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职业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规定

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市、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工作责任原则

学校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各岗位责任人负有双重责任,既是该岗位业务责任人,又是安全责任人。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各部部长(主任)、与学校有安全关系的驻校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然后他们分别与下级以及所有各级各层面人员签订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校、部两级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实行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等。

安全处:履行统筹、组织、监管、培训和报告等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计划、会议、通知及指示精神,负责监管各部安全管理工作,以及驻校保安队及驻校单位的安全管理;督办解决主要安全隐患;负责重点区域相关人员(实训室管理员、宿管员、电工、食堂员工、保安员)的安全管理培训;负责校园师生安全、校产安全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管理;负责师生的消防培训及疏散演习;对外代表学校,负责与区教育局安全科、辖区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等,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书、档案、网络及校车等安全管理。

学生处:主要负责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包括学生行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以及反恐防暴、禁毒等教育。

教学处:主要负责课堂教学、实操实训和实习安全管理,师生体育活动场所及公共阅览室安全管理。

教科所:主要负责教研、教师培训安全管理。

行政部培训就业处:主要负责培训及就业安全管理。

总务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管理及驻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负责师生饮食卫生及健康安全宣传教育,以及硬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财务处:主要负责财务安全管理。

专业部:负责本部安全管理。主要负责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日查月报”制度,做好安全巡查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整改。

团委:主要负责组织学生校内活动,及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

工会:主要负责维稳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防止各类*势力及非法组织对校园内的渗透及破坏活动。

三、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见附件。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ZZ市**职业技术学校“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工作一览表

篇2:职业中专专项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外集体活动安全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ZZ市**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在校外进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会实践、考察参观等活动)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为了做好报批审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两种申报表:《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ZZ市**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附件1、2)。

2.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附件3)。

3.安全预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的情况)。

4.租用车辆须附上承办方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保障作出的书面约定),及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指在ZZ出发使用车、船的)。

(二)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提前8个工作日办理好校内申报后,将申报材料交安全处。

2.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安全处提前7个工作日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审核。

(三)相关要求

1.活动须是教学活动中的内容。

2.活动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必要时,配足所带的生活用品与药品等。

3.明确活动责任人,配足陪同人员。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校外活动须办理审批报告手续,经所有责任部门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5.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

二、安全应急预案

(一)所有大型活动,均须审批

属于学校组织的应提交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属于校区组织的应提交负责的校区主任或校级领导审定。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须按照外出活动审批相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活动。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正规的行车安全条件,严禁租用无证驾驶或有问题的车辆;学校或活动负责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所有大型活动,均要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安全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属于学校或校区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做好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各环节安全工作。属于班级组织的学生活动,班级安监委员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安全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隐患,确保活动安全

要在举办大型活动前排查隐患,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五)出现重大隐患,须终止活动

属于校外大型活动,在举办之前,学校应与活动场所管理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组织者要及时终止活动。

(六)遇意外事故,应有序疏散

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活动无法顺利地开展,要在有关领导、活动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职责分工,迅速、安全地将参加活动的学生撤离现场,指挥他们有序疏散;同时,利用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教育。

(七)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建立安全通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安全副部长(副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报告保安队长,以做好现场保护、防护和协助救护工作。若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活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全力抢救,同时,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生监护人,学校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它事项

在校内任何场合、部门、时间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当事者(目击者)有责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领导,并视情况尽快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决。

(九)责任追究

没有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活动前查改不彻底,活动中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又处置不力,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出校园安全

(一)车辆进出校园

1.校内车辆凭“ZZ市**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卡”进出校园。

2.进入校园内的车辆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地。若停车位已满,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停放在校门口黄线内。

3.任何车辆在任何时间(含工作日、节假日等)不得进入校园内的教学区域。

4.特殊情况,如接送教职工大巴、学校运送货物、承办考试等车辆,须进入教学区域,有关部门须事先报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审批。经审批后在保安员引导下方可进入。但在学生课余活动期间,任何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5.教职工车辆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进出校园。每天在学生放学的15分钟内(上午第四节课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响后15分钟),任何车辆不得进出校园。

