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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财务机构及职责范围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5

为保证**物业公司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控制的职能作用,更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落实公司各项预算、计划指标的完成。现对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规定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1、物业公司设立财务部,配备财务经理一名,主管会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主管一名。

2、各管理处设立收款室,配备收款员二名(其中一名为电脑统计)。

二、部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制度、法规、政策,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特点,制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及财产物资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3、负责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并监督检查各项收支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5、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垧公司各级领导提供各类会计报表资料;依法缴纳税收。

6、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费用开支,坚决抵制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各项不合理开支,堵漏增收。

三、岗位职责

为加强对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的管理,明确财务部门各岗位责任,合理有效地组织会计工作,现对财务部各岗位职责规定如下:

(一)财务经理工作职责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制定和完善企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堵漏增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合理组织物业公司的财务整体运作,保证财务部在高效的原则下进行运转,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部门的反映和监督职能;

3、监控财务部总体运作,审核物业公司各项成本支出项目,组织制定物业公司各项收支计划及资金预算,并按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灵活调剂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资金安全;

5、根据物业公司各类物业的特点,测算制定相应的管理费收费标准,并报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6、审核物业公司各项对外、对内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等各类报表资料,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7、积极配合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主管工作职责

1、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审核汇总各管理处的会计凭证和报表,负责公司会计凭证的填制、成本费用分摊、报表汇总、帐薄登记工作;

2、及时编制公司会计报表,定期公布各管理处收支情况,统一办理纳税申报工作;统一管理和发放物业公司各类票据;

3、审核公司各项费用开支及管理处每月上报的材料采购计划;

4、监督指导会计员工作,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和其它档案资料;

5、积极配合财务经理做好财务部其他工作。

(三)会计工作职责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特点,对各物业管理处收支情况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时编报财务报表;

2、审核各项收付款款和原始凭证,对有疑问的单据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坚决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4、经常与收款员核对现金及银行往来帐目,发现问题或有出入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5、清理各项往来帐款、预收、预付款并催收欠款。

(四)出纳主管工作职责

1、负责物业公司日常现金及银行出纳工作,登记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

2、做好各管理处各项开支及补充备用金的报销、付款及单据传递工作,从资金上积极配合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物业公司各管理处的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4、不定期抽查(每星期至少保证一次)各收款室的现金收入缴存及备用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

(五)收款员工作职责

1、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收费标准及收取管理处各项收费(停车场收入、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治安管理费、::电梯使用费、水电押金、租金等);

 

;2、根据电脑统计员计算的管理费收缴清单,进行零星管理费的收取工作;

3、严格执行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当日现金收款必须全额存入银行,严禁直接用收入补充备用金、支付开支的坐支行为;

4、编制收款日报表,并在次日上午9:00之前,将收款日报表通过电脑网络(传真)上报公司财务部;

5、按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与权限,对管理处备用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篇2:物业财务公开制度范例

为维护业主权益,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公开范围包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收支帐目、住宅维修基金收支帐目。

一、住宅区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由管委会主任和住宅区管理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每三个月至少张榜公布一次;年度帐目公布应由管委会主任和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公布。公布地点在小区宣传栏内。

住宅区的业主,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对管理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帐目可以提出质询,::或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收到质询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二、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的收支帐目,由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每三个月至少张榜公布一次。

三、住宅维修基金由住宅区管理处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应每三个月至少向业主张榜公布一次,交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质询。

篇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范例

为加强**物业公司各项货币资金的管理,避免因收支不清、出纳手续不全、管理不严而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凡本公司及所属各管理处现金、银行收支及视同有价证券进行管理的票据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2、凡收入款项存入银行的,收款员应将缴款单存根联附于收款收据之后,以便会计核查;

3、收款员收到的转帐支票,经银行交换入户后,方可视为收讫并出具收款凭证;

4、所有现金收入当日必须全部存入银行,当日来不及丰入银行的须放入保险柜,于收款次日缴存银行。不得直接用当日现金收入补充备用金和支付各项支出。

二、现金收入的处理

1、收款员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各项有关收费标准执行收款、不得擅自变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凡收入款项存入银行的,收款员应将缴款单存根联附于收款收据之后,以便会计核查;

