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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专宣传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职业学校宣传工作规定

为加强学校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学校与公众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高学校的公众和社会影响力,制定本规定:

一、扩大工作范围

(一)各级领导视察和出席学校活动以及有关批示。

(二)学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情况。

(三)学校制定重大决策、规章、重要措施和改革发展的工作动态等。

(四)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文化建设、党群工团组织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五)积极回应公众、媒体与社会关切的职业教育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逐步建立、完善与“校部二级”管理机制相适应的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一)完善校级新闻宣传工作统筹负责制

校级新闻宣传工作主要由行政部传媒中心统筹负责,传媒中心对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同时,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统一安排的采访活动,及时提供新闻线索,由传媒中心组织发掘办学特色亮点,进行专题通讯报道。行政部传媒中心新闻宣传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定期研究确定学校宣传目标任务,提出宣传工作指引与要点,制订学校宣传工作计划。

2.负责校级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与协调工作,以及校园网、校报、校刊等新闻媒体的管理工作。

3.每月对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跟踪与通报。定期对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相关业务指导与培训。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关注有关学校及师生在各类媒体信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积极管控相关信息传播与发布。

5.负责与媒体沟通,建立与媒体良好关系。

(二)建立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处室)负责制

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意识,积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承担自身业务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撰写相关新闻稿件,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建立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处室)负责制,由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处室)的新闻宣传工作,行政部各处室副部长(副主任)、专业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兼通讯员,具体承担本部门(处室)的新闻宣传工作。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通讯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处室)落实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处室)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措施。

2.负责本部门(处室)的新闻报道工作,维护本部门(处室)校园网相关栏目新闻信息。

3.定期向行政部传媒中心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稿件或新闻线索,并积极配合全校性新闻采访活动。

三、严格工作程序

凡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新闻稿或相关材料实行审核制。行政部传媒中心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或相关素材,由行政部部长(主任)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学校各部门(处室)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或相关素材,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并报行政部传媒中心备案。

学校对外宣传报道由行政部传媒中心统筹管理。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及个人介绍采访前,须填写《ZZ市**职业技术学校对外宣传审核表》(见附件),并按程序报批。行政部各处室、各专业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采访,也不得以学校名义擅自发布信息(不含论文、纯文学作品、科研成果等)。

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相关人员须及时联系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对于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由行政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处室)协助,迅速查明事件真相后,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9日起执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ZZ市**职业技术学校宣传工作审核表

篇2:体育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院良好的发展环境,理顺宣传秩序,促进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凡向校外宣传媒体投送涉及我院事宜的新闻稿件,须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阅认可并备案。

二、学院向上级单位上报信息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综治和维稳工作信息、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由人保处或总务处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学院党委办公室。通过网络向上级报送的信息,在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上报。

三、学院内部刊物、电影、录像、标语等宣传媒介均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内容严格把关。

四、校内各部门、学生团体自办刊物,如系报、班刊、社团刊物等,须先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时须写明办刊宗旨、板式、主管部门、编辑机构、发行方式和范围、经费来源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书面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经学院党委办公室批准,予以登记后方能印行。每期刊物除主管部门审稿外,发行时须交学院党委办公室一份。

五、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内容须健康向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要保证其思想性、政治性、先进性,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六、上网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严禁接受与传播*、黄色信息。

七、各部门须在校园网发布相关信息时,须遵照学院规章制度办理。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八、各部门自主管理的网页,须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网络管理的规定。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网页维护。要确保网页内容准确无误与及时更新,并要确保信息安全。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网页进行检查。

九、各部门、学生团体的通知、公示材料、宣传标语、海报、广告等要控制合适的字体(画面)大小,并按学院统一部署张贴或悬挂于指定地点,严禁四处乱贴、乱挂。张贴或悬挂的宣传品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及时收回,严禁只贴或只挂不收。利用宣传板进行宣传的,也要在规定地点摆放,并及时收回。

十、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十一、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办公室。

十二、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3:体育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是学院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塑造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办学气氛,规范学院的对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对外宣传是指运用各种媒介和方法,树立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形象的相关工作,例如运用各类公众媒体、广告、各类会议、校内网络以及校内外技术合作、为社会服务等等。

二、学院对外宣传工作归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学院各单位需要开展对外宣传的必须通过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

三、学院各部门举办各类会议、大型活动,需要邀请校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事先须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报告。

四、向校外媒体投稿,或以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产业发展、人物介绍等重大题材为内容的稿件(文字、音、像)须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盖章后方可投出。

五、部门或个人约请新闻单位记者来采访报道有关我院重大事件,须事先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经同意后再会商确立采访主题、安排采访事宜。

六、任何部门或个人接到境外记者的采访要求,须及时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经审议同意后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其提供宣传材料及其他保密文件。

七、学院鼓励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内外各单位运用各种方法、多角度、多层面地正面宣传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为树立z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社会形象多做工作。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物业项目宣传栏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项目宣传栏管理规定

1.0目的

宣传栏是以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并促进居民精神面貌为目的。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小区。

3.0职责

3.1企发部加强向用户宣传业主公约,促进居民文明居住,爱护环境,讲究卫生,逐渐形成文明风气。

3.2宣传物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扩大物业公司的影响力,提高物业公司的企业形象。

4.0程序要点

4.1宣传栏根据小区实际需要出版,但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发布特刊,宣传内容要主体明确,内容丰富。

4.2对于一些资料如政府文件、居委会文件、公司文件等要进行宣传。

4.3企业发展部文员负责对报纸、杂志、网络上有关物业资料收集,整理并保存的工作,并交由部门主管审阅,部门主管与小区项目处协调后布置于小区宣传栏上。

5.0记录

5.1《宣传栏制作表》MPS-Q2-02

篇5:商城广告宣传管理规定2

商城广告宣传管理规定(二)

为了塑造规范统一、整齐划一,各具特色的广告宣传,特制定广告宣传管理规定,请各商户遵照执行。

1、形象的宣传推广是公共商业商城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就是扩大商业物业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升物业的使用价值。

2、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各商户应树立与众不同,具有鲜明特色的商业标识、商品、服务和特殊的营销策略征服吸引客户。

3、包装印刷城范围内的广告宣传均属经营管理公司管理,商户如有需要请与其联系。(分布区位、尺寸、类型等请至经营管理公司咨询)

4、商家安装及摆放各类广告宣传必须先向商城经营管理公司申请并附广告内容式样等全套设计方案,待审批后,即可按规定进行安装。

5、本规定中所指广告宣传是指各类提供商户使用的固定广告位、临时广告位及租赁广告位等。

6、商户广告中对产品的内容和质量的描述应切合实际,而不能搞虚假,不能设圈套引诱消费者上当,宣传广告所表达的内容和作出的承诺应不折不扣地履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7、商户所做宣传广告一定要健康、形象而贴切,以便达到最佳效果。

8、商城的绿化区域及各公共区域、人行横道等禁止各类未经批准而摆放的各种广告;

9、本公司提供宣传广告的策划、制作及安装,有需要者请与经营管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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