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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物业员工手册人事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S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录用员工的基本原则

(一)员工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身体条件是公司录用的前提。

(二)员工在被聘用及发展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工作表现是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

(三)与公司员工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录用。

(四)应聘一般技术工种的,要有相应的技工操作证;应聘特种作业操作工的,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必须保证所持证件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

(五)员工应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将被公司解聘而不作任何补偿。

二、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笔试、体检、背景审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用。入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二)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上岗资格证和彩色一寸照片2张。

(三)提供体检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事餐饮、水质化验工作的须办理健康证。

(四)员工如曾经在其他公司工作应将退工证明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之日就相关事宜与新员工面谈。

(六)填写《员工登记表》。

(七)凭报到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物品。

(八)公司将组织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以使员工上岗前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三、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员工必须仔细阅读。

四、试用期

(一)新员工均有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试用期至3个月,如需要再延长,试用期总共不超6个月。对试用期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公司有权辞退,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标准。

(三)试用期间,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五、转正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上岗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调职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视员工能力,可以决定随时对员工工作的调整。

七、解聘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犯有"严重违纪"类的任何一条,公司有权解聘该员工,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间或经延长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聘。

(三)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除受严重违纪处分和被解除劳动合同,还须赔偿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办法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八、员工离职

(一)员工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二天的可视为自行离职。

(二)员工转正后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按照合同约定扣一定的违约金。

(三)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合同期内原则上不批准辞职,特殊情况经批准辞职的,应承担培训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四)离职(被解聘)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

(五)离职手续

1、填写《离职表》,并由所在服务中心或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2、交接工作、交还借用物品并由相关领导在《物品归还清单》上签字。

3、持《离职表》、《物品归还清单》、《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工服领用卡》、胸卡、工服款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篇2: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教材员工服务手册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教材:员工服务手册

第二章人事

员工服务手册

一、前言

物业管理为一服务性行业,与社会服务工作甚为相似,主要服务对象乃业主,租户及来往的访客等。因此,在日常的管理行为,表现及态度,都必须注意每一小节,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全心投入,尽量把服务标准提高,维持物业内外安全,清洁,方便,使用户能享受到宾至如归的服务。

二、项目简介

(略)

三、劳动条例

1.员工类别

员工为合同制员工。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雇员义务并获得工资及享受劳保福利。

2.聘用条件

本管理处招聘员工的主要条件是:依据其对应聘职位合适与否而定,并以该职位的职责要求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及健康状况、个人品行作为聘用的标准。

3.劳动制度

根据中外合资劳动管理规定,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公司要求后,员工需要办理前任职务完全辞职并将个人档案调至公司,或有关的劳动服务中心保管,才能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受聘时,必须细阅其内容。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5.试用期

员工均须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可解除其劳动合同或延长其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试用期若延长至六个月,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亦相应延长至最少三年。在试用期内第一个月,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方能生效。在试用期内第二个月以后,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方能生效。在试用期满后,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能生效。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者方能成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6.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将根据工作表现考评与员工在取得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将劳动合同进行修订、续签。如解除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调配晋升与辞职

管理处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品行、文化程度、能力和潜质调配或提升到相应岗位。

正式员工如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呈交“辞职报告书”并抄送物业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而需即时离职者,则需向公司交付相当于一个月员工基本薪金额之款项后,方可办理手续离开单位。

8.裁员与辞退

若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冗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通知有关员工及其部门主管,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1)工龄满六个月以上到十二个月者发给一个月之个人基本薪金;不发放其它补贴;

(2)满一年以上者,按每年一个月之个人基本薪金累计发给(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但不发放其它补贴;

员工若违纪达10分或违反本手册中所提及的严重纪律行为,公司可将该员工予以即时辞退,不予任何补偿。

9.入职手续

员工入职时须到公司人事部门填写员工登记表,递交劳动手册、待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二张5公分近照,凭人事部门开具的[入职通知书]领取工作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

10.离职手续

凡离职之员工必须到人事部办理手续,交还公司所发给的资产配备,包括:工作证、制服、员工手册、衣柜钥匙、工具、备用金(如有)等。未能全部交还以上物品者,须按规定赔偿。否则公司除有权拒绝发放薪金与补贴外,将不予发给任何离职证明,并视情况需要循法律途径解决。

11.工作时间

本公司依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轮班制员工的周六、周日及例假作轮休制办理。午膳时间,将由公司编排。