3、收款员收到的转帐支票,经银行交换入户后,方可视为收讫并出具收款凭证;

4、所有现金收入当日必须全部存入银行,当日来不及存入银行的须放入保险柜,于收款次日缴存银行。不得直接用当日现金收入补充备用金和支付各项支出。

三、现金支出的处理

1、出纳人员在收到经审核批准的合法支出凭证、票据时,应立即通知经办人或收款人前来领取;

2、凡对外付款一经批准后,不得无故拖延支付。对由于经办人员拖延支付时间而造成的罚款、滞纳金支出,由经办人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3、对达到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业务,除必须支付现金外,一律以转帐形式支付。签发支票时,应写明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

4、每张付款凭证的制单、复核、审批、付款都应有经办人员签章,付讫后应由领款人在"领款人"栏或支票存根联签收,并及时加盖"收讫"和"付讫"章,作废的票据或收付款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四、备用金使用管理规定

为避免因报销程序问题而影响各管理处工作的正常进行,便于零星支付及应急支付,特制定本规定:

(一)备用金限额:各管理处备用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管理处主任批准支付权限为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开支。

(二)备用金使用范围:

1、备用材料缺货时零星购买材料用款;

2、一日内难以批复的紧急支付用款;

3、符合专项费用报销制度规定和报销标准的正常开支;

4、临时性紧急业务接待(在公司规定标准范围内)开支;

5、对超出上述使用范围的各项支付,需由各管理处单独向公司填报用款申请,报物业公司有关归口部门审批后,由财务部填写请款单或支票领用审批单清款支付,各管理处不得从备用金中直接支付。

(三)备用金支付程序:

1、经办人填写报销单;

2、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3、购入材料物资需办理入库手续,对于直接领用的同时需办理出库手续,并须有第三人证明签字;

4、管理处主任审批,对特殊支付或紧急支付应特别注明,并签署同意支付字样;

5、收款室审核付款,对超出本规定之批准权限及使用范围的支出(除特殊情况口头经公司经理同意外,::但事后需立即补办批准手续),各收款室有权拒绝支付。

6、各收款室应根据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及时集中报销费用支出交易所报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报销补充备用金手续。

(四)备用金经管:

1、各管理处的定额备用金由各收款室负责保管、支付和补充,各收款室应严格按备用金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付,不得擅自挪用备用金;

2、发生短款必须按数赔偿;

3、经管人员调动、辞工必须与接任人交接清楚,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或结算工资等手续。

(五)倾向资金经管人员:

1、必须由会计专业人员来担任;

2、具备深圳户口,或在**集团从事财务工作多年、有深圳户口担保人作经济担保的人员担任;

3、不得兼任财务部其他会计岗位工作。

4、从事现金、银行出纳、收款人员,应尽职尽责,如因疏忽职守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应负责赔偿责任(其经济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如有挪用库存、侵占公款等违法行为,除责令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

篇4:票据管理制度范例

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各种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各类票据、票卡的管理,完善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使用的各类票据、票卡等定额、非定额票据一律视同有价证券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现行使用的各类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以及今后使用的作为收费凭据的各类票据、票卡。

二、票据管理:

所有票卡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税务部门购买或印刷并统一编号,并由会计人员造册登记。发放票据时,加盖金额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分别票卡的种类及面额交由具体使用人员签字领用。严禁未经公司财务部门私自启用任何新的票据。

三、票据领用

1、各类票据,由各管理处收款室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申请领用,对交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二天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先缴款后领票的方式进行管理;

2、对交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停车卡、摩托卡、乘车卡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十五日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按月上报。

3、对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月卡、出入证等,在发放时应加盖金额章,统一编号后发放使用。对非定额票据:如装修出入证等,应按月检查收回证件数与退还押金数是否相等。

四、票据注销:

1、对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一律实行先缴款后领票:即凭缴款收据领取新的票据,并由具体票据经管人员在票据领用登记簿上注明收款收据号码。

