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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班主任聘任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4

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的聘任条例

为加强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院班级工作的全面开展,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稳步提高,特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道德素质,成为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上的向导。

2、作风正派,和学生建立并保持纯洁的师生关系。

3、具备较好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5、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

6、具备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

凡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可在每年六月份前向本系提出申请,基础部、体育部教师及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如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可直接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由学工处与有关系部协商后统筹安排。

2、系部审核

各系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者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适合担任班主任工作。

3、学工处批准

各系部通过审核确定班主任人选以后,必须于6月20日前上报学工处,学工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批准。

4、学工处对各系上报的班主任人选批准确认以后,组织班主任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班主任聘书,聘期为一年。

三、续聘和解聘

1、班主任聘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考核在合格以上可予以续聘。

2、班主任因特殊原因或工作调动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系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批准。

3、系学生管理部门认为班主任无法胜任其担任的工作,可予以解聘,但必须报学工处批准,并提出充分的理由。

4、班主任若认为客观条件使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可以提出辞职申请,但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经系部和学工处批准。

5、班主任若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不合格,该班主任即为自动解聘。

篇2:某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2、每学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为一年。

3、外校调进来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职称名额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由考评组讨论决定。

4、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学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担任工作者,不能聘技术职务。

6、教职工要求在校内调换技术岗位工作,职称从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试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聘用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挂钩。

篇3:学院后勤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

学院后勤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办法

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淡化资格、强化聘任,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形成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风貌,根据江西省职称改革精神以及饶师院党发[2003]1号文要求,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二年(以学年度为单位);考核时限为受聘当年之前五年;科研工作按自然年度计。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受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凡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相应岗位职级的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要求。

三、专业技术工作与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专业技术工作

1、正高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具有领导本学科专业建设的能力;组织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创见性的科研成果。在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2、副高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中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参与学科建设或在本学科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4、初级职务须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问题;在本专业工作中有良好的成绩。

(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

1、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均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正高级职务12分,副高职务7分,中级职务3分

2、按五年考核达不到科研工作总量的,如其中任选一年的科研工作量达到年定额标准,可视为合格(仅适用2003―2005学年度的聘任)。

3、科研工作量化按《上饶师院科研工作量化办法(试行)》和总公司“凡是在高校系统办的后勤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均可计算科研分每篇3―15分”(《中国高校后勤研究》每篇15分;《江西高校理论研究》每篇8分;《中国高校后勤通讯》每篇5分;其它报刊上发表的后勤理论文章,按级别相应计分)的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和科研工作考核必须同时符合要求方可受聘或续聘。凡不符合要求的则试聘,试聘期间待遇不变。试聘一年后,仍不符合考核要求的则低聘,并按相应的待遇执行。

五、专业技术工作、科研工作量考核由总公司负责。

六、专业技术职务由总公司聘任,聘任手续由院人事处统一办理。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与院本部同步进行。

八、本办法报院人事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九、本办法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篇4: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3)

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三)

一、考核目的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班主任的工作绩效,使班主任工作考核有据可依,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根据《常州市中小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

1、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考核结果以量化形式体现,量化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3、坚持每日检查、随机抽查、每月汇总、过程透明的原则。

4、对班主任的考核分为班主任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两部分。

5、政教处负责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作为考核班主任的依据。

三、班主任工作月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1、出勤(10分)

班级学生出满勤,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得10分。出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扣2分,出现旷课现象一次扣5分。(以值日教师和门卫检查结果为依据)

2、卫生(15分)

以学校医务室及常规督查小组的检查结果为依据,扣除相应的分数后作为本班的得分。

3、纪律(20分)

(1)胸卡佩戴:一人次扣1分,以文明监督岗的检查结果和学校抽查结果为依据,扣除相应的分数后作为本班的得分,不设扣分上限。

(2)班级日志:出现扣分情况,在征得任课老师意见后,扣除相应分数后作为本班的得分,不设扣分上限。

(3)自习课和*:以文明监督岗的检查结果和值日教师巡查结果为依据,扣除相应的分数后作为本班的得分。

(4)其他常规执行情况:明显违反常规的现象,每出现一次扣1分,以值日老师的检查结果为依据。如出现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严重违规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除班级纪律分5分、10分、15分不等。

4、两操一课(10分)

两操一课指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活动,以体育组和常规督查小组的检查结果为依据,扣除相应的分数后作为本班的得分。

5、黑板报(20分)

以每月两次的黑板报评比结果为依据,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得13分,三等奖得10分,没有及时完成的不得分。评比的范围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取一等奖1~2个,二等奖2~3个,其他为三等奖。

6、材料收缴(5分)

此项材料包括班级日志、班主任手册、家校联系记录、家长会记录,以及政教处布置收缴的各种材料,按规定时间交政教处的班级得5分,迟交一次扣1分,不交的班级本项不得分。(以政教处的记录为依据)

7、校产管理(10分)

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8、班级活动(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按时上交过程性材料的,得5分。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学校各种活动评比,获集体一等奖的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2)每月按班级文化建设项目计划开展班级活动,并按时上交过程性材料的,得5分。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按考核细则对班级月常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60分以上的班级视为合格班级,发放班主任基础津贴500元;考核分低于60分的班级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级,视为不合格班级,发放班主任基础津贴4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

2、班级获得的考核分以降序排位,以年级为单位取本年级班级数的30%为“标兵班”,考核分不低于80分的班级为先进班,并分别颁发锦旗。

四、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总分100分)考核标准考核成绩考核部门常规管理(40分)

每月常规量化考核的平均分0.4政教处班级文化建设(25分)

过程完整得20分;有亮点或特色得3分;在研讨会交流经验得2分政教处班级成绩

(15分)班级学风好、成绩稳定得12分;按大型考试成绩情况浮动1―3分教导处

学生稳定率(5分)

无学生流失得5分;每流失一学生扣1分政教处归档材料(5分)

各类归档材料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样扣1分各部门学生满意度(5分)

根据每学期的学生满意度计算得分政教处家访率(5分)

家访率超过50%得5分,依次递减政教处获奖情况(加分)

获市级各类先进集体得5分;获省级各类先进集体得10分各部门总分政教处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考核成绩降序排列,取30%左右为考核一等,按班主任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左右发放津贴;取50%左右为考核二等,按班主任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左右发放津贴;取20%左右为考核三等,按班主任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左右发放津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班主任奖励性津贴

1、因工作失误造成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2、班级有严重问题而不汇报,导致恶果者。

3、班内学生有违法犯罪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年1月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5:某学校十佳班主任评定办法

十佳班主任评定办法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为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速班主任专业成长,激励优秀班主任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班主任(不含校外实习班级班主任)

二、评定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具体条件

(1)本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中途未请假)

(2)班级管理成效较好(一学年班级常规管理积分排名在本专业部前1/3之内)。

(3)班主任基本职责履行较好。

(4)一学年班级固生率在90%以上。

(5)一学年中有一次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三、评定办法

1、评定程序:包括个人申报、专业部初评初审、学生工作处评定、校长室审定、全校公示、公布确定

2、一学年评定一次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有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2)班级出现大面积违纪或重大违纪率高。

(3)学生流生率高(低于学校规定的固生率底限要求的)

(4)班级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

(5)引发学生家长与学校矛盾纠纷的

(6)学生或家长满意率低,对班主任工作严重不满

四、十佳班主任待遇

学校给予十佳班主任的班主任发放奖励津贴,每月150元。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班主任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德育分管校长担任,成员为学生处成员、专业部德育主任。

六、本办法自2013年1月起试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z省z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校

十佳班主任评比考核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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