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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校园网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校校园网管理规定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校教育工作和校务公开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的规范化建设与科学管理,确保网站的信息顺畅和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校园网规范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具体如下:

组长由分管行政部的副校长兼任,副组长由行政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各处室主任、各专业部综合办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1.管理部门:行政部办公室

主要负责指导、监督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网站相关栏目设计、调整和内容的审核把关,以及对校园网进行总体统筹与组织协调。

2.内容维护:各处室、各专业部综合办

主要负责校园网对本部门业务状况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和宣传。

3.技术维护:行政部网络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校园网栏目设置、调整,及账号与系统的管理,以及人员技术培训,并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与技术支持。

4.实时监督:行政部传媒中心

主要负责网站栏目设置、调整以及全校性新闻发布与管理工作。重点实时监控各部门相关信息更新情况,每月初出具上月信息更新督查报告。

二、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规政策类

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政策的解读,学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

(二)教育教学业务类

1.学校概况、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工作计划。

2.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主要措施及相关情况。

3.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招生与就业、服务社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学校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典型经验。

4.学校与国内职校、教学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等主要活动及取得成果。

(三)后勤保障类

学校后勤服务相关情况、安全维稳工作的实施、后勤保障的落实、相关物资的收发等。

学校基建的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经费收支、教职工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奖金分配等事项要做到透明、公开。

(四)党群工团学生类

学校党群工团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情况;学生的学习与社团活动情况等。

三、管理方式

由行政部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落实,网络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传媒中心监督,对校园网栏目设置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调整,在形式上实现内容全覆盖。各处室、各专业部定期对校园网相关栏目的内容进行更新,使网站内容与时俱进。

四、责任落实

(一)各处室主任、各专业部综合办主任为相关栏目(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的信息发布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上级为相关信息审核人。

(二)按照校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各栏目责任人须及时上传相关业务情况,行政部传媒中心负责检查通报,每个月初对上月相关内容的更新及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行政部办公室还可就整改不力或个别突出问题,以专项通报的形式跟踪督办。

五、有关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确实维护全体师生的知晓权、监督权。

(二)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原则上每学期组织2次人员培训,确保不存在技术障碍。

(三)所有上传信息内容,务必保持政治性和严肃性。对难以把握的信息,需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

(四)本规定适用ZZ市**职业技术学校各处室、各专业部,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办公室解释、修订。

附件:ZZ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网管理职责表

篇2: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发布与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文化舆论占领网络阵地,建立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平台,现就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下文简称《规定》):

一、校园网信息发布的依据和信息员制度

(一)学院内网及外网信息的交流,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有二级子网站和开设有FTP空间的各部门应成立网络信息工作小组,由该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设置1名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党委宣传部及图文信息中心备案。

(三)各部门对本部门上传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严格杜绝涉及黄色、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上传到网站。

二、校园网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学院机构设置及学院新闻信息等。

(二)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育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

(三)教学科研资源:包括精品课程建设、适用于共享的学术成果、常用软件或数据的下载等无版权争议或不违反知识产权的数据信息。

三、信息发布与管理

(一)学院网站内容在学院宣传部的统一管理下实施发布,信息上传技术服务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

(二)各部门有责任将本领域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到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

(三)学院网络管理的技术人员是学校网站的直接管理者,负责为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持。各部门对本部门上传、下载或其它形式交流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严格杜绝涉及黄色、淫秽、暴力、*以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等不良信息通过我院内外网传播。

(四)发布信息时要注意信息的完整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教育意义等)、真实性、及时性等,标题要能完整精确地反映信息内容(字数控制在20个左右),严禁涉嫌非法转载他人信息,开通BBS论坛的部门,务必指定专人对论坛内容严格审核。

(五)各部门负责上传信息、审核信息的有关人员,务必管理好用户名和密码,如因密码泄漏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密码管理员及相关部门承担。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性、敏感性和广泛性特点,做好网络信息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正面信息的引导和有害信息的过滤处置工作。

(二)上传信息实行谁上传、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涉及评论性内容,凡不能准确把握新闻方向的要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审定;任何人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各种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学院负责网络安全的技术部门,要及时做好技术更新工作,防止网站或网络信息的恶意修改。

(四)违反本《规定》,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及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泄露国家秘密的,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网上传播的有关信息或发表的有关言论影响学院安全稳定或有损学院社会形象等重大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要酌情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络信息中的新闻、文字、图像、视频的政治把关及审核工作。党委宣传部对在网站信息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具体意见,责成有关单位或网络信息员尽快做出处理。

(六)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全院网络技术的支持和监控工作。对网络监控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技术查处。

五、本规定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及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

篇3:W校园网络管理规定

我校计算机网络,属我校重要设施。现已基本实现校园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互联网(internet)相连。其服务对象为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使其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伤风败俗的信息。

三、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配合学校的监督检查学校有权对校园网内的所有用户进行运行监督,并不定期检查所有用户的使用状况。

四、学校负责对学校主干网和网络资源进行管理;

五、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接入校园网。未经学校许可,擅自接入校园网的用户,学校有权不予提供连接。

六、学校负责并及时检查和监控校园网,由专人负责检查上网信息,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七、学校上网信息由学校组织审查,并指定专人录入和制作,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

八、校园网用户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影响。

九、学校设专(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十、网络客户端设专人负责维护;网络终端用户应遵守网络使用公德,不得随意更改网络配置,由于非法使用网络所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承担。

十一、任何人都有爱护校园网网络设备的责任和义务,禁止任何破坏网络设备的行为;未经学校的批准,不得更换、修理网络设备;由于客户端不正当使用网络及其资源所造成的设备破坏,由客户端维护人和使用人根据破坏程度予以赔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十二、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对其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领导;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的信息资源,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进行非法通讯;私设或非法使用他人ip地址参与网络活动。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非法进入他人计算机,浏览、篡改、删除、复制信息资料。

6、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私自架设和连接。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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