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2、每学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为一年。
3、外校调进来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职称名额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由考评组讨论决定。
4、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学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担任工作者,不能聘技术职务。
6、教职工要求在校内调换技术岗位工作,职称从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试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聘用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挂钩。
篇2:高中教职工请假制度试行方案
高级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试行方案
一、请假者到本人所在部门考勤负责人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按规定送交有关领导审批,并交分管主任签署课、职务安排意见,然后将请假单交给校长办公室。上述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职论处。
三、办理病假请假手续,须持市(县)级医院的病情证明,请病假两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一般教职工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由校长审批。请病假一周以上,校长审批。请病假六个月以上,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凡请六个月以上病假要求恢复工作,按通教[89]197号文件中的有关精神办理。
四、严格控制事假,办理事假请假手续两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一般教职工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由校长审批,超过一周,在半月以内,校长审批;超过半月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五、结婚、生育、丧葬假由分管校长按通教[89]197号文件中的规定审批,若超过规定时间,按请病假或事假的规定办理手续。
六、请假者期满,确有实际困难不能按期到职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相同),对于虽经学校批准请假,但逾期不归者,按[89]197号文件中的有关精神处理。
七、请假者如因理由不足,或对工作有较大影响时,领导可不予批假,也可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如发现请假者申请情况不实,领导不予批假,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八、各类人员请假批准后,其请假期间的课、职务均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统一调度安排,个人不得私自调课、调职。
九、教职工请病、事假两天以内,课职务调度后仍由本人假毕后完成,请假期间误餐补贴不予享受,岗位奖金照发;请病、事假两天以上,课职务由部门安排,不享受误餐补贴,岗位奖金按规定扣除,请假期间工资问题按通教[89]197号文件中的有关精神处理。
十、结婚、生育、丧葬假期间的奖金、津贴、工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病假的办法处理,在规定的时间以外,按事假的办法处理。
十一、因公出差,如时间较短,课(职)务调度后均由本人补上(或补做),如时间较长,由所属部门安排他人代上(或代做),误餐补贴、课时(岗位)奖金均照发。
十二、函授学员外出参加面授,课(职)务调度后由本人补上(或补做)或本人聘请同事代上(或代做),误餐补贴、岗位奖金照享受,脱产离岗进修,误餐补贴、岗位奖金均不予享受。
十三、节假日加班必须由部门安排,并报校长室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学校不发补贴。
十四、上述各条全校教职工均须遵照执行,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应及时记载请假情况,学期结束前与校长办公室保存的请假单核对后予以公布,同时记入有关人员的业务档案,作为考勤考绩的依据之一。
十五、附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有关假期的规定;
1.生育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生第一胎)产假120天,难产135天。晚育者男方护理假3~7天。人工流产的妇女,可给予15―30天产假。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休息2l天,产后结扎输卵管增加产假14天。放、取环休息7天。上述规定假期间的奖金照发,误餐补贴不发。
凡未婚先孕,除扣除全年奖金外不得享受任何产假待遇,学校将予以组织处理。凡无措施而造成流产,不得享受有关待遇,扣除全年奖金,流产期间以病假计。
2.婚假;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10天。教职工和配偶不在一起工作,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的奖金照发,误餐补贴不发。
3.丧葬假:教职工直系家属及配偶丧葬给假3―5天,奖金照发,误餐补贴不发。如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以事假论。
4.病假中的工资待遇按通教[1998]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篇3:幼儿园几种假期考勤制度规定
幼儿园关于几种假期和考勤制度的规定(一)
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师的组织性、纪律性,确保学校正确教学秩序,参照有关文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休假:
法定节日假,按国家规定休息。
二、探亲假、教职工的探亲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内,学校不另行安排。
三、婚假。男25周岁,女20周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各安排3天婚假,双方不在一地的以每天8小时车船速度路程计,适当增加路程假。
四、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岁初婚者,双方可安排晚婚假18天(路程假除外)。
五、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妇,可安排90天产假(含其中双休日和节期日)。
六、晚育产假。女教职工二十四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安排晚育休假120天(其中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七、大手术假。女教职工上环休假3天,人工流产休假15天,本月考勤费一半,小产二次按病假处理,三次按事假处理。结扎休假30天,开刀手术包括以上休假,以医院证明照批,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八、丧假。直系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的,可准予教职工丧假3天(不包括路程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同意,延长假2―4天,按事假处理。
九、事假每天扣除50元,病假扣除25元,病假连续三个月以上,停发每月地方津贴,连续一个月未上班,停发本月的一切奖励(包括考勤、备课、班主任等),事假一次扣2元。
十、换课。教师不允许擅自换上课,应跟总值日请假打招呼,否则扣20元,如遇教师因学习、患病半天不负责代课,自己调课。
十一、教师上班迟到每月累计3次,扣除10元人民币;早退发现一次扣除20元人民币。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时间超达半天者另作旷工处理。
十二、每位教职工都应热爱每一位幼儿,不能有偏见,应对幼儿高度负责,如出现责任事故(缝针、骨折、烫伤、流血……),老师在场扣除30元,不在场扣除100元.
十三、教师不尽责,家长告状,无条件扣20元,视情节轻重扣50―100元。
十四、总值日查岗,考勤上无记载,总值日包屁扣50元。
十五、教职工上班时做私事(看小说、在班上吃点心、饭)一次罚20元。
十六、教职工上班时打扑克、麻将等,每查到一次扣50元。
zz第二幼儿园
篇4: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例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考勤条例
1.作息时间:全年划分春季、冬季两个作息时间段,上下班时间以行政办每年的正式通知为准。
2.执行方法:全体人员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个人所为,违者,每迟到、早退10分钟,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标准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13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3.2员工请病假的须于看病返厂当日内向行政办提供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
4.产假
4.1所在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请、休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部门员工请假在各部门主管处领取请假条,并当面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程序后由本人亲自至办公室将请假条换取出入证,同时必须在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办公室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
3、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将出入证上缴至门卫,并进行各项登记,回场后必须至门卫室登记回厂时间,出入证有公司印章则有效。
4.年休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过申请,批准后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5.病假、工伤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及行政办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第九条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5.生产区相关人员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须在生活区隔离净化2日后方可进入工作,隔离净化期也记入休假期。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
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第十条消假
1、员工休(请)假回场后亲自至办公室登记消假,办公室按销假时间计算请假天数,如超出时间则视为旷工。并及时消毒、冲凉更衣;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除上述休假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以享受奖励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制度自2013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篇5:幼儿园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5)
幼儿园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五)
由于幼儿园在编工作人员不够,需聘请一些编外人员来工作,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聘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人)必须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接受工作考核。
2、工人如果要辞工,须提前30天向单位书面提出;单位不再与工人续签合同,也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3、工人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以旷工处理。1学期病事假10天(含10天)旷工1天(含1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4、工人与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5、工人的工资待遇
(1)工人初来时,工资面议。工作态度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的以后逐年按工资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