6.未经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批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车辆离开校园时,必须接受值班保安员检查,确认无私带校内物品后方可离校。

(二)各类人员进出校门

1.学生

(1)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外宿生须凭校卡有序进出校门。禁止内宿生外出校园,各部严把请假关,如有特别情况,内宿生(含请假学生)须凭校卡、凭请假条进出校园。

(2)学生进出校门应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车辆进出的大门,做到人车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学生不准进入校园(周五除外);午休期间,禁止学生滞留在操场、教学区等校园区域活动。

2.外来人员

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凭证登记,核实确认,非请勿入”原则进入校园。

(三)带物品出校门

1.任何人员携带物品离校,须凭行政部总务处出具的物品放行条,在值班保安员核验物品(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维修的设备和废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物品放行手续规定,做好查验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续,或不接受保安员

查验的,保安员有权阻止相关人员擅自将校内物品带出校门。查验中,保安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总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反映,由相关处室做出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四、学生宿舍安全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棒等具有危险的用电器及大功率用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改电路。

(三)严禁存放、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不得点明火、严禁吸烟。

(四)安全用电,人走电关。

(五)严禁在电线、照明设备上悬挂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八)不得损坏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须具有安全意识,应急能力,会报警、灭火、逃生。

五、学生体检与患病就诊

(一)新生入学健康状况普查程序。每位学生在校医室看病均需有病历记录。新生入学,校医室发病历到班主任,班主任监督学生如实填写各栏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齐后交校医室,校医根据上报情况,统计需要进一步由医院检查病情的学生名单并报班主任,班主任转交学生及其监护人落实。学生向班主任反馈医院检查结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班主任将院方提出的意见转交校医室及相关教师。

(二)白天上课时间患病学生诊病和送院程序。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在校医室诊治,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一律由班主任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东校区)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班主任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三)晚修期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间,校医室安排一位医生值班,值班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师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晚修教师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与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四)晚修后夜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间学生看病须先找宿管员,由宿管员陪同找住校校医检查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内处理的先在校内处理;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一律由宿管员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宿管员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与其监护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五)学生每年参加一次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常规体检。校医室协助专业部负责组织安排常规体检工作。班主任协助发放和收齐体检表格并上报校医室,由校医负责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并将有异常、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班主任。班主任将通知单转交学生,并通知其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医院复查,并在半个月之内将医院复查的诊断,以及能否参加剧烈运动等结果、保护措施等,反馈校医室和相关科任教师。

(六)按区教育局规定,校医一律不给学生和教师做注射治疗,不接受教职工家属患者诊治。

六、学校与体质特异学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

(一)体质特异学生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其活动量。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教师。各学科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的活动量。校医有责任澄清学生的特异体质。

(二)学校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体质特异和特定疾病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保护和及时救护的责任,但学生在自然情况下或不听从学校的要求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专业部与其监护人签订有关协议书,一式两份,专业部与监护人各执一份。另外,校医室与专业部处各存一份(复印件)。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ZZ市**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备案审核表

2.ZZ市**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

3.ZZ市**职业技术学校外出活动人员登记表

4.ZZ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5.ZZ市**职业技术学校租用车辆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3:职业中专学生操行成绩评定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评定规定

根据《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操行评定规定》和市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评定内容

操行成绩评定的主要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附加部分以学生具体的行为和表现为依据。

(一)基础部分

1.政治思想方面(18分)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课。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人生观,上进心强。

2.道德品质方面(18分)

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语言美,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不贪小便宜,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

3.学习态度方面(18分)

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提问,上好自习课。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4.遵纪守法方面(18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正义感。严于律己,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各项考勤,认真上好法律基础知识课。

5.生活作风方面(18分)

