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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值班经理岗位职责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9

酒店值班经理岗位职责范本

订立部门:行政办

程序制定:

标题:值班经理岗位职责

政策批准:

订立目的:为了完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岗位职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程序内容:

一、负责酒店夜间安全工作,妥善处理酒店夜间发生的醉酒闹事,打架等的治安问题。

二、做好夜间盗窃和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消除各种隐患,保证酒店财物以及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加强夜间巡视,特别是酒店重要部位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四、监督检查上岗员工的工作表现,对违纪员工有权按章予以处理,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五、处理客人的投诉。遇到客人对酒店的设备设施、服务质量等方面投诉时,认真倾听并做好书面记录,无论对错都不做争执,并适时适当地站在客人的立场上,以期尽快平息客人。在考虑酒店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的同时,可以适当地满足客人的合理要求,以维护酒店的良好声誉。

六、协调酒店夜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接受和处理酒店内部员工投诉。

七、维护整个酒店温馨祥和的营业气氛,督导各营业点摆设、灯光、背景音乐、服务质量等影响营业气氛的工作环节。

八、处理酒店夜间突发事件,维护酒店利益不受损害。

九、落实完成公司和酒店领导布置的紧急任务和临时任务。

十、审查和核批业务部门在岗最高人员权限以外的优惠,减免事宜。凡确属紧急情况须减免或优惠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并逐级汇报;

十一、每月出一期值班简报,通报当月店内大事;

十二、根据需要,在授权限额内酌情使用招待费并处理客人有争议的费用。

篇2:宾馆总值班制度(范例)

宾馆总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值班地点:宾馆内客房或医务室

(三)值班电话:(日)值班人员办公室电话、手机(夜)问讯总台、手机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中途不得脱岗或提前离岗;值班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离开宾馆。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宾馆的正常运转工作、安全工作、服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等。

3、认真及时地处理在值班期间的突发事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重大事情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做好重要客情的跟踪、督查工作,对部门情况汇报和客人投诉必须及时深入现场处理。

5、做好客情高峰时段现场指挥、督导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需衔接的工作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7、在例会上通报值班情况。

8、不得随便调班、代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9、如无重要客情,值班经理应在中午12:30后到总台领取房卡,如有重要客情,应等宾客用完餐后、离店或进入客房后方可到总台领取房卡。

10、值班经理应随时了解当日客房出租情况,如出租率达到或高于95%(或当日空房数≤12间时),值班经理应及时将房卡还至总台,以便于前台出售。

11、值班房房卡必须由值班经理本人到总台签字后领取,他人不得代签,值班次日可在宾馆内用自助早餐(并履行手续)。

12、值班经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出勤情况;②大堂高峰时段的秩序;③客房、餐厅厅堂卫生(各不少于二间);④公共区域、附房、办公室卫生;⑤餐厅、会议、包间服务情况;⑥开餐期间厨房、后场的工作情况;⑦后勤各部门是否在班及设施设备运行状况;⑧内、外围安全节能情况;⑨重要客情跟踪、反馈情况。

13、值班经理应根据上述内容和要求进行全方面的巡视、检查,认真仔细填写值班记录本,并于次日上午10点前交至总台。

篇3:北坡中学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第三中学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学校领导在值班过程中,肩负着保卫学校财产安全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重任,工作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保证按时交接班(白班:8∶00-20∶00,夜班:20∶00―次日8∶00),并且认真、如实填写各值班记录,如遇重大问题无法当场解决,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应提醒接班领导注意。

二、当班领导不得在值班前及值班过程中过量饮酒,更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出差或有事),请提前与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调整,确保学校24小时有领导值班。

三、值夜班领导负责检查每天的早自习(8∶00―9∶30),夜自习(9∶40―10∶40)的师生自习情况及出勤情况,负责检查住校生的自习、住宿情况以及学校的防火、防盗情况,待学生宿舍全部熄灯后,方可进入值班室。第二天,须及时向有关领导、科室通报存在的问题。

