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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优秀团干部团员评选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中学优秀团干部、团员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并推动我校校风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团员注册,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

3、注重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止文明,交往得体。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校园各项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8、积极参加班级工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模范作用强。

9、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优秀团干部

1、符合优秀团员的全部评选要求。

2、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注意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能主动进行疏导教育工作。

4、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每学期评选一次。

2、各团支部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评选工作,并及时将人选名单上报校团委。

3、各班团支部上报人选经校团委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学生对初选结果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校团委提出,校团委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在推荐的校优秀团员中,择优选送上级团组织表彰(名额视当年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而定)。

5、校团委将公示后的优秀团员名单及材料存档备案。

四、表彰办法

1、评选出的优秀团干、团员填写《优秀团干申报表》、《优秀团员申报表》,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奖励。

2、获奖者在获奖名单公布一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处分者,将取消称号,并追回证书。

五、本评选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篇2:中学发展新团员团员超龄离团制度

中学发展新团员和团员超龄离团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发展新团员及团员超龄离团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特定本制度。

第二章发展新团员

第二条发展先进青年入团是我校团组织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壮大团组织,提高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环节。校内各基层团组织要按照《团章》规定,积极吸收先进青年入团。

第三条团支部要鼓励本支部团外适龄同学向团组织靠拢,组织他们学习团的知识,并适当吸收他们参加团的活动。对要求入团的同学,团组织应及时进行培养和考察。

第四条入团手续统一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的10月中旬。程序如下:

(一)有入团意愿的同学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团支部指派两名团员作为其入团培养人。培养人对申请入团的同学进行培养考察,在培养考察期结束后提出考核意见。

(三)团支部将培养人的考核意见报团总支审查合格后,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由两名培养人作为介绍人,同时将入团申请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入团申报经团支部大会的决议通过后,团支委须将大会对申请人所提的意见进行归纳,用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在《入团志愿书》“团支部决议”一栏中,写明参加支部大会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表决结果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并依次报团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被批准入团的同学,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五)团总支组织入团宣誓仪式,要求新入团同学参加。

第五条对申请入团同学的培养

(一)培养内容:入团培养人向申请入团的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他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帮助他们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明确团的性质、团员义务和权利,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引导他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二)培养方式:谈心、引导启发、邀请参加团组织活动。

(三)培养考核期限:三个月以上。

(四)入团培养人的任务: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等。

第三章团员超龄离团

第六条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办理离团手续。

第七条团员办理超龄离团手续流程如下:

(一)团员以书面形式向团支部提出超龄离团申请,团支部书记与超龄团员个别谈话,肯定其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努力方向。

(二)团总支在该团员《入团志愿书》上注明超龄离团的时间和地点,并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备案。团员证留本人作留念。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3:中学团委培养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中学团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表现。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措施。

一、推荐对象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推荐条件

1、日常操行表现和思想表现符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2、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突出事迹。

3、积极参加学生业余党校(党课学习小组)学习并成为优秀学员。

三、推荐方法

1、要坚持培养、教育、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团总支、团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3、团总支、团支部要分别建立党课学习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党校学习过程中注意选拔骨干,向党组织推荐。

4、对列为推荐对象的团员,各基层团组织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档案,要对各种表现进行写实。

5、要定期(每月)召开专门的会议研究推荐对象的表现情况,排列推荐次序,明确重点目标。

6、凡经研究和考察认为符合党员标准的推荐对象,各基层组织负责同志应将详细情况向其所属党组织汇报并正式推荐该同志加入党组织。

四、推荐程序

①团支部→②分团支(总支)→③学生业余党校→④团委→⑤党支部→⑥党委

五、推荐纪律

1、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2、严格考核,认真把关;

3、坚持原则,掌握标准;

4、对党负责,不徇私情。

篇4:某中学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中学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团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团组织为了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教育团员成为合格共青团员的一种经常性的组织措施。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一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思想教育工作,思想性强,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循序渐进,按步骤进行。评议活动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

一、评议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首先要摸清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主要总是以便针对性地开展评议活动;其次要制定评议工作计划;第三要组织团员学好评议的文件,统一团员思想,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

二、学习教育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要通过讲团课和自学两种形式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党、团的基本知识,并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团员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实施教育。

三、总结评议阶段

总结评议阶段要求每个团员都要对照团章对自己的思想进行个人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在支部大会或团小组评议会上宣读个人总结,讲完一个评议一个。评议要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对确定表现不好的团员要暂缓注册。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要对其做出综合评价,并负责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考评表”,此表与个人总结一起由团委存入团员个人档案。

四、表彰处理阶段

“表彰”是指通过评议要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为广大团员树立榜样,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处理”是指把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结合起来,对经民主评议,确认为暂不合格的团员,给予暂缓团籍注册的处理。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对极少数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给予除名或开除团籍的处理。

篇5:企业公司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例

企业(公司)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广大共青团员的积极性,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共青团员给予表彰奖励;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团员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科学的评选表彰和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表彰。

第三条评选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

第五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关心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乐于为做好团的工作献计献策,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第六条严守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和行使各项权利,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第七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素质拓展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员工守则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九条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由公司团委下达指标,各部门团委(团支部)组织实施。

第十条共青团员根据公司团委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报部门团委。团委根据申报材料及平时考核情况,召开部门团委全委扩大会议,民主确定优秀共青团员获奖名单,并报公司团委审核。

第十一条公司团委在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共青团员进行审核后,议定拟表彰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确定获奖人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在实施的过程中,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年度评选时,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共青团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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