艰苦朴素,生活勤俭,爱护公物,爱护环境,节约水电。讲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沽,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锻炼身体,坚持出操,按时作息,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二)附加部分

1.加分项

学期全勤;担任社会工作职务(主要指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以及其它社会职务);在全校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受奖;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受奖;做好事,表现突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受学校表彰;受国家、省、市表彰;有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其它。

2.减分项

旷课(含各种教育活动和卫生大扫除等);迟到、早退;自习课缺勤;早操、课间操缺勤;打架斗殴;抽烟、酗酒;赌博;谈恋爱;偷窃;违反用电规定;考试作弊;辱骂教职工;欺骗组织;看黄色书刊、录像;破坏公共卫生;宿舍检查不合格;损坏公物;浪费水电;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扰乱公共秩序(如打饭插队,休息吵闹等);政治理论课、法律基础知识课、思想品德课不及格;吸毒行为;其它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二、评定方法

(一)基础部分占18分,表现较好18-16分,一般15-12分,差11分以下。满分为90分。

(二)附加部分,加分的各项中,在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受省市区表彰、有发明创造或特殊贡献等,每项每次加5分;担任社会工作职务,以其担任工作的多少和称务的程度加1-5分;其余每项每次加2分。减分的各项中,打架、酗酒或赌博、偷窃、考试作弊、辱骂教职工、欺骗组织、看黄色书刊或录像、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等,每项每次扣5分;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早退或早操课间操缺勤,每次扣0、5分;其它每项每次扣2分。另外,警告处分扣35分,记过处分扣4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

(三)操行成绩计算的方法:操行分数=基础部分分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十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附加部分分数。

(四)操行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几种。“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89一75分、“及格”为74-60分、“不及格”为59分以下。

(五)学生操行一般每学期评定一次,学年操行成绩可根据两个学期成绩确定。各班应建立学生操行量化总表并上墙公布。

每学期结束前,首先由学生对自己一个学期以来的表现进行总结,在写出自我鉴定基础上,根据操行评定的五个方面分数进行初评。然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对同学进行评议,并给每位同学评分,将全体班干部的分数汇总,计算出操行平均分。班主任在评定学生的操行时,应参考学生自我鉴定和初评等级,结合班干部评分,同时注意听取任课教师和有关管理教师意见,评出学生操行基础分数。学生操行的基础分数以班主任分数为准,也可将学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评定的分数按不同的权重确定。在基础分数上,再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附加部分分数,按其规定的分值,给予加、减分,确定学生操行分数和等级。

(六)一、二年级各班操行评定为“优秀”的学生控制在全班人数的50%以下,三年级60%以下。但各班操行“合格“的学生一般要达到95-98%以上。

三、评语

班主任要在操行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情况和特点,全面、客观、公正地写出操行评语,在评语中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对受到表彰的,其主要事迹、表彰情况应写在评语中。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也应如实写在评语中。

操行成绩和评语须经专业部审定。操行成绩评为“不合格“的,还须交专业部主要负责人审定。评定结果要与学生家长及本人见面,并记入学生档案。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4:职业中专网络舆情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网络舆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特别是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监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网络舆情搜集、监评、上报和处理工作。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兼任,副组长由学校新闻言人助理、团委书记、副书记兼任,成员有专业部团总支部书记、专业副主任和行政部相关处室、传播中心、信息中心人员。

二、内容与范围

网络舆情中所发布内容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校园秩序;

(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六)损害学校、教师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违反以上规定的,在网络散布不实言论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络舆情关注范围为各大网站,及其论坛、贴吧和微博,或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网址,现阶段主要有:

(一)奥一网(奥一网络问政、奥一报料、奥一论坛);zz新闻网(zz论坛、网络问政、投诉直通车);zz**网(**论坛);社区--天涯社区、猫扑社区、百度校园贴吧。