四、所有值班领导必须坚持早、晚在(值白班期间和每月第一周)校门口迎送、检查学生,做到按时、严格。

五、值班人员负责领导学校的保卫人员及宿舍值班人员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六、因值班人员无故脱岗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篇4:卧虎山庄行政值班制度

卧虎山庄行政值班制度

1.山庄行政值班排班由行政办负责,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行政值班排好,下发行政值班人员。

2.参加山庄行政值班的人员由山庄在任的主管级以上管理售货员担任,节假日及公休日期间值班的时间由值班日的8:30AM至次日8:30AM。

3.行政值班实行交接制度,每日8:00AM~8:30AM为交接时间,交接值班经理保险柜钥匙。

4.值班经理保险柜存放客房万能钥匙和山庄各库房备用钥匙,保险柜需值班经理和前台收银员共同开启,前台收银员负责保险柜开启记录。

5.值班经理不得离开山庄,离开山庄需报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另行安排其他人代理值班,并将值班代理人通报各部门和大堂副理。

6.值班经理主要工作职责:确保全园的正常运营及安全;协调、安排接待事宜;工作检查与指导;处理突发及重要事件;与员工进行工作及思想交流;其它临时安排的工作等。

7.值班经理于次日晨会前,将值班经理报告表,并于晨会上汇报值班重要事项和值班发现的问题,就未完成事项与发生部门协调沟通,视情况由发生部门或值班经理本人处理完成。

篇5:Z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班备勤制度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班备勤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切实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队伍活力,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对象:大队领导、全体民警、职工、协警。

第四条大队每日安排一名大队领导值班(事故主管领导不参与正常工作日值班),值班表见附件。

第五条值班领导职责和要求:

值班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需由领导决定的紧急、重要工作。值班领导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值班期间应24小时驻队值班,不得脱班、离岗,擅离职守;

2、负责组织指挥重、特大交通事故、逃逸事故处置和追逃组织指挥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突工作;

3、负责接待群众投诉、来访,认真答复来访群众。如一时不能答复的须详细记录,转相关领导或接待处理、回复;

4、组织会同大队纪检人员对全队民警纪律作风、警容风纪和勤务进行督查,并作好值班和督查记录,作为每月奖惩的依据;

5、值班期间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3分钟内能接通紧急呼叫电话。

6、值班期间未处理妥当的事宜,应及时做好交接班。

第六条交警大队民警、职工、协警实行值班备勤制。

1、事故处理民警每天分成正班、副班和机动班三班进行值班备勤。正班民警二十四小时驻队值班;副班、机动班民警上班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可以离队休息,但遇特殊情况,须立即赶回大队部待命。

2、大队部其他所队民警、职工上班期间开展日常工作,八小时以外需安排一名警力在大队部二十四小时值班,担负夜间巡逻、处置突发事件、协助事故处理民警处理重特大、复杂交通事故现场等任务,听从值班领导的统一安排、调度。

3、驻队值班民警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班的,须报大队值班领导批准后进行调整,但驻队人数不得减少。

4、协警原则上在大队集中备勤,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须报大队值班领导批准。

5、执勤中队民警、工作人员驻中队上班人数,原则上正常工作日不得少于80%,双休日不得少于50%,重大节庆假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七条值班领导接到上级指令,应迅速指令相关所队值班民警出警,上级指令明确要求值班领导亲自出警或者情况紧急需要值班领导亲自出警的,值班领导应亲自带队出警。

各所队值班人员接到值班领导下达出警指令,应及时迅速出警,不得因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和延误出警。确有特殊情况,应先出警,同时将有关特殊情况报告值班领导,请求值班领导处置。

第八条法定节日前各所队应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大队制作《值班备勤和警务工作安排表》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双休日应将大队值班领导和机关值班人员名单报110。

第九条所有大队领导、所队长、指导员、事故中队正、副班民警、中队值班民警无论任何时候都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条各农村基层中队要做好本中队的值班备勤工作。

第十一条督察、处理规定:

大队每周对大队部各所队督察不少于两次,对农村基层中队督察不少于一次,对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人员,将按照《警务督查考核办法》(另行下发)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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