12.超时工作

本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员工加班,均需事前申请并由部门主管批准,主管加班由总经理批准,特殊紧急情况需要事后第一时间知会管理处总经理。并补办审批手续。

(1)员工加班半小时以上才能计算加班时间,不够半小时不计算加班。

(2)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员工底薪乘以12个月,再除以365天计算,计出日工资后再除以8小时计。

支付率为:a.延长时间为基本薪金的150%;

b.公休日为基本薪金的200%;

c.国定休假日为基本薪金的300%;

(3)员工加班后若需要调休,必须先到人事部门填妥调休单,以此为凭,安排补放。

(4)调休必须事先递交调休单,由上一级主管批准。

(5)调休除需获得预先批准外,而且还必须在加班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处理。

(6)逾期调休,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不受理或以年休处理。

13.薪金

(1)薪金制度

本公司的薪金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员工各自不同的职位、岗位、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合作态度和工作成果而确定员工薪金,本公司工资结构为:公司基本工资(底薪)+综合补贴。

公司综合补贴包括国家规定之各项补贴。

本公司采用模糊工资(即薪金保密制度),每位员工不得相互探听或以讹传讹,扰乱士气,违者按规定处罚。

(2)薪金调整

本公司将根据财政状况和每位员工每年工作表现评估来作为调整薪金的依据。每年月份进行薪金调整。做到无功不赏、无过不罚、赏罚分明、有升有降。薪金每年调整之行为,并不是公司的一个固定行为,亦不是每一个员工都能享受的待遇,公司保留最后决定的权力,员工不得异议。

(3)发薪日期

每月的第天为员工薪金及补贴发放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4)领薪办法

薪金及综合补贴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每月发放一次。

四、员工福利

年假

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后,(包括试用期)自第二年起将可获全薪年假四天,正式员工由第四年开始,每服务满一年,其年假亦相应增加一天,最多以不超过十四天为限。

上述全薪年假并不包括国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年假应一次享用(特殊情况外,本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将年假分为两段时间享用,事前双方协议)年假之使用根据各部门之人手需求,由部门主管作最后决定。申请年假需于十

五天前填妥申请表格,由部门主管批准,经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属有效。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上年度假期累积至下一年度,员工不按期享用年假,作放弃年假论,本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1.病假

(1)员工因病缺勤(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当天通知部门主管,事后必须呈交有效之医院证明并填备请假单向部门主管申报。

(2)经认可病假缺勤之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按照基本薪金可获发80%的工资。

(3)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的医疗期为:-

入职工年医疗期累积期

少于五年三个月十二个月

五年以上六个月十二个月

在医疗期内的员工可获发基本薪金的80%,综合补贴将不发放,凡超过规定医疗期,作无薪处理。管理当局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其原职位。管理当局亦有权决定是否应予终止劳动合同。

(4)病假之中休息日均作病假处理。

(5)病假证明必须于24小时内呈交人事部备查,无出示有效之病假证明者,一律作事假或旷工论。

2.工伤

(1)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因工受伤之员工应即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医疗费可全额报销。在医疗期间,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将全数发放。

(2)员工因工受伤的缺勤,除员工的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外,其它均按照病假规则办理。

(3)可按照劳工条例所订,员工可在公司投购雇主责任险之保障范围内,依章赔偿。

3.事故

(1)员工因事故,而需申请假期者,均按照年假的申请办法及规例执行;若因年假已全数享用而员工因特殊情况,仍需请假者,则员工将不发放该段时间的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

(2)员工申请事假须于请假日前三天交部门经理审批,再经总经审批。

(3)各部门主管申请事假须总经理批准。

(4)申请事假每次当一天算。

(5)员工每年的累积事假超过七天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解释请假理由及有权将员工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后请假情况未能改善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辞职。

4.婚丧假

(1)员工凭有效之结婚证书可享受结婚假期三天;员工享受婚假须提前三周凭结婚证书,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签署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后交总经理审批。

(2)符合晚婚条件(初婚男26周岁,女24周岁)之员工,则可额外晚婚奖励假七天(法定假或公休假不补),婚假必须一次使用。

(3)上述此等假期均为部份薪酬假期,员工可按假期日数获发底薪百份之八十;

(4)员工之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可给予连续三天的丧假;

(5)需到外地料理丧事之员工,可酌情加路程假二天;

(6)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予丧假一天(不加路程假);

(7)丧假亦为部份薪酬假期,员工可按日数获发基本薪金百份之八十;

