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和保密工作原则
公司的秘密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公司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工作应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公司秘密等级
1、在一定时限内,限于公司总经理及具体经办人知晓的事项为绝秘;
2、在一定时限内,限于公司相关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人员及具
体经办人知晓的事项为机密;
3、在一定时限内,公司职员知晓但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为秘密。
三、公司秘密的范围
1、公司绝密
未公开的公司发展规划及有关统计资料、财务状况;
公司与客户使用谈判的意图和标的及客户的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其背景资料等。
2、公司机密
公司有关客户资料及市场报告、策划书、创意稿等公司业务工作文字稿;
公司领导人的行踪及工作情况
3、公司秘密
公司内部的有关运作、人事任免、管理情况;
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
公司其它应保守的临时秘密事项
四、保密制度
公司的保密文件非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保存保密文件和物品,由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秘密接触亦为保密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对职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处理。
五、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不得将公司秘密以磁盘、电子邮件等方式外传。
盖章
总经理签署
年月日
篇2:某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1.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移动硬盘为绝密级;
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行政人事及财务人员移动硬盘为机密级;
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非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责任与处罚:
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4.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篇3:电池公司保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主管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公司员工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五条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篇4:公司保密制度范文(7)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七)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篇5:某党校办公室档案保密员职责
党校办公室档案保密员职责
一、负责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管理工作。
二、负责政务办公网文件、通知的接收、登记、传阅工作。
三、负责党校发文的登记、发放、存档工作。
四、负责档案的管理、借阅工作,健全管理、借阅制度。
五、负责党校各种会议材料、照片、音像制品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负责档案设施的使用、维护,做好“九防”工作。
七、协助做好党校保密工作,经常宣传保密法规,制定保密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