2、对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即日常收款应在收款当日随同其他收入一起送存银行;::在每月末由具体票据经管人员编制当月各类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交由物业公司财务部会计审核。

3、对各类非定额票卡、证,应由卡、证的经管人员将当月领用、收回、结存情况上报公司财务部以便核对。

五、票据结存检查:

1、每月末,由会计人员在审核当月月报表的基础上,检查票据经管人员的库存票卡的结存数是否相符,并做出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检查记录表可用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代替),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双方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票据及现金的短少,一律由票据具体经管人员负责。

2、公司财务部将不定期检查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领用及缴存情况、已售现金未报帐数(指停车票)与结存数是否相符,做出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票据及现金的短少,一律由票据具体经管人员负责。

篇5:某物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费用消耗,提高企业效益。合理运用财务手段对管理处的各项开支进行监控,便于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的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成本费用管理采用下达本计划和费用瞀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实行总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成本费用开支实行集中审批、归口管理、财务监督、分级把关的方式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日常管理;

二、成本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1、符合成本费用开支标准的日常费用开支,在备用金使用限额内的由管理处主任批准后从备用金中直接支付。各收款室集中办理费用报销、补充备用金手续;

2、超出管理处批准权限及限额的成本费用支出,由各部门、管理处提出申报计划,经物业公司各归口部门审批、总经理签署批准意见;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申请计划安排资金;

3、各项材料物资的采购,实行按月计划申报采购的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实施参照《关于对材料物资实行计划采购的规定》;

4、对备用材料缺货、确因需要一日内难以批复的紧急支付(含超出备用金限额及权限),管理处主任可事先特别注明并签署同意支付批准支付,收款室从备用金中支付,但应在费用支出后的次日补办报销手续,经公司审批报销后方有效支付。对因管理处控制不严、询价过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具体经办人员及批准人负责。

5、归口管理部门:

公用水电费,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维修物资材料采购,归口物业公司工程部管理;

人员工资,办公费、汽车使用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费,交际应酬费、办公用品、用具、设施设备采购,归口物业公司行政部管理;

一次性采购计划或一次性工程维修计划在1万元以上的须经集团工程、预算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付款。

三、成本费用开支标准

(一)办公费:由物业公司行政部按人均20元的标准集中管理,按部门汇总,控制使用;

(二)交通费: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对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按月平均50元/人的标准掌握使用,超支不予报销,节约不补。正常因上下班发生交通费用支出的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及执行特殊任务开支的交通费,由总经理特批。

(三)邮电通讯费:由集团公司配备的通讯工具的,按集团公司有关报销标准报销。经公司批准,由自己购买配备通讯工具的,按以下标准报销:

(略)……

通讯费用报销时间为费用有效期截止日。

对公司各管理处(部门)办公电话、值班电话发生的声讯费用原则上由电话的使用人承担,从其当月工资中扣回。::对金额较大的,由行政部查出声讯费金额、拨打时间及电话号码交由各管理处(部门)确定责任人,除扣除有关声讯费外,并处以费用1~5倍的罚款。

(四)交际应酬费:为便于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业务交往及公关活动中,确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际应酬费用蝗,必须遵循如下制度:

1、开支范围:

A、开发经营项目,提高盈利能力,沟通住处渠道,为企业的发展起重大促进作用的;

B、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工商局、税务局、国土局、住宅局、城管、环保、治安等)因例行检查或其他需要必须开支的;

C、对企业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相关部门;

D、经总裁特别批准的必要开支。

2、开支标准:

A、管理处主任级招待费开支标准为50元/人,每次招待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600元,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B、总经理级招待费开支标准为80元/人,每次招待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特殊情况或特别消费应由总裁特批;

C、集团公司副总裁级参加的业务招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

D、集团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对各管理处的例行工作检查,原则上一律不予报销招待费用。

3、报销原则:

A、对超出报销标准及权限的招待费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补办书面审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超出总经理批准权限的报经总裁批准后报销;

B、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假公济私、虚报冒领、骗取公款,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

C、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陪同人数一般不得超过4人,由公司或管理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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