(8)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或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5.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分娩者可获预产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或难产假105天,或多胎产假120天;

(2)晚婚年龄的女员工(24周岁)初产妇可多获晚育奖励假15天;初婚男方(26周岁)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享受晚育奖励假三天。(凭初产之证明,男方可按日数获发基本薪金百份之八十);

(3)按规定女员工于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4)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应给予30天产假休息天,三个月以上至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应给予45天产假休息天;

(5)违反计划生育之女员工,按上海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6)女员工怀孕经医院证明而需保胎休息,其休息时间按病假规定处理;

(7)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规定享受的产假的工资按基本薪金80%发放。

(8)享受此等遇必须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或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注:以上各项假期必须签具有关认可之证明书,例如:医生证明单、证明书、死亡证、户口登记证或预产期证明书等。并按照放假申请手续办理上述各项假期,请假期间,员工之综合补贴将不与发放。

7.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均需接受公司提供之业务、职业技术培训。凡由公司出资的专门培训计划,公司有权与员工签订变更合同劳动内容的书面协议。

8.奖励

(1)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防患于未然或在危急时刻为他人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方面有特殊成绩者;

(3)在防止大厦/小区财产,业主的贵重物品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者;

(4)品行端正、技术突出、热爱工作、受其它员工拥戴的员工者;

(5)因对国家,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6)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9.奖励方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提名,书面交总经理批准予以确认,人事部门备案,奖励形式为:-

(1)授予奖状

(2)颁发奖品

(3)发给奖金

(4)晋级

(5)特别加薪

注: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础,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员工不得异议。

五、规章制度(规则)

1.员工关系

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合作及谅解,员工应服从和执行上级指定的任务,若遇疑难或不满,亦应保持《先完成工作,后反映意见》的态度,事后向直属上司请示申诉,以便妥善处理。

公司将给与每名员工申诉及反映意见的权利及机会,但公司并不鼓励越级申报投诉,员工需采取遂级上报的方法,经反映但意见未获采纳或解释者,才作越级报告。

员工在报告中,应采取客观,不作人身攻击,必须反映事实的态度来反映事件,若公司在员工报告中发现虚报,假做或恶意抵毁他人及破坏工作气氛的情况,其报告将不受理,员工亦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2.考勤

(1)员工上下班以电子钟打卡,到部门签到为准。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值班前,必须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岗签到。

(3)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早退;下

班后,不得在公司内无故逗留及穿着制服离开。

(4)员工必须依照部门编制的工作时间表到岗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5)凡未办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员工(在有特殊证明的情况下例外)无故不来上班者即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外,给予书面警告。当月若无合理解释亦无可予接受之理由而第二次旷工者,即予以开除。当年累计旷工三次,予以开除。

3.钟卡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打卡,公司考勤一律以电子钟打卡为准。

(2)如因公差,外勤等原因未能打卡者,应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注明,方可生效。

(3)病假、事假等有请假手续未打卡者,由人事部门盖章方可生效。

(4)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补签,第二次作事假处理。

(5)因大雾、下雪等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注明方可生效。

(6)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钟卡,如因迟到或未来上班而委托别人代打卡者,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并作乙类过失处理,代替他人打卡者也作乙类过失处理。

(7)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作甲类过失处罚。

(8)人为损毁、遗失考勤卡者,补卡者需交人民币拾元。

4.仪表仪容

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个人及制服整齐、清洁。

5.员工证

(1)每位员工均由人事部发给工作证,部门主管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2)穿制服之员工必须佩戴于衣服左上角,在大厦/小区范围内,员工必须佩戴员工证。

(3)遗失应立即通知人事部,除因时间过久而导致损毁者外,每次补领新员工证或姓名牌需交人民币拾元。

6.员工更衣柜

(1)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2)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大厦/小区,公司不负任何私人财物损失之责任。

(3)员工更衣柜内不准放置危险及易燃性物品。

(4)不得私自加配制锁或私自更换更衣柜锁。

(5)员工不得拒绝上级部门的不定期/定期检查。

7.制服

(1)制服的发放范围视工作岗位而定。所有制服的发放、保管,按规定办理。

(2)员工必须经常保持制服之清洁及完整。

(3)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将有大厦/小区标志的制服穿着离开大厦/小区。

(4)如因个人疏忽和滥用引起制服损坏或遗失,需由员工自行负责赔偿。

8.个人资料

员工必须如实按公司要求填写各类登记表及申报电话号码。员工必须将有关迁移住址、婚姻状况、生育子女等变更事宜即时通知人事部门,以便及时更正。若有谎报情况,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9.申请证明

