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手册用工管理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用工管理
3、用工管理、薪酬
3、1受聘员工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上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3、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公司不鼓励加班,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者,须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平时加班进行轮换休,节假日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公司主管及以上员工加班,加班工资在年终分配中一次性体现。
3、3公司实行月薪制,根据员工出勤情况及工作考核情况计发当月工资。薪资发放日期为次月10日,逢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并遵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岗位责任大小、劳动强度高低,综合公司经济效益制定工资标准。
3、4根据公司季度、年度经济效益情况,结合绩效考核,员工可享受相应奖金和奖励。
4、员工义务
4、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2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拒绝、推诿和懈怠;必须严格遵守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4、3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缺勤、自调班、串岗、离岗。
4、4员工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廉洁奉公,工作时应精神饱满,杜绝一切不良习惯。工作期间统一穿着公司工服并佩带工号牌(见本手册"关于着装、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的规定"。)
篇2:物业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5、考勤制度
5、1员工依照法律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休息日。(轮班、倒班者轮休)
5、2公司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季节性调整另行通知。
5、3员工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15分钟以内),三次累计视同旷工一天,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除名。
5、4公司普通员工因病需休息、就医者,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领导批准。急诊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5员工年病假时间累计10天以内(含10天),按日扣除月基本工资的3%,超过10天不满60天时,发给基本生活费(按市劳动局规定)。
5、6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病假按天数扣除其日基本工资。
5、7病、事假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同旷工,无工资。
5、8辞职员工未按规定提出申请者,无工资。
5、9公司实行事假无薪制,请假手续办理与病假同。
5、10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休假期间按天数扣除月绩效工资部份。
5、11一年中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病假不超过60天,超期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篇3: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安全守则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安全守则
6、安全守则
6、1防火、防盗、防爆、防安全事故是公司每一位员工应尽的义务。
6、2工作时要认真检查本岗位的工作环境,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
6、3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时应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4发生火警、火灾,应保持镇静,及时报告火情。公司员工应服从现场领导指挥,发扬勇于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6、5在紧急情况下,公司员工应服从工作需要,通力合作、全力以赴,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篇4: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奖励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奖励
7、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7、1厉行节约,提高效率,成绩显著者。
7、2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出满点,表现突出者。
7、3对公司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7、4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创造经济效益显著者。
7、5服务优秀,得到业主高度赞扬,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7、6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7、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者。
7、8见义勇为、保护公司、业主财产及生命安全者。
7、9奖励程序:由部门负责人推荐,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奖励方式:口头表扬、书面通报表扬、颁发奖金、晋升工资。
篇5: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处罚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处罚
8、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8、1随地吐痰,乱抛杂物,破坏物业区域内卫生者。
8、2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者。
8、3工作时间吃零食,在禁烟区抽烟者。
8、4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着奇装异服者。
8、5由于疏忽损坏公司或业主财产、设备,情节较轻者。
员工有上述情节之一,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部门记录在案;第二次给予轻微过失处分,并处罚款20~100元。
8、6擅离工作岗位,溜岗、脱岗者。
8、7工作时干私活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者。
8、8上班时精神萎靡、睡觉者。
8、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吵架、骂人者。
8、10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领导者。
8、11因服务不规范,引起业主不满和投诉者。
8、12超越职权,擅作主张,给公司财产、声誉造成损失者。
8、13未经批准私自调班者。
8、14无故迟到早退达30分钟以上者。
员工有上述情节之一,给予严重过失处分,并处罚款100~300元。
8、15偷拿公物或他人物品者。
8、16蓄意破坏公物或业主财产者。
8、17参与赌博和打架斗殴者。
8、18随意动用、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者。
8、19上班饮酒或有醉态上班者。
8、20私配公司或业主房屋钥匙者。
8、21收取业主小费、礼品或与业主发生吵闹、打架者。
8、22无病装病,骗取病假者。
8、23私自向外界透露公司人事、经营、财务、设备资料等商业秘密者。
员工有上述情节之一,给予重大过失处分,并处罚款300~1000元。
8、24因野蛮服务使业主不满投诉至新闻界者。
8、25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受贿者。
8、26违反规章、玩忽职守,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损失者。
8、27侮辱或殴打业主、同事者。
8、28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8、29触犯法律、法规、条例,被依法劳教、判刑者。
员工有上述情节之一或一年内累计5次轻微过失、2次严重过失,予以除名。
9、解释、修订
9、1修订本手册内容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9、2本手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以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9、3本手册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