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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X中学青年业余党校章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县第二中学青年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东丰县第二中学青年业余党校是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青年团员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

第二条党校的宗旨和任务:

(一)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让青年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史。

(二)引导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树立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

(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年学生头脑,让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占领学生的思想阵地;教育和培养学生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年学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

(五)对经过培养,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党校的一切活动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最高准则。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重在思想政治素质的内化和提高,理想、信念的锤炼与升华,努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青年业余党校服从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具体工作由党支部、教务处、学校团委负责。

第二章党校学员

第五条党校实行学员制,凡承认学校党校章程,思想要求进步,愿意参加党校学习的东丰县第二中学共青团员,均可成为党校学员。

第六条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青年业余党校的学习。

(二)有权参加党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对党校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遵守党校章程,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党校声誉,不做有损于党校的任何事情,认真完成党校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学员的来源:

(一)党校的学员来自本校共青团员。

(二)学员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要求进步,愿意参加党校学习,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进取心。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3、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员的产生方法:具备条件的成员自己提出申请,填写“青年业余党校学员推荐表”,由学员所在团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班主任或年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经党校办公室(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成为正式学员。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学习、自主探究、勇于实践、完成学业考核。

(三)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党校教师

第九条党校教师由党校领导机构聘请。

第十条聘请党性强、思想好、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的本校党员教师担任党校专任教师。

第十一条聘请校外党务工作者、理论专家以及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为党校兼职导师。

第十二条教师职责:

(一)要保持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良好党性修养,做到为人师表。

(二)要认真备课,保证按时给学员上课。

(三)热情引导学员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做学员的引路人和贴心人。

(四)认真完成对学员的考核与评价。

(五)服从组织安排。

第四章机构

第十三条领导机构成员构成:青年业余党校设校长1人,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兼任;党校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团委书记任教务主任,日常事务由教务主任负责。

第十四条组织机构:党校设若干学习小组,超过5名学员以上的班级组成一个学习小组,由本班团支部书记或班长担任组长;不足5名学员的班级可以与其他班级组成联合学习小组,组长产生办法同上。

第十五条组织机构职权:

(一)负责党校内外一切事务。

(二)负责党校招生、建立学员档案、组织考核。

(三)负责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各阶段的工作总结。

(四)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安排上课时间。

(五)负责安排任课教师。

(六)负责党校校务管理,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

第五章考勤与考核

第十七条考勤制度:

(一)学生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要及时请假,课后要及时补课。

(三)请假必须由本人写书面申请,由组长报党校教务处批准。

(四)如果三次考勤缺席,取消其本期党校结业的资格。

(五)迟到、早退每两次记缺课一次。

第十八条考核制度:

(一)每期学习结束,要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以及本人表现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包括闭卷、开卷和综合考查三种类型。

(四)每位学员必须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青年业余党校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可以获得优秀学员的光荣称号。

(五)只有优秀学员才具备参加上级党校学习的资格。

(六)青年学生的入党申请人只有参加县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方有资格被接受为*预备党员。

篇2:星河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二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家长委员会成员覆盖面要宽:要考虑到家长的职业、职务、孩子所在的班级和家庭住址等情况。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关心学校工作,在本单位和周围群众中有威望,重视后代培养,对子女教育有方,较好的教育效果。

2、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重视家庭教育,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良好的言行,事事处处为孩子做出表率,做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情动情,以性养性,以行导行。树立优良的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创建有利孩子成长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增强无声教育的力量。

3、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责任心强,热情,有组织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6、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家长学校的活动,出勤记录也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选聘条件。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田村小学三楼会议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篇3:体育学院业余党校实施办法

体育技术学院业余党校实施办法

一、办校宗旨

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实施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学生追求政治上的进步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发展的阵地,促进青年学生政治上的进步。

二、管理体制

(一)业余党校是进步青年自愿参加自我教育的群众性业余团体,它接受学院党委的领导,日常教学管理事务由党校办公室管理。

(二)业余党校是组织大学生业余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基础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阵地。

(三)业余党校办学模式为三级模式,即入党申请人基础班(以下简称基础班)、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和正式党员提高班(以下简称提高班)。