凡要求公司出具有关个人人事证明的员工,必须填写申请表,公司有权决定出具与否。

10.安保检查

(1)员工不得携带与公司用品或工具相类似的物品或工具进入工作

范围。

(2)凡需携带物品离开工作范围,须持有部门经理批准及开具的物

品携带出门证。

11.拾遗

员工在大厦/小区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当天送交物管部登记。若遗失私人财物,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

12.吸烟

在员工休息室以外范围,大厦/小区内任何地方均严禁吸烟,违者一经查获,每次罚款三十元。

13.私人来访和电话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得接待和会见亲戚或朋友。未经部门主管同意,员工不得在公司内接打私人电话,除紧急情况外,外来的私人电话不予接通,亦不代为传呼。

14.通知和通告

公司之定期及不定期的通知、通告、指示将张贴于通告栏中,员工应随时注意。

六、纪律处分

1.目的

为促进员工相互了解和廉洁持守,并为加强纪律服务精神。特此订立在职员工行为标准以保证物业管理的服务有效地达到预期目标,使大厦/小区管理服务更趋完善。

2.犯事处分方式

处分按10分制方式循序审定裁决。犯甲类过失扣2~4分,乙类过失扣4-6分,丙类过失加6-10分,扣满10分即时开除。

犯规后满半年未再犯任何过失将取消其已扣发。员工若犯丙类过失情节恶劣,公司可作出立即开除之处分决定,并不须给予事先通知或作出任何赔偿。

3.犯规经济处分

凡员工犯甲、乙、丙类过失,将按以下标准扣除工资

犯规种类扣除标准

甲类过失50元

乙类过失100元

丙类过失200元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对该员工做出无薪停职的处理,而停职一般不超过十四天;

(1)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期间;

(2)员工犯规累积达10分或犯丙类过失情节严重者,上级管理当局作出最后处分决定期间;

(3)员工因涉嫌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有关刑法,而受司法部门调查期间,停职期可顺延至有处理结果为止。若被证明无罪,停职期基本工资将作补发。

处理程序

(1)纪律处分的处理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

(2)警告书由部门主管发出,将列明员工犯规的细节;

(3)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名,警告书副本将由人事部归入员工工作档案,如员工拒绝签认,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警告书仍将视作生效。

(4)员工犯甲、乙类过失,部门主管可签发犯规通知,通知人事部、总经理阅。犯丙类过失,部门主管须先将处理报告交人事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

员工上诉

若员工不服任何处分,可于该处罚报告发出后的一星期内亲自或书面向人事部申诉,人事部将视情节轻重,召开纪律小组会议研究。小组成员将包括有关部门主管及领班或目击证人及至少一名高级行政人员(副总经理)和工会代表。小组的决定视为本公司最后的裁定。员工若对公司裁定不服,可上诉劳动仲裁委员会。

处分有效期

员工受处分后,如能知所悔改,以后的行为及工作表现亦无任何过失,甲类过失六个月后撤销,乙类过失一年后撤消,丙类警告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撤消。撤消意见由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门备案。

过失性质

(1)甲类过失

a.不按规定路线出入大厦/小区;

b.值班时未穿着整齐制服,不按规定配带员工证;

c.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荡;

d.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

e.在工作时间洗澡,更换工作服、洗涤等行为;

f.私自在工作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

g.在大厦/小区内乱扔杂物、烟蒂、随地吐痰、破坏环境

卫生;

h.在大厦/小区内行为不检点,大声喧哗、追奔打闹;

i.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

j.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

k.经常迟到早退(每五个工作日,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

l.在容许吸烟区以外的地方抽烟;

m.不礼貌地与客人、上司对话,引起客户投诉;

n.穿着印有公寓标志的工作制服,工作鞋上街、回家;

o.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

p.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小区财物的损失;

q.知晓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

r.犯有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2)乙类过失

a.旷工一天;

b.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唆使他人代他人打钟卡;

c.擅离工作岗位,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d.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e.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

f.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看书或干私事;

g.未经许可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h.未经许可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或其他设备挪作他用;

i.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j.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故意消极怠工;

k.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l.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

m.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区域;

n.发表虚假诽谤性之言论,从而影响大厦/小区客户或其他员工之声誉受损;

o.私自收受客人所给的赏赐或财物而不上交;

p.未经公司负责人许可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

q.不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一定后果者;

