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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内部检查工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内部检查工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三、职责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四、工作规程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3、月检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五、相关记录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篇2:物业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目的

在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工作程序做如下补充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职责

3.1公司各管理处的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操作。

3.2机电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在地下室、潮湿场地或两层地库工作时,都要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在场一起工作。

4.2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3清扫配电箱时,所使漆刷的金属部分须用胶布包裹。

4.4需要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4.5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6打墙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拆线路时应包好线头。

4.7开合开关时,尽量将配电门锁好。

4.8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0支持性文件

5.1国家制定的《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3:某物业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管理处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火人员必须具有该专业知识和持有合格证书。

2、作业必须向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必须经消防部门批准。

3、管理处消防负责人接到动火申请时,须到现场勘察,确认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批准,并与施工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后才能施工。

4、动火作业接驳临时电源时,必须按照公司临时用电规定办理,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接驳处要有明显警示牌。

5、动火作业现场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易燃易爆物品。高空或高层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地面和下层易燃物品,并做好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6、动火期间,如作业人员暂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和检查火种完全熄灭,并安排有关人员监护。

7、动火现场要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现场防范工作。

8、动火作业期间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9、动火作业完成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10、一切与动火作业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篇4:Z管理处内部检查规程

一、日检

1、综合管理部

a、管理员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域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①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②小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装修现象;③有无私自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④小区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b、管理员应将每次如实记录在(综合管理部)《日巡查记录表》内。

c、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整改。

2、工程维修部

a、值班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维修部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b、维修工在完成维修工作后,应将维修记录交工程维修部主管检查并确认。

3、保安部

保安主管每日对辖区内各岗位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对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应及时处理,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清洁部

清洁部主管每日对小区服务范围内各区域至少巡视和检查一遍并记录,对发现的不合格应立即进行处理和纠正。

二、月检

管理处主任每月最后一周组织各部门主管对辖区的机电设备、公共设施、房屋、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篇5:Z管理处收费服务管理规程

管理处收费服务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管理处服务收费(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确保业主对服务满意。

二.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处为提供的有偿服务收费及每月管理费、水电费的收取。

三.职责

1.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办理各项收费的银行托收工作。

2.物业前台负责派发各项收费通知单,并协助财务做好费用的催款工作。

3.维修人员负责对有偿服务收费进行计费。

4.维修主任对有偿服务收费进行审核。

四.工作程序

1.电费、管理费的收取

1)管理处应从发出入伙通知书通知之日起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市政府(职能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决定执行。

2)管理处每月安排人员及时向派出水电费、管理费通知单,在委托银行收取后,协助财务做好未交费的费用催缴工作。

3)对延期不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的,管理处应根据市政府及管理处有关规定处理。

2.维修服务费收取

1)维修人员在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后,应根据"有偿服务项目表"

请对维修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2)每次有偿维修服务完成后,业主直接到管理处财务交款。

3)财务人员根据《维修单》在收费通知相关栏目中记录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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