(四)业余党校基础班、培训班、提高班原则上每学年举办一期。业余党校授课教师由政治强、作风硬的本校教师及省委党校的专家担任。

(五)业余党校基础班面向广大入党申请人,只要写过入党申请书,只要他要求参加党校学习,政治上要求进步,原则上全部吸收进来。

(六)业余党校培训班面向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和预备党员。

(七)提高班面向全体党员。

三、主要教学内容

(一)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二)中国共产章程程

(三)党史知识

(四)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文件、报告、论述等

(五)时政教育

(六)党务工作实务

四、组织机构

校长:z

副校长:z

秘书长:z

办公室主任:z;成员:z

教务长:z

任课教师:z

特聘省委党校教授:z

五、教学时间与方法

(一)采用讲授、录相、座谈、研讨、自学和撰写论文等多种教学方式学习与交流。

(二)每年的9月20日-30日招收新学员(由各系党、团组织审核)后统一报名,11月开班。电子邮件发至:z(E*cel表格上报)

(三)基础班党课为20学时,培训班党课为32学时,提高班党课不少于4学时,(注:每学期由党校统一安排一次大型党课,计4学时,各级学员共同参加)。

(四)要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学员学籍管理及奖惩制度等,并严格依照执行。

(五)基础班:教学目的是使学员了解党的知识、坚定入党信念。党课教学分必修课、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一般应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如章程、党史、党风建设等)、党建一般理论与实践(如政党理论、大学生党建知识和入党启蒙等)、形势与政策等。

(六)培训班:教学目的要求尽可能开阔学员的知识面,培养学员思考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学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教学内容:

1.马列主义、*思想原着选读、*理论研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性修养、党风与廉政建设等。

2.研讨课要充分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进行专题研讨,内容可根据其时的国内外和校内外形势进行选择安排,如对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深入领会、重大事件评析、知识经济条件下大学生党员的素质要求和历史责任的明确等。

(七)提高班:教学目的是培养党员理论联系实际,更高层次地培养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干部素质。各学员在党校办公室的领导下,以专题组的形式进行学习、交流,所选课题参照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

(八)教材根据各个学习班的具体情况有所针对。如有对某些文献、文件的特殊要求,党校办公室集体订购。

(九)学员课程、结业考核由党校教务处负责安排,题目由任课教师编制,培训结束时统一考试。记分办法见下表,满分100分,总分60分以上及格,但其中任意一项组成项分数不足该项的60%,总成绩以不及格计。附加成绩根据学员特殊表现情况及论文情况酌情打分。总成绩85分以上计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及格(不予结业)。

(十)经结业考试合格者,分别发给中国共产党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业余党校(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基础班证书作为衡量政治思想的标准之一,不能作为入党的第一条件;培训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考查政治觉悟的必须条件之一)。

基础班培训班提高班

笔试成绩(a)60600

论文成绩(b)202080

考勤成绩(c)202020

总分(f)a+b+ca+b+ca+b+c

六、学员守则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

(二)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尊敬老师,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四)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严格按规定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在学习和本职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考勤制度

(一)参加业余党校学习人员,一般不得请假。旷课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因公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需向业余党校办公室请假。

(二)以系为单位,采取集中上大课的形式,在每次上课前,由各班班委进行点名考勤,考勤情况记入考勤表。

(三)学员出勤情况要按时公布,学习结束时将出勤情况填入学籍档案。考勤表交业余党校办公室存档。

(四)对于无故缺课一次者,及时与其所在党组织联系,进行帮助与督促,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学籍。

(五)学员因公、因私事请假,缺勤课时数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时,不得参加结业考试,需重新参加下期学习。

八、考核

(一)对党校的整体考核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

(二)随时对党校的实际操作情况和学员学习质量、态度、纪律等进行考核。

(三)业余党校办公室将一年来党校的工作做一全面总结,书面汇报至党委。

(四)业余党校要创造交流学习的机会,使广大学员都凝聚在党的旗帜下,感受到组织大家庭的温暖与关心。

九、与业余团校的关系

(一)业余团校是学生业余党校的组织基础,业余党校是对业余团校的整合和提升,二者的根本目标一致,但培养的层次、方式及范围不同。要举办业余团校,继续开展章程学习小组活动,以互相配合、依次推进、形成合力。

(二)依据目前我校生源及共青团员情况,团委重点在一年级组织新生参加业余团校的学习,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学习共产主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的作用;从二年级开始,团委重点在各相应团支部组织团员及学生积极分子参加章程学习小组活动,引导学生初步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使学生了解党、热爱党、跟党走,做好党团衔接工作。