(二)新浪、腾讯微博,及各大媒体官方微博。

三、程序与方法

(一)实时监测

网络监评工作小组成员须每天监测网络舆情动向,根据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分析、评定舆情等级。评定舆情等级应根据相关信息的围观度(跟帖)、跟帖量(率)、发送目标地址的敏感度进行评定。

(二)敏感度评定

1.A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次以下的。

2.B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10-50次,或围观度、跟帖率已达到A级条件,但发送目标地址为各主流媒体发帖平台的。

3.C级:发帖后3小时内围观度(跟帖)达到50次以上,或由此引起网络发帖平台上网民高度关注。

(三)做好舆情备案

网络监评员必须每日了解各网站舆情,做好《舆情日志》(附件)记录和备案(附相关截图),并根据以上要求,及时研判、评定舆情等级,下午4:00前报传播中心汇总,报组长。

(四)上报舆情报告

网络监评员应负责跟踪有关舆情,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组长,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五)引导舆情方向

针对相关舆情应视等级,借助学生、家长、兄弟单位相关人员、网站管理方等渠道,迅速采取说明、澄清、控制和非指向性引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如研判为重大舆情的,还须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为保护学生隐私,不提倡组建学生网络监评员队伍。

四、有关要求

(一)网络监评工作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以及良好的信息素质和研判、危机处理能力。

(二)相关部门、人员之间要反应迅速、步调协调、应对有力、化危为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矛盾与问题。

本规定自2012年10月29日起执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zz市**职业技术学校网络舆情日志

篇5:职业中专车辆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实现高效低耗、安全合理、科学有序的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学校所属各类车辆由行政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日常调度、管理和维护。

(二)教职工在市内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须3人以上(含3人)方可安排车辆。

(三)教职工在市外参加、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学校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交通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实习指导教师使用车辆按《ZZ市**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津贴发放方案》执行,学校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五)专业部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需要申请使用校车时,其产生的路、桥、停车等费用纳入专业部专项经费列支。

(六)学校自行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学生人数9名以上(含9人),或组织教师参加市外活动人数为10名以上(含10名)时,均须行政部安全处审批后,再由行政部办公室安排。

(七)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外借时,应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外借车辆审批表》(附件2),完成审批手续后方能外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时间。外借车辆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违章)由借车方负责。

(八)以下情况优先安排车辆:

1.师生在校期间患急病,且由当值校医现场诊断须由校车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2.公务接待。

3.校级层面的公务活动。

(九)节假日(含双休日),未安排出车任务的学校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严禁公车私用。

二、申报程序

所有安排车辆任务原则上须符合以下申请程序:用车部门(或个人)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用车审批表》(附件1),审批后由校车队负责人根据学校用车实际需求调度。用车部门须提前向校车队提交用车审批表:市内提前1天,市外提前2天。

三、维修保养

(一)学校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护,由学校小额工程招投标小组确定的修理厂护养。校车在公务途中遇到不可抗力的故障时,应及时向车队负责人报告,原则上须联系定点修理厂救援。校巴须按“大三小六”的有关规定维护。

(二)驾驶员护养校车前,须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车辆维修审批表》(附件4),批准后执行。车辆维修期间,车队负责人要全程监督;车辆修复后,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须同时在相关结算单据签名确认。

(三)车队负责人须为现有车辆建立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并于每学期末报行政部办公室主任检查及归档。

(四)驾驶员凭学校核发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次加油后驾驶员须在票据上签名确认。

四、费用管理

学校车辆所产生的路桥、停车、维修等费用,须于每月底最后一周整理报销。

(一)驾驶员要将所负责车辆的行车公里数报车队负责人统一整理结算。具体程序:车队负责人验核并签字――行政部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校领导审核签字。

(二)各类票据应按时间顺序粘贴;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应按市内、市外两类分开粘贴,市外路桥票须附上用车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的有关文件、通知以及用车审批单。票据上应注明车牌号、时间、事由,及经手人签字。

(三)各种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查处。

(四)因驾驶行为不当造成的违章,其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2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行政部办公室。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