%。

④工伤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1%。

⑤生育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1%

四、公司其他福利:

1、劳保福利:劳保福利按40元/年?人由总办控制,每季度发放一次,种类可根据季节不同进行适当调整。

2、节日福利:

①三?八妇女节

A当年2月1日前入职公司员工享有,否则不享有;

B每人按50元左右标准,公司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C管理员级以上员工享有“三.八”下午的半天假期,普通员工和操作层员工可以调休。

②中秋节:公司按下述相应标准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入职1个月以内入职1个月以上(管理层)

50元标准100元标准(200元标准)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中秋节当天。

②春节:公司按下述相应标准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入职1个月以内入职1~3个月入职3~6个月入职半年以上

50元标准100元标准200元标准300元标准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春节当日。

3、风俗礼仪(入职半年以上的管理层员工享有)

①员工举办结婚仪式,享有200元的公司礼金,由总办负责办理。

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通知总办,公司将致奠仪费200元。

③员工生病住院超过3天,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200元以内。

④员工直系亲属生病住院超过7天,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100元以内。

⑤员工生子女(法律规定内),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200元以内。

4、员工休假福利规定:

①婚假:转正的员工结婚,给予其5天婚假,晚婚15天,期间岗位(基本)工资照常计发。试用期员工允许请假,不计工资。

②丧假:转正的员工,在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时,家在省内的员工公司给予5天的丧期,家在省外的员工公司给予7天的丧期,期间岗位工资照常计发。试用期员工允许请假,不计工资。

③产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其产假90天,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享受节日福利。

五、假日休息:

①各服务中心员工(公共秩序员除外)每月根据工作安排可以休息四天;

②公司职能部门员工休息双休;

五、工伤保险:

①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公司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

②因工作性质需要又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公司负责购买意外伤害险,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员工离职,不退、不补;

③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到伤害即负伤、致残者,持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出勤者,公司视其伤情轻重,给予一定期限的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常计发,最长不能超过壹个月。超过壹个月者,视为离职,休假期间的壹个月工资视为补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篇4: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资福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薪资与福利

一、薪资政策

1、为吸取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一职位所需求得技能、职责和员工本身的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薪资。

2、员工薪水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来决定,这一评价包括:职位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方面。个人工作的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与加薪的基本因素。

3、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会被告知自己的薪资。

二、薪酬发放

1、次月10日核发上个月工资。月中录用者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工资以当月天计算。薪酬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月工资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资。

2、发薪时,员工须查核数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查询,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相互之间不得经任何方式传播、打听、攀比收入状况并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员工经验、学历、以及人才供求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每年的业绩情况,员工之个人工作表现及市场情况等因素,于每年的1月份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100元*司龄;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50元*司龄(司龄六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数额由公司依据公司经营效益以及个人工作表现而决定。

四、薪酬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工资津贴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津贴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薪酬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后先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方可发放加班薪酬(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为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交纳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为员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并根据需要,可能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在指定场所提供的标准午餐一份。保安人员提供标准正餐二份(中、晚餐)。

5、康乐活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三次集体活动,如:外出郊游或联欢联欢聚会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周通知公司员工以做准备。

6、婚庆礼金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发放200元礼金;

(2)正式员工享受婚庆礼金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有关证明。

7、丧葬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合同期间非因公死亡,公司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2)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丧礼金;

(3)正式员工在领取丧葬礼金时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死亡证明、丧葬证明等。

8、员工生日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劳动期内过生日,公司将在当月向其发入生日礼品或礼金;

(2)员工生日以其身份证日期为准,员工生日礼金为本月十日前发放完毕。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下列日期作为公司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具体休假日期由公司根据国家的规定统一安排,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妇女节(限女性)一天;

(4)劳动节三天;

(5)国庆节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行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年休假

1、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本年度7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者,可享受本年度1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最长不能超过60天;

2、年休假以一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使用;年休假最少以天为单位使用;

3、员工申请年休假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假;

4、有以下情形之一,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含);

(2)当年已休产假者;

(3)因故被辞退者;

5、年休假可以顶替病、事假,但事先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有权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的初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员工享受婚假应出示结婚证明;

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四)产假、陪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30天。如属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妻(24周岁),女性员工增加产假15天,在产后使用;

3、在配偶分娩时,给予陪产假7天;

4、怀孕不满3个月进行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15天,3个月以上的给予休假42天;

5、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得100

%支付,产前假和哺乳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的80%支付。

(五)病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看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前往医院就医;

2、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员工,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致电部门主管,并交待需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

3、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方视为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病假应在生病的当天或第二天办好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假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病假时间在30天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即基本工资/30天*请假天数;病假时间在90天以内,发放生活费(500元/月);病假时间超过90天,酌情发给基本生活补助。

(六)丧假

1、员工遇有直系亲属去世(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经公司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丧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员工依法享受丧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3、员工休丧假,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其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或丧葬证明等。

(七)探亲假

1、已婚员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两地,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假,假期为1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二年一次,假期为1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

6、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须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其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10、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11、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分期使用的,需经综合管理部批准。

(八)公伤假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式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应立即通知公司,由公司向有部门申报,认定为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假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作出员工休假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

(二)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休假要合理,不得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休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三)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婚假等要服从工作需要,先由本人书面申请,再由年在部门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四)如个别公司员工之累积年假已全部用尽,又因特殊情况需要再请假者,可向公司申请无薪事假,每年累计以7天为限,公司按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五)除特别原因外,事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部门经理批准,然后上报综合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事假期间不享受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七)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请假2天以(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批备案;

2、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请假超过一天须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发放基本工资,即总工资一月工资津贴/当月天数*请假天数。

(九)集中例行假日轮休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集中例行假日(春节、五一、国庆)。轮休由各部门视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提经部门经理核准后;

2、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份的排班表,送综合管理部备查,并凭此作考勤依据;

3、轮休方式:

(1)对象: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

(2)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可自行预定轮休天数,但需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确定(一般在例假日本月完成),并报综合管理部;

(3)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轮休的,经总经理审批可按公司《加班管理规定》发放加班费;

(4)员工即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5)员工一经排定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各部门经理核准,于当月的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6)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轮休天数可适当增加,增加天数按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2-5天)。

篇5: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八条员工日常门、急诊费用中,除国家和杭州市法规中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具体执行办法待有关规定发布后再予执行。

第七章员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假期包括:

1、法定公众假;

2、婚假;

3、丧假

4、产假

5、病假

6、工伤假

7、事假

8、带薪年假

9、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的长短与员工个人的职务、职级相关。

第三十三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三十四条员工休假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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