十、经费

(一)学员每人收取书本费、工本费20元;外单位学员按省委党校的培训标准收取培训费。所交费用由各系党、团组织在报名时统一上交财务室。

(二)省委党校专家授课费用,按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标准支付。本校专任教师按超课时费的3倍发放,工作人员按学院课时提成标准执行。

十一、其它

(一)党校要充分开发利用包括录音、录像、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现代化教学手段。适当时候,我们将把这一要求,和能否实现网上教育、网上管理作为考核验收的标准之一。

(二)对负责党校教育管理的教师进行定期交流培训,为其学习和提高的创造条件。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学院和z省体育局系统参加培训的干部职工党员和积极分子,由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4:X一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一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广州市z中学家长学校在增城市教育局德育研究室指导下,由学校德育处和家长委员会共建。以促进良好的家庭教育为目标,为学生家长学习家庭教育、心理理论与方法提供场所、师资、课程保障。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是: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开办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讲座,提高家长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优化家庭环境。以集体授课、个别咨询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验,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努力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构建学习型家庭。

3.沟通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的和谐发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设立校长1名,正副教务处主任2名,班主任若干名。

1、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2、主席和秘书长从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中选举产生。

3、有关年级的年级组长担任家长学校的各班的班主任。

二、由校长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家长担任兼职教师

三、每期教育对象为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特殊需要可开办专题教育班。

四、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由学员负担,每位学员每期交少量费用用于管理、讲课报酬、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学员。

五、由若干名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及教学骨干老师组成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家长学校理事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聘请教师,撰写工作小结及处理日常工作。

六、建立家长学校的出席、缺勤的考勤制度。

第三章教学

一、教学计划: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学校教育目标制定。、

二、教学原则:

1、针对性原则:针对家长角色心理、文化程度、孩子身心特点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

2、实践性原则: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进行指导。

3、超前性原则:教育指导要略超前于孩子的发展水平。

4、综合性原则:家长学校的讲授要与其他家庭教育指导形式互相配合进行。

三、教学形式:

1.讲座;

2.教师、家长座谈讨论;

3.随机咨询指导;

4.报刊资料函授指导;

5.通讯指导;

6.创办学校《家教通讯》专刊。

四、教学内容:

1.《当今为人父母》:(1)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作用;(2)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3)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4)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养;(5)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

2.《学会生活、学会做人》:(1)教育孩子诚实守信;(2)正确面对孩子的错误;(3)孩子良好的行为规范的培养;(4)教会孩子生活自理,培养勤劳俭朴的习惯;(5)让孩子在挫折中奋起;(6)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和同情心;(7)与子女有效的心理沟通。

3.《帮助孩子尽快适应中学生生活》:(1)小学、初中学习生活的比较;(2)初中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及适应。

4.《指导孩子有效学习》:(1)如何进行家庭辅导;(2)顽强、刻苦的学习意志的培养;(3)培养孩子不怕苦难的精神;(4)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方法。

5.《孩子的交往与社会活动》:(1)人际交往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2)指导孩子正确接收、处理、比较各种社会信息;(3)正确引导孩子的择友与交往;(4)让孩子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茁壮成长。

6.《中学生心理特点和青春期教育》:(1)初中学生心理特点一般分析;(2)家庭中的青春期教育。

7.《应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1)家庭保护是父母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2)维护青少年家庭中的合法权益;(3)教会孩子自我保护,做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8.《为孩子择业、升学当好参谋》:(1)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2)帮助毕业班的孩子选择好自己的志愿;(3)理想实现需要艰苦的努力。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

一、每期家长学校结束前根据讲课的内容进行一次考核(以笔试或小结形式),根据出勤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合格证书。考核不及格或缺席三次以上者,不得发放合格证书。

二、每期家长学校评选出荣誉家长(每班1-2名)予以表彰。

三、每期期末,由教务处对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

篇5:幼儿园章程范本1

幼儿园章程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博爱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教育,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博爱?求实?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8月20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4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学前班35人,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一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一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通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七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九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幼儿园贯彻执行,依靠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园内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习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园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一条幼儿园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设保教主任一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

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二十八条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五章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幼儿园每日一班劳动值日制度”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七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教师应自觉按照《博爱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四十四条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作好计划免疫和急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七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九条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条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全休职工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须由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园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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