r.拾到客人遗留物品而不按规定上缴。

(3)丙类行为

a.旷工连续三天;

b.殴打他人,相互打斗,不管谁对谁错;

c.偷盗大厦/小区内物品或客人之财物;

d.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

e.泄漏公司机密文件和资料;

f.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为;

g.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h.利用职权收取回扣,损害大厦/小区公众利益;

i.在社会上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大厦/小区声誉及利益之行为;

j.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小区财物损失达1000元以上;

k.知晓其他员工犯有应予开除之行为而知情不报;

l.参与赌博;

m.上班时饮酒或已受酒精影响;

n.犯有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七、安全守则

1.安全规范

(1)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及作出预防。

(2)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当值范围之情况,关好门窗,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厦/小区及客户生命财产安全。

(3)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有关部门。

火警

每一位员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119讯号、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处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及安放位置,在救火过程中听从消防中心的指挥。

如遇火警,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

(2)呼唤同事协助;

(3)通知消防中心,清楚地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

本人姓名、工号,并报告有关人员。

(4)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材试将火种扑灭:

(5)如火势扩大而有威胁生命危险,必须引导助客户撤离火警现场;

(6)把火警现场附近所有门窗关闭,并将电掣关闭;

(7)火警消除后保持现场情况,任何人仕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2.意外

(1)员工如发现他人不慎发生意外受伤,应首先做好抢救工作,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及将伤者送往医院。

(2)如发生有不安全的设备足以引起意外,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通知有关部门或总经理;

(3)如果有危险区域的产生,必须马上加设警告标志,以警告他人不要靠近,以免使他人受到伤害;

(4)盗窃和死亡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情况,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3.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的指挥,鼎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

八、修订与解释

1.修订

由管理部门商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随时对《员工手册》进行单方面的修订,其修订的内容将立即公布于全体员工。

2.解释

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在物业管理处办公室。

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政府、法令、法规相悖之处,应按国家的政策法规办理。

致:员工

本人谨此签收到“员工手册”,并经阅读,已清楚其内容,本人愿意遵守“员工手册”及本公司有关制度,忠于职守,努力工作。

部员工(签名)

年月日

九、员工招聘计划(包括程序)及制度

1.人力规划

人力规划是物业管理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差异的分析。人力规划一般包括:-

-岗位职务

-人员补充规划:指各类各级人员所需要的资历、培训、等要求年龄

-培训规划:通过各种教育培训途径,为公司培养目前和未来所需

要的各级各类合格人员

-人力分配规划:包括工程分配,员工职务调配及工作调动

2.职工的分类

依据公司编制人力规划要求,公司人员划分为以下级别:-

-管理层人员-E及M级别

-文级非管理层人员-C级别

-工程技术人员-T级别

-保安人员-S级别

-其他人员-O级别(按特别需要而产生)

3.管理公司员工需求

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大多以经验估计法进行,按架构设计提出员工需求的指导性建议。再由各部门按此指导性建议的要求与部门拟定具体用为需求,再交由物业经理及发展商代表落实批准。

4.员工招聘

在完成了对整体员工的需求预测,员工招募需开始,而员工的招聘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确定人员要求

-吸引人们前来应聘

a.从有关人仕介绍

b.从报章招聘

c.从人力资源中心

-从求职者中挑选职工在挑选员工方式方面大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证件挑选方式:按提交自己履历表、特长,公司推荐信考虑标准

-直接挑选方式:以笔试、面试等作录用判断而具体工作,由经理主管级员工进行应聘。

十、员工考核

两种不同的评估方法

-定量标准:用得分作衡量标准

-定性标准:用评语或字符作衡量标准

1.评估项目简释

2.职员工作表现评核报告

3.职员工作表现评核流程

篇3:人事文员工作职责(范本)

人事文员的工作职责:

1.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2.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4.做好会议纪要。

5.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6.负责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7.负责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做好物品出入库的登记。

8.做好公司宣传专栏的组稿。

9.按照公司印信管理规定,保管使用公章,并对其负责。

10.做好公司食堂费用支出、流水帐登记,并对餐费做统计及餐费的收纳、保管。

11.每月环保报表的邮寄及社保的打表。

12.接受其他临时性工作。

13.管理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完善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借档手续。

14.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15.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16.管理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提倡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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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篇5: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

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来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派专人负责;其余员工的档案均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总裁办公室和办公室的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实行交叉管理。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定期考核成绩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

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

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

